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应先登陆省安全监管局网站提出预申请,打印预受理单后,到省安全监管局大厅分别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单位名称 | 申报日期 | ||||
| 申报类型 | 首次申领□ 变更□ 延期换证√ | ||||
| 提 交 材 料 | 要 求 | 确认 | |||
|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 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危险化学品审批/企业登陆栏目】预申请后下载、打印。 | □ | |||
|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 责任制文件应为企业的正式文本,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总局41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的项目。 | □ | |||
|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 应为企业的正式文本(包括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 □ | |||
|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 主要负责人应提交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提交省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交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负责人与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以企业正式文件明确。 | □ | |||
| 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 应符合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要求。 | □ | |||
|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制件) | 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关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 □ | |||
|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制件 | 应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 | |||
|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 应由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颁发的登记证及台帐。 | □ | |||
|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 与提出申请的企业名称一致。 | □ | |||
|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 应符合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1〕44号)规定要求(包括消防、特种设备、防雷、从业人员、平面图、四置图、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复制件作为评价报告附件)。 | □ | |||
| 11、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 应符合总局41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要求。 | □ | |||
| 12、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提交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复制件 | 应由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 | |||
| 13、所在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核查意见 | 应由所在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按要求出具《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意见表》。如现场安全核查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还应提交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整改指令通知书和复查意见书。 | □ | |||
| 14、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 | 应提交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 □ | |||
| 说明:1、申请延期换发许可证的,需提交上述材料1-13项;申请直接延期换发许可证的,需提交上述材料第1、3、4、5、6、9、11、12、13、14项;有关文件、资料一式一份(申请书一式两份); 2、提交复制件,企业应分别签章确认,并提交原件核对; 3、安全评价报告应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其他材料也应按顺序汇编成册,并附目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