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卖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 电话::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协议:
1、甲方为平新耐单位职工,自愿将该单位建造的房屋一套(平顶山市新型耐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房),房地产权转让给乙方,该套房屋位于 室 厅 卫,建筑面积 平方米。
2、因该房屋尚在建造中,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甲乙双方当前暂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单位统一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再过户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房屋的转让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房款总计: 元整,房号费: 元整。
2、此协议正式生效后,若甲方拒绝出售或交房,甲方双倍返还乙方购房款及房号费,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
3、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房屋更名或过户及入住期间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4、协议生效后,甲方无偿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及与房屋相关的事宜。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