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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课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30 1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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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课件

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约200万年前—前2070年)第一节人类的起源1859年,达尔文出版了他的名著《物种起源》,说明生物是进化来的,不是上帝创造的。书里还提到人类同样是进化的产物。不久,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用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古生物学等方面知识,详细阐述了动物和人类的关系,论定了人类在自然界里的位置,首次提出了人猿同祖论。1876年,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这篇论文中肯定地指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近百年来世界各地发现了许多从猿到人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人类化石,完全证实了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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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约200万年前—前2070年)第一节人类的起源1859年,达尔文出版了他的名著《物种起源》,说明生物是进化来的,不是上帝创造的。书里还提到人类同样是进化的产物。不久,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用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古生物学等方面知识,详细阐述了动物和人类的关系,论定了人类在自然界里的位置,首次提出了人猿同祖论。1876年,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这篇论文中肯定地指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近百年来世界各地发现了许多从猿到人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人类化石,完全证实了从达
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

(约200万年前—前2070年)

第一节人类的起源

1859年,达尔文出版了他的名著《物种起源》,说明生物是进化来的,不是上帝创造的。书里还提到人类同样是进化的产物。不久,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用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古生物学等方面知识,详细阐述了动物和人类的关系,论定了人类在自然界里的位置,首次提出了人猿同祖论。1876年,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这篇论文中肯定地指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近百年来世界各地发现了许多从猿到人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人类化石,完全证实了从达尔文到恩格斯的人类进化理论。

迄今为止,科学家公认,人类是从腊玛古猿或南方古猿发展而来的。

人类起源一元(即一祖)或多元(多祖)说。由于广大地区发现的大批猿类和人类化石,经过科学家们的分析和研究,已充分证明了一元说是正确的。

人类发源地到底是非洲还是亚洲,目前尚未定论。从现有的各方面证据看,非洲和亚洲的南部都有可能是人类的发源地。如何更进一步地论定更具体的地区,还有待于今后更广泛的田野发掘和科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第二节  中国猿人的社会生活

一、猿人的社会组织及婚姻形态

1、杂交群团与杂交群婚  

猿人阶段,由于单靠个人的力量和智慧往往不足以抵抗野兽的侵袭,战胜险恶的自然环境 ,所以,他们往往结成原始群团,艰难地生存着。原始群是一种比较松散的社会集团,这种社会组织是人类存在的必要条件。

原始群的早期阶段,社会组织又称为杂交群团。在此阶段,原始人群的婚俗,一般认为是杂乱无章的,婚姻无任何约束。我国古代文献《吕氏春秋·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说:“男女杂游,不媒不娉”。这说明,当时的婚姻既无兄弟姐妹之间的,也无上下辈之间的。因此,事实上,当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婚姻和家庭概念。

2、血缘家族与血缘群婚

原始群的第二个阶段的社会组织称为血缘家族。所谓血缘家族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家族,它是人类由原生地散布开来后,必然依母系血缘关系结合成的血缘集体,可称血缘公社。这样的血缘集体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的集团。

最初的血缘婚,也实行杂交,后来才实行同一年龄级内的血缘通婚。

血缘群婚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以百万年计的漫长的时期,是由杂乱的性关系到氏族外婚制的必不可少的过渡阶段,它本身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两性关系由杂乱性交进入血缘群婚,是婚姻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体质结构的显著变化。我国的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湖北郧县郧西人、河南南召人、安徽和县概都处于血缘群婚阶段。

血缘群婚的典型材料莫过于伏羲、女娲兄妹相婚的传说。此外,云南怒族、丽江纳西族、黔东南苗族及哈尼族、傣族、高山族等都有兄妹相婚的古老传说。

二、猿人的社会生活习俗

1、居住状况

穴居

古代文献中有许多穴居的记载。《隋书·南蛮传》记载南蛮“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其俗断发文身。”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就是早期穴居的见证。

巢居

《韩非子·五蠹》:“构木为巢。”《魏书》记载古代民族“依数积木以居其上。”

2、穿着风俗

人类刚刚摆脱动物界以后,仍然是赤身裸体的,不知衣饰为何物。猿人阶段,树叶和兽皮应当是最初御寒的衣服。

3、饮食风俗

我国远古时代的先民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曾经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当时的饮食习俗还处于十分低下的阶段。《礼记·礼运》说远古时代“未有火化,食草木之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我国原始人类用火熟食的最丰富的考古资料见于北京猿人。从北京猿人遗址里所发现的树籽和兽骨的情况,可以推测当时的原始人是将采集和狩猎的成果烤熟以后食用的。史前时代的基本饮料为水,而最早的水源为自然界存在的江河湖泊中的水。

在原始时代,可能还存在有食人之风。食人之风与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可能有一定的关系,其中也有可能与一定的习俗有关。

第三节  古人时期的社会生活

一、古人时期人类的生存环境

二、古人时期的婚姻与家族形态

古人时期人们的婚姻大概仍然为血缘群婚。但在此阶段,随着血缘家族的发展,开始逐渐排除同一家族内同胞兄弟姐妹的婚配,进而之间排除由近及远的旁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人类之间的婚姻关系也由此逐渐向群婚的高级阶段——族外婚(普那路亚婚)过渡。在这种婚姻形态下,有婚姻关系的人群分为两个集团。一个集团的一群姊妹是另一集团的一群兄弟的共同配偶;反之,这一集团的一群兄弟也是另一集团的一群姊妹的共同配偶。这集团就是人类社会由蒙昧走向野蛮具有关键作用的氏族的雏形。人类排斥血亲婚配,从而大大加速了人类体质向更健康、更完善的方向发展。这是人类婚姻史上又一次重大进步。

第四节  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社会生活

一、新人时期的的文化与氏族的产生

1、新人时期的人类体质与文化特征

这个时期的人类,在体质形态上,猿人遗留下来的原始性已经逐渐消失。他们的相貌身材,大体上已接近现代人。

其这一阶段的人类已初步学会挖孔和磨制技术。这种类型的石器文化,考古学上将其定为旧石器时代晚期。初步磨制技术在石器发展史上是一个飞跃,它标志着打制技术的旧石器时代行将为磨制技术的新石器时代所取代。

2、新人时期原始氏族的产生

据山顶洞人文化遗迹所反映的情况看,当时已有了氏族的萌芽。氏族社会存在着按性别、年龄的不稳定的简单的分工。

二、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婚姻形态

1、男女区分埋葬制度与族外婚制

2、对偶婚家庭的产生

大约距今七、八千年,我国的母系氏族公社已进入繁荣阶段。此阶段,人们的婚姻制度已由原来的族外群婚转化为对偶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婚姻禁例日益增多,导致族外婚中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时期内较为稳定的结合,形成了越来越占主导地位的对偶婚制度。一个男子在其众多的妻子中,已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妻”,一个女子在其众多的丈夫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夫”。对偶婚的特点是一对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比较固定的偶居,是可以轻易离异的个体婚。对偶家庭本身还很脆弱,不足以产生个体经济。在对偶婚制下,丈夫仍然到妻子氏族中居住,世系和财产仍然按母系计算和继承。不过,由于有了“主夫”,子女就有了确认生父的可能性,这就为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创造了条件。

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为母系氏族时期的对偶婚提供了重要的例证。

三、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经济生活

1、原始的农业复合经济

北方仰韶时期的农业

南方河姆渡时期的农业

过去考古学界总认为长江流域的文化在历史上一向落后于中原,以为新石器文化起源黄河中下游,后来才逐渐向南方传布。现在看来,长江流域同黄河流域一样,也是中华民族古文化的摇篮。

国内外考古学界多认为中国最早的稻谷种植是从印度传来的。印度出土的稻谷其年代距今只有三四千年左右,最早一处距今4300年,巴基斯坦出土的炭化稻谷距今4500年,而我国出土的稻谷遗址共20多处,大多距今四五前年以上,其中河姆渡遗址出土的籼(xian)稻距今7000年。可见,稻谷种植从印度传入中国的说法并不符合历史的实际。

2、手工业(制陶、纺织等)

第五节  父系氏族公社与原始社会的解体

一、从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的转变

1、母系家族的产生和父系氏族制的萌芽

母系氏族公社进入繁荣阶段后,为了便于生产,氏族内部便依照血缘的亲疏,自然而然地形成若干小生产集团,这就是氏族内部划分为若干个母系家族的原因。母系家族作为一个共同生产、生活、共同占有财产的小单位,逐渐取代了氏族在这方面的职能。这种家族的产生,意味着母系氏族制度开始走下坡路,并以缓慢的步伐向着父权制氏族制度前进。

仰韶文化晚期,人们的婚姻制度已转向以对偶婚制为主。这种松散的婚姻虽然还不具备夫妻独占性的同居,但已包含有一夫一妻制的萌芽。当时子女已初步意识到谁是自己的生父,这就给以后的父系氏族制度的产生打下了基础。

2、父系氏族公社制的确立

大约从5000年前开始,我国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先后从母系氏族进入父系氏族公社时代。

母系氏族社会之所以转向父系氏族社会,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男子在农业和畜牧业劳动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男子在作为主要生产部门的农业和手工业中,逐渐成为主要的劳动力,而妇女则从事纺织和家务等次要劳动。男女生产劳动分工的变化,决定了男女社会地位高低的变化。

父系氏族社会的一个主要标志是按男系确定血统关系和继承权。这种变化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大变革,但又是在一种不自觉的状态下进行的。在这一大变革过程中,原来松散的对偶婚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过渡。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是男女双方比较牢固和持久的结合,一般都是终身的夫妇关系,这就形成了社会的基本细胞,因而也就成为瓦解氏族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经济

三、阶级、奴隶制的出现与氏族公社制的解体

1、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

2、阶级、奴隶制的出现

3、部落战争促使氏族制度益趋崩溃

第二章夏商早期国家的建立与发展

(前2070年——前1046年)

第一节夏朝早期国家的兴衰

一、关于夏文化的探索

二、夏代早期国家的建立、发展和灭亡

1、夏王朝的建立与巩固

关于禹的传说

治平洪水  禹征三苗  禹都阳城  塗山之会

有关启的记载

关于启和益的关系问题。

关于甘之战。

关于钧台之享。

太康失国与少康中兴

太康失国与少康中兴的故事包含有一些真实的历史。首先,启以下是兄弟相及,可以说这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残遗。其次,羿是夷族,他可以当夏族的首领,好像成了部落联盟的酋长。但这要获得夏民的同意,所以文献中说其“因夏民以代夏众”。可见,当时的人民还有一定的民主权力。第三,寒浞被其父所逐,弈将其收留下来,这是氏族社会中收养义子的习惯。寒浞既然是羿的本氏族成员之一,所以他可以篡羿之位。因为其是被收留的义子,其权利与本氏族成员完全平等。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窥见夏代的原始公社制虽然已处于崩溃阶段,但还保留着原始氏族社会的基本的民主权利。

2、夏代中期的发展

夏代疆域与《禹贡》九州

3、夏代的衰亡

三、夏朝的经济和文化

1、夏代的社会经济形态

夏代农业仍处于粗耕阶段。夏文化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主要种类有耒、耜、石犁、石铲、石镰、石刀等,此外还有木器、骨角器、蚌器等。夏代都城迁徙频繁,有夏之居“居易无固”,“换土易居”广泛存在,说明该阶段的农业大体上处于较为原始阶段。粟是当时种植较为普遍的农作物。相传夏代杜康善于酿酒,出土器物中酒类较多,这都说明夏代谷物数量有所增加。考古学资料表明,夏代中原地区还种植水稻。夏代中晚期大麦、小麦逐步引进至黄河中下游地区,农作物品种不断增加。夏代种植业还处于原始阶段的另一有说服力的事实即夏代狩猎业和畜牧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夏人田猎获取生活资料的传说很多,相传孔甲喜欢田猎,反映了夏代粗耕农业与狩猎业并行。太康失国,寒浞代夏及孔甲乱夏,反映田猎经济和农业经济的斗争十分激烈。夏代以莱夷之地为牧,夏代末年社会财富用牛羊计算,反映了夏人对畜牧业相当重视。

夏代手工业种类繁多。铜器和玉器制造是夏代有代表性的手工业部门。夏代铜器制作原料已由红铜发展到青铜,青铜是铜、锡、铅合金,硬度较高,在生活中有较广泛的用途。目前考古发现的夏代玉器种类有玉戈、玉刀、玉圭、玉琮、玉柄形器、玉铲形器等。玉柄形器制造技术很突出,上面雕刻着兽面纹、花瓣纹,造型美观,雕工精细,代表了当时制玉工艺的最高水平。此外,夏代车辆制造,房屋建筑、陶器制造、漆器制造、丝麻纺织、酿酒技术均有长足进步。

2、夏代的文化

天文历法

关于夏代文字问题

宗教祭祀(占卜、宗教场所)

第二节  商代早期国家的发展

一、商朝的建立与发展

1、商族的兴起和商朝的建立

商族起源地的几种不同说法

宋新潮《近年来商族起源研究概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0年第5期。

先商世系

喾(《山海经》作“俊”)——契(《诗·商颂·长法》作“玄王”)——昭明——相土——昌若——曹圉(《殷本纪》索隐引《世本》作“粮圉”、《古今人表》、《鲁语上》韦昭注作“根圉”)——冥(《天问》名“季”)——振(《殷本纪》索隐引《世本》作“核”、《世本·作篇》作“胲”(hai)、《天问》作“该”、《古今人表》作“垓”、《古本纪年》作“殷王子亥”、《山海经·大荒东经》作“王亥”)——微(《鲁语》作上甲微、卜辞作上甲)——报丁——报乙——报丙(卜辞顺序为报乙、报丙、报丁)——主壬(卜辞作示壬)——主癸(gui)(卜辞作示癸)——天乙(卜辞作大乙,也作大乙,天、大在古文字中是一字。天乙即汤)。

先商时期所处的社会阶段

商汤灭夏与商朝的建立

2、商代前期的发展

3、关于盘庚迁殷

学术界关于盘庚迁殷前五迁原因的讨论

关于盘庚迁殷的原因,学术界曾经有过去奢行俭说、水患说、游牧说、游农说等。近年来,有的学者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他认为考古材料证明夏商时代的都城并非屡迁。张国硕《夏商时代都城制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盘庚迁殷后有无再迁都的问题

《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自盘庚徙都至殷,至纣之灭亡,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可是文献又说武王伐纣,殷纣于朝歌,商国灭亡。

4、商代后期的对外开拓与商文化的传播

二、商代的政治、经济与文化

1、商代的王权与神权

关于甲骨卜辞和《尚书》等文献中的“余一人”问题

商代宗教的社会功能

商人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标

商代王权与神权的结合

2、商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业生产的发展

手工业的发展

商业的发展

3、商代的科技与文化

商代的文字

卜辞所反映的天象和历法

第三章  西周王朝的建立与进一步发展

第一节西周王朝的建立与巩固

一、周族的兴起

1、关于周族的发祥地的讨论

2、从后稷到公刘的过渡阶段

3、公刘迁都于豳与周之建国

公刘迁豳的原因,文献中有三种不同的说法。一是认为由于扩展农业。二是由于自己“变于西戎”而迁移。三是由于避乱、避难而迁移。以上三种说法只有第一种说法是可信的。公刘迁豳是为了发展农业,振兴周族,巩固和扩大新建的国家。公刘不仅是周族建立国家的第一个国君,而且是第一个有计划营建国都的人。

4、公亶(chan)父迁岐与周族社会的发展

5、季历对山西地区的开拓

二、周王朝的建立

1、文王进军中原与准备克商

质虞、芮   伐犬戎   伐密须   败黎(耆)国 

伐邘   伐崇   迁都于丰

2、武王克商

盟津之会与誓师

进军牧野的时间与路线

牧野之战的胜利

三、周朝政权的巩固

1、三监之设

关于三监问题,学术界还有很大的争议。三监实际为管叔、蔡叔和武庚,其并非是为了监视、监督殷民或监察天下诸侯而设。周书灿《三监人物及其疆地再考察》,《北方论丛》1998年第5期

2、周公东征

第二节  周王朝的政权机构、社会结构和重要制度

一、周朝政权机构

1、政权机构

太保、太师和长老监护制度

西周初期的政权是以太保和太师作为首脑的。太保和太师掌握着朝廷的军政大权,并成为年少国君的监护者。

卿事僚和太史僚

西周政权机构的特点

军政合一。

史官居于重要地位。

2、重要官爵世袭制(世卿世禄制)

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所反映虢季氏世代为“师”、微氏时代为“史”可证。

二、周初分封制

分封制既是巩固和扩大周朝统治的手段,又是贵族内部对财产和权力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分封制是周人的创造和发明。

分封制的目的在于使天下诸侯使其据地一方,屏藩王室,同时积极地向外开疆拓土。

分封制的核心内容是“授民授疆土”。

西周王朝分封的对象主要有周室同姓贵族(如晋、韩、郑)、异姓亲戚(如齐、许、申、吕)与所谓传说中的先圣王之后(如宋、陈、杞)。在分封过程中贯穿了宗法制的原则,是分封制与宗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西周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颇为鲜明的时代特色。

三、乡遂制度和社会结构

从西周初期起,直到春秋时代,天子的王畿和诸侯的封国都存在有乡遂制度。这种乡遂制度就是当时的主要社会结构。“乡”和“遂”对立的制度(也即“国”和“鄙”或“野”对立的制度)实质上就是当时社会结构中不同阶级的制度。

根据西周的乡遂制度,可知当时的社会结构,主要是贵族、国人、遂人、奴隶组成。

贵族

贵族聚族而居,实行宗法制度,把同一血统的贵族连接一起,分别为大宗、小宗,各支宗族保留有“同财共居”的礼俗,共同占有土地、财富和掌握统治权力。宗子掌握着本族的经济、政治、军事以及宗教上的一切权力,成为本族集中权力的首领。

国人

国人是天子的王城和诸侯的都城中“乡”的居民,具有自由公民的性质,有公民的政治权力,国家有危难和改立国君等大事要征询他们的意见;同时他们经常可以评论国君,甚至流放暴虐的国君。国人是贵族中基层的下层,属于“士”一级,既是国家中的甲士、战士,又是贵族基层的支柱。

遂人

遂人是王城和都城郊外“野”、“鄙”、“遂”的农民,也包括卿大夫所属采邑的农民,也称为“庶人”、“庶民”、或“氓”。他们既要耕种大田,又要耕种私田,更要对贵族随时的贡献和服役,同时还要接受贵族的召集,参与狩猎、防守和出征。

奴隶

奴隶主要来自掠夺和征服战争,主要从事于手工业、开发山泽和贵族家内杂役。

四、宗法制度

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统治的一种制度,它由原始的父家长制血缘组织经过质变和扩大而成。宗法制度不仅是西周、春秋时期贵族的组织制度,而且和政权机构密切结合起来。它不仅制定贵族的组织关系,还由此确定了各级族长的统治权力和相互关系。

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称天子,是同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握有统治天下的权力。天子的众子或者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是国内同宗贵族的大族长,又是本国政治上的共主,掌有本国的统治权。诸侯的众子或者封为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世袭官职,并掌有统治封邑的权力。卿大夫分出有“侧室”和“贰宗”。

在宗法制度下,继承宗嗣的必须是嫡夫人所生的长子。《公羊传》隐公元年说;“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就是说,立嫡夫人之子应选取其长者,如果嫡夫人无子而要立其他的子,应选取其贵者。“贵”是贵族选取继承人的主要标准。在各级贵族组织中,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或“宗主”,以贵族族长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权,成为各级政权的首长。

这种嫡长子继承制,有些诸侯国在初期并没有严格执行,如鲁国在庄公以前,常有弟接兄位的。《史记·鲁世家》载叔牙的话:“一继一及,鲁之常也”。(集解引何休语:“父死子继,兄死弟及”。)秦国初年,有些国君也是“兄死弟及”的。他们到春秋以后才遵守嫡长子继承制。

这种嫡长子继承的制度,很明显是为了把“宗子”继承制度固定下来,防止发生争夺和内乱从而巩固贵族组织及其统治力量。如果没有嫡长子,他们还制定了一种补充办法:

昔先王之命曰:“王无后无嫡,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语)

太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择卜,古之道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穆叔语)

楚国君位由少子继承。所谓“楚国之举,恒在少者”(《左传》文公元年》、“芈姓有乱,必季实立”(《左传》昭公十三年)。

在宗法制度支配下,宗子有保护和帮助宗子成员的责任,而宗族成员有支持和听命于宗子的义务。大宗有维护小宗的责任,而小宗有支持和听命于宗子的义务。大宗和宗子对宗族组织起着支柱的作用。

西周、春秋间贵族很讲究同姓、同宗、同族的关系。举行宗教仪式,也非常讲究这些。如“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祖于祢庙”(《左传》襄公十二年)。政治活动也要讲究这些,如“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左传》隐公十一年)。统治人才的选用也要区分内姓和外姓,所谓“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左传》宣公十二年),做到“亲不在外,羁不在内”(《左传》昭公十一年)。

西周、春秋间贵族的统治,就是以周天子为首的姬姓贵族为主,联合其它异姓贵族的统治。周天子分封同姓诸侯的同时,也分封异姓诸侯。由于实行同姓不婚制和贵族等级内婚制,异姓贵族往往成为姬姓贵族的姻亲。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伯叔,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诸侯也称异姓卿大夫为舅。周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之间,既有君臣关系,又有宗法和姻亲关系,以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和联合。

五、畿服之制

《国语·周语上》祭公谋父所述有畿服之制: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由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祭公谋父为西周穆王时期人 ,其为周初杰出的政治家周公的后裔,自然他对周公所创设的一系列礼乐制度应颇为清楚。有的学者曾经讲到:“《国语》所述五服之制,定是周公制礼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为了调整周朝和地方的关系,为了加强政权的统治而制定的。”

《国语》成书于战国时代,《周语》所引祭公谋父的话也不可避免地会掺入一些后人所增饰和附会的内容。

所谓“邦内甸服”、“邦外侯服”,概指居于西周王朝邦畿内、外的部分方国。据古代文献记载,周初在西周王朝邦畿之外的四土、四国之地先后封建了大批诸侯国,与此同时,西周王朝的统治者也在西周王朝的邦畿之内建有若干畿内国,亦即古代典籍中的采邑。邦畿之内采邑主与邦畿之外以周室同姓贵族及异姓亲戚为主体的封国诸侯因同周天子之间存在有血缘上和宗法上的关系,故《国语·周语上》说他们有向西周王朝最高统治者尽“日祭”、“月祀”之义务。《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是先秦时期人们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之一,但祭祀却应限于同宗同族之间。古代文献载:“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对于那些同西周王朝不存在血缘和宗法关系的“族类”,自然不须尽此类义务。

所谓“侯、卫宾服”。《尚书·康王之诰》:“宾称奉圭兼币,曰:一二臣卫,敢执壤奠。”孔氏传注曰:“宾,诸侯也。……为藩卫故曰臣卫。”贾公彦为《周礼·司几筵》“国宾老臣”注所作的疏云:“宾谓诸侯。”按照《国语·周语上》的分类,这里的宾服诸侯与前面提到的“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应有一些差别。根据上一节对两种不同类型封国、政治内涵及其社会功能的剖析可以想见,这里所说的宾服概主要指周初所封建的焦、铸等传说中先圣王之后。《国语·周语上》又说:“宾服者享”。“享”的基本含义,毛传曰:“献也。”具体而论,应指献纳贡品。这是西周时期四土、四国诸侯向周天子应尽的一项重要义务。

所谓“夷蛮要服”、“戎狄荒服”,其情况应大致类似,均指那些尚未完全臣服于西周王朝的多方、不廷方中的若干邦族。《国语·周语上》说其有“岁贡”、“终王”之义务,这说明在政治与其西周王朝之间的关系明显较前面所列诸服松散。

顾颉刚先生说:“‘祭、祀、享、贡、王’五级未必为确定无疑之事实”,如《诗·商颂·殷武》:“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氐羌当属要服,而既云‘享’又云‘王’,知二事不必分属二级也。”他还曾参以《左传》中的有关文献,进行了相互对比之后讲到 :“甸服也 ,侯服也,要服也 ,皆古代所实有 ;宾服也,荒服也,则文家所析出。”在此基础上他得出如下颇为令人信服的结论:“知自侯服中析出宾服,要服中析出荒服,谓之条理趋于精密则可,若谓事实上如此分析则为古人所欺诳也。”

经过顾先生的条分缕析,我们对《国语·周语上》所述五服之制这一基本史实应该有以下一些初步的认识:《国语·周语上》所述畿服之制有大量可信的历史素材,大体上能够反映出西周时期的部分历史实际。其是周公制礼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调整西周王朝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它完全可以作为解开西周王朝国家结构形式之谜的一把钥匙。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语·周语上》所述五服之制可以肯定地说不完全是西周时期的制度,其中掺入了大量与西周王朝的政治制度并不相涉的晚出时代的内容,我们在运用这则材料研究西周时期的社会政治制度时,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其进行科学的分析。

第三节  西周时期的民族与民族关系

一、周族与东方各族的关系

淮夷、徐戎

二、周族与西方各族的关系

鬼方、玁獯及诸戎

三、周族与南方各族的关系

楚  昭王南征

四、周族与北方各族的关系

西周时期,北方一个比较重要的民族共同体是肃慎  西周中期以后,有关肃慎的活动不见于史籍记载,或许他们已同北方诸族融为一体,以后文献中提到的东胡、挹娄、勿吉、靺鞨、女真等东北民族都与他们有着渊源关系。

我国北方当时还散居着一些戎狄部落。其为春秋时期赤狄和白狄的先民。他们主要分不在太行山地区和河北省中部。

第四章 春秋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

第一节  王室衰微、大国争霸局面的形成与展开

一、春秋初年的社会政治形势

二、大国争霸局面的全面展开

1、齐桓公的霸业

齐是周初姜尚的封国。自太公开始,“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到春秋年间其已是一个在经济、文化上都较先进的地方千里的泱泱大国。公元前685年,齐襄公死,桓公继位。他任用管仲为相,整顿齐国内政,使齐国经济获得了发展。

管仲改革的内容,可简单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国野分治,叁其国伍其鄙,定民之居。作内政以寄军令,军政合一。相地而衰征。 

齐桓公创霸的经过:尊王攘夷,存邢救卫,伐楚(召陵之盟),葵丘之盟(周襄王元年)。

2、晋文公的霸业

晋是周初成王弟叔虞的封国,都唐(今山西翼城),国号唐,叔虞子燮改为晋。晋在春秋初年国土还很狭小。它的疆域包括今晋南和汾、浍流域一带。晋西面有吕梁山,东面、南面有太行山和中条山。晋国初封为戎狄各族久居之地。《国语·晋语》说,晋初封时,“戎狄之民实环之”。《左传》昭公十五年说:“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这样的地理环境对于晋和中原的交往非常不利。晋在春秋初的几十年里,内乱不息。直到公元前678年,晋武公才结束了长期状态而把晋统一了起来。晋献公时把晋国原来一军改为二军以扩大兵力。随后灭掉了耿(今山西河津)、霍(今山西霍县)、魏(今山西芮城)三个小国,接着又灭虢(今河南陕县)、虞(今山西平陆)两国,将疆土从黄河北岸伸展到南岸。另外又占领黄河以西的一些地方,开始强大起来。

公元前632年,晋、楚在城濮大战,楚军大败,晋文公和齐、鲁、宋、卫等七国之君盟于践土(今河南原阳西南),并得到周王的策命。这年冬天晋又会诸侯于温,周王也被召赴会,晋由于胜楚而跃升为中原的霸主。

3、秦霸西戎

殽(河南渑池、洛宁一带)之战,秦师全军覆灭,三帅被晋俘获。这此战役,秦国试图打通通向中原地区的交通要道,以向中原地区发展。但秦东进的道路被晋牢牢地扼住,所以无法向东迈出一步。出于这种原因,秦只能致力于征服临近的戎人,史称穆公“益国十二,遂霸西戎”。

4、楚庄王的霸业

楚庄王继位后,平息了国内贵族的叛乱和群蛮、百濮的骚扰,在内政方面作了一些改革,楚国的国势为之一振。公元前606年,楚庄王伐陆浑(今河南嵩县)之戎,观兵于周郊,问九鼎之轻重,以示有吞周的意图。前598年,晋、楚战大于邲(bei,今河南郑州北),晋为楚军所败。公元前594年楚围宋达九个月,宋“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这时宋、郑等国都屈服于楚,庄王便成了中原的霸主。

5、弭兵之会

第一次:公元前579年,宋国执政华元发起,约合楚、晋,于宋相会,订立了不互相使用武力共同讨伐违命诸侯的盟约。晋、楚之间暂时休战。

第二次:公元前546年,向戌提出弭兵之议。晋、楚、齐、秦等大国都表示同意。晋、楚、齐、秦、宋、卫、郑、鲁等十四国在宋都开弭兵之会。会上规定晋、楚之从国必须交相见,承认晋、楚为共同霸主。弭兵之会以后的几十年里,战争相对减少,客观上为生产大发展与新兴势力的夺权创造了条件。

6、吴、越图霸

第二节  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变化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

1、农业的发展

铁制农具的出现

春秋时期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最重要标志,是铁制农具的出现。目前考古发现中,年代较早的铁器有三批六件。江苏六合程桥吴墓的两件铁器,是用块炼铁作为原料,铁条特征表现很清楚。洛阳水泥制品厂灰坑出土的空首铁鎛(bo一种类似锄的农具)和长沙识字岭314号墓出土的小铁臿(cha)都是用铸铁造的。尽管这些铁制农具形体尚小,而且出土数很少,但它却标志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已经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这里要强调的,春秋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并不普遍。考古学资料表明,春秋时期的农具主要还是木、石、骨、蚌制品。目前,已出土的春秋时代的青铜农具有臿、锄、鎛、镐、镢、镰等一、二十件之多,这表明,春秋时期青铜农具也是用于农业生产的,不过青铜农具在农业生产中不占有重要地位。

农业技术的进步

铁制农具出现以后,牛耕逐渐普遍起来。《论语》中有“犁牛”之词,《国语》中有“畎亩之勤”,《左传》中有“牵牛以蹊(qi)”,由此可以论定,至迟在公元前 七到六世纪之间,牛耕已成为一种正式的耕作技术。

铁制农具的使用,也给兴修水利提供了方便。公元前六世纪初,楚国令尹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yu)娄之田”,相传其主持修建的芍陂(在今安徽寿县),可灌溉农田万亩。此外,春秋末年吴国为伐楚而修建的吴堰,对农田的灌溉也起了很大作用。这种大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增强了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是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又一标志。

2、手工业的发展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手工业发展规模扩大,山西侯马牛村古城遗址发现有大面积的青铜、骨器、陶器等手工业作坊遗址。其中最大一处铜器作坊,面积达三千平方米。陶器作坊遗址集中分布在半平方公里之内,窑群密集,有的几乎相连,说明当时的陶器也是大规模生产的。骨器作坊遗址共发现三处,其堆积层中发现大量的废骨料和半成品。从这些骨器半成品的切、剖、凿、刻、磨的痕迹看,可知当时使用的工具很锐利,制作技术也比较高。湖北大冶铜绿山古矿井遗址竖井和斜井的支护,反映了采矿业在当时所达到的先进水平。除采矿业以外,齐、燕两国的煮盐业,规模相当之大,齐国的纺织业,楚国的漆器制品,在当时均很负盛名。

春秋时期除了官府手工业外,还有民间手工业。手工业者在肆内开设作坊店铺。春秋时期的家庭手工业主要是妇女从事的纺织业。这种家内手工业不仅在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也是当时国家税收来源之一。

3、商业

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的都城和其它城市都辟有相当规模的商品交换市场。《占国策·东周》说齐桓公“宫中七市”,表明春秋时期齐国都城临淄已有相当规模的商业市场。

春秋后期,金属货币开始被大量地铸造出来。晋国侯马铸铜遗址不仅发现大量铜币空首布的成品,而且还发现大批空首布内范。河南卫辉山彪镇一号大墓曾发现空首布674枚。春秋晚期,铜币已较为广泛地在市场上流通了。

二、生产关系的变化

1、田制和税制的变化

春秋时期田亩制度基本沿袭西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楚国“井衍沃”,即在平原地区划分成许多井田。经济上较先进的齐、郑等中原国家,也同样保存着井田。《国语·齐语》说:“陵阜陆墐,井田踌均,不憾”。子产治郑,实行“田有封洫(xu),庐井有伍”(《左传》襄公三十年)。这些例子表明,管理好井田,成为施政内容不可缺少部分。可见,井田制在当时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春秋时期晋国曾作爰田(辕田)、作州兵,清人惠栋称其为“田制、兵制改易之始。”改易田制,意味着井田制开始发生变化。作州兵是一种兵制改革,晋国为了扩充兵源,要州内野人也出兵役,从此,国人与野人的区别逐渐消失了。

与晋国“作州兵”相类似的有鲁国“作丘甲”,楚国“书土田”,郑国的“作丘赋”等。

春秋时期税制方面,统治者逐渐放弃了共耕公田的办法,代之以实物税。比较典型的例子有齐桓公实行“相地而衰征”,即把私田分成等级以征税。另外,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即履亩而税,取代传统的“藉田以力”的徭役租。从此,旧的领主制经济开始走向崩溃,为封建地主制经济的星期开辟了道路。

关于初税亩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初税亩只不过是一次税收的增加,并没有改变公田制,不是一次土地改革。也有学者认为,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与当时该国的政治发展密切相关。它不出自三桓,而是出自东门氏。初税亩只是谋划中的事,并未能付诸实施。鲁国土地赋役制度的真正变革,是春秋晚期的“用田赋”。参见张松辉《初税亩不是一次土地改革》,《湖南师大学报》1985年第6期;周自强《初税亩研究》,《郑州大学学报》1986年第6期;晁福林《论初税亩》,《文史哲》1999年第6期。

2、阶级关系的变化

春秋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公社组织的演变,财富的集中,公社农民的破产和一些贵族的没落,使得当时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

贵族: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仍按宗法制度进行分封,受封者多为贵族出身的卿大夫,其受田多少,依封建等级的高低而定。卿大夫除封地之外,往往还可以因功得赏田。另外,卿大夫的“分室”、“夺田”之事频频发生,一些贵族在在政治斗争中失邑失田,财源断绝,职守丧失,权势亦尽,失去贵族身份,降为农民或奴隶。

国人:春秋时期,国、野之间的差别逐渐泯灭,国人已包括在野人之内,有时又称“小人”或“庶人”。春秋时代的国人与当时的各国国君、贵族形成鼎立的势力,《国语·楚语》、《晋语》中的舆人,有土地,有衣冠,似与国人身份相近。

奴隶:春秋时期的奴隶最主要的来源是战俘。罪人也是奴隶的主要来源之一。春秋时期掠卖奴隶相当普遍,但卖身为努的事例为数不多,债务奴隶尚不存在。春秋时代奴隶多为官府所有,各国贵族和一般平民家也拥有奴隶。春秋时代的奴隶主要从事手工业,也有的从事畜牧业和用于贵族家内劳动的。

第三节  春秋时期的文化

一、西周、春秋时期社会思想的演变

二、老子及其思想

1、老子其人

2、《老子》的思想

《老子》书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哲学著作。《老子》的整个哲学系统的发展,可以说是由宇宙论延伸到人生论,再由人生论延伸到政治论。

“道”

《老子》哲学的理论基础是“道”。 

实存意义的“道”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五章上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曰‘道’。”

规律性的“道”

对立转化规律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循环运动的规律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生活准则的“道”

自然无为、致虚守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柔弱、不争、居下、取后、慈、简、朴等观念,都是“道”所表现出的基本特性和精神。其中“自然无为”的观念,成为《老子》一书的中心思想,其它的重要观念都是围绕着这个观念而展开的。

自然无为、虚静、柔弱

自然无为

自然无为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一个观念。老子哲学常被称为自然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将“道”从形而上的境界落实到政治层面即“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虚”、“静”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柔弱”、“不争”

“弱者道之用”。

3、老子思想的评价

《老子》一书是理性主义著作,它在本体论、人生观、思维方法、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包含着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古代平民哲学,带有一定的群众性。《老子》书中的哲学体系、人生观、政治观、军事观,很大部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至今仍光彩照人。《老子》一书更因为其具有综合性、深刻性、现实性和哲理性,因之而与儒、法二家鼎立,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东汉以后,又成为中国社会一个宗教——道教的深厚的理论基础。

老子的思想内容中也有很多值得批判的地方。老子“返本复初”的思想非常浓厚。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循环状态的。老子主张“无知”,“弃智”,认为一切巧诈的事情都是由心智作用而产生的。他又主张“绝学”,他认为对圣智礼法的追求,徒然增加人们的智巧心机。但他忽略了“智”和“学”可以引人向上,是导人向善的趋途。老子事物对待关系的转化,他认为祸福相因,如环无端,然而他却忽略了主观力量的重要性。

三、孔子的政治和教育思想

1、孔子的生平

2、孔子的政治思想

德治论。

“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为政》)。 德治是孔子政治哲学的最高理想。

仁与礼的学说。

孔子政治哲学的核心是仁的哲学。孔子关于“仁”的用法有以下几种意义:表示人的品质。“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雍也》)。以仁为道德观念。“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述而》)。以仁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何事于仁,必也圣乎”《雍也》)。

从《论语》一书可以看出,孔子所谓的礼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意义。广义的礼将一切典章制度和贵族的行为规范都包括在内。但《论语》里的“礼”绝大多数是用作狭义的,那就是礼仪,礼节,也就是行为的规范。徐中舒《孔子的政治思想》,《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1998年。

天道观。

3、孔子的教育思想

徐中舒、唐嘉弘《孔子的教育思想》,《教育研究》1987年第7期。

第五章    大变革的战国时期

战国社会的时代特点

一、关键性的重大变革和发展时期

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关键性的重大变革和发展时期,无论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都有着重大的变革和发展;而且这种变革和影响十分深远,可以说直到今天。清代学者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称之为“古今一大变革之会”。这时的农业生产由于铁工具的普遍使用,水利灌溉工程的开发,生产技术的进步,荒地的开垦,一年两熟制的推广,农田产量有所增加,使得小农经济得以成长。魏、秦两国先后推行按户籍良民身份授田的制度,规定一夫授田一百亩,于是国家规模的自耕小农发展成为君主政权立国的基础。随着小农经济成为立国的基础,各国政权组织相应地发生变革,废弃了原来由各级贵族统治的制度,开始形成以将相为首脑的集权的君主政权,普遍地推行着郡县两级地方行政组织。战国前期各国相继变法,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政治经济上的改革,维护和发展小农经济,奖励农民为国家努力“耕战”,由此富国强兵,从而谋求在兼并战争中取得胜利。战国时期,这样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而建立起的集权,为秦汉以后历代王朝所沿用,影响深远而至近代。

二、连年进行合纵连横的兼并时期

战国时期战争的性质和以前春秋时代不同,春秋时代战争主要是为了争霸,这时的战争主要是为了兼并土地。同事战争方式也有变化,春秋时代的以国人(贵族的下层)为主力,乘着马车作战,人数较少,并由国君卿大夫鸣鼓指挥,胜负常由双方排列的车阵作战来决定,一次大战的胜负常在一两天之内就见分晓。战国时期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征法成年的农民作为主力,开始以步、骑兵为进行战斗,的人数大增。由于锋利的铁兵器的使用,特别是有远射力的弩的使用,已不能用车阵作战,于是广泛采用步、骑兵的野战和包围战。指挥作战的将军和兵法家因而产生。

战国时代主动出击的国家为了谋求战争胜利,多方争取与国家参与合作,常常使连用横合纵的策略,因而有纵横家的产生,纵横家往往从中起着特定的作用。

三、从割据趋向统一的时期

四、百家争鸣争鸣、英才辈出的时期

五、科学技术的重大创造和发展时期

第一节各国的变法运动

一、魏国的李悝变法

1、“尽地力之教”。

“必杂五种,以备灾害”。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

“还(环)庐种桑,菜茹有畦,瓜瓠果蓏(luo),殖于疆埸(yi)(边境)”。

2、平籴法。

3、制定《法经》。

二、楚国吴起的变法

“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

整顿吏治。

三、秦国商鞅变法

1、秦孝公起用商鞅实行变法

2、第一次变法

颁布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

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3、第二次变法

废除井田制,“开阡陌封疆”。

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

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革除残留的戎狄习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4、商鞅变法的成功及其意义

商鞅变法所产生的消极和副面影响。

第二节集权的政治及其重要制度

一、官僚制度的建立

1、集权官僚机构的建立

相国和将军的官制

尉和御史的官制

2、俸禄制度的推行

3、上计制度的确立

4、“玺”、“符”制度的建立

二、郡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战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

1、铁制农具广泛使用

文献和考古学材料表明,铁器已成为战国时期的主要农具。《孟子》书中有“铁耕”,《管子》书中有“耜铁”等词汇。建国以来考古工作者发现大量战国时期的铁制农具。1955年石家庄赵国遗址出土的农具,铁器占各种农具总数的65%。1953年河北兴隆燕国遗址,共发现制造农具的铁范87件。

2、水利事业迅速发展

战国时期水利事业迅速发展。齐、赵、魏各自在黄河两岸距河谷二十五里处修筑,以防止水害。当时还开挖了一些渠道,如黄河与圃田泽之间的大沟(鸿沟)。此外,汉水与云梦泽之间,长江与淮河之间,长江与与太湖之间,齐国的济、淄二水之间,均有较大的沟渠开凿。战国时期兴修的水利排灌工程,数量之多和地域分布之广,都是前所未见的。当时最著名的引渠灌溉工程有引漳工程、都江堰、郑国渠。

3、农业技术日益进步

《吕氏春秋》有《上农》、《任地》、《辨土》、《审时》等四篇,是战国时期农业技术的总结。当时,人们注意辨别土壤,因地制宜,进行种植。在生产实践中,重视积肥、施肥技术,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当时人们还注意上田保墒,下田排水,种地适时,防止病虫害。

4、作物种类与地域分布

作物种类:稷、黍、稻、麦、菽、麻。主要粮食产区:长江中下游平原、成都平原都江堰灌区、关中郑国渠灌区、魏国的鸿沟流域及邺县一带,黄河下游的齐国。

5、农作物产量的提高

二、手工业

1、手工业经营方式

家庭手工业

缫丝、纺纱、编织、结网等。

个体手工业

规模小,经营行业广泛,有冶金、木工、车工、陶器等,在战国时期的经济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私营大手工业

私营大手工业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是战国时期手工业在经营方式上最重要变化它主要经营冶铁、煮盐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私营大手工业者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标志着商品经济在战国时期已达到前所未有屗的较高水平。

官营手工业

官营手工业在整个手工业中所占据的地位较春秋时期下降,主要生产统治集团享用的器物和兵器。随着私营大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工商食官”的格局被彻底打破。

2、手工业生产迅速发展

采矿、冶铁与铁器制造、炼铜与铜器制造、兵器制造、木工、车工、皮革、陶瓷、漆器、玉器和玻璃器、煮盐、酿酒、编织、纺织、造船、建筑等。

三、商业

1、商品种类增多

粮食、矿产、木材、生产工具、日常生活用品、珠宝玉器等工艺品和名贵土特产、盐及肉、酒等副食品。

2、富商大贾的出现

战国时期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富商大贾。魏国白圭“乐观时变”,“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吕不韦经营珠宝玉器等工艺品和名贵特产,获百倍之利,“家累千金”。

3、工商业城市的发展

战国时期的城市,规模大。“千家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万家之县”随处可见。一批工商业城市作为各地区物资聚散地,迅速得到发展。《盐铁论》载:“燕之涿(今河北涿州)、蓟、赵之邯郸、魏之温(今河南温县西南)、轵(今河南济源南)、韩之荥阳、齐之临淄、楚之宛丘(今河南南阳)、郑之阳翟(今河南禹州)、三川之二周(东周,巩县;西周,洛阳),富冠海内外,皆为天下之名都。”此外,魏邑(今山西夏县西北)、大梁(河南开封)、郑(今河南新郑)、郢(今湖北江陵西北)、寿春(今安徽寿县)、濮阳、雍、咸阳、吴(今苏州)等也也都是非常著名的工商业城市。

4、金属货币广泛流通

铜币:布,流行于周王室及三晋地区;刀,流行于齐、燕、赵;圆钱,流行于秦及临近秦国的黄河流域;铜贝,流行于楚国。

金币:郢爰、陈爰。

贝、珠、玉:《史记·平准书》载秦统一货币时规定:“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

5、借贷的盛行与券的使用

战国时期高利贷盛行,对农民和中小工商业者盘剥苛刻。《秦律》:“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商品经济的发展,高利贷的横行,使得作为买卖或借贷凭证的“券”,普遍使用。券分为“质”和“剂”两类,“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券一般用竹木制作,先把买卖合同或借据写在上面,买主或债权人执右券,卖主或债主执左券,因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官府便根据债券来判定归属。

第四节  各国的兼并战争和秦的统一

一、强并立形势的形成

1、魏攻取秦河西地和灭中山

2、三晋伐齐和列为诸侯

3、楚、三晋和秦图谋向中原开拓

4、韩、赵、秦、魏间的战争和魏迁都大梁

5、七强并立形势的形成

二、合纵、连横和兼并战争的变化

1、魏和齐、秦大战以及魏、齐、秦等国陆续称王

齐、魏桂陵之战及魏国战局的扭转

魏惠王称王与逢泽之会

齐、魏马陵之战与魏国霸业的衰落

从齐、魏“会徐州相王”到“五国相王”

合纵、连横活动的产生

三、张仪、公孙衍的连横、合纵和秦灭巴蜀、取汉中

1、张仪兼为秦、魏之相

2、公孙衍为魏相和五国伐秦

3、秦灭巴蜀、取汉中

四、秦、齐、赵三强鼎立和苏秦为燕间谍谋破齐及秦胜楚

1、赵武灵王胡服骑射

2、齐、秦并称东帝、西帝

3、苏秦合纵五国攻秦

4、乐毅为燕、赵“共相”而破齐

5、秦将白起攻取楚都郢和攻破楚国

五、秦、赵剧战和秦灭西周

1、范雎(ju)相秦及其“远交近攻”和“攻人”战略

2、秦、赵长平之战

3、秦进围赵都邯郸和魏、楚合纵救解的成功

4、秦昭王灭西周

六、秦兼并六国和完成统一

1、秦统一六国的经过

2、防御匈奴和建置九原郡

3、统一南越和设置南海、桂林、象郡

4、秦统一的原因

人民的向背是战争胜负的关键

秦在兼并战争中推行了符合人民愿望的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建成统一国家

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统一

5、秦始皇的评价问题

由于秦始皇进一步推行法家,加强完成统一的措施,使得这个提到日程上的完成统一的任务,得以加速完成,从此,在中国历史创建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且此后长期以统一为常规,以为变态。这样早在公元前两个世纪创立统一的大帝国,长期保持着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的统一,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现象。秦始皇顺应历史潮流所创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上统一的制度,两千多年来持续不断地得到发扬光大,成为中华民族长期团结、保持统一的重要因素,这是事实而不能否定的。

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使整个中国从战国时代诸侯割据和混战的局面下摆脱出来,这是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也是符合人民群众共同愿望的。西南、浙江南部和福建、南越、九原

秦始皇在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努力经营。长城、五尺道、灵渠

残暴。无地使用民力和物力,超过了当时人民所能忍受的限度。迷信法家轻罪重罚的理论,滥用刑罚。

第五节  战国时期的思想文化

一、士的活跃与百家争鸣

二、墨子及其政治思想

1、墨子和墨家

2、要求解决“三患”,达到“三务”

3、尚贤、尚同

4、非命和非儒

三、庄子及其思想

1、庄子其人

2、子的相对主义

3、庄子追求的精神自由

4、对庄子思想的评价

四、孟子的政治思想

1、性善论

孟子是儒家学派第一个提出系统人性理论的人。他的性善论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的命题,成为儒家学派最有代表性的人性学说之一。

他的性善论的基本观点有:

人类有着共同的本性,这个本性是以仁、义、礼、智等道德意识为内容的社会属性,而不是与禽兽无别的自然属性。

人的善性是先天固有,与生俱来的,而不是后天形成的。

人皆有之的善性,最初只是一种道德的萌芽,必须经过自我表现修养“扩而充之”,才能最终发展成为完美的道德。

孟子的性善论在思想史上也有不少值得肯定的价值和积极的影响。首先,孟子试图从理论上阐述人性与兽性的区别,指明人兽共有的自然属性不能称为人性的道理,并提出应以仁、义、礼、智等所以“异于禽兽者”的社会道德属性作为人类的本性,这些观点应该说是对人类认识史的卓越贡献。另外,孟子把人的本性概括为“四心”,认为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标志。这一观点也应该说是一种较有创造性的见解。立足于人的社会性,从心理和情感角度来区分人性与兽性的差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且对于人类进一步展开人性本质的讨论也很有启发意义。性善论作为仁政学说的理论基础,除了具有美化地主阶级政治,麻醉人志等消极方面外,还有关心社会疾苦,爱惜社会生产力等积极的一面,对后世有很深的影响,也应给予充分的肯定。

但从总体上看,孟子的性善论是一种抽象的人性论和唯心主义的道德先验论。性善论主张人类有一种永恒不变的共同本性,不承认人性是个历史的范畴,不承认人性在历史发展中会不断地演变和分化,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用永恒不变的善性来概括人类的共同本质,是不可能对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尤其是阶级社会的历史发展作出准确解释的。

另外,“善”属于道德范畴,性善论的观点只反映了人类的某种道德关系。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谓“一切社会关系”应该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及其他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只有把这种社会关系综合起来加以分析考察,才有可能对人类的本性作出正确的解释。而孟子仅从广泛的社会关系中抽出道德关系的善的概念加以强调,并把它说成是人类唯一的共性,这是对人性的曲解。

2、仁政学说

仁政是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孟子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范畴。子把孔子的仁学思想的精髓融合进自己的思想,并把它发展成为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巩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政治纲领。

从《孟子》的论述看,仁政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民本思想。

制民之产。

反对兼并战争,主张仁义之战。

五、荀子的政治与哲学思想

1、人性本恶的理论

2、礼治的主张

3、“天人相分”与“制天命而用之”的自然观

六、韩非兼用法、术、势的法家学说

文档

中国古代史课件

第一章中国原始社会(约200万年前—前2070年)第一节人类的起源1859年,达尔文出版了他的名著《物种起源》,说明生物是进化来的,不是上帝创造的。书里还提到人类同样是进化的产物。不久,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用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古生物学等方面知识,详细阐述了动物和人类的关系,论定了人类在自然界里的位置,首次提出了人猿同祖论。1876年,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这篇论文中肯定地指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近百年来世界各地发现了许多从猿到人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人类化石,完全证实了从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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