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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电工事业部-检验标准
文件名称: 插座成品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版 本: A/0 页 数: 共10页(含封页) 生效日期: 分 发 号: 文件状态: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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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了使品质人员能正确运用插座产品例行、出厂和确认检验规范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方案等。 二、范围 适用于装配插座产品的巡检和包装后成品的检验。 三、定义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文件。 a)GB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国标) b)GB1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型式、和基本参数和尺寸(国标) c)GB 2099.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国标) d)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抽样方案) e)CNCA—01c—003 电气电子产品强制认证实施规则(3C认证实施规则) 四、职责 4.1 品管人员严格按检验标准执行。 4.2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执行。 五、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案 | 检验方式 | ||||||||||||||
| 1 | 外观 | a)塑料件:表面应有良好的外观,不得有划伤、气泡、裂纹、缺料、变形等缺陷。 | 出厂检验: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 AQL=2.5 | 参考 样品 目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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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案 | 检验方式 | ||||||||||||||
| 续1 | 外观 | b)金属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纹、气泡、麻点及镀层脱落等。 c) 后座不得缺料、毛刺、水花、开裂、变形、飞边等。 d) 压片、安全门、插面表面无污点、毛刺、变形、烧黄、色差、油污现象。 | 出厂检验: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 AQL=2.5 | 参考 样品 目测 | ||||||||||||||
| 2 | 标志 | a)额定电压V、额定电流A、商标、产品型号、电源极性;L(火线),N(零线),E(地线),3C标志。 b)标记不应标在螺丝或其他易折卸的部位上,标记应清晰、耐用。用粘汽油的 布擦拭三次标记应无模糊不清或脱落。 | 出厂检验: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 AQL=2.5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参考 样品 目测 | ||||||||||||||
| 3 | 试插 | a)插座成品采用相应插头试插,插入、拔出动作应顺畅,插头插销能完全插入插座。 b)插拔力顺畅,安全门复位效果好,满足规定要求。插头与插座面间隙应≤1mm。 c)插面无污点、毛刺、变形、烧黄、色差、开裂。d)插片与插夹咬合尺寸≥3 mm。 d插头未完全插入时,未插合的尺寸 3mm-4.5mm。 | 出厂检验: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AQL=0.65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参考 封样 手动 目测 插头 | ||||||||||||||
| 4 | 防触电 保护 | a)正常使用时不易触极带电部位。 b)易接触部位用绝缘材料制成。 c)单极插头插入插头不能和任一与带电 插套插合。 d)无插头插入的最不利的条件下,1.0mm的直径探针向所有易触及表面施加1N的力来检查,探针不可触及到带电部件。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试验指 插头探针 | ||||||||||||||
| 5 | 尺寸检查 | a)型式尺寸应符合GB 1002、GB 1003标 准要求,型式尺寸详见GB 1002、GB 1003。 b)五孔二插与三插面板中心距尺寸≥30MM。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量规 卡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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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案 | 检验方式 | |||||||||||||||
| 6 | 接地措施 | 插头插入时,接地插销应先与地插套连接,然后载流插销才带电,当拔出插头 时,接地插销应在载流插销断开之后断 开。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操作试 验台 | |||||||||||||||
| 7 | 端子 顶出力 | a) 螺纹夹紧型端子应在电器附件里固定得当,拧紧(1.0N.m扭力扳手)或拧松接脱,且用50N的力垂直施加到端子上,端子的位移不应大于1mm。 b) 接线端子接入最小1.5mm²导线,导线长度为75mm。用0.5KG砝码挂在导线的端部,持续60秒,导线不得从端子脱出,不得在螺丝拧紧出断开。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管形测力 计扭力 扳手 卡尺 | |||||||||||||||
| 端子内孔 径要求 | 额定电流范围A | 端子内孔尺寸要求 | |||||||||||||||||
| >4~6 | ≥3mm | ||||||||||||||||||
| >6~10 | ≥4mm | ||||||||||||||||||
| >10~16 | ≥4.6mm | ||||||||||||||||||
| >16~25 | ≥5.5mm | ||||||||||||||||||
| 8 | 绝缘电阻 | 500V1MIN所有极与本体、极与极之间电阻≥15MΩ。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兆欧表 | |||||||||||||||
| 9 | 电气强度 | 插座在极与极之间和极与本体之间应 承受交流电压50HZ、2000V,历时1min 或交流电压50HZ、2400V,历时1s试验 期间,无出现闪络或击穿现象。 | 出厂检验:特殊检 验水平S-3,正常 一次抽样AQL=0.65 | 耐压 试验仪 | |||||||||||||||
| 10 | 温升 | a)用1.3-1.5倍/1小时按规定电流实验 运行1小时,温度仪器指示温升值不大于45K。 b)寿命测试结束后,直接用1.2-1.3倍 /1小时按规定电流实验运行1小时,温度仪器指示温升值不大于55K。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温升 试验仪 | |||||||||||||||
| 11 | 分断容量 | 插座以1.1倍额定电压和1.25倍额定电流进行50次的匀速操作,试验期间不应出现闪弧,试验之后,不得出现影响继续使用的损坏。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插座寿命试验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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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案 | 检验方式 | ||||||||||||||
| 12 | 正常操作 | a) 插座在额定电压≤250V,额定电流≤10A,功率因数0.8±0.05试验,30次/分钟(其它15次/分钟),,试验期间7000次(14000行程),不得出现持续电弧,磨损、外客劣化、连接松脱、插孔损坏。 b) 对带保护门的插座,用探针对保护门施加相应的力,探针不得触及带电部件,分别用探针施加20N和1N力。 c) 正常操作试验后,插座通以16A电流1h后,端子的温升应≤45K。 d) 正常操作试验后,其电气强度,极与极,极与壳体之间施压1500V,1min,不击穿,不闪络。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插座寿命 试验台 探针 | ||||||||||||||
| 13 | 机械强度 | a)依据GB 2099.1标准中第24章进行试验: 1经摆捶冲击试验后,试样不应有不符合 标准要求的损坏,带电部件不应变为易 触及的部件。 2普通明装式插座用螺钉固定到由硬钢 制成的圆筒上,然后再固定到平钢板上,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插座均不得损坏。 3对带保护门的插座,其保护门应能经受 得住正常使用时,当插头的插销无意地 被强压在插座插孔的保护门时可能出现 的机械应力。 4盖和盖板的不可拆性和可拆性试验: 盖和盖板的不可拆性试验:朝垂直于安 装表面的方向施加10N-的力,1min,盖 或盖板不得脱出。盖和盖板的可拆性试 验: 朝垂直于安装表面的方向向盖或盖 板施加≤120N力10次,盖或盖板应脱出。 5用国标量规推向盖或盖板的每一边,量 规要垂直地放在受试的每一边。盖或盖 板的轮廓线不得超出支承表面的轮廓线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冲击试验 装置 扭力扳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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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13 | 机械强度 | 6用1N的力施加国标的量规,量规不得 进入任何沟槽、孔或反向锥度等的上半 部1mm以上。 b)贯穿力:对于安装架上的安装螺钉,施以1.0N.m的力,扭动螺丝至安装盒内。试验之后架子不变形或轻微变形,各项指标符合标准。 c)对于安装架上的安装螺钉,施以1.0N.m的力,扭动螺钉至安装盒内,试验之后,安装架不得贯穿。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冲击试验 装置 扭力扳手 | ||||||||||||||
| 14 | 耐热试验 | 110℃±2℃,1小时无损坏,标志清晰,塑料件无明显变形现象。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耐热试验箱球压测试仪 | ||||||||||||||
| 125℃±2℃,1小时(带电部件)压痕直径≤2MM,无损坏,标志清晰。 | ||||||||||||||||||
| 15 | 绝缘材料耐非正常热、耐燃 | 底座850℃ | 不可见的火焰或持续的灼热或在20S内火焰或灼热消失,绢纸不得起火。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 生产时 | 灼热丝 测试仪 | |||||||||||||
| 面板850℃ | ||||||||||||||||||
| 16 | 铁件镀层 | 按GB 2423.17执行,满足中性盐雾 试验12h。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 生产时 | 盐雾试验箱 | ||||||||||||||
| 17 | 铜铁部件厚度、部件材质 | 铜铁件部件 、银层厚度25S以上或按封样执行,误差不小于3S,材质化学成分检测按封样执行。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游标卡尺 理化试验 | ||||||||||||||
| 18 | 拔出插头所需力 | 极数 | 拔出的力N | 出厂检验: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AQL=0.65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砝码测试 数显推拉 力计 | |||||||||||||
| 多插销 最大力 | 单插销最小力 | 多插销首次插拔力 | 单插销首次插拔力 | |||||||||||||||
| 2 | 40N(≤10A) | 2N | 45N | 3N | ||||||||||||||
| 50N(10~16A) | 3N | 55N | 4N | |||||||||||||||
| 80N(16~32A) | 4N | 82N | 5N | |||||||||||||||
| 3 | 50N(≤10A) | 2N | 55N | 4N | ||||||||||||||
| 54N(10~16A) | 3N | 60N | 5N | |||||||||||||||
| 80N(16~32A) | 4N | 82N | 5N | |||||||||||||||
| 4 | 70N(10~16A) | 3N | 75N | 4N | ||||||||||||||
| 100N(16~32A) | 4N | 102N | 5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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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电气间隙 | a)不同极性带电部件之间≥3MM。 b)带部件与易接触绝缘材料、接地电路、固定式插座底座,盖或盖板螺钉部件之间≥3MM。 c)插座处于最不利的情况下,带电部件与专门接地的金属盒之间≥3MM:无绝缘衬垫的不接地金属盒之间≥4.5MM。 d)带电部件与明装式插座的底座的安装 表面之间≥6MM。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卡尺 | ||||||||||
| 20 | 爬电距离 | a)不同极性带电部件之间≥3MM. b)带电部件与易接触绝缘材料、接地电 路、固定式插座底座,盖或盖板螺钉部 件之间≥3MM. c)不插插头时,插座的带电部件与易触 及的未接地金属部件之间≥4.5MM。 d)插头插入时,插头、插座易未接地金属与同一系统带电部件之间≥4.5MM。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时 | 卡尺 | ||||||||||
| 21 | 面板颜 色色差 | 按封样颜色执行,本批次或批次之间不得出现明显色差,色差值控制在0.8以内。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 | 目测 | ||||||||||
| 22 | 包装要求 | a)产品表面无污点、烧黄、毛刺、缺料、 开裂划伤、少件、色差等其它不良。 b)按封样标准执行。 | 出厂检验: 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AQL=0.65 | 目测 | ||||||||||
| 23 | 耐老化 冷冻冲击 | a) 插座经80℃±2℃加热箱老化7d(168H)后,插座不应有可见的裂痕,材料不得发粘变滑,插座不得留有布纹(食指以5N的力压)不得出现壳体的损坏。 b) 插座在相对湿度为91%-95%、温度为40℃±2℃的潮湿箱内放置 48 h后,插座不应出现壳体的损坏。 c) 插座经-30℃±2℃冷冻老化48 h后,马上取出做摆捶冲击试验后,不得出现客体损坏。 | 确认检验:一次/3个月或每次订单生产 | 恒温箱 | ||||||||||
| 3表面无污点、烧黄、毛刺、缺料、、耐用。用粘汽油的布擦拭三次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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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案 | 检验方式 |
| 24 | 结构检验 | a)插座应易于把导线插入和连接到端子里。 b)易将底座固定到墙上或固定到安 装盒里。 c)盖面(中板)与后座之间缝隙小于等 于0.05mm.盖面不易脱落。 d)插座不会因插合表面的任何突出物 而阻碍与有关插头完全插合。 e)插座应能经得起标准插头垂直向下 施加5N的力,插座旋转90度后试验 四次每次插头均无脱落现象。 f)成品在正常装配情况下能承受住 50-60N左右的插拔力且功能件不可脱 落。 g)多功能插座必须用两插头进行抽测 合格。 h)组合安装暗合,是否有结构影响,如 功能件脱落、被顶起等不良现象 | 出厂检验: 特殊检验水平S-3,正常一次抽样,AQL=0.65 | 手动 目视 量规 螺丝刀 |
6.1 例行检验
6.1.1 产品装配完成后,必须按表逐只进行检验,凡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若无法返工,则应报废。
6.1.2 例行检验项目按表1序号1、3项。
6.2 出厂抽样检验
6.2.1出厂抽样检验必须在产品全检合格并包装完成后进行,检验项目按表1序号1、 3、17、21、22、24、进行检验。
| 6.2.2每批产品必须在产品全检合格并包装完成后进行,出厂前应进行抽样检验, | ||||||||||||||
| 电工事业部 | 标 题 | 编 号NO. | SBDG-WI-06-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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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Date. | 2012-05-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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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样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方可作为成品交货。 6.2.3在抽样中,采用GB/T 2828.1标准的抽样转移规则进行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 和从正常检验到加严检验,直至暂停检验。 6.3 确认检验 6.3.1 确认检验项目按表1序号1~24项。 6.3.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样品数量按GB 2099.1中的第5 章规定进行。 6.3.3 确认检验时,若工厂不具备测试设备,可委托试验室试验。电气强度试验不 进行潮湿处理。 6.3.4上述内容若与国标不符的严格按国标要求执行。 七、其它项目 本检验规范未提及检验项目条款在进行检验时,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判定。 注1:封样指甲方和乙方代表均确认签字的合格样品 注2:相同材料,同一供应商的只做一次,若能提供非金属材料的红外线光谱,差 示扫描量热曲线、热重分析曲线等证明性文件,可免除耐热、耐燃、耐电痕化 等项目的确认检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