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安生部是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工作的监督部门。
2.2 安生部负责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起重机具的定期检验工作;负责制定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负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选型、选厂,及监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保管、使用和报废。
2.3 风电场对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负责,具体负责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4 风电场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专责人,负责制定、申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2.5 班组公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设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规定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人员,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
3.2 风电场、各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有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风场为单位统一编号。
3.4 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检查,其试验标准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3.5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单位和使用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
3.6 各班组应明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7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
3.8 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
3.9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3.9.1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3.9.2 不得超过试验有效期限;
3.9.3 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
3.9.4 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
3.10 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3.10.1 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
3.10.2 使用寿命达到公司规定的有效期限;
3.10.3 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
3.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高压验电器
3.11.1 操作杆需要接地,应在护环前备有专用金属环,以便于和地线连接。
3.11.2 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透现象。
3.11.3 操作杆的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
3.11.4 在绝缘杆的金属接头上,应用钢印打上编号,以便统一保管和试验。
3.11.5 绝缘操作杆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地方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3.11.6 阴雨天气在户外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
3.11.7 绝缘靴严禁移做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
3.11.8 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3.11.9 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化学药品等隔离开。
3.11.10 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气,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
3.11.11 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3.11.12 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
3.11.13 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大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
3.11.14 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3.11.15 在使用高压验电器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保验电良好。
3.11.16 验电器用毕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软衬垫的匣内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装运途中要避免受剧烈震动。
3.12 标示牌和遮栏
3.12.1 电气设备上、开关把手上等所挂的标示牌,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除。
3.12.2 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
3.12.3 悬挂标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
3.12.4 所有电气设备的试验现场,检修场所,现场揭开的临时孔洞,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
3.12.5 临时遮拦必须设置牢固、可靠、醒目,电气设备设置的遮拦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其他地方所设的围栏上根据实际应悬挂警示性标示牌,如“危险”、“请勿靠近”、“当心孔洞”等标示牌。
3.12.6 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放,临时遮拦不得悬挂衣服或移做它用。
3.13 其他安全工器具
3.13.1 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好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
3.13.2 安全帽带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滑落。
3.13.3 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
3.13.4 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温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止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
3.13.5 安全带应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
3.13.6 在较长的瓷瓶串上作业,或距离悬挂点较远的其他地方,挂绳的长度不够时,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必要时,应同时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3.13.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缺陷要及时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3.13.8 有关使用梯子的具体要求,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3.14 电动工器具
3.14.1 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
3.14.2 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具。
3.14.3 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具。
3.14.4 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旋转部分。
3.14.5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3.14.6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换电源。
3.14.7 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
3.14.8 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
3.15 报告和记录
3.15.1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
3.15.2 存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3.16 登高安全工具试验标准
| 名 称 | 试验静 拉力 (N) | 试验周期 | 外表检查 周期 | 试荷 时间 (min) | |
| 安全带 | 大皮带 小皮带 | 2205 1470 | 半年一次 | 每月一次 | 5 |
| 安全绳 | 2205 | 半年一次 | 每月一次 | 5 | |
| 升降板 | 2205 | 半年一次 | 每月一次 | 5 | |
| 脚扣 | 980 | 半年一次 | 每月一次 | 5 | |
| 竹(木)梯 | 1765 | 半年一次 | 每月一次 | 5 | |
| 序号 | 名称 | 电压等级(kV) | 周期 | 交流耐压(kV) | 时间(min) | 泄漏电流(mA) | 附注 |
| 1 | 绝缘杆 | 6~10 | 每年一次 | 44 | 5 | ||
| 35~154 | 四倍相电压 | ||||||
| 220 | 三倍相电压 | ||||||
| 2 | 绝缘档板 | 6~10 | 每年一次 | 30 | 5 | ||
| 35 (20~40) | 80 | ||||||
| 3 | 绝缘罩 | 35 (20~40) | 每年一次 | 80 | 5 | ||
| 4 | 绝缘夹钳 | 35及以下 | 每年一次 | 三倍线电压 | 5 | ||
| 110 | 260 | ||||||
| 220 | 400 | ||||||
| 5 | 验电笔 | 220/110 | 半年一次 | 400/260 | 5 | 发光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 |
| 20~35 | 105 | ||||||
| 6 | 绝缘手套 | 高压 | 半年一次 | 8 | 1 | ≤9 | |
| 低压 | 2.5 | ≤2.5 | |||||
| 7 | 橡胶绝缘靴 | 高压 | 半年一次 | 15 | 1 | ≤7.5 | |
| 8 | 绝缘绳 | 高压 | 半年一次 | 105/0.5m | 5 |
4.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生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4.2 依据本制度和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