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设计规定报审的材料/设备送审流程
通知施工单位
批复
注:1、施工单位一般材料设备必须使用前7天提出申请,材料设备送审表应有使用部位、是否合同内规定或推荐厂家等说明,并附上产品介绍、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电工认证等,并送交样板。
2、对于大宗材料确认,总包可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材料准备计划,在每月例会上提出将需用到材料,由业主掌握材料的审批时间。
材料/设备进场签认流程
送审
批复
注:1、材料/设备必须经过业主工地代表签认后方能进场,施工单位应于材料设备进场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工地代表。
2、合同、设计规定看样定货的材料/设备应先办理材料/设备送审,设计、业主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购进材料/设备及办理其进场手续。
3、监理单位、业主工程代表先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数量、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电工认证等是否符合要求,有见证取样检验要求的材料应待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签认同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