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支持和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凝聚警心,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笔者认为当务之机是转变观念,大胆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和做法,建立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机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应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积极性,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关键语]积极性 从优待警 警务保障 考核
如何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基层领导经常思考的问题,更是基层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所不能回避的课题。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是支持和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凝聚警心,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对民警积极性的现状及如何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笔者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
影响民警积极性的因素
影响民警积极性的因素,主要表现在“缺”、“轻”、“怕”、“难”、“弃”、“闹”、“推”、“草”八字上。
“缺”即法律缺位。《人民法》虽然对保障人民依法执行职务作了规定,但因没有一个保障其落实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综合执行机构,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很难落实。
“轻”即各级党政领导和机关领导对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重视不够,观念陈旧。过分强调机关的特殊性,习惯于要求民警讲奉献、比工作,却不愿讲合理报酬,怕有争待遇之嫌。言队伍建设必谈从严治警,忽视从优待警。在工作中提倡无私奉献的多,对民警的权益关心的少,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刑事和治安案件重视,而对民警的劳动权、休息权、警务保障权以及从优待警的措施落实不力,冷了民警的心。
“怕”即处理这类案件怕机关受到负面影响,处理时缩手缩脚。因涉及本单位民警,怕处理不当招致群众不满意。特别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方法不当等引起的侵权案件,因涉及的人员多,往往在处理时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新的事端,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违法犯罪人员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有时违心地赔偿和退让,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侵权人。
“难”即警务保障不力的问题,责任在各级,但机关作为的一个职能部门,对这类问题也只能是没完没了的汇报、请示,不敢宣传呼喊,如果这样就会被认为这是为自己争待遇,羞于启齿,同时,争取不到经费,民警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又会受到民警的责难,使机关领导处于两难境地。
“弃”即受害民警不珍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民警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不强,加上这类案件得不到应有的处理,民警一旦受到侵害,往往自认倒霉,认为自己被打是一件丢人的事。同时,比较普遍地认为这类问题会给领导添麻烦,“打掉牙自己吞”,事情过去了不再过问。对工资、保险、休息、休假、住房等方面的待遇不落实的问题,更是一个谈论的禁区,民警害怕争取有关待遇会落上“只讲待遇不讲工作”的“恶名”,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根本不敢出面争取。
“闹”即侵害人怕受到打击处理,想方设法阻挠办案,逃避打击。有的作案后逃之夭夭,避而不见,不愿接受机关的调查;有的毁灭罪证,到处虚张声势,企图得到人们的同情;有的甚至纠集亲友到有关部门上访,搞恶人先告状,目的就是使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
“推”是机关尤其是基层机关经费、装备等警务保障不力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各级在保障经费方面给予了一定倾斜,但机关吃“皇粮”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机关为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只有通过利用手中的权力违法搞创收,出现“为钱办案,办案为钱”的现象,这样把机关和民警推向了违法的边缘。很多侵害民警权益的案件都是因为违法搞创收引起的。
“草”即对民警的处理过于草率。纪检监察部门接到群众的投诉后,很多没有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就对涉案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关禁闭等措施,有的为了平息事态,顶不住各方面的压力,违心地将板子打在民警的身上,没有实事求是地站在公正的法律原则上。虽然只处分一名,但它伤了一大批的心。
影响民警积极性的表现形式
一、对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权、人格权和名誉权的侵害,极大地伤害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人格受到污辱、侵害;二是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中和执法后受到诬告、诬陷,民警家庭、家属受到侵扰或打击报复。据了解,有关纪检部门受理的对民警的投诉案件,查证基本属实的只占举报的10%左右;三是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受到无端阻挠、围攻,人身受到伤害。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袭击民警的案件日益上升,民警因此牺牲、受伤的现象不断增多。仅2001年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443人,62人受伤,可以说是“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四是有些不法分子冒充民警四处进行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民警的形象和声誉。五是有些公民通过打“110”报假警,捉弄甚至侮辱民警;有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制造种种假案,浪费了大量警力、物力,干扰了民警的正常工作。
二、行政干预对依法执行职责的权利的侵害,影响了民警执法积极性。《人民法》对机关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地方、要求机关越权参与职责以外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使机关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职责,被动地干一些职责以外的事,基层民警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应付非警务工作。参与非警务活动,不仅干扰了的正常工作,而且会引起群众和有关部门的不满,恶化警民关系,结果把帐都算在民警身上。
三、从优待警措施落实不力,伤害民警感情。各级机关和领导在工作上强调的多,对从优待警措施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警身体状况堪忧。某县在全县组织的检查中发现,各项检查指标全部正常的民警仅占体检民警总数的13.9%。二是民警休息、休假难以保证。重大警务活动、专项行动一个接一个,基层民警脱不开身,根本无暇休假。三是民警培训不够。基层民警培训受师资、器材、场地、时间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只有民警在司进督时才有短时间的培训,这与上级要求和实战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四是部分民警家庭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以下的占有很大比例,很多民警的家属下岗,一定数量的子女就业没着落。五是少数地方拖欠民警工资,有关部门随意扣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六是民警的保险、住房等方面也还没有很好落实。
四、警务保障不力,对民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受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工资、福利及办案经费均应由地方财政负担,《人民法》也作了明确规定。然而一些经济落后、财政资金紧张的地方机关经费往往难以落实,有的地方连民警的工资都兑现困难。民警所需的训练设备、警用装备、服装费、人身保险没有保障,旅差费、医疗费等长期不能报销。
提高民警积极性的方式方法
一、建立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机制
我国已加入WTO,机关的许多法规将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机关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对民警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保障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显得尤其重要。各级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维护民警权益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观念,大胆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有关维护民警权益的规定和做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机制。
1、要设立民警合法权益维权组织,制定维护合法权益规章。目前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机关都成立了人民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邀请、有关领导和、政协、、、司法、新闻等部门共同参与,旨在保护人民的正当权益,弘扬正气,改善执法环境。这个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关保护人民正当执法权益的制度、措施,受理、调查或协助调查侵害民警权益案件。使民警有怨可诉,有苦可吐,有难可解。他们的实践证明,这一机构有力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权益保护委员会每个县级机关均应设立,上级委员会要对下级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级机关都要定期向上级报告合法权益的执行和保护情况,并建议将民警权益保护落实情况纳入政治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以此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2、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当前的执法环境还十分严峻,民警的素质、执法水平和当前的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民警的执法水平、执法艺术差,体能较差,搏击能力不强,实战技能不高,存在与违法犯罪分子“说不过、打不过、跑不过”的问题,在与违法犯罪分子正面对抗中,显得力不从心。因此,要教育民警严格公正执法,讲究方式方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受到侵害;要加强实战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3、坚持打防并举,为民警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要成立由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专案专办,排除阻力,全力开展查办工作,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查处的侵害民警权益的案件,要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既为民警洗冤正名,又震慑犯罪。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主动配合机关开展工作。同时,机关要继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争取公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根本上避免侵害民警权益案件的发生。
4、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警务保障工作,杜绝非警务活动。各级要严格按照《人民法》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落实警务保障。要支持机关正确执法,为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指派民警参与职责以外的活动,防止侵害民警权益的案件发生。全国各级要加强对《人民法》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警务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确保警务保障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指派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指派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5、创新保障机制,为执法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国家设立专门税种,将 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国家财政保证公用经费,人头经费,装备费等基本费用,地方财政按比例给予补充,切实保证机关“吃皇粮”,机关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杜绝任何形式的经费返还,从根本上消除利益驱动的产生,维护机关的执法形象。
6、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一是要落实休息、休假制度。科学安排民警的休息和休假。节假日值班的,要按《劳动法》的规定尽力补发工资。二是要为民警投保,定期为民警体检。三是要注意民警的心理健康,及时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民警减压。四是要关心民警家庭。想办法解决民警子女上学、就业问题,安排好住房,对生活困难的民警,组织上要给予照顾。
7、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在当前任务重、警力少的情况下,民警为完成任务经常超负荷工作,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侵害民警权益案件的不断发生,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切实解决民警的困难,实实在在地关心和爱护民警。对于短时期内有关待遇落实不了的,要向民警解释清楚,教育民警识大体、讲大局,多为国家分忧,树立爱岗敬业、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
二、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面对WTO,民警应有全新的思想准备,知识准备,技术准备。未来队伍应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类社会中最精明、最神勇的群体。要摒弃“人多好办事”的观念,使队伍由“数量集约型”向“素质集约型”转变。当前, 队伍的管理和教育的机制陈旧,仍然在吃‘大锅饭”端铁饭碗,对民警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一是不需要提高。“进人口”把不住,录用人员实际上是“双重标准”,有关系、有背景的就能进,只要穿上警服,就是正式民警,科技人员一天不学习就会落后,而民警一年到头不讲读书不看报也没有不适感。二是素质提高了也没有多少好处。用人上的不说,论资排辈现象就足以泯灭许多人的上进心。三是鞭打快牛。许多单位的领导拿“皇亲国戚”和刺头没办法,他们不好好干,还能呆在好单位干轻松活,急难险重的工作只好让那些肯干、会干的拼命去干。要建立一种既有责任又竞争激烈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奖励干的,鼓励上的,鞭策懒的,惩罚闹的,营造拴心留人环境,真正做到严管与厚爱相济,让每个民警经常不断地感受爱护,受到激励,才华得到施展。
1、要建立区别于国家公务员模式而具有特色的人民职务系列,进行制度创新。可将民警的职级待遇与公务员的厅级、处级、科级分离,除各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外,都以警衔确立上下级关系,以警衔称谓,确定相应的待遇,以对应国际通行的做法。在工资 制度上,按照总体水平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原则,加大警衔工资,工龄工资、民警津贴构成单独的工资制度。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执行国家公务员标准,警衔工资则按级而定,津贴则根据警种、岗位和职务而定。这种工资制度能有效地激励民警提高素质努力工作。
2、建立录用的市场机制。要尽快地建立用市场手段的进人把关机制,改变过去人把关的做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给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均等的机会,使通过市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而成为机关进人唯一的途径,这样,才能进到好毛坯,炼出好钢材。
3、建立培训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民警在职培训的机制。高等教育要以培养中高级警官为主,招收方式应从普通大学高年级或毕业生中选择。警校要以民警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为主,接近实战,实施通才教育,将民警培训和个人职级前途联系在一起。
三、应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
考核,即考查审核。在现代条件下,考核工作日益成为各行各业激励士气、评定工作成果及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杠杆和手段。当然,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考核方案与考核机制、操作方式上,都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的地方。
1、应进一步提高对考核重要导向作用的认识。 考核什么,怎样考核,对工作及各级机关与广大民警的注意力,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是由考核本身所具有的特殊价值性所决定。考核的特殊价值性,集中体现在它对一个单位或一个人的工作成果、绩效的最终认定上。这必然会引起各级及全体民警的关注与重视。二是设定的考核项目、内容及其分值。考核考什么及各项工作分值的大小,必定会引起各级机关及广大民警思想上明确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应该在哪些方面用气力,下功夫。这种明显的趋向性,充分体现出了考核对于一个单位、部门或个人努力的导向性。三是怎样实施考核,这主要指考核的程序即实际操作问题。假若考核的程序既科学化又规范化,这就使所有被考核单位都置于一条公平线上,都能坚持实事求是,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事,讲究执法质量和工作质量,而不是靠钻考核运行中的“盲区”和漏洞,或弄虚作假,或投机取巧,或以侥幸心理应付考核,从而取得目标管理考核的好成绩、好名次。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考核的导向作用是很大的,就一定意义而言,它对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带出一支什么样的队伍,都起着举足轻重的、根本性的导向作用。绝不能只把考核认为是年度工作的一项正常性评定,区分一下名次,表彰一下先进而已。
2、考核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就是要将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等公布于众,使各级民警都清楚考核什么、应达到什么标准、怎样考核,这有利于强化执法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公平,就是针对区域、业务的不同,对所有考核单位具有共性且有可比性的工作,如队伍建设、群众满意率测评等,确定同一内容、同一标准进行考核。对其它主体工作采取分组考核的方式,力求使考核达到合理。公正,就是在实际考核中,要严格把握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克服关系、人情、领导旨意的影响与干扰,该扣分的要扣,该扣多少就扣多少,考核结果是怎样就是怎样,不搞平衡,不搞照顾,不弄虚作假,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另外要坚持注重考核工作成果的原则。考核的目的,即是为了确定单位的名次,更重要的功能是通过考核推动工作健康发展,激励各级和全体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从近几年的考核看,有的项目、内容形同虚设,基层机关普遍反映没有必要,实际考核价值不大。因此,要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尽量少设考核工作过程的内容,突出和着重考核工作的成果,以把各级和民警的注意力吸引到如何取得工作成果上来,而不是靠走形式主义去争分、取名次。这样就能使考核工作起到促进工作效果与社会效率统一的杠杆作用和激励功能,全面推动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