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
巷道素描制度
编制:杨利军
审核:景俊锋
日期:二0一二年三月
会 审 记 录
| 名 称 | |||||
| 会审日期 | 会审地点 | ||||
| 主 持 人 | |||||
| 机 电 科 | 通 风 科 | ||||
| 生 产 科 | 安 全 科 | ||||
| 地测防治水科 | 生产副总 | ||||
| 安全副总 | 技术副总 | ||||
| 调度室 | |||||
| 机 电 矿 长 | |||||
| 生 产 矿 长 | |||||
| 安 全 矿 长 | |||||
| 技 术 矿 长 | |||||
| 矿 长 | |||||
| 会审意见: | |||||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在巷道素描方面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巷道在开掘后地测防治水科要及时对揭露的地质情况做好上图分析;巷道素面人员在上图期间不得弄虚作假。做图时,要做到图纸清晰,不能存在应付现象。
2、岩石巷道布置在同一层位时,对地质变化简单地段可不作连续素描(只素描地质变化复杂地段),但应收集所揭露的其它地质资料,如产状、断裂、裂隙、风化情况、水文等。
3、上下山、地质探巷、石门、煤仓等岩石开拓巷道应作连续素描(比例1:100或1:500)。地质变化比较简单时,一般只素描一帮,较复杂的地段应作局部放展开图。
4、素描时除素描巷道揭露部分外,对主采煤层还应推测至顶底板,并注明煤层全厚(H),纯厚(h)以及夹矸厚等。
5、地质素描点必须与全部测点联系,对复杂地段还应加密,其增加多少,以能控制地质变化为原则。
6、地质素描时必须用皮尺丈量,严禁用步测或数棚办法来代替,升井后应与测量距离相互校核。
7、素描应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进行,做到有描有述,防止只描不述或不描的错误做法。
8、素描内容:
(1)煤层的观测
A、煤厚:包括煤层的实测全厚度或预测全厚度、见煤全厚度、各煤层及夹矸厚度以及煤层底板距巷道底板的距离。
B、煤层的结构和构造:煤分层、夹矸、包体、石化、煤岩类型、层理、节理、裂隙等。
C、煤层产状:走向、倾向、倾角、
E、风化情况:风化程度、次生矿物、延展方向、范围。
F、水文情况:滴水、淋水、渗水等。水量较大时应采样,测流量等。
G、构造破坏情况:断裂、鼓包、压梁等。
(2)煤系地层及其它岩层的观测:
A、岩层名称、岩性特征、厚度、结构、构造等,具有代表性的地层还应收集一定数量的标本。
B、产状、节理、裂隙等。
(3)构造观测:
A、褶曲:位置、产状、幅度、延展方向、对生产的影响程度等。
B、断裂:位置、性质、落差、走向、倾向、真倾角、伪倾角、断煤交线、走向延展方向、对生产的影响等。
C、节理:性质、产状、密度等。
(4)水文观测:出水点的位置、出水日期、层位、岩石名称、出水性质及形式,如果出水量较大时,应及时分析出水原因,向系统矿长、总工程师回报情况,提出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