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2019年 月 日
XXXX公司
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要求,XXXX公司对厂区锅炉现有所有排口和排放所有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一、基本情况
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
(此处请复制系统里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监测点位示意图
(此处请附系统里上传的监测点位图)
图1 监测点位图
三、污染源及污染物
公司共设置?个污水排放口,?个锅炉大气排放口,排放口污染排放信息见表2和表3。
表2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此处请复制简化管理的气体燃料锅炉排污单位登记信息表-4、废水排放口信息)
不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组织排放信息。
表3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此处请复制简化管理的气体燃料锅炉排污单位登记信息表-3、废气排放口信息)
不是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请排放信息。
四、监测内容及监测方法
表4 锅炉自行监测要求信息
(此处请复制简化管理的气体燃料锅炉排污单位登记信息表-5、自行监测要求信息以及6、备注信息)
不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
五、监测分析方法
1、废水污染物分析方法
废水污染物采用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5.5章节规定的标准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表5 废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 序号 | 废水污染物种类 | 分析方法 | 标准号 |
| 1 | pH值 | 玻璃电极法 | GB6920-86 |
| 2 | 化学需氧量 |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 HJ/T399-2007 |
| 3 | 溶解性总固体 | 重量法 | HJ/T51-1999 |
| 4 | 氨氮 | 蒸馏-中和滴定法 | HJ537-2009 |
| 5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11901- |
| 6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113- |
| 7 | 动植物油 | 红外分光光度法 | HJ637-2018 |
| 8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稀释与接种法 | HJ505-2009 |
2、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
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5.3.2 章节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表6 锅炉废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 序号 | 废气污染物种类 | 分析方法 | 标准号 |
| 1 | 氮氧化物 | 定电位电解法 | HJ693-2014 |
| 2 | 二氧化硫 |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HJ629-2011 |
| 3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 HJ836-2017 |
| 4 | 林格曼黑度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J/T398-2007 |
1、水污染物采样方法
依据《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进行采样:
(1)应在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状态下测定,或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在所规定的工况下测定;
(2)测定废水的流量。
2、大气污染物采样方法
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执行GB/T 16157、HJ/T 397和HJ/T 55的规定进行测定。
基本要求:
(1)应在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状态下测定,或根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在所规定的工况下采样;
(2)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垂直管段。避免烟道弯头、断面急剧变化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道下游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位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
(3)采样孔和采样位置规范,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的规定。
(4)同时测定排气参数,如温度、水含量、氧含量、烟气流速、烟气量
七、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按照HJ 819、HJ/T 373等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的,不建立监测质量体系,但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
八、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
按照HJ 819等文件的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并存档。
监测数据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同步保存,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其中废气监测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XXXX公司(盖章)
201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