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实现质量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经综合评价公司所属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X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工[2013]23号)、《XXXX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工[2013]号)等,制定《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在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工程技术部(以下简称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在建项目的质量管理年度考核。
第二章 考核标准
第四条 根据公司质量管理职责划分,各项目部行政正职是本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直接负责,公司每年对项目质量管理直接责任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兑现,奖励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质量管理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质量考核为两部分,一是以各在建项目对公司日常质量管控的配合情况的考核(以下简称考核A项),权重占40%,二是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管控和实体工程质量为依据进行的考核(在建工程重点监控项目质量年度不定期抽查和年终质量责任考核)(以下简称考核B项),权重占60%,同一项目抽检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按实际得分的加权平均数计算项目考核得分。
第七条 特别加分主要是针对当年获优秀工程奖和获得行业学会QC小组优秀成果奖。获奖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级工程金奖、国家级优质工程银奖、省部级或五大发电公司的奖项、集团优质工程奖、各专业荣誉或称号(如刷新或创造国内、国外各种施工纪录等)、项目业主颁发的质量管理类集体奖等,同一工程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分。要求获奖项目及时将获奖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未能报送获奖信息的视为加分无效。
第 项目部年终质量综合考核得分=考核A项得分×40%+考核B项得分×60%+特别加分。
第九条 根据《XXXX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工[2013]23号),公司每年对公司所属在建项目按照5%的比例进行现场随机抽查考核(主要检查施工项目现场、内业资料等),公司抽查到的年度项目部质量考核B项得分按集团对项目考核实际得分计算。
第十条 根据《关于印发 第十一条 对考核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单位,可评为公司的质量先进单位;对质量考核高于80分(包括80分),不足90分的单位,可评为质量达标单位;对质量考核高于70分(包括70分)不足80分的单位,可评为质量合格单位;对考核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单位,由公司通报批评,要求其提交整改措施,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视其情况由公司确定。自查考核应真实全面,对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项目年度质量评奖资格,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年度质量考核为不合格,并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按《XXXX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处罚。 (1)、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未达标的; (2)、项目因质量问题被顾客约谈或通报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3)、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考核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其余公司在建项目部均须参加质量考核。 (1)下半年新开工的项目不参与公司质量考核。 (2)上半年完工项目不参与公司质量考核。 第三章 奖惩 第十四条 年度质量考核考核奖罚标准 (1)考核奖罚金额基数的设置 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达标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标准如下: 先进单位奖金基数:8000元; 达标单位奖金基数:6000元; 合格单位不奖不罚; 不合格单位罚款基数:4000元。 (2)奖罚系数的设置 建安年度完成产值规模系数C,5000万元以下取值0.8~0.95,5000~1亿元取0.95~1.10,1亿元以上取1.10~1.30; (3)奖罚金额的计算 奖罚金额=奖金基数×C。 第十五条 年度奖励费用标准根据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奖励对象主要是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质量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其中质量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10%、质量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30%、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质量管理人员60%。 第十六条 奖励费用由被考核项目将分配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发放,发放完成后将发放签字表扫描返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工[2014]09号)废止。 第五章 附 件 附表1 公司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日常考核表 XXXX有限公司公司 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管控和实体工程质量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项目: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无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扣2分,培训计划不全面扣1分。 XXXX有限公司公司 特别加分项目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加6分
附表2 序号 项目名称 日常业务联系人姓名 每月满分100分(时间及时与否50分,质量好坏与否50分),包括每月质量月报,每季度质量管理情况表,质量考核资料,竣工资料、质量日常需报送资料及业务联系等。此项打分与年底各项目质量考核挂钩。项目对公司日常质量管控的配合情况的考核分值(考核A项)=每月分值合计/12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条款号 标准分 考 核 内 容 实得分 备 注 1、质量管理控制目标 1.1 实现 国内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土建工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工程优良率到达90%以上;国外项目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该项填写实现和未实现 1.2 实现 项目年度内无工程质量事故,且未发生质量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行为; 1.3 实现 项目无实体工程质量投诉; 2、组织体系(8分) 2.1 2 项目有质量分管领导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得2分,反之不得分。 2.2 1 项目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备案有质量管理人员和终检人员动态管理表,统计不全不得分。 2.3 3 项目部设置有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且持证上岗,一般项目不少于3人、大型项目不少于5人;没有设置部门或机构扣3分,每少一人扣1分,持证人员每少一人扣1分。 2.4 2 部门及岗位质量责任和权限明确,形成文件传并递到各管理层。没有文件扣2分,未传达落实扣1分。 3、制度体系(3分) 3.1 3 项目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健全,法律法规、技术清单有效并传达到作业层,制度不全扣2分,文件未传达落实扣1分。 4、责任体系(4分) 4.1 2 项目经理与各部门、作业队(工区)签订质量责任书,并考核兑现;没签扣2分,有一个没签的扣1分,未考核兑现的扣2分 4.2 2 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和双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无该部分内容扣2分内,容不全的扣1分。 5、人员培训(4分) 5.1 2 项目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及时间做出安排,培训记录齐全。 5.2 2 项目安排人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培训,并对培训备案有计划实施,并保留了实施或培训效果评价的真实性材料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6、质量管理体系运行(10分) 6.1 1 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目标满足合同要求和公司质量管理目标,标准分1分。如质量目标不切实际的提高或降低,则不得分。 6.2 2 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和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得2分,反之不得分。 6.3 2 项目有《项目管理计划》,并有单位主管部门的审批得2分,反之不得分。 6.4 2 项目在接受内、外部质量体系审核时,无严重不合格项出现,且一般不合格项不超过三项,并及时对不合格项、观察项进行了整改闭合得2分,反之不得分。 6.5 2 项目全年开展质量体系自纠自查不少于1次,并备案有相关支撑性材料得2分,未开展不得分;有开展,但资料备案不完整得1分。 6.2 1 项目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控制方面的内容,有相关审核记录得2分,无记录不得分。 7、分包管理(9分) 7.1 3 分包方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符合要求得3分,不符合不得分。 7.2 2 定期对分包方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并保存记录。未进行评价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7.3 2 分包队伍配备专(兼)质检人员且现场巡视记录齐全。未配备专(兼)质检人员扣2分,巡视记录不全扣1分 7.4 2 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有检查的记录,且记录详实、准确,并能证实项目质量体系在相关场所保持有效运行得2分,反之不得分。 8、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9分) 8.1 3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验收过程、记录和标示符合规定得3分。一项未验收扣3分,验收记录不全扣2分 8.2 2 储存、保管和标识清晰,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得2分。储存、保管和标识不清晰扣1分,未定期检查扣1分,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扣2分。 8.3 2 搬运及防护满足要求得2分,反之不得分。 8.4 2 对投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的管理,包括原材料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检、不合格材料处置、等资料符合管理规定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9、施工过程管理(39分) 9.1 3 项目施工前,对从事分包活动有关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得3分,未交底扣3分,叫地不全面扣2分。 9.2 2 施工日志、专项施工记录等施工过程记录齐全得2分,反之不得分。 9.3 3 建立或委托符合规定的试验测量机构得3分,反之不得分。 9.4 3 按有关标准对施工过程或中间产品进行检验、试验,且记录规范得3分。检测项目或检查指标缺少一项扣3分,记录不规范扣1分。 9.5 3 按规定的周期校准检测设备,建立台帐标识其校准状态得3分,未按规定的周期校准扣3分,未建立台帐或状态标识扣3分。 9.6 3 施工工序质量严格执行 “三检制”得3分,反之不得分。 9.7 3 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完善,检查验收记录须经过相关责任方签字确认。无制度扣3分,检查验收无相关方签字扣3分 9.9 3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记录得3分。未检查扣3分,记录不全扣2分。 9.9 2 保存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和验收记录得2分。质量问题和验收未留下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9.10 2 项目负责收集、分析、整理所属项目的在建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并按要求对报表进行分析、备案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9.11 2 项目按公司信息化考核要求,及时、准确地将项目质量、工程资料、竣工信息资料按要求录入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9.12 2 每季度由项目经理或委托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一次质量管理工作专题会,有记录。未召开专题会扣2分,未形成有效会议记录扣1分,每少1次扣1分。 9.13 2 项目经理经常巡视检查项目的施工质量情况,听取员工、质检人员、设计、监理、业主等对工程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检查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有记录得2分,无记录不得分。 9.14 2 项目有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得2分,反之不得分。 9.15 2 建立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台帐,且有检查整改记录得2分,无台帐和记录不得分。 9.16 2 建筑物、结构物、成品、半成品的外观质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且工程外观质量良好,未出现严重质量缺陷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10、竣工管理(8分) 10.1 2 项目有竣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和编制计划的得2分,未有组织机构的扣2分,未有竣工资料编制计划的扣1分。 10.2 2 竣工资料管理机构能定期对竣工进行检查,并备案有检查、整改记录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10.3 2 项目质量检测资料真实、完整、填写规范,并对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得2分,反之不得分。 10.4 2 项目各类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基本达到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的得2分,反之不得分。 11、质量活动(6分) 11.1 2 项目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确定了QC小组活动课题,制定了活动方案得2分,反之不得分; 11.2 2 项目取得了QC小组课题成果得2分。无不得分。
附表311.3 2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年、争先创优等活动,有文件、照片、总结等,有记录的得2分,未组织活动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合计 100
备注:标准分为每项奖项得分,可累加,除1.7项外其它奖项不封顶。条款号 标准分 考 核 内 容 实得分 备 注 1.1 15 获得国家级工程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詹天佑奖、梁思成奖等) 1.2 10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银奖 1.3 6 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 1.4 5 获得集团或五大发电公司优质工程奖 1.5 2 获得各专业荣誉或称号的,如刷新或创造国内、国外各种施工纪录等 1.6 1 获得项目业主颁发的年度质量管理类集体奖等 1.7 1 获得行业学会QC优秀成果奖 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