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层次
(1)艺术学:美术学各专业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 成都美术学院 | 雕塑 | 雕塑 | 12000 | 五年 | 新都校区 |
| 绘画 | 中国画、油画 | 四年 | |||
| 国际演艺学院 | 摄影 | 影视摄影、平面摄影 |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 成都美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码影视设计、网络传播设计、数字游戏设计、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 公共艺术 | 现代城市壁画设计、室内装饰陈设设计 | ||||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 | ||||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
| 产品设计 | 产品设计、展示设计 |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 艺术学理论系 | 艺术史论 | 艺术史论 | 9600 | 四年 | 校本部 |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 成都美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 | 120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 地点 |
| 艺术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制作、文化创意产业 | 9600 | 四年 | 新都校区 |
(1)美术类各专业
| 教学单位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就读地点 |
| 国际演艺学院 | 影视动画 | 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 | 12000 | 三年 | 新都校区 (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 |
| 成都美术学院 | 动画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
| 艺术设计 | 装饰绘画艺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均不得参加音乐类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日8:00至6日18: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凭《报考证》和《身份证》于2013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 13:00~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对应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
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
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
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新校区);
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老校区);
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
巴中考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013年12月7日下午至12月8日进行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
1.【成都美术学院:雕塑、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动画(含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数字插画设计)、数字 媒体艺术、公共艺术;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国际演艺学院:动画(含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摄影;数字艺术系:动画[含游戏设计与 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动 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五、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 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B.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C.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类、美术 类、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原则:A.艺术史论、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公共艺术管理)各专业以专业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B.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以高考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 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音乐表演各专业以视唱练耳及乐理(二)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C2.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和播音与主持各专业以高考 文化成绩高低的顺序录取。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音乐类各专业为1:1,其他各类专业为1:1.1。除音乐类各专业外,我院其他各类专业均按大类投档。
单科要求: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艺术史论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温馨提示:如教育部和四川省2014年艺术类招生文件对广播电视编导、工业设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录取办法有新规定,我院将严格按新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到省考试院统一设置的各类专业考点报考。
(二)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四)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六)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九)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 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美术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1月9日至10日;其他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3月13日至3月14日)。凡对专业成绩 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美术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1月15日至17日17:00;其他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3月17日至3月 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 知考生。
(十一)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 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文化及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十二)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http://zsw.scc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