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名称 |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 文件编号 | |||||
| 起草部门 | 审核人 | 审核日期 | |||||
| 起草人 | 起草日期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 ||||
| 版本号 | 生效日期 | ||||||
| 印刷份数 | 分发部门 | ||||||
确保所储存药品质量稳定,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在库药品发生质量事故。
2.依据
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3 附录1《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
4.职责
4.1 储配部负责仓库温湿度的管理;药品在库储存期间的养护、检查;养护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4.2 质量部负责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5.制度内容
5.1 养护人员应当指导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对储存人员不规范的储存与作业行为给予纠正,并督促持续改进。
5.2 检查并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包括库内温湿度条件、药品储存设备的适宜性、药品避光、防鼠、除湿等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库内的卫生环境等。
5.3 养护人员应关注库房温湿度检测数据,保证检测的频率和小郭,发现超出规定范围的数据时,应及时排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使库房温湿度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5.4 养护人员应当按照计算机系统生成的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对药品的包装、外观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对温湿度、避光等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有效期较短的品种进行重点养护。
5.5 养护工作结束后养护人员应当将养护情况输入计算机系统、生成养护记录,包括养护日期、养护药品基本信息(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质量状况、有关问题的处理措施、养护人员等。
5.6 养护人员在养护检查中发现药品有质量疑问时,应及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进行锁定,停止该批次品种的销售,告知储存人员暂停发货,存放于标注明显的专用场所,并有效隔离,报质量部处理,并记录。
5.7 发现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开窗通风、稀释、挪移等),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并进行记录。
5.8 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根据其特性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养护,通过晾晒、通风、干燥、吸湿、熏蒸等方法防霉变腐烂;通过曝晒、加热、冷藏、熏蒸等方法防虫害;通过密封、降温等方法防挥发;通过避光、降温等方法防变色、泛油,采取的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并记录。
5.9 应当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包括库房储存品种的结构、数量、批次等项目,养护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及产生原因、比率、改进措施及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