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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1 17: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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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孟⼦《鱼我所欲也》原⽂翻译孟⼦《鱼我所欲也》原⽂翻译《鱼我所欲也》选⾃《孟⼦·告⼦上》,题⽬是编者加的。中⼼论点“⽣,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或者是“舍⽣取义。作者: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取熊掌者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jiān),舍⽣⽽取义者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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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孟⼦《鱼我所欲也》原⽂翻译孟⼦《鱼我所欲也》原⽂翻译《鱼我所欲也》选⾃《孟⼦·告⼦上》,题⽬是编者加的。中⼼论点“⽣,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或者是“舍⽣取义。作者: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取熊掌者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jiān),舍⽣⽽取义者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之所
孟⼦《鱼我所欲也》原⽂翻译

孟⼦《鱼我所欲也》原⽂翻译

  《鱼我所欲也》选⾃《孟⼦·告⼦上》,题⽬是编者加的。中⼼论点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

欲也。⼆者不可得兼,舍⽣⽽取义者也。”或者是“舍⽣取义。

  作者: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取熊掌者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者不可得兼(jiān),舍⽣⽽取义者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之所欲莫甚于⽣,则凡可以得⽣者何不⽤也?使⼈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有不⽤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独贤者有是⼼也,⼈皆有之,贤者能勿丧⽿。

  ⼀箪(dān)⾷(shí),⼀⾖羹(gēng),得之则⽣,弗(fú)得则死。呼尔⽽与之,⾏道之⼈弗受;蹴(cù)尔⽽与之,乞⼈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死⽽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死⽽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死⽽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选取熊掌。⽣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命⽽选取道义。⽣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们没有⽐⽣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命的⽅法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如果⼈们没有⽐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法可以⽣存却不采⽤,按照这种⽅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有这种思想,每个⼈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碗饭,⼀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都不会接受;⽤脚踢着给⼈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不肯接受。⾼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感激⾃⼰⽽接受了它。这种⾏为不可以停⽌吗?(如果不停⽌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

  《鱼我所欲也》知识点

  ⼀词多义

  1.⽽

  呼尔⽽与之。修饰“与”,表修饰

  由是则⽣⽽有不⽤也。表转折,却

  2.于

  所欲有甚于⽣者,⽐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

  3.是

  ⾮独贤者有是⼼也,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者不可得兼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是感谢的意思

  故不为苟得也取得

  5.为

  向为⾝死⽽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个“为”:为了,表⽬的。第⼆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

  6. 之

  如使⼈之所欲莫甚于⽣定语中⼼语之间结构助词的

  ⼈皆有之代词它⽂中指羞恶的本⼼

  得之则⽣代词它⽂中指⼀箪⾷⼀⾖羹

  呼尔⽽与之代词它⽂中指⾏道之⼈乞⼈

  万钟则不辩礼义⽽受之代词它⽂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为之代词它⽂中指接受俸禄的⾏为

  此之谓失其本⼼代词, 它,指不辨礼义⽽受之的⾏为  舍⽣⽽取义者也⽣命

  由是则⽣⽽有不⽤也获得⽣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语⽓词

  呼尔⽽与之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增加,这⾥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帛,弗敢加也虚报

  10莫

  .使⼈之所恶莫甚于死者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者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那么

  得之则⽣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受之连词,这⾥表假设

  13.凡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凡是;只要是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死⽽不受”。

  3.“与”通“欤”,语⽓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受之”。

  5.“辟”通“避”。躲避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来

  今:能够  古:这指⽰代词

  今:判断动词

  3.⾖

  古:古代盛⾷物的器具

  今:⾖⼦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合在⼀起

  特殊句式

  1.判断句

  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 译⽂: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

  例句:乡为⾝死⽽不受。“为”后⾯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

  词类活⽤

  名词作动词得:恩惠,这⾥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动词作名词⽣:可以获得⽣存的⼿段。

  例句:由是则⽣⽽有不⽤也。

  段落分层

  第⼀层(从开头到“舍⽣⽽取义者也”):提出本⽂的论点。作者先讲⼀个⽣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般要“舍鱼⽽取熊掌”,以这个⽣活常理为喻,⾃然地引出在⽣和义⽆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的主旨。

  第⼆层(从“⽣,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层中⽤⽐喻论证的⽅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较深⼊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来讲:虽然⽣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所说的“甚于⽣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从反⾯来申述观点:如果⼈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命的⼿段,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如果⼈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这⾥隐含的意思是,⼀旦将爱惜⽣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命受到考验的时候,⼈的⾏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不齿的事情来,最终,⼈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之所欲莫甚于⽣,……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的作⽤。

  第三层(“⾮独贤者有是⼼也,⼈皆有之,贤者能勿丧⽿”),作者进⼀步指出,其实⼈⼈都有向善之⼼,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已。

  第⼆段运⽤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箪⾷,⼀⾖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道的“⼀箪⾷,⼀⾖羹”,当它关乎⽣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个⼈的品德。“呼尔”“蹴尔”⽽与之,则“⾏道之⼈”与“乞⼈”都不屑受之,这就是⼈没有丧失“本⼼”的表现。

  ⼜举有的⼈“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的表现。“⼀箪⾷,⼀⾖羹”虽然⽐“万

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作者⼜运⽤了对⽐论证法,将“⼀箪⾷,⼀⾖羹”与“万钟”作对⽐。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箪⾷,⼀⾖羹”决定的却是⽣命,⾃然要⽐“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既让⼈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醒悟到“本⼼”的丧失是⼀个渐变的过程,⼈应该时时反省⾃⼰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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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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