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Q/GDW 379.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及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1 17:25:30
文档

Q/GDW 379.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及

ICS××.××备案号:CEC××—××××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00×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poweruserelectricenergydataacquisitionsystemtestingtechnicalspecification-concentratemeterreadingterminal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实验室检验编制说明前言按照坚强
推荐度:
导读ICS××.××备案号:CEC××—××××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00×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poweruserelectricenergydataacquisitionsystemtestingtechnicalspecification-concentratemeterreadingterminal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实验室检验编制说明前言按照坚强
ICS ××.××

备案号:CEC××—××××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 / GDW ××× — 200×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

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test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concentrate meter reading terminal

200×-××-××发布    200×-××-××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实验室检验    

编制说明    

前  言

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标准制订过程中多次召集科研、电力部门和制造企业有经验的专家共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本系列标准分为下列标准:

Q/GDW ×××.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Q/GDW ×××.2—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技术规范

Q/GDW ×××.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Q/GDW ×××.4—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单元技术规范

Q/GDW ×××.5—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型式规范

Q/GDW ×××.6—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器型式规范

Q/GDW ×××.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器型式规范

Q/GDW ×××.8—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GDW ×××.9—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Q/GDW ×××.10—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Q/GDW ×××.1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软件设计导则

Q/GDW ×××.12—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终端应用软件设计导则

Q/GDW ×××.1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方案设计导则

Q/GDW ×××.14—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

Q/GDW ×××.15—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Q/GDW ×××.16—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Q/GDW ×××.1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单元检验技术规范

Q/GDW ×××.18—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建设规范

Q/GDW ×××.19—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信道建设管理规范

Q/GDW ×××.20—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

Q/GDW ×××.2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管理规范

Q/GDW ×××.22—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信道运行管理规范

Q/GDW ×××.23—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终端运行管理规范

Q/GDW ×××.24—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验收管理规范

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集中抄表终端的实验室检验规范。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章欣、周宗发、邵源、刘宣、杜新纲、葛得辉、孟静、漆文辉、曹祎、吴伟星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

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的检验方法适用于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符合性检验、到货验收(批次抽查、全数检验)、周期巡检、故障检测等检验环节。

集中抄表终端通信相关检验技术规范参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单元检验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42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一部分 总则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b:设备用恒定湿热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5169.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试验方法和导则

GB 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4429-2005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3部分 总则 术语

GB/T 16935.1-1997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一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

GB/T 17626.2-200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2008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2006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2008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2008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 19862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DL/T 614—2007 多功能电能表

DL/T 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Q/GDW **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Q/GDW ×××-200×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3 实验室检验

3.1 检验条件

3.1.1 试验系统

集中器、采集器的功能试验和各试验项目的功能验证试验应在试验系统下进行。由测试主机、集中器、采集器和一定数量(不少于6台)的电能表组成一个数据采集试验系统。测试主机定时自动采集或实时采集电能表数据,定时采集的时间间隔可设置为5min~30min。

3.1.2 气候环境条件

除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相对湿度应在30%~60%外,各项试验均在以下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温  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108kPa。

在每一项目的试验期间,大气环境条件应相对稳定。

3.1.3 电源条件

试验时电源条件为:

a)    频率:50Hz,允许偏差-2%~+1%;

b)    电压:220V,允许偏差±5%。

3.2 检验项目与检验环节对应表

表1 检验项目与检验环节对应表

序号检验项目型式试验出厂检验符合性检验到货验收
1一般检查    
2间隙和爬电距离  ————
3外壳和端子着火试验 ——————
4振动试验  ————
5高温试验 ——  *

6低温试验 ——  *

7湿热试验 ——  *

8温升试验 
9绝缘电阻 ——————
10绝缘强度 ——————
11冲击电压 ——————
12电源断相 ——————
13电源电压变化 ——————
14功耗试验    *

15数据和时钟保持 ——————
16抗接地故障 ——————
17安全防护实验 ————
18功能试验  a

  a

19通信规约一致性 ——  
表1(续)

序号检验项目型式试验出厂检验符合性检验到货验收
20数据采集可靠性 ——————
21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
22工频磁场抗扰度 ——————
2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
24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
25静电放抗扰度 ——————
26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 ——————
27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
28浪涌抗扰度 ——————
29连续通电稳定性
 注:1)出厂检验中,a 表示功能检验时,只检数据通信、参数配置和控制功能;

   2)到货验收中,“√”表示全数检验的项目, a表示功能检验时,只检数据通信、参数配置和控制功能;“√*”表示批次抽查的项目。

3.3 检验方法

3.3.1 结构和机械试验

3.3.1.1 一般检查

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时,不应有明显的凹凸痕、划伤、裂缝和毛刺,镀层不应脱落,标牌文字、符号应清晰、耐久,接线应牢固;按Q/GDW ×××—2009中4.5条规定检查时,应符合要求。

3.3.1.2 间隙和爬电距离

按GB/T 16935.1-1997中第4章规定的测量方法用卡尺测量端子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3.1.3 外壳和端子着火试验

在非金属外壳和有端子排(座)及相关连接件的模拟样机上按GB/T 5169.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模拟样机使用的材料应与被试终端的材料相同。端子排(座)的热丝试验温度为:960℃±15℃,外壳的热丝试验温度为:650℃±10℃,试验时间为30s。在施加灼热丝期间和在其后的30s内,观察样品的试验端子以及端子周围,试验样品应无火焰或不灼热;或样品在施加灼热丝期间产生火焰或灼热,但应在灼热丝移去后30s内熄灭。

3.3.1.4 振动试验

受试终端不包装、不通电,固定在试验台。试验按GB/T 2423.10的规定进行。

——频率范围:10Hz~150Hz;

——位移幅值:0.075mm(频率范围≤60Hz);

——加速度幅值:10m/s2(频率范围 60Hz);

——每轴线扫频周期数:20。

试验后检查受试设备应无损坏和紧固件松动脱落现象,功能和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

3.3.2 气候影响试验

3.3.2.1 高温试验

按GB/T 2423.2规定的Bb类进行,将被试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高温试验箱,升温至Q/GDW ×××—2009中4.2条规定的最高温度,保温6h,然后通电0.5h,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的规定。

3.3.2.2 低温试验

按GB/T 2423.1规定的Ab类进行,将受试终端在非通电状态下放入低温试验箱的,降温至Q/GDW ×××—2009中4.2条规定的最低温度,保温6h,然后通电0.5h,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2.3 湿热试验

按GB/T 2423.9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箱内保持温度(40±2)℃、相对湿度(93±3)%,试验周期为2d。试验结束前0.5h,在湿热条件下测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MΩ。试验结束后,在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检查终端金属部分应无腐蚀和生锈情况。

3.3.3 温升试验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电路和绝缘体不应达到可能影响仪表正常工作的温度。

终端每一电流线路通以额定最大电流,每一电压线路(以及那些通电周期比其热时间常数长的辅助电压线路)加载1.15倍参比电压,外表面的温升在环境温度为40℃时应不超过25K。

在2h的试验期间,终端不应受到风吹或直接的阳光照射。

试验后,终端应不受损坏并满足3.3.4的绝缘性能试验。

3.3.4 绝缘性能试验

3.3.4.1 试验要求

进行各项绝缘性能试验前,应对终端进行自检,所有结果和显示应正常。

绝缘试验时终端应盖好外壳和端子盖板。如外壳和端子盖板由绝缘材料制成,应在其外覆盖以导电箔并与接地端子相连,导电箔应距接线端子及其穿线孔2cm。试验时,不进行试验的电气回路应短路并接地。进行交流电压和冲击耐压试验时,不应发生闪络、破坏性放电和击穿,试验后,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4.2 绝缘电阻

在正常试验条件和湿热试验条件下,按表2的测试电压在终端的端子处测量各电气回路对地和各电气回路间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绝缘电阻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绝 缘 电 阻

额定绝缘电压

V绝缘电阻

测试电压

V

正常条件湿热条件
U≤60

≥10

≥2

250
60<U≤250

≥10

≥2

500
U>250

≥10

≥2

1000
  注:与二次设备及外部回路直接连接的接口回路采用U>250V的要求。

3.3.4.3 绝缘强度

用50Hz正弦波电压对以下回路进行试验,时间1min,施加如表3规定的试验电压。被试回路为:

——电源回路对地;

——输出回路对地;

——状态输入回路对地;

——交流工频电量输入回路对地;(试验时,应将被试回路的接地线断开。)

——以上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

——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之间;

——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间;

    表3 试 验 电 压 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试验电压有效值额定绝缘电压试验电压有效值
U≤60

500125<U≤250

2000
60<U≤125

1500250<U≤400

2500
  注:输出继电器常开触点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1500V;对于交直流双电源供电的终端,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间的试验电压不低于2500V。

3.3.4.4 冲击电压

冲击电压要求:

——脉冲波形:标准1.2/50μs脉冲波;

——电源阻抗:500 50Ω;

——电源能量:0.5 0.05J;

每次试验分别在正、负极性下施加5次,两个脉冲之间最少间隔3s,试验电压按表4规定。

    表4 冲击电压峰值    单位:V 

额定绝缘电压试验电压有效值额定绝缘电压试验电压有效值
U≤60

2000125<U≤250

5000
60<U≤125

5000250<U≤400

6000
注:RS-485接口与电源回路间试验电压不低于4000V

被试回路为:

——电源回路对地;

——输出回路对地;

——状态输入回路对地;

——交流工频电量输入回路对地(试验时,应将被试回路的接地线断开);

——以上无电气联系的各回路之间。

——RS 485接口与电源端子间;

3.3.5 电源影响试验

3.3.5.1 电源断相试验

按Q/GDW ×××—2009中4.1.1条的要求进行电源断相试验,试验时终端应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5.2 电源电压变化试验

将电源电压变化到Q/GDW ×××—2009中4.1.2条规定的极限值时,被试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5.3 功率消耗

在终端非通信状态下,可用准确度不低于0.2级的三相标准表或其他合适方式测量,整机有功功耗和视在功耗值应符合Q/GDW ×××—2009的4.1条的规定。

3.3.5.4 数据和时钟保持试验

记录终端中已有的各项数据和时钟显示,然后断开供电电源72小时后,再合上电源,检查各项数据应无改变和丢失;与标准时钟源对比,时钟走时应准确。

3.3.5.5 抗接地故障能力试验

将单相220V供电的终端电源电压升至1.9倍的标称电压;三相供电的终端由三相四线试验电源供电,终端应工作正常。然后,将终端电源的中性端与三相四线试验电源的地端断开,并与试验电源的模拟接地故障相(输出电压为)连接,三相四线试验电源的另外两相的电压升至1.1倍的标称电压。

试验时间每相4h。试验后,终端不应出现损坏,保存数据应无改变,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6 安全防护试验

按照《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专门的安全防护仿真测试平台,依据信息截获、篡改、重放攻击、身份伪造等进行安全测试。对专变采集终端的本地数据和远程传输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3.3.7 功能和性能试验

3.3.7.1 一般要求

按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用标准检测测试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3.3.7.2 数据采集试验

  集中抄表终端应能正确采集Q/GDW ×××—2009中规定的数据项。

3.3.7.3 数据处理试验

3.3.7.3.1 实时和历史数据存储试验

测试主机分别发出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查询命令,经过适当延迟后,测试主机显示接收到的数据项目应符合Q/GDW ×××—2009的4.4.2.2条的要求。

3.3.7.3.2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试验

电能表运行状况监测试验在事件记录试验时进行。

3.3.7.4 设置和查询试验

3.3.7.4.1 时钟对时和走时误差试验

测试主机发出对时命令,终端的时钟显示应符合Q/GDW ×××—2009的要求。走时误差按照GB/T 9092—1998中5.5.1、5.5.3的规定进行测定,也可采用瞬时法以直接或感应的方法测试,走时误差应满足Q/GDW ×××—2009中4.4.2.3条的要求。

3.3.7.4.2 参数设置和查询试验

按Q/GDW ×××—2009的4.4.2.3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用测试主机向被试终端设置各项参数,终端的显示以及主机召测到的结果应与设置参数值一致。

3.3.7.5 事件记录试验

用测试主机对终端设置重要事件和一般事件属性,设置终端参数、停/上电及其它异常情况,终端记录所发生事件,测试主机查询终端事件记录或等待终端主动上报事件,测试主机显示的记录应符合Q/GDW ×××—2009的4.4.2.4条的规定。

3.3.7.6 通信协议一致性试验

按Q/GDW ×××—2009上行、下行协议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分别进行集中器与采集器的通信协议一致性试验。

3.3.7.7 本地功能试验

3.3.7.7.1 本地状态指示试验

观察终端显示屏或信号灯应能正确显示终端电源、通信、抄表等状态。

3.3.7.7.2 本地维护接口试验

通过计算机或其它设置工具连接终端维护接口设置终端参数,终端应能正确设置。

3.3.7.8 终端维护试验

根据Q/GDW ×××—2009的4.4.2.7条的要求,检查终端的各项维护功能。

3.3.8 数据采集可靠性试验

3.3.8.1 一次抄读成功率试验

此项试验与电能读数准确度试验同时进行,测试机软件应将每次自动抄收的各载波表的电能读数按时间顺序储存在一个打印文件中。

为缩短时间,自动抄收间隔设为30min或60min,共计进行不少于400次抄读后,打印出测试机内保存的打印数据。

统计系统一次抄读成功率。

一次抄读成功:所有电能表的电能读数全部抄读成功,若有一个电能表的电能读数没有抄读到或数据不正确,则认为这次抄读失败。

试验条件下,一次抄读成功率指标如表5。

表5 试验条件下一次抄读成功率指标

集中器下行信道类型一次抄读成功率%
有线>99
无线>98
电力线载波>97
3.3.8.2 电能数据抄读总差错率

此项试验与一次抄读成功率试验同时进行,检查打印数据中不满足电能读数准确度要求的数据个数。总差错率都应为零。

3.3.8.2 模拟量采集试验

对于具备交流模拟量采集功能的终端,本部分试验方法参见《专变终端检验技术规范》3.3.7.2.2部分内容。

 3.3.9 电磁兼容性试验

3.3.9.1 一般要求

终端正常工作状态是指终端在外接电能表,并与测试主机建立正常的通信连接,功能和性能都正常的工作状态。

3.3.9.2 试验结果的评价

除非特别说明,试验结果应依据终端在试验中的功能丧失或性能降低现象进行分类,电磁兼容性试验结果评价等级见表6。

A级:试验时和试验后终端均能正常工作,不应有任何误动作、损坏、死机、复位现象,数据采集应准确。

B级:试验时终端可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其它功能和性能都应正常,试验后无需人工干预,终端应可以自行恢复。(原则上短时不应超过5分钟)

表6 电磁兼容性试验结果评价等级

试验项目试验结果评价
试验时试验后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A
工频磁场抗扰度AA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AA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AA
表6(续)

试验项目试验结果评价
试验时试验后
静电放电抗扰度A/BA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A/BA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A/BA
浪涌抗扰度A/BA
无线电干扰抑制——A
3.3.9.3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试验

终端在通电状态下,按GB/T 17626.11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    电压试验等级40%UT

——从额定电压暂降60 ;

——持续时间:1min,3000个周期;

——降落次数:1次。

b)    电压试验等级0%UT

——从额定电压暂降100 ;

——持续时间:1s,50个周期;

——中断次数:3次,各次中断之间的恢复时间10s。

c)    电压试验等级0%UT

——从额定电压暂降100 )

——中断时间:20ms,1个周期;

——中断次数:1次。

以上电源电压的突变发生在电压过零处。

试验时终端不应发生损坏、错误动作或死机现象。试验后终端工作正常,存储数据无改变,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9.4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将终端置于与系统电源电压相同频率的随时间正弦变化的、强度为400A/m的稳定持续磁场的线圈中心,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9.5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3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 一般试验等级

——频率范围:80MHz~1000MHz;

——严酷等级:3;

——试验场强:10V/m(非调制);

——正弦波1kHz,80%幅度调制。

b) 抵抗数字无线电话射频辐射的试验等级

——频率范围:1.4GHz~2GHz;

——严酷等级:4;

——试验场强:30V/m(非调制);

——正弦波1kHz,80%幅度调制。

试验时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9.6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6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频率范围:150kHz~80MHz;

——严酷等级:3;

——试验电平:10V(非调制);

——正弦波1kHz,80%幅度调制。

试验电压施加于终端的供电电源端和保护接地端,试验时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电源回路、交流电压、电流入回路试验时终端的交流电压、电流测量误差的改变量应不大于等级指数200%。

3.3.9.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2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严酷等级:4;

——试验电压:8kV;

——直接放电。施加部位:在操作人员正常使用时可能触及的外壳和操作部分,包括485接口;

——间接放电。施加部位:终端各个侧面;

——每个敏感试验点放电次数:正负极性各10次,每次放电间隔至少为1s。

如终端的外壳为金属材料,则直接放电采用接触放电;如终端的外壳为绝缘材料,则直接放电采用空气放电。

试验时终端允许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其它功能和性能应正常,试验后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存储数据无改变,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9.8 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试验

按GB/T 17626.4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a)    终端在工作状态下,试验电压分别施加于终端的状态量输入、控制输出(≤60V)的每一个端口和保护接地端之间。 

——严酷等级:3;

——试验电压: 1kV;

——重复频率:5kHz或100kHz;

——试验时间:1min/次;

——试验电压施加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b)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试验电压分别施加于终端交流电压、电流输入端、控制输出的每一个端口( 60V)和保护接地端之间。 

——严酷等级:4;

——试验电压: 4kV;

——重复频率:2.5kHz、5kHz或100kHz;

——试验时间:1min/次;

——试验电压施加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c)    终端在工作状态下,试验电压施加于终端的供电电源端和保护接地端。  

——严酷等级:4;

——试验电压: 4kV;

——重复频率:2.5kHz、5kHz或100kHz;

——试验时间:1min/次;

——施加试验电压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d)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用电容耦合夹将试验电压耦合至脉冲信号输入及通信线路上。

——严酷等级:3;

——试验电压: 1kV;

——重复频率:5kHz或100kHz;

——试验时间:1min/次;

——施加试验电压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在对各回路进行试验时,允许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其它功能和性能应正常,试验后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9.9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12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电压上升时间(第一峰):75ns±20%;

——振荡频率:1MHz±10%;

——重复率:至少400/s;

——衰减:第三周期和第六周期之间减至峰值的50%;

——脉冲持续时间:不小于2s;

——输出阻抗:200Ω 20%;

——电压峰值:共模方式2.5kV、差模方式1.25kV(电源回路),共模方式1kV(状态量输入)、控制输出各端口以及交流电压、电流输入回路); 

——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3次。

——测试时间:60s;

在对各回路进行试验时,可以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其它功能和性能应正常,试验后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9.10 浪涌抗扰度试验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按GB/T 17626.5的规定,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

——严酷等级:电源回路、交流采样回路4级,大于60V控制输出回路3级,状态量输入回路和≤60V控制输出回路2级;

——试验电压:电源电压两端口之间2kV,电源电压、交流采样各端口与地之间4kV,状态量输入和≤60V控制输出各端口与地之间1kV,大于60V控制输出各端口与地之间2kV;

——波形:1.2/50  s;

——极性:正、负;

——试验次数:正负极性各5次;

——重复率:每分钟一次。

在对各回路进行试验时,可以出现短时通信中断和液晶显示瞬时闪屏,其它功能和性能应正常,试验后终端应能正常工作,功能和性能应符合Q/GDW ×××—2009中4.4条的规定。

3.3.10 连续通电的稳定性试验

终端在正常工作状态连续通电72h,在72h期间每24h进行抽测,其功能和性能以及交流电压、电流的测量准确度应满足相关要求。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

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

编 制 说 明

目  次

1 项目来源    

2 编制目的    

3 编制原则及思路    

4 编制依据    

5 标准编制过程    

6 标准主要内容    

1 项目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的功能、型式、技术性能及验收试验等相关要求,满足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智能电网建设的需要,提高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系统经营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电网公司在取得“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把《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化标准列入了国家电网公司2009年企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2 编制目的    

通过制定《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提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系统和采集终端的互联、互通,满足电能信息采集需要,体现智能电网 “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的建设要求,提高采集终端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促进采集终端质量提升,保障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可靠运行,进一步完善计量技术管理体系,推动用电信息采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 编制原则及思路

1)    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可靠性与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化为引领,服务公司科学发展。

2)    采用分散与集中讨论的形式,分析各网省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技术规范,充分了解各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现状,明确系统及终端功能需求,建立采集系统功能模型和数据模型,研究新的需求形势下不同管理要求、预付费管理方式以及不同地域与环境对终端的使用要求,体现研究的实用性和先进性。

3)    认真研究国内外现行相关的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体现通信特性和功能拓展的最新发展。

4)    坚持集中公司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整合、吸收公司系统各单位先进的管理要求和发展思路,体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理念。

5)    规范该类终端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功能要求、型式要求、验收试验方法等相关内容,切实指导该类终端的采购和检测工作。

4 编制依据

本部分的制定过程主要依据和参考如下文献:

DL/T 721—2000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

Q/GDW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Q/GDW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Q/GDW ×××—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

5 标准编制过程

1)项目启动

2008年9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天津召开会议 ,部署开展《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研究工作;明确该项目中的《电能信息采集技术及推广应用研究》子课题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华北、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甘肃、以及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通公司等21家单位共同承担。

2)交流座谈

2008年9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天津召开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系统主要单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现状和应用效果、以及下一步的建设需求和技术方案,研讨相关技术可行性、系统可靠性和建设管理等问题。

3)确定研究大纲 

2008年10月11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怀柔召开会议,听取各课题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课题组编制课题研究大纲。会后国家电网公司按照会议研究结果,下发了《关于开展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以及《电能信息采集技术及推广应用研究大纲》,明确了课题的研究目的、思路、任务、分工以及进度要求。

4)项目调研

根据研究大纲的要求,课题组编制了《电能信息采集技术及推广应用调研提纲》和《调研表格》,并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在公司系统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现状调研。 

5)集中研究

10月13日,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会议明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的方向,“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涉及采集系统建设、运行、检验等环节中的关键技术、标准化业务流程和管理规范,设备产业化、金融产业化发展策略等相关内容的16个课题,10月16日至10月23日,课题组在哈尔滨开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现状及需求分析、功能规范、建设模式及技术方案、投资及收益分析四个课题的集中研究工作。完成了4个课题的研究报告,并编写了提交党组会审议的汇报材料,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

6)分组研究

在完成第一阶段研究的同时,其他12个课题同步开展了研究工作,10月17日—11月10日,各课题组进行课题前期准备,编制研究大纲工作,11月10日在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对12个课题的研究大纲进行了审议,确定了各课题的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各课题组按照研究大纲的要求采用分组编写、集中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方式于12月30日完成了16个课题的研究报告,并对16个课题的研究内容进行汇总,形成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报告》。

7)标准编制

课题组采用研究与编制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组研究与全体讨论的形式,召开多次会议,先后完成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

8)征求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征求意见稿在公司系统进行征求意见,并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技术规范、型式规范在社会主流采集设备制造企业征求意见。课题组对反馈的166条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确定了采纳修改的内容,形成了评审稿。

9)项目评审

2009年4月9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在北京召开“计量、抄表和收费标准化建设”项目研究成果评审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子课题的研究成果,与会专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一致建议尽快完成企业标准的报批和印发,以便更好指导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和采集终端的生产、采购、检验和运行管理工作。

10)标准送审

2009年8月28日至9月3日,邀请采集终端制造企业的代表以及公司系统的专家对采集终端的型式、结构进行了优化设计,对功能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25日至26日,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科技部、智能电网部、信息化工作部共同组织,审议通过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送审稿”。

6 标准主要内容

本部分依据《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DL/T 800—2001的编写要求进行了编制。标准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1. 目次;

2. 前言;

3. 标准正文共3章: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实验室检验。

文档

Q/GDW 379.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及

ICS××.××备案号:CEC××—××××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00×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检验技术规范:集中抄表终端检验技术规范poweruserelectricenergydataacquisitionsystemtestingtechnicalspecification-concentratemeterreadingterminal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实验室检验编制说明前言按照坚强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