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7-23 15:36:03 作者:zzsen 来源: 浏览次数:40
调研分析造成北京市当地送电线路工程征拆赔偿工作难度大、费用高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近年来推进此项工作的成功经验与措施,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征拆赔偿工作效率、降低赔偿费用水平的建议,为电网企业改善建设环境、加快建设进程、控制工程造价,推动电网发展。
作者:杨力俊
摘要:调研分析北京市 2006-2008 年间 220kV 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征地及拆迁赔偿费用情况及变化趋势,分析了造成当地送电线路工程征拆赔偿工作难度大、费用高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了近年来推进此项工作的成功经验与措施,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征拆赔偿工作效率、降低赔偿费用水平的几点建议,为电网企业改善建设环境、加快建设进程、控制工程造价,推动电网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关键词: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场费;征地补偿;拆迁赔偿
1.引言
针对当前电网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日益恶化、工程前期征地拆迁赔偿工作难度逐年加大、赔偿费用逐年攀升的现状,开展了北京地区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以下简称"建场费")情况专项调研工作。
通过本次调研分析,一是系统掌握建场费的费用水平、变化趋势和实际使用情况,为电网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细化造价管理提供决策支撑;二是总结当地在工程前期征拆赔偿与处理方面的工作经验,便于进一步提升征拆赔偿工作水平、控制工程造价;三是总结、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深入揭示电网工程征拆赔偿工作同各项法规、管理制度间的矛盾所在,为电网企业及当地积极改善电网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推动电网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1.1 工程范围及样本情况
本次调研分析的工程样本为2006-2008年度投产的220kV及以上新建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共收集上来工程样本 11 个,总杆路长度 201.40 公里,静态投资合计约 23.48 亿元。
1.2 分析内容及分析方法
(1)主要分析内容
重点分析北京地区送电线路工程征地拆迁赔偿费用的构成特点、费用水平,及其在 2006-2008 年间的变化趋势和变化成因,同时对比分析实际赔偿标准与标准之间的差距。
总结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赔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策略措施,提出进一步提升此项工作效果的几点建议。
(2)分析方法及分析指标
采用趋势分析、结构分析、对比分析、偏差分析等方法对线路工程建场费水平、变化趋势、费用构成及特点、关键因素及变化原因等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分析中采用了平均单基塔费用、单位面积费用、单位公里费用、单位容量长度费用等造价评价指标,以及平均单位公里塔基数、平均档距、平均单基塔征地面积和单位公里塔基征地面积等技术评价指标。
2.送电线路工程征地拆迁赔偿费用分析
2.1 费用水平及变化趋势
采用平均单基塔费用、单位面积费用、单位公里费用、单位容量长度费用四类指标对建场费水平进行测算分析,同时分析了建场费占工程其它费用和静态投资的比例.
1)建场费水平及变化趋势
北京市近三年送电线路工程建场费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从 220kV 线路工程来看,单位建场费年均递增率各指标均在 120%左右,2008 年平均单基塔建场费、单位公里建场费和单位容量长度建场费水平分别达到 195.09 万元/基、8.98 万元/km、6.35 元/kVA.km;建场费占工程其它费用的比例为 85%以上、占静态投资的比例在 35%以上,且呈现逐年小幅递增的趋势。
2)不同电压等级线路工程建场费水平比对
从 2008 年数据分析看出,相比于 220kV 线路工程,500kV 线路工程平均单基塔建场费是前者的 1.76 倍、单位公里建场费是前者的 2.01 倍、单位容量长度建场费是前者的 1.2 倍。可见,不考虑输送容量,500kV 线路工程建场费大约是 220kV 线路工程的两倍,但考虑输送能力后,两者单位建场费相当,500kV 略比 220kV 多一点。
2.2 费用构成及变化趋势
塔基占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走廊拆迁赔偿费和跨越费是构成建场费的四项主要内容。这里采用单位公里费用指标对四项费用构成的水平及变化趋势进行了测算分析,同时分析了各项费用在建场费中的占比情况。
北京市近三年送电线路工程塔基占地征用费、施工场地租用费、走廊拆迁赔偿费和跨越费四项主要费用构成的单位公里造价水平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且增幅显著。
从各项费用占建场费的比例情况来看,走廊拆迁赔偿费占比最大,220kV工程为80%左右、500kV工程约为90%,其次是塔基占地征用费,220kV约为 5%-15%、500kV 约为 4%,施工场地租用费和跨越费占比较小,220kV分别为 10%和和 1%左右、500kV 约为 3%和 2%左右。
2.3 实际赔偿标准与标准之间的偏差
在近三年的征拆赔偿工作中,除了青苗、树木赔偿及征地补偿时的各项税费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其余各项补偿、赔偿、租用等费用则是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再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水平,相比于标准有较大的偏差。从 2008 年的实际赔偿标准来看,土地征用费(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大约是标准 的 8、9 倍,住宅房屋拆迁赔偿费约为标准的 3-8 倍,非住宅房屋拆迁赔偿费约为标准 的 2-4 倍。
2.4 原因分析
经调研分析可见,北京市送电线路工程征拆赔偿工作存在标准滞后、费用水平超高且增幅显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问题多、难度大、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总体特点。分析造成这一特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塔基永久征地补偿标准及施工临时占用场地租用费逐年上涨,前者(不含税)已由 2006 年的平均 20 万元/亩上涨到 2008 年的平均 40 万元/亩,年均上涨率达到 40%左右。
2)拆迁赔偿标准逐年提升,从 220kV 线路工程来看,单位公里拆迁赔偿费用由 2006 年的平均 109 万元/公里增加到 2008 年的平均 545 万元/公里,年均增长率达到 120%左右。
3)由于高跨、紧凑型、同塔多回架设方式及大截面、多导线应用的逐年增多,使得塔基根开面积加大,同时国网公司新技术标准的出台要求提高杆塔抗自然灾害的强度,使得杆塔重量加大、征地面积加大,此外随着老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和获取赔偿经验的逐年丰富,要求塔基占用后无法再利用的边角剩地一并列入征地范围,因此造成塔基实际征地面积往往超出设计占地面积。以 220kV 线路工程为例,平均单基塔征占地面积已由 2006 年的 0.24 亩增加到 2008 年的 0.31 亩,年均增长率约为 13%,再考虑到土地价格逐年上涨,结果使得平均单基塔征地费用水平由 2006 年的平均 5 万元/基增加到 2008 年的平均 12 万元/基,年均增长率达到60%左右。
4)北京城市化率高,地上附着物逐年增多、且拆迁难度大,加大了线路走廊的曲折系数和杆塔分布密度。以 220kV 工程为例,2006-2008 年间,单位公里塔基数逐年增加,年均递增率约为 1.5%,平均档距逐年递减,年均递减率约为1.4%,使得单位公里塔基征地面积由 2006 年的 0.8 亩/公里增加到 2008 年的 1.02亩/公里,年均递增率约为 14%,同时使得走廊拆迁面积加大,进一步增加了拆赔的费用水平,最后反映在平均单基塔建场费已由 2006 年的平均 40 万元/基增加到 2008 年的平均 195 万元/基,年均增长率达到 120%左右。
5)北京市交通及电网日益密集,使得线路工程跨越次数增多,单位公里跨越费逐年增加,2006-2008 年间 220kV 线路工程单位公里跨越费年均递增率达到 170%左右。
6)推行首都标准,使得北京市电网工程执行的设计规程相比其它地区要求更高,对于线路工程,要求高塔、高跨、更宽的线路走廊和更严格的拆移标准,这就使得塔基征地面积、线路走廊拆迁范围和拆迁量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增加了线路工程的征拆赔偿费用。
7)分析造成不同电压等级线路工程建场费水平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一单位公里塔基数和平均档距有较大差异,使得单位公里塔基征地面积差异大,从分析结果看出,500kV 工程单位公里塔基数和平均档距分别是220kV 工程的 1.14 倍和 87.36%,使得前者单位公里塔基征地面积是后者的 1.15 倍、单位公里征地费是后者的 1.18 倍;二 500kV 线路工程占地走廊更宽,使得单位公里走廊拆迁赔偿费用更高,是 200kV 工程的 2.16 倍。
3.征拆赔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北京电网建设也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但电网建设外部环境却日趋恶化,反映在征地拆迁赔偿方面问题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客观环境方面
1)实际赔偿标准居全国首位、且逐年增加,相关标准相对滞后、可执行性差,这就造成被征拆用户漫天要价,为了不拖延工期,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不满足用户要价。
2)北京属高度发达、且快速发展的国际化大都市,地上附着物密集、种类多样、形势复杂、更新变化快、私有化程度高,给工程征拆赔偿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和困难,使得赔偿工作推进难度大,赔偿名目多、数量大、费用高。
3)执行首都标准,增加了北京市线路工程拆迁范围,如其他地区1000kV 特高压线路工程拆迁范围是边线外 7 米,而北京地区 500kV 线路工程拆迁范围是边线外 30 米、220kV 是边线外 22 米、110kV 是边线外 15 米;拆迁规定更严格,要求线下建筑物全部拆除,而其他地区则要求 500kV 工程线下建筑物拆除,220kV 及以下工程线下建筑物可采用跨越方式。这就使得一方面增加了赔偿的数量和赔偿费用,另一方面增加了拆迁赔偿工作的难度。
4)设计规程与运行规程不一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又缺乏统一的规定和要求,一般运行规程要求的拆迁范围和拆迁力度更大,造成建设期拆赔费用有所增加,而工程投产运行后更是存在重复拆赔的问题。
5)电力法权威性差,当出现与林业法、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冲突的时候,往往是电力法让位,加大了电力工程赔偿工作的难度、提高了赔偿的费用水平。
(2)主观管理方面
1)建设期线下物采取一次性拆迁赔偿或跨越补偿的方式,并未改变线下走廊占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性,工程投产后往往出现大量附着物再生"现象,出于运行安全的考虑,造成重复拆赔或多次拆赔的问题。
2)塔基征地往往采取永久占地租用、签订土地补偿协议的方式替代,尽管省去了办理相关土地证件的麻烦,加快了工程进度,但这种未取得合法征地手续、拿不到土地产权证,无法说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给工程建设及工程投运后的用地带来风险,一是难以说服百姓,增加了赔偿工作的难度,二是唯有靠多出钱来解决问题,增加了赔偿费,如遇工程投产后老百姓再搭建房屋、种植草木等情况一是无权阻止、二则增加了再次拆赔的费用。
3)近年来电网建设加快、工程量巨大,为了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求加快设计进度,这就不可避免造成现场勘测不准、技经人员未能及时到现场核查,结果使得估算、概算中前期费用计列不准、不足,超估、超概现象时有发生。
4)在线路工程跨越铁路、公路的补偿问题上,缺乏达成共识的补偿标准,一事一议,费用水平难以控制,且相关行业间配合协调力度不够,存在相互制约的现象,影响了建设工期。总得来看,上述主客观原因造成了北京市送电线路工程赔偿工作难度
大、费用高。高昂的赔偿费也给电网建设单位带来较大风险:一是超概工程难以结算,存在重复批概、批可研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及造价控制;二是带来审计上的风险;三是资金难以到位,造成工期拖延;四是对于个别超概严重的工程,其造价控制更是无从谈起。
4.成功经验与措施
1)借助第三方力量。采取评估公司、拆迁公司以及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工作模式,特别是引入拆迁评估工作方式后,大大提高了赔偿费用计列的准确性,同时,第三方力量的充分发挥也有助于降低赔偿工作的难度,加快工程进度、控制拆赔费用水平。
2)提高评估效果。要求评估工作在可研阶段介入,评估结果作为可研估算及初设概算编制的参考依据,提高估算、概算编制的深度和准确性,降低超概、甚至超估的风险。
3)加强工程进度款管理与结算管理。在施工阶段,加强对进度款的管理,监理有责任在现场查看前期工作量是否落实完成,同时评估公司有责任审定前期实际发生费用,进度款计划应由监理和评估公司共同签字后方可给予批复;在结算阶段,应由设计、监理、甲方、施工单位和评估公司共同参与费用复合,保证实际发生费用控制在概算额度之内。
5.结论
通过调研分析基本掌握了北京地区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征拆赔偿情况。从费用水平来看,近三年赔偿费大约是工程本体费用的 70%~80%左右,占工程其它费用和静态投资的比例分别为 80%和 30%左右。2008 年单位面积塔基占地征用费、平均单基塔征地费、平均单基塔建场费分别达到 40 万元/亩、12 万元/基和 195 万元/基(均不含土地征用税)左右;单位公里塔基征地费、单位公里拆迁赔偿费、单位公里建场费、单位容量长度建场费分别达到 41.10 万元/km、544.94 万元/km、8.98 万元/km、6.35 元/kVA.km(均不含土地征用税);500kV 线路工程单位公里拆迁赔偿费、平均单基塔建场费、单位公里建场费、单位容量长度建场费分别约为 220kV 线路工程的 2.16 倍、1.76 倍、2.01 倍和 1.2 倍。从费用变化趋势来看,近三年,220kV 线路工程建场费年均递增率约 120%,其中涨幅较大的是跨越费、拆迁赔偿费和施工场地租用费,分别为 170%、120%、100%左右,塔基征地费则以年均 60%左右的速度平稳递增。从费用构成来看,拆迁赔偿费占建场费的比例最大,220kV 工程约为 80%、500kV 工程约为 90%;其次是塔基占地征用费、220kV 约为 5%-15%、500kV 约为 4%;占比较小的是施工场地租用费和跨越费,220kV 分别为 10%和 1%左右、500kV 约为 3%和 2%。分析造成北京地区线路工程赔偿工作难度大、费用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1)地价高、实际赔偿标准高;2)城市发达,线路走廊拥挤,使得线路曲折系数大、塔基密度大、平均档距小、跨越次数多,且增加了紧凑型、同塔多回、高跨架设方式和大截面、多导线的应用,加大了塔基征地面积和走廊拆迁范围,造成征赔费用增加;3)推行首都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塔基征地面积、线路走廊宽度和拆迁范围,使得征拆赔偿费用水平进一步增加.
为了进一步提高当地送电线路工程赔偿工作效率、控制工程造价,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改善外部环境
1)积极争取支持,最大限度发挥在、资金及具体规划、征拆工作中的支持作用,实现电网规划与当地发展规划同步协调,并推动工程建设征拆赔偿工作顺利进行。
2)完善相关、标准,使之与实际征拆赔偿工作的各项需要相适应,避免和减少被拆迁人漫天要价情况的发生。
3)加强电力建设宣传力度,使群众认识到电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与艰巨性,同时消除公众对电磁辐射危害的过度恐慌与误解,获取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内部管理
1)创新工作模式。寻求各种有效的征拆赔偿工作模式,可以尝试委托有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一定程度上降低工作难度、控制赔偿费用。
2)寻求风险共担。在确保概算编制深度及精度的前提下,甲方和施工单位在开标之前,就征拆赔偿工作量达成共识,杜绝招标环节采用暂估价、敞口招标,以严格将概算包死的方式将征拆赔偿工作委托给拆迁公司或施工单位,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实现风险共担,有效控制征拆赔偿费用的攀升。
3)坚持多方案比选。将前期费用情况纳入工程建设多方案比选依据当中,综合比选出技术与投资综合最佳的方案,同时,建立全生命周期理念,考虑运行后发生的费用,以及将来技改可能发生的费用,选择全生命周期综合最优的方案。
4)统一征拆范围标准。首先,统一设计规程与运行规程在工程建设时的应用标准,避免建设期不必要费用的支出及多次赔偿情况的发生;其次,由于电力建设环评过多考虑社会因素,批复拆迁范围偏大,因此建议电网企业配合环保机构统一研究确定电网项目环境影响,确定合理的拆迁范围。
5)明确塔基征地及走廊占地的所有权与用地属性。灵活审慎办理塔基占地征用手续和土地产权证明,可以采取仅申报塔基柱下面积的方式,减少征地面积,一方面有利于相关手续及产权的理,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税费;对于线路走廊,可以通过签订线路走廊用地协议的方式,明确其土地使用权限或使用属性,以避免工程投产后不必要的重复拆赔问题。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公布新的北京市城市园林树木赔偿标准的通知》京园绿发[2002]285 号.
[2] 《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令第 148 号,2004.
[3]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令 87 号,2001.
[4]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令第 124 号,2003.
[5]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147 号.
[6] 《关于印发<北京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物价局,京房地评字[1999]656 号.
[7] 《北京市城市建设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关键词:北京市架空送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