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
配网标准化物资固化技术规范书
箱式开闭所,AC10kV。SF6绝缘,电动,有自动化接口,进出线负荷开关(仅1回出线负熔组合),不锈钢外壳
(9906-500102000-00002)
招标文件
2014年1月
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12kV空气绝缘、SF6绝缘环网柜(内设SF6绝缘环网柜的12kV箱式开闭所)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12kV空气绝缘、SF6绝缘环网柜(内设SF6绝缘环网柜的12kV箱式开闭所)招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
GB 1094.11 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IEC 726-82,EQV)
GB 1207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IEC 60044-2: 2003, MOD )
GB 1208 电流互感器 (IEC 60044-1.2001. MOD)
GB 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IEC 62271-100: 2001, MOD)
GB 1985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IEC 62271-102: 2002, MOD)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 3804 3.6kV~40.5kV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IEC 60265-1-1998 ,MOD)
GB 3906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 62271-200-2003,MOD )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IDT IEC 60417 DB:2007)
GB/T 7354 局部放电测量(IEC 60270-2000,IDT)
GB/T 10228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 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IEC 60099-4-2006,MOD)
GB/T 12022 工业六氟化硫(IEC 376,376A,376B.MOD)
GB/T 12706.4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试验要求(IEC 60502-4-2005,MOD)
GB 15166.2 交流高压熔断器:限流式熔断器(IEC 60282-1-2005 ,MOD)
GB 16926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IEC 6227-105-2002 ,MOD)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402 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IEC 62271-100-2001,MOD)
DL/T 403 12-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404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 62271一200-2003,MOD)
DL/T 486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IEC 62271-102-2002,MOD)
DL 538 高压带电显示装置(IEC 61958- 2000-11,MOD )
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IEC 60694-2002,MOD)
DL/T 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IEC 815-1986,IEC 859-1986)
DL/T 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
DL/T 63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条件
DL/T 459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781 电力用高频开关模块
JB/T 8144.1 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
SD 318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Q/GDW 741 配电网技术改造设备选型和配置原则
Q/GDW 742 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十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 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预防12kV~40.5kV交流高压开关柜事故补充措施》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预防交流高压开关柜人身伤害事故措施》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电力设备(交流部分)监造大纲
电网设备及材料质量管控重点措施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供方) seller(suppli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需方) buyer(purchas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4.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标准(包括本标准通用和相关专用技术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12kV环网柜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4.1.3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
4.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与本部分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4.1.5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6 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7 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
a) 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b)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
c)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d) 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e)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f)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g)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4.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4.3.1 本部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投标产品。内容包括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4.3.2 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 30 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生产进度计划见表1。
表1 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
技术规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岸日期:______________到岸日期:______________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时间( 年 月 日)
| 项 目 | |||||
| 工程制图 | |||||
| 图纸寄出 | |||||
| 图纸认可时间 | |||||
| 材料及配套件采购 | |||||
| 材料及配套件进厂 | |||||
| 部件生产 (包括采购) 及试验 | 负荷开关及操动机构 | ||||
| 断路器及操动机构 | |||||
| 隔离开关及操动机构 | |||||
| 接地开关及操动机构 | |||||
| 真空灭弧室 | |||||
| 熔断器 | |||||
| 电流互感器 | |||||
| 电压互感器 | |||||
| 避雷器 | |||||
| 母线 | |||||
| 其他部件 | |||||
| 工厂组装 | |||||
| 工厂试验 | |||||
4.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4.4.1 设计图纸的要求
对设计图纸的要求如下:
a) 所有需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的 30 天内提交给招标人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环网柜的外形图、剖面图、布置图、组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运输尺寸、运输质量、重心、总质量及二次线布置图等。招标人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招标人在收到需认可图纸 30 天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招标人校定标记的图纸(招标人负责人签字)返还给投标人。凡招标人认为需要修改且经投标人认可的,不得对招标人增加费用。在未经招标人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投标人单独承担。
b)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 14 天内向招标人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应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c)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人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人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人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人,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d) 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招标人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投标人应进行书面解释。
投标人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4.4.1第a款所涉及的图纸和投标人自带的电缆清册,并且应保证招标人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4.4.2 说明书的要求
对说明书的要求如下;
a) 环网柜的使用条件和技术参数。
b) 环网柜及主要元件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c) 开箱和起吊:运输单元的质量,起吊和开箱的注意事项及专用的起吊用具等。
d) 组装:运输单元应有清楚的标志和代号,注有运输单元号的组装示意图。
e) 安装准备:基础施工的要求,外部接线端子的尺寸,电缆进入地点位置,接地以及各种管道的连接方式、尺寸和布置等资料。
f) 最终的安装验收:现场交接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g) 维护:主要元件的维护说明以及维修工作的分类、程序和范围。
h) 运行检修: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控制指标,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方案。
i) 环网柜各个元件和所有附件的技术数据。
j) 表示环网柜和操动机构的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k) 结构特征、设备及其元件的更详细的说明。
l) 操动机构特征的说明。
m)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
n) 说明书使用中文。
4.4.3 对试验报告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a) 环网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b) 环网柜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c) 当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使用的材料及主要元件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4.4.4 图纸、说明书及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见表2,但不限于表2的内容。
表2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
| 序号 | 内 容 | 序号 | 内 容 |
| 1 | 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见4.4.1) | 2.3 | 其他试验报告 |
| 1.1 | 土建、地基规定及图纸 | 2.4 | 零部件试验(包括绝缘件的局部放电试验报告) |
| 1.2 | 安装、维护、运行说明及图纸 | 3 | 其他资料 |
| 1.3 | 电气原理图 | 3.1 | 主要元件标准 |
| 1.4 |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方案图、元件安装图纸(二次小室) | 3.2 | 所用材料标准 |
| 1.5 | 布置图(平面、断面) | 3.3 | 检查、调试规定 |
| 1.6 | 安装图,带外形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 3.4 | 包装、装船、贮存规定 |
| 1.7 | 主要元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 3.5 |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
| 1.8 | 专用工具、仪表介绍 | 3.6 | 维修指南 |
| 1.9 |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 3.7 | 装箱清单 |
| 1.10 |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说明 | 3.8 | 包装说明 |
| 2 | 试验报告 | 3.9 |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的清单及检验合格证明 |
| 2.1 |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 3.10 |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厂家 |
| 2.2 |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
4.5.1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投标人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部分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4.5.2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4.6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a) 技术参数特性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b) 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c) 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d) 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
e) 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4.7 备品备件
4.7.1 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4.7.2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4.7.3 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4.8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4.8.1 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4.8.2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4.8.3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9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4.9.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投标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4.9.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部分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4.9.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9.4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招投标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9.5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招投标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4.10 满足的标准
装置应满足第2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所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规范和标准。
装置应满足GB 1207、GB 1208、GB 1984、GB 1985、GB 3804、GB 3906、GB/T 11022、GB 11032、GB/T 15166.2、GB 16926、GB 50150、SD 318、DL/T 402、DL/T 404、DL/T 486、DL/T 728、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IEC 62271—100、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中所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规范和标准。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环网柜技术参数
环网柜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特性表。
5.2 通用要求
5.2.1 环网柜的设计应保证设备运维、检修试验、带电状态的确定、连接电缆的故障定位等操作能安全进行。
5.2.2 环网柜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他设备连接的要求,与结构相同的所有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在机械和电气上应有互换性。
5.2.3 环网柜应配置带电显示器(带二次核相孔、按回路配置),应能满足验电、核相的要求。高压带电显示装置的显示器接线端子对地和端子之间应能承受2000V/1min的工频耐压。传感器电压抽取端及引线对地应能承受2000V/1min的工频耐压。感应式带电显示装置,其传感器要求与带电部位保持125mm以上空气净距要求。
5.2.4环网柜按回路配置具有电缆故障报警和电缆终端测温功能的电缆故障指示器,并具有远方传输接点和远方复位控制接点,在未接到复位指令时故障指示器闪光指示须大于24h。
5.2.5实施配电自动化的环网单元,操作电源可采用直流48V、110V或交流220V,并配置自动化接口。进出线柜可装设3只电流互感器(自产零序)或2只电流互感器、1只零序电流互感器,并设置二次小室。
5.2.6 环网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爬电比距应满足瓷质材料不小于18mm/kV,有机材料不小于20 mm/kV。
5.2.7对最小空气间隙的要求:
a) 单纯以空气作为绝缘介质的环网柜,相间和相对地的最小空气间隙应满足:12kV相间和相对地125mm,带电体至门155mm。
b) 以空气和绝缘隔板组成的复合绝缘作为绝缘介质的环网柜,绝缘隔板应选用耐电弧、耐高温、阻燃、低毒、不吸潮且具有优良机械强度和电气绝缘性能的材料。带电体与绝缘板之间的最小空气间隙应满足:对12kV设备应不小于30mm。
c) 环网柜内部导体采用的热缩绝缘材料老化寿命应与环网柜设备使用寿命一致,并提供试验报告。
5.2.8环网柜设备的泄压通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2.9环网柜的柜体应采用≥2mm的敷铝锌钢板弯折后拼接而成,柜门关闭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中IP4X,柜门打开时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C。
5.2.10环网柜体颜色采用RAL7035。
5.3 充气柜技术参数应符合DL/T 728、DL/T791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5.3.1采用SF6气体绝缘的环网单元每个的SF6气室应配置气体压力指示装置。采用SF6气体作为灭弧介质的环网单元应装设SF6气体监测设备(包括密度继电器,压力表),且该设备应设有阀门,以便在不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校验。SF6气体压力监测装置应配置状态信号输出接点。
5.3.2采用气体灭弧的开关设备应具有低气压分合闸闭锁功能。
5.3.3制造厂应明确规定充气柜中使用的SF6气体的质量、密度,并为用户提供更新气体和保持要求的气体质量的必要说明。SF6气体应符合GB/T 12022的规定。在气体交货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新气试验的合格证书,所用气体应经招标人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3.4充气柜应设置用来连接气体处理装置和其它设备的合适连接点(阀门),并可对环网单元进行补气。
5.3.5气箱箱体应采用厚度≥2.0mm的S304不锈钢板或优质碳钢弯折后焊接而成,气箱防护等级应满足GB 4208规定的IP67要求。SF6气体作为灭弧介质的气箱应能耐受正常工作和瞬态故障的压力,而不破损。
5.4 功能隔室技术要求
5.4.1 环网柜应具有高压室和电缆室、控制仪表室与自动化单元等金属封闭的隔室。
5.4.2 各隔室结构设计上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并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使用条件或误操作导致的电弧伤及工作人员,能电弧的燃烧范围,环网柜应有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
5.4.3 环网柜相序按面对环网柜从左至右排列为A、B、C,从上到下排列为A、B、C,从后到前排列为A、B、C。
5.4.4 环网柜应具有防污秽、防凝露功能,二次仪表小室内宜安装温湿度控制器及加热装置。
5.4.5 环网柜电缆室、控制仪表室和自动化单元室宜设置照明设备。
5.4.6 环网柜电缆室应设观察窗,便于对电缆终端进行红外测温。
5.4.7 环网柜电缆室电缆连接头至柜体底部的高度为650mm,并应满足设计额定电流下的最大线径电缆的应力要求。
5.4.8 柜内进出线处应设置电缆固定支架和抱箍。
5.5 开关设备技术要求
5.5.1 环网柜柜内开关设备可选用负荷开关、断路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及隔离开关等,各设备的功能和性能应满足GB 1984、GB 1985、GB 3804、GB 16926及GB/T 11022标准的规定。开关应配置直动式分合闸机械指示,开关状态位置应有符号及中文标识。
5.5.2负荷开关(断路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负荷开关可选用二工位或三工位负荷开关,二工位负荷开关与接地开关间应有可靠的机械防误联锁,负荷开关及接地开关操作孔应有挂锁装置,挂锁后可阻止操作把手插入操作孔。
5.5.3对真空负荷开关(断路器)的要求:
a) 真空灭弧室应与型式试验中采用的一致。
b) 真空灭弧室允许储存期不小于20年,出厂时灭弧室真空度不得小于1.33×10-3Pa。在允许储存期内,其真空度应满足运行要求。
c) 真空灭弧室在出厂时应做“老炼”试验,并附有报告。
d) 真空断路器接地金属外壳上应有防锈的、导电性能良好的、直径为12mm的接地螺钉。接地点附近应标有接地符号。
5.5.4对SF6负荷开关(断路器)的要求:
a) SF6气体应符合GB/T 12022的规定,应向招标人提交新气试验的合格证书,所用气体应经招标人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b) 气体抽样阀:为便于气体的试验抽样及补充,断路器应装设合适的阀门。
c) SF6气体系统的要求:断路器的SF6气体系统应便于安装和维修,并有用来连接气体处理装置和其他设备的合适连接点。
d) SF6气体监测设备:断路器应装设SF6气体监测设备(包括密度继电器,压力表)。且该设备应设有阀门,以便在不拆卸的情况下进行校验。
e) SF6气体内的水分含量:断路器中SF6气体在额定压力下在20℃时的最大水分含量应小于150μL/L,在其他温度时应予修正。
f) SF6断路器的吸附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一份解释文件,包括吸附剂的位置、种类和质量。
g) SF6负荷开关在零表压时应能开断额定电流。
5.5.5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a)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b)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用撞击器分闸操作时,应能开断转移电流,由分励脱扣器分闸操作时,应能开断交接电流。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器之间的联动装置应在任一相撞击器动作时,负荷开关应可靠动作,三相同时动作时,不应损坏脱扣器。
c)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回路,如用于变压器保护时可加装分励脱扣装置(如过温跳闸)。
d)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环网柜,其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设计应使其在因故障熔断、在负荷开关分断后便于更换熔断件。
5.5.6隔离开关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5.6.7接地开关
a)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b)与二工位隔离开关配合使用单独安装的接地开关应具备两次关合短路电流的能力。
c)操动机构:可手动和电动(如有)操作,每组接地开关应装设一个机械式的分/合位置指示器;应装设观察窗,以便操作人员检查触头的位置。
5.6其它设备技术要求
5.6.1电流互感器
a)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b) 对电流互感器应提供下列数据:励磁特性曲线、拐点电压、75℃时最大二次电阻值等。
c) 环网柜内的电流互感器在出厂前应做伏安特性筛选,同一柜内的三相电流互感器伏安特性应相匹配,并有出厂报告。
5.6.2电压互感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5.6.3干式变压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5.6.4避雷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5.6.5母线
a)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特性表。
b) 母线材料:铜。
c) 投标时,充气柜应提供各种触头的结构图。
5.7 操作机构技术要求
5.7.1 操作机构黑色金属零部件应采用防腐处理工艺,耐受96h及以上中性盐雾试验后无明显锈蚀。
5.7.2 开关设备采用手动操作配置时宜具备电动升级扩展功能;开关设备采用电动操作配置时应同时具备手动操作功能。
5.7.3 断路器和负荷开关配置弹簧操作机构,断路器操作机构具有防止跳跃功能,应配置断器的分合闸指示,操作机构的计数器,储能状态指示应明显清晰,便于观察,且均用中文表示。
5.7.4 并联合闸脱扣器
a) 当电源电压不大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合闸脱扣器不应脱扣。并联合闸脱扣器在合闸装置的额定电源电压的85%-110%范围内,交流时在合闸装置的额定频率下,应可靠动作;
b) 当电源电压不大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并联合闸脱扣器不应脱扣。
5.7.5 并联分闸脱扣器
a)并联分闸脱扣器在分闸装置的额定电源电压的 65%-110% (直流)或 85%-110% (交流)范围内,交流时在分闸装置的额定电源频率下,开关装置达到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操作条件下,均应可靠动作;
b)当电源电压不大于额定电源电压的30%时,并联分闸脱扣器不应脱扣。
5.7.6电动弹簧操作机构应电动机储能并可手动储能,可紧急跳闸。
5.7.7在正常情况下,合闸弹簧完成合闸操作后要立即自动开始再次储能,合闸弹簧应在15s内完成储能。在弹簧储能进行过程中不能合闸,并且弹簧在储能全部完成前不得释放。断路器在各位置时都应能对合闸弹簧储能。
5.7.8 合闸弹簧的储能状态有机械装置指示,指示采用中文表示,清晰可视并能实现远方监控。
5.8 主母线技术要求
5.8.1 环网柜的主母线应采用绝缘母线,柜与柜间用金属隔板隔开,但不得产生涡流,两端母线应用绝缘封堵密封。
5.8.2 主母线接合处应有防止电场集中和局部放电的措施。
5.9 接地技术要求
5.9.1 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应不小于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87%。
5.9.2 主回路的接地按 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主回路中凡规定或需要人可触及的所有部件都应可靠接地并符合DL/T 621中的规定;接地母线应分别设有不少于二处与接地系统相连的端子,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b)主回路中均应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应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紧固螺钉或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
c)接地连接点应标以GB/T 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与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可以视为接地导体;
d)人可触及的电缆预制式电缆终端表面应涂覆半导电或导电屏蔽层,电缆终端半导电或导电屏蔽层连接后应与接地母线可靠连接;
e)接地导体应采用铜质导体,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2s时,其电流密度应不超过110A/mm2,但最小截面积应不小于240mm2。接地导体的末端应用铜质端子与设备的接地系统相连接,端子的电气接触面积应与接地导体的截面相适应,但最小电气接触面积应不小于160mm2;
f)外壳应设置接地极(扁铁)引入孔。
5.9.3 外壳的接地按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
a)各个功能单元的外壳均应连接到接地导体上,除主回路和辅助回路之外的所有要接地的金属部件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导体相连接;
b)金属部件和外壳到接地端子之间通过30A直流电流时压降不大于3V。功能单元内部的相互连接应保证电气连续性;
c)环网柜的铰链应采用加强型,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d)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的接地导体;
e)当通过的电流引起热和机械应力时,应保障接地系统的连续性;。
5.10 二次设备技术要求
5.10.1 电气接线
a)环网柜内控制、电源、通信、接地等所有的二次线均用阻燃型软管或金属软管或线槽进行全密封,应采用塑料扎带固定,不允许采用粘贴方式固定;
b)环网柜上的各电器元件应能单独拆装更换而不影响其它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每件设备的装配和接线均应考虑在不中断相邻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无阻碍地接触各机构器件并能完成拆卸、更换工作;
c)环网柜内二次回路接线端子应具备防尘与阻燃功能;
d) 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与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必须至少以一个端子隔开;每个接线端子最多允许接入两根线;
e) 环网柜、二次回路及端子的编号均使用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此编号均与所提供的文件、图纸相一致,接地端子应标示明确。电缆两端有标示牌、标明电缆编号及对端连接单元名称。二次接线芯线号头编号应用标签机打印,标识应齐全、统一,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f)设有断路器的环网柜,可配套配置继电保护装置或配置招标方提供的保护装置,当招标方提供保护装置时,投标方应负责安装,并完成接线。
5.10.2后备电源
a) 环网柜可选配后备电源,线路停电后,自动投入备用电源,实现环网单元的电动分合闸;
b) 后备电源在外部交流电源通电的情况下,蓄电池可自动进行浮充。在外部交流电源失电的情况下电池自动投入到系统中运行。后备电源应保证停电后能分合闸操作3次,维持终端及通信模块至少运行8小时。
5.11 环网柜的五防及联锁装置应满足DL 538、DL/T 593及SD 318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5.11.1 环网柜应具有可靠的“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插头);防止带电合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开关送电;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5.11.2 进、出线柜应装有能反映进出线侧有无电压,并具有联锁信号输出功能的带电显示装置。当线路侧带电时,应有闭锁操作接地开关及电缆室门的装置。
5.11.3 电缆室门与接地开关应同时具备电气联锁和机械闭锁。
5.11.4环网柜电气闭锁应单独设置电源回路,且与其它回路。
5.11.5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环网柜中,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器之间的联动装置应在三相和单相两种条件下,在给定的撞击器型号(中型或重型)的最大和最小能量下及相应撞击器的动作方式(弹簧式或爆炸式的)下,应使负荷开关良好地操作。
5.11.6环网柜开关部分采用断路器时,柜体仍应参照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要求,配置相应的机构及连锁装置,并应具有防跳装置,对电磁操作机构应具有脱扣自我保护功能。
5.11.7采用两工位隔离开关时,隔离开关与负荷开关间应有可靠的机械防误联锁。
5.11.8对于不允许合环操作的场所,进线柜与分段柜应采取电气闭锁措施,条件具备时应同时采用机械闭锁;另接至配电变压器回路的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或断路器柜应与变压器门闭锁,实现只有当配变柜开关打开后,方可打开变压器室门;当变压器门被误打开,对应配变柜开关应跳闸的功能。
5.12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应满足GB 1207、GB 1208及GB 11032的相关规定要求。
5.12.1 环网柜PT接线按需配置,一次侧可采用屏蔽型可触摸电缆终端连接。PT设高压侧熔断器,通过负荷开关连接于母线或进线单元。
5.12.2 环网柜配备的避雷器宜选用复合绝缘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5.12.3 环网柜前门应有清晰明显的主接线示意图,柜顶设有横眉可装设间隔名称标识牌。环网单元前门表面应注明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标志和标识牌的制作应符合GDW 742的规定。
5.13 铭牌技术要求符合DL/T 404相关规定,并作以下补充:
5.13.1 操动机构应装设铭牌。铭牌应为S304不锈钢、铜材或丙烯酸树脂等不受气候影响和防腐蚀的材料制成,应采用中文印制。
5.13.2 设备零件及其附件上的指示牌、警告牌以及其他标记也应采用中文印制,其规格即要求按Q/GDW 742。
5.13.3 铭牌应标有在有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必要信息。
5.13.4 铭牌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 额定电压 Ur
- 额定电流 Ir
- 额定频率 fr
- 额定工频耐受电压 Ud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Up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Ik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Ip
-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tk
- 额定操作电压 Ua
- 额定辅助电压 Ua
-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内部电弧等级
- 制造厂名称
- 制造年月
- 产品型号
- 出厂编号
5.14配套提供相应规格10kV预制式电缆终端及操作工具,电缆附件应按JB/T 8144.1及GB/T 12706.4的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5.14.1 进出线电缆三相水平排列。采用10kV全屏蔽、全绝缘可触摸电缆终端,电缆应可靠固定,保证终端不受除重力以外的其它外力作用。
5.14.2 电缆终端应采用硅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或其它性能更优的绝缘材料,电缆终端应采用内外层屏蔽、可触摸、预制式、可插拔、全绝缘及全密封结构。电缆附件应满足标称电压8.7/15kV(Um=17.5kV)电缆的配合使用要求,每一只电缆头外壳应可靠接地。暂时未接入电缆的电缆终端应装设绝缘封帽,绝缘封帽应可靠接地。
5.15 观察窗技术要求
5.15.1 观察窗的防护等级应至少达到外壳技术要求。
5.15.2 观察窗应使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当的透明板,同时应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静电屏蔽措施,防止形成危险的静电电荷,且通过观察窗可进行红外测温。
5.15.3 主回路的带电部分与观察窗的可触及表面的绝缘应能耐受DL/T 593规定的对地和极间的试验电压。
5.15.4 观察窗的玻璃应采用防爆型钢化玻璃,厚度不小于14mm,并在防爆玻璃增加屏蔽网。
5.16并避免环网柜内部电弧故障的要求:
5.16.1环网柜应通过内部燃弧试验,并在投标时出具相关试验报告。
5.16.2环网柜的各隔室之间,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并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电弧伤及工作人员,能电弧的燃烧范围。
5.16.3应采取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还应考虑到由于柜内组件动作造成的故障引起隔室内过压及压力释放装置喷出气体,可能对人员和其他正常运行设备的影响。
5.16.4除二次小室外,在高压室、母线室和电缆室的均设有排气通道和泄压装置,当产生内部故障电弧时,泄压通道将被自动打开,释放内部压力,释放的电弧或气体不得危及操作及巡视人员人身安全和其它环网设备安全。
5.17 箱式开闭所外箱体要求
5.17.1 外箱体应采用厚度≥2mm、性能不低于S304不锈钢或GRC材料(玻璃纤维增强水泥)等材料,外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在起吊、运输和安装时不应变形或损伤。外箱体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3。
5.17.2 金属材质外箱体应采取防腐涂覆工艺处理,涂层均匀、厚度一致,涂层应有牢固的附着力,保证20年不可出现明显可见锈斑,箱体外壳具有防贴小广告功能。
5.17.3 外箱体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锈钢材质宜选用国网绿,箱壳表面应有明显的反光警示标志,保证15年不褪色。
5.17.4 外箱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如设备名称、有电危险等。标志和标识的制作应符合GDW 742的规定。
5.17.5 外箱体顶盖的倾斜度应不小于10°,并应装设防雨檐。门开启角度应大于105°,并设定位装置;装设暗锁,并设外挂锁孔。门锁具有防盗、防锈及防堵功能。
5.17.6 外箱体应设有足够的自然通风口和隔热措施,保证在4.1条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所有电器设备的温升不超过其允许值,并且不得因此降低环网柜的外箱体防护等级。
5.17.7 外箱体底部应配备4根可伸缩式起吊销,起吊销应能承载整台设备的重量。
5.17.8预留自动化接口的户外环网柜应同时预留的配电自动化单元安装空间,一般按DTU遮蔽立式放置,预留宽度空间不低于600mm,条件受限时也可采用DTU遮蔽卧式放置,预留高度空间不低于520mm。当项目单位提供上述设备时,投标方应负责将其与直流电源系统组合安装于箱内,并完成二次接线。
6 试验项目、方法及要求
6.1 环网柜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抽检试验和现场交接试验项目。
6.2 型式试验
6.2.1 环网柜应进行第三方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环网单元、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试验应在典型的同一环网单元上完成,应由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执行。
6.2.2 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按GB 3906、DL/T 404及DL/T 593及的规定执行,并应有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6.2.3 在进行型式试验前,环网单元中的断路器应按GB 1984和DL/T 402、负荷开关应按GB 3804、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按GB 1985中规定的项目通过型式试验,组合电器中的熔断器应按GB/T 15166.2中的规定通过型式试验。
6.2.4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新试制的产品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
b) 转厂试制的产品应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
c) 当环网单元中的断路器、负荷开关及组合电器中配用的负荷开关、熔断器、操动机构或辅助设备的型号或规格变更时,应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
d) 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等做重大改变时,应进行相应项目的型式试验;
e)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隔8年或不经常生产的产品(指停止生产间隔1年及以上者)再次生产时,应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f) 型式试验结果应出具在正式的型式试验报告中。型式试验报告应包括足够证明试品符合本标准及有关标准的资料,也应包括试品应符合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型式试验报告还应包括有关试品的主要元件,操动机构或辅助设备的技术性能,结构状况及安装方式的有关资料。
6.2.5 型式试验项目见表3
表3 型式试验项目
| 序号 | 型式试验项目 | 功能单元的类别 | |||
| 断路器用 | 负荷开关用 | 组合电器用 | |||
| 1 | 绝缘试验 | △ | △ | △ | |
| 2 | 温升试验 | △ | △ | △ | |
| 3 | 主回路电阻测量 | △ | △ | △ | |
| 4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试验 | △ | △ | △ | |
| 5 | 额定短路关合能力试验 | △ | △ | △ | |
| 6 | 额定短路开断能力试验 | △ | △ | ||
| 7 | 防护等级试验 | △ | △ | △ | |
| 8 | 内部燃弧试验 | △ | △ | △ | |
| 9 | 机械特性试验 | △ | △ | △ | |
| 10 | 机械强度试验 | △ | △ | △ | |
| 11 | 异相接地故障试验 | △ | |||
| 12 | 额定容性电流开合试验 | 电缆充电电流 | △ | △ | |
| 架空线路充电电流 | △ | △ | |||
| 13 | 额定有功负载电流开合试验 | △ | |||
| 14 | 转移电流开断试验 | △ | |||
| 15 | 交接电流开断试验 | △ | |||
| 16 | 接地短路关合试验 | △ | △ | ||
| 17 | 闭环电流开合试验 | △ | |||
| 18 | 电寿命试验 | △ | * | * | |
| 19 | 环境试验 | △ | △ | △ | |
| 20 | 凝露试验 | △ | △ | △ | |
| 21 | 电磁兼容试验 | △ | △ | △ | |
| 22 | 严酷气候条件下的试验 | * | * | * | |
| 注:1、“△”为必试项目;“*”为需要时进行的试验项目 2、环网柜中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压器及避雷器等元件按应相关标准进行型式试验 | |||||
6.3.1 一般要求
a) 出厂试验不应给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带来损害;
b) 每台产品必须经出厂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c) 出厂产品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有关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应的技术文件。如有协议要求,任一项出厂试验项目可作为对产品的验收内容;
d) 出厂试验应符合GB 3906、DL/T 404及DL/T 593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本标准的规定。
6.3.2 出厂试验项目见表4
表4 出厂试验项目
| 序号 | 出厂试验项目 | 功能单元的类别 | ||
| 断路器用 | 负荷开关用 | 组合电器用 | ||
| 1 | 绝缘试验 | △ | △ | △ |
| 2 | 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试验 | △ | △ | △ |
| 3 |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 △ | △ | △ |
| 4 | 机械特性试验 | △ | △ | △ |
| 5 | 机械强度试验 | △ | △ | △ |
| 6 | 防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 △ | △ | △ |
| 7 | 局部放电测量 | △ | △ | △ |
| 8 | 功能检查试验 | △ | △ | △ |
| 9 | X射线检查 | △ | △ | △ |
| 10 | 气箱密封试验(仅限充气柜) | △ | △ | △ |
| 注:1、“△”为必试项目 2、环网柜中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压器及避雷器等元件按应相关标准进行的其它试验 | ||||
6.4.1 12kV环网单元应按比例进行抽检试验。抽检试验工作以招标批次为单位,每批的抽检比例宜为招标总数的2%~5%,前10批宜按5%比例抽取,如产品质量性能稳定且一次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可以将抽检比例降低到2%,当一次抽检合格率降低到90%以下时应及时将抽检比例提高到5%。
6.4.2 抽检试验应提供抽检试验报告等相应的技术文件。如环网单元和配电自动化终端为不同生产厂家,应进行联调试验。
6.4.3 抽检试验应符合GB 3906、DL/T 404及DL/T 593中的规定.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本标准的规定。
6.4.4 抽检试验项目见表5
表5 抽检试验项目
| 序号 | 型式试验项目 | 功能单元的类别 | ||
| 断路器用 | 负荷开关用 | 组合电器用 | ||
| 1 | 设计和外观检查 | △ | △ | △ |
| 2 | 主回路绝缘试验 | △ | △ | △ |
| 3 |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 △ | △ | △ |
| 4 | 温升试验 | △ | △ | △ |
| 5 | 主回路电阻测量 | △ | △ | △ |
| 6 | 额定短路关合能力试验 | * | * | * |
| 7 | 额定短路开断能力试验 | * | * | |
| 8 |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 * | * | * |
| 9 |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 △ | △ | △ |
| 10 | 容性电流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 * | * | * |
| 11 | 防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 △ | △ | △ |
| 12 | 防护等级试验 | * | * | * |
| 13 | 内部故障电弧试验 | * | * | * |
| 14 | 气箱密封试验 | * | * | * |
| 15 | 一次设备与配电自动化终端配合调试 | * | * | * |
| 注:1、“△”为必试项目;“*”为需要时进行的试验项目 2、环网柜中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压器及避雷器等元件按应相关标准进行的其它试验 | ||||
6.5.1 一般要求
a) 现场交接试验应按GB 50150和 DL/T 404的要求进行;
b) 每台产品必须经交接试验,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合格后方能投运。
6.5.2 交接试验项目见表6
表6 交接试验项目
| 序号 | 型式试验项目 | 功能单元的类别 | ||
| 断路器用 | 负荷开关用 | 组合电器用 | ||
| 1 | 资料和外观检查 | △ | △ | △ |
| 2 | 主回路1min工频耐压试验 | △ | △ | △ |
| 3 |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绝缘试验 | △ | △ | △ |
| 4 | 主回路电阻测量 | △ | △ | △ |
| 5 | 机械操作试验 | △ | △ | △ |
| 6 | 功能检查试验 | △ | △ | △ |
| 7 | 防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 △ | △ | △ |
| 8 | 环网单元中CT、PT、变压器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所应进行的交接试验 | △ | △ | △ |
| 注: “△”为必试项目 | ||||
6.6.1 绝缘试验
a) 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凝露下的耐压试验,试验方法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
b) 绝缘试验时,应在元件的布置能提供最不利的绝缘条件的组合方式上进行,如无法证明,应在各种可能的布置方案下进行试验。
6.6.2 局部放电试验
a) 试验要求按GB/T 7354中的规定;
b) 试验结果判定:1.2Ur下,局部放电量绝缘组件≤5pC,断路器柜、负荷开关柜、组合电气柜≤20pC,计量柜、PT柜≤80pC。
6.6.3 温升试验
a) 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对环网单元通入1.1倍的额定电流进行试验。对组合电器单元(或含有熔断器)的环网单元进行试验时,组合电器应按GB 16926的规定通入1.0倍额定电流进行试验;
b) 温升试验应按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包括所有外壳、隔板等,并且在试验时应将盖板和门关闭;
c) 对某一单元的环网单元进行温升试验时,主母线及两边相邻的环网单元应通以电流,该电流所产生的功率损耗应与额定情况下相同。如果无法做到与实际工作条件一致,则允许以加热或隔热的方法来模拟其等价条件;
d) 对于断路器、负荷开关、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三种单元的温升试验应分别进行,不可互相替代;
e) 试验结果判定:按DL/T 593的规定,熔断器的温升应符合GB/T 15166.2中的规定,温升试验后主回路的电阻变化不得大于温升试验前的20%。
6.6.4 主回路电阻测量
a) 试验要求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其电阻值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短路实验前后电阻变化不得大于20%;
b) 为了排除熔断器固有电阻分散性对回路电阻的表征产生影响时,可用阻抗可以忽略不计的导电棒代替熔断器后,进行直流电阻测量,此时应对导电棒的直流电阻进行记录;
c ) 当额定电流等于或大于100A时,应以电流、电压法测量。
6.6.5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a)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适用于断路器、负荷开关,对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不适用。但考虑到组合电器的其它功能单元或支路(如接地开关、接地回路等),要求进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时,按DL/T 593规定进行;
b) 环网单元应进行铭牌所规定的峰值耐受电流及短时耐受电流的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DL/T 593中的规定,在三相回路上进行。在同一产品中有两种以上短时耐受电流及峰值耐受电流值时,如果结构及其所有组件和导体截面(如为设计最小截面)规格均相同,若已按规定的最大值进行,并通过了试验,对规定的较低值可以不进行试验;
c) 在同一系列产品中(包括电压互感器单元在内),在进行出线柜试验时,应采用方案中最小额定电流配置的试品进行试验。在试验中,除为短路电流值和短路持续时间而装设的保护装置外,应保证其它的保护设施不动作。试验后,试品内的组件和导体不应产生有损于主回路正常工作的变形和损坏;
d) 接地回路的试验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试验后,接地导体与接地网连接的汇流排等允许有一定程度的局部变形,但必须维持接地回路能继续正常工作。
6.6.6 关合开断与电寿命试验
a) 断路器的短路关合和开断试验、容性电流开合试验按DL/T 402规定进行,电寿命试验按DL/T 403规定进行;
b) 负荷开关试验按GB 3804规定进行;
c)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试验按GB 16926规定进行;
d) 无论装何种开关设备的环网单元,进行开断试验前、后,均应进行主绝缘对地、相间及断口间的工频和冲击耐压试验。
6.6.7 防护等级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6.6.8 内部燃弧试验的技术条件、方法及判据,按DL/T 404的规定进行,燃弧持续时间应≥0.5s。
6.6.9 机械特性试验
a) 除另有规定,试验应在试验现场周围空气温度下进行;
b) 环网单元内主回路所装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机械性能试验,在规定的操作电压范围内进行,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
c) 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应操作50次,可插拔部件应插入、抽出各25次,以检验其操作是否良好;
d) 环网单元中各组件均应按各自要求进行机械稳定性的考核。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分别按DL/T 402、GB 3804、DL/T 486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接地开关如果与隔离开关组合成一个整体,在进行隔离开关试验时,同时也进行接地开关的试验;如分别为两个组件,应按DL/T 486中的规定进行机械稳定性考核;
e) 机械联锁部件的机械稳定性考核,按DL/T 593中的规定进行;
f) 进行机械稳定性试验前后的高压电器组件、部件,均应测量它的主回路电阻,其值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按本标准6.6.3的规定进行温升试验,其二次回路应保证性能良好;
g) 绝缘外壳的机械强度应当用冲击试验来考核,其冲击力应加在外壳最薄弱的地点(如观察窗)。
6.6.10 绝缘组件的动、静出线端或两端按各自所能承受的机械力,进行相应的抗弯或抗拉试验,试验参数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条件及设计图样的规定。
6.6.11 操作振动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6.6.12 联锁试验
a)机械联锁和电气闭锁应符合“五防”规定;
b) 连锁装置的机械操作试验,按DL/T 593的规定进行。
6.6.14一次设备与终端联调试验
a) 对于配备二次终端的环网单元还需要进行一次设备与终端的配合调试;
b) 指示功能,终端指示状态与一次环网单元的状态应当一致,包括电源指示、位置指示、储能指示、相间过流指示、零序过流指示等;
c) 控制功能,将环网单元设置为“远方”状态,通过终端进行合分操作不少于5次,环网单元均应当可靠动作;
d) 电气连锁功能,当环网单元处于分闸接地状态时,终端遥控环网单元合闸时,环网单元应当不动作;
e) 零序保护动作试验,该项试验适用于分界环网单元。要求该项试验最少分别在3个档位上进行,且环网单元均能够可靠分闸,终端能正确显示零序过流信号;
f) 相间保护动作试验,该项试验适用于分界环网单元。要求该项试验最少分别在3个档位上进行,且最少在2相上进行重复测试,环网单元均能够可靠分闸,终端能正确显示相间过流信号;
g) 电流闭锁功能,在环网单元上施加大电流至终端上“过流”及“闭锁”指示灯亮时,投入零序保护,环网单元应当闭锁不动作。
6.6.15 电磁兼容测试按GB/T 11022中的规定进行
7 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
7.1 技术服务
7.1.1 概述:
a)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指定售后服务人员,对安装承包商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b)投标人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及时提供技术服务。
7.1.2 任务和责任:
c)投标人指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招标人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d)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代表投标人,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
e)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f)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投标人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复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招标人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指导。
7.1.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招投标双方应及时回答对方提出的技术文件范围内有关设计和技术的问题,由任一方提出的所有有关合同设备设计的修正或修改都应由对方参与讨论并同意。
7.2 工厂检验和监造
7.2.1 招标人有权对正在制造或制造完毕的产品,选择一定数量,进行抽查测试,检测产品质量或验证供应商试验的真实性,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抽查测试,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7.2.2 若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抽检不符合本部分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并不承担费用。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环网柜的包装应符合GB/T 191规定。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并装在包装箱内,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8.2 环网柜的随机文件应至少包括: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土建基础图纸、出厂试验报告、操作指南、安装使用说明书、其他仪表的使用说明书及备品备件等清单(如有)。
8.3 环网柜应有接线端子、运输及起吊部位、中心线、连接部位、接地部位等标记,标志,标志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8.4 环网柜应有能承受整体总重量的起吊装置,应在运输文件中附上尺寸图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8.5 环网柜内部结构应在经过正常铁路、公路及水路运输后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得松动。变压器运输时,应保护环网单元的所有组、部件以及出厂资料不损坏和不受潮,批量运输时,应使用防撞装置。
8.6 环网柜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场所。
9 一、二次接口要求
9.1 一次接口要求
单台环网柜宜采用以下外形尺寸
(1)空气绝缘环网柜:负荷开关柜和组合电器柜(宽×深×高)为≤500 mm×850 mm×1800 mm,断路器柜、PT柜、计量柜(宽×进深×高)为≤750 mm×850 mm×1800 mm。
(2)SF6绝缘环网柜:负荷开关柜和组合电器柜(宽×深×高)为≤500 mm×750 mm×1800 mm,断路器柜、PT柜(宽×进深×高)为≤750 mm×750 mm×1800 mm。
9.2二次接口要求
9. 2.1 总的要求
a) 环网柜应具备规范要求的“五防”闭锁功能。
b) 环网柜二次控制仪表室、电缆室应有照明装置,空气绝缘柜内应具备驱潮及加热设施。
c) 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接地铜排,截面不小于100mm2,铜排两端应装设足够的螺栓以备接至变电站的等电位接地网上。
9. 2.2 回路要求
a) 环网柜应装设负荷开关、断路器远方和就地操作切换把手。
b) 应具备监视断路器分合闸状态外回路。
c) 环网柜中对控制或辅助功能正常要求的辅助触点之外,每台环网柜应提供六动合、六动断辅助触点供用户使用,并应引至端子排上。剩余的辅助开关触点全部引至端子排上。
9. 2.3 电源配置
a) 环网柜设交直流电源小母线,各环网柜内按照交流、直流及保护、控制、联锁等不同要求设置电源小空开,空开上口与柜顶小母线连接。
b) 对电动操作机构电压为直流、且暂未配置直流电源的站所中,应在环网柜进线间隔内配置AC220V-DC48V(或DC110V)交直流转换模块,功率不小于200W。
9. 2.4 端子排及接线要求
a) 端子排按不同功能进行划分,端子排布置应考虑各插件的位置,避免接线相互交叉。
b) 端子排列应符合标准,正、负极之间应有间隔,断路器的跳闸和合闸回路、直流(+)电源和跳合闸回路不能接在相邻端子上,并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等,端子排应编号。
c) 按照“功能分段”的原则,环网柜内的端子排应按照如下要求分别设置:电流互感器回路、电压互感器回路、交流电源回路、直流电源回路、负荷开关、断路器的控制、操作、“五防”闭锁回路。其中“五防”闭锁回路由各厂家按照相关“五防”要求完成,应注意预留环网柜外闭锁条件接口。
9. 2.5 环网柜端子排接线图
各类型环网柜端子排接口标准如图1~图3所示。
图1 进、出线柜端子排图
图2 断路器柜端子排图
图3 电压互感器柜端子排图
第2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1 标准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特性表是国家电网公司对采购设备的基础技术参数要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该依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参数特性表中标准参数值进行响应。12kV箱式开闭所技术参数特性见表1。物资应满足Q/GDW的要求。
表1 箱式开闭所技术参数特性表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标准参数值 | |||
| 一 | 环网柜共用参数 | |||||
| 1 | 额定电压 | kV | 12 | |||
| 2 | 绝缘介质 | SF6 | ||||
| 3 | 灭弧室类型 | SF6 | ||||
| 4 | 额定频率 | Hz | 50 | |||
| 5 | 额定电流 | A | 630 | |||
| 6 | 温升试验电流 | A | 1.1Ir(熔断器组合柜除外) | |||
| 7 | 额定工频1min耐受电压(相对地) | kV | 42 | |||
| 8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1.2/50μs)(相对地) | kV | 75 | |||
| 9 |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kA | 31.5(熔断器) | |||
| 10 |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 kA | 50 | |||
| 11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 | kA/s | 20/4 | |||
| 12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kA | 50 | |||
| 13 | 燃弧持续时间 | s | ≥0.5 | |||
| 14 | 额定有功负载条件下开断次数 | 次 | 100 | |||
| 15 | 辅助和控制回路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 kV | 2 | |||
| 16 | 供电电源 | 控制回路() | V | DC 48 | ||
| 辅助回路 | V | DC 48/AC 220 | ||||
| 储能回路() | V | DC 48/AC 220 | ||||
| 17 | 使用寿命 | 年 | ≥40 | |||
| 18 | 设备尺寸 | 单台环网柜整体尺寸 (长×宽×高) | mm× mm×mm | (投标人提供) | ||
| 设备的最大运输尺寸 (长×宽×高) | (投标人提供) | |||||
| 19 | 防护等级 | 柜体外壳 | IP4X | |||
| 隔室间 | IP2XC | |||||
| 20 | SF6气体额定压力(20℃表压) (充气柜适用) | MPa | (投标人提供) | |||
| 21 | SF6气体年漏气率 | ≤0.1% | ||||
| 22 | 操动机构型式或型号 | 电动,并具备手动操作功能 | ||||
| 23 | 备用辅助接点 | 6动合6动断 | ||||
| 二 | 配网自动化要求 | |||||
| 1 | 自动化配置 | 带配电网自动化接口 | ||||
| 三 | 箱体要求 | |||||
| 1 | 箱体 | 外壳材质 | 304不锈钢,厚度不小于2mm,(颜色由项目单位确认,建议喷国网绿 | |||
| 防护等级 | IP43 | |||||
| 2 | 外形尺寸 | 详见附图 | ||||
| 四 | 负荷开关参数 | |||||
| 1 | 额定电流 | A | 630 | |||
| 2 | 额定工频1min 耐受电压 | 隔离断口 | kV | 48 | ||
| 相间、对地 | 42 | |||||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1.2/50μs) | 隔离断口 | kV | 85 | |||
| 相间、对地 | 75 | |||||
| 3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kA/s | 20/4 | |||
| 4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kA | 50 | |||
| 5 | 机械稳定性 | 次 | ≥5000 | |||
| 6 | 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 A | ≥10 | |||
| 7 | 切空载变压器电流 | A | 15 | |||
| 8 | 额定有功负载电流 | A | 630 | |||
| 五 | 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参数 | |||||
| 1 | 额定电流 | A | 125 | |||
| 2 | 熔断器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kA | 31.5 | |||
| 3 | 转移电流 | A | (投标人提供) | |||
| 4 | 交接电流 | A | (投标人提供) | |||
| 六 | 接地开关参数 | |||||
| 1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kA/s | 20/2 | |||
| 2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kA | 50 | |||
| 3 |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 kA | 50 | |||
| 4 |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次数 | 次 | ≥2 | |||
| 5 | 机械稳定性 | 次 | ≥3000 | |||
| 七 | 电流互感器参数 | |||||
| 1 | 型式或型号 | 干式电磁式 | ||||
| 2 | 绕组 | 额定电流比 | (供货前与项目单位确认) | |||
| 额定负荷 | VA | ≥10 | ||||
| 准确级 | 0.5 | |||||
| 八 | 电压互感器及熔断器参数 | |||||
| 1 | 型式或型号 | 干式电磁式 | ||||
| 2 | 额定电压比 | 10/0.1/0.22 | ||||
| 3 | 准确级 | 0.2/0.5 | ||||
| 4 | 接线级别 | V/V | ||||
| 5 | 额定容量 | VA | 50/1000 | |||
| 6 | 三相不平衡度 | V | 1 | |||
| 7 | 低压绕组1min工频耐压 | kV | 2 | |||
| 8 | 额定电压因数 | 1.2倍连续,1.9倍8h | ||||
| 9 | 熔断器型式 | (投标人提供) | ||||
| 10 | 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与电压互感器配合使用) | A | 1 | |||
| 11 | 熔断器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kA | 50 | |||
| 九 | 避雷器参数 | |||||
| 1 | 型式 | 复合绝缘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
| 2 | 额定电压 | kV | 17 | |||
| 3 | 持续运行电压 | kV | 13.6 | |||
| 4 | 标称放电电流 | kA | 5 | |||
| 5 | 陡波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5kA,1/3μs) | kV | ≤51.8 | |||
| 6 | 雷电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5kA,8/20μs) | kV | 45 | |||
| 7 | 操作冲击电流下残压峰值(250A,30/60μs) | kV | ≤38.3 | |||
| 8 | 直流1mA参考电压 | kV | ≥24 | |||
| 9 | 75%直流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 | μA | (投标人提供) | |||
| 10 | 工频参考电压(有效值) | kV | ≥16 | |||
| 11 | 工频参考电流(峰值) | mA | 1 | |||
| 12 | 持续电流 | 全电流 | mA | (投标人提供) | ||
| 阻性电流 | μA | (投标人提供) | ||||
| 13 | 长持续时间冲击耐受电流 | A | 400(峰值) | |||
| 14 | 4/10μs大冲击耐受电流 | kA | 65(峰值) | |||
| 15 | 动作负载 | (投标人提供) | ||||
| 16 | 工频电压耐受时间特性 | (投标人提供) | ||||
| 17 | 千伏额定电压吸收能力 | kJ/kV | (投标人提供) | |||
| 18 | 压力释放能力 | kA/s | 25/0.2 | |||
| 十 | 母线参数 | |||||
| 1 | 材质 | 铜 | ||||
| 2 | 额定电流 | A | 630 | |||
| 3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kA/s | 20/4 | |||
| 4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kA | 50 | |||
| 5 | 导体截面 | mm2 | 与环网柜型式试验报告中产品的 导体截面、材质一致 | |||
| 十一 | 直流电源系统 | |||||
| 1 | 输入电压 | V | AC220 | |||
| 2 | 输出电压 | V | DC48V | |||
| 3 | 直流输出回路 | 10A,12回 | ||||
| 4 | 蓄电池容量 | Ah | 20 | |||
| 5 | 充电模块 | A | 2×5 | |||
表2 主要组部件材料表
| 组部件名称 | 产品型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产地 | 备注 |
| 负荷开关 | ||||
| SF6气包 | ||||
| 操动机构 | ||||
| 接地开关 | ||||
| 电流互感器 | ||||
| 电压互感器 | ||||
| 避雷器 | ||||
| 高压熔断器 | ||||
| 指示仪表 | ||||
| 电流表 | ||||
| 电压表 | ||||
| 带电显示器 | ||||
| 故障指示器 | ||||
| 绝缘护套 | ||||
| 电缆附件(含屏蔽组件) | ||||
| SF6压力表 | ||||
| 低压室 | ||||
| 直流电压系统 (含蓄电池) | ||||
| 二次元件 |
| 不锈钢箱体 | ||||
| 其它未列入的组部件 |
典型12kV箱式开闭所使用环境条件见表3。特殊环境要求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编制。
表3 使用环境条件表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项目需求值 | |
| 1 | 周围空气温度 | 最高气温 | ℃ | +45 |
| 最低气温 | -25 | |||
| 最大日温差 | K | 30 | ||
| 2 | 海拔 | m | ≤1000 | |
| 3 | 太阳辐射强度 | W/cm2 | 0.1 | |
| 4 | 污秽等级 | Ⅳ | ||
| 5 | 覆冰厚度 | mm | 10 | |
| 6 | 湿度 | 日相对湿度平均值 | % | ≤95 |
| 月相对湿度平均值 | ≤90 | |||
| 7 | 耐受地震能力 | 水平加速度 | m/s2 | 3.0 |
| 垂直加速度 | m/s2 | 1.5 | ||
| 8 | 由于主回路中的开合操作在辅助和控制 回路上所感应的共模电压的幅值 | kV | ≤1.6 | |
| 注:表中“项目需求值”为正常使用条件,超出此值时为特殊使用条件,项目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使用条件进行修改。 | ||||
附图1:箱式开闭所,AC10kV ,2进,2出。SF6绝缘,电动,有自动化接口,进出线负荷开关(仅1回出线负熔组合)系统配置图
附图2:箱式开闭所,AC10kV ,2进,4出。SF6绝缘,电动,有自动化接口,进出线负荷开关(仅1回出线负熔组合)系统配置图
附图3:箱式开闭所,AC10kV ,2进,6出。SF6绝缘,电动,有自动化接口,进出线负荷开关(仅1回出线负熔组合)系统配置图
附图4:箱式开闭所,AC10kV。SF6绝缘,电动,有自动化接口,进出线负荷开关(仅1回出线负熔组合)电气平断面布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