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改造维修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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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晟源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xxx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桥 (门)式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技术资料审核记录表
规格型号 | 产品编号 | ||||
制造单位 | 制造日期 | ||||
技术资料审核 | 审核结果 | ||||
1 | 施工合同;订货技术协议 | ||||
2 | 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 | ||||
3 |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 ||||
4 | 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 | ||||
5 |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 ||||
6 |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 ||||
7 |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
8 |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 ||||
9 | 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 ||||
10 |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信息表 | ||||
检验员: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督人员确认方式: 资料确认 实物确认 现场监督 年 月 日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 结果 | 检验 结论 | ||
图纸 | 包括总图、主要受力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 | ||||
基础复验 | 1基础 | 基础的施工应符合基础设计文件及施工工艺文件要求,基础应能承受设计规定的载荷。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提供大车轨道验收证明 | |||
2、复验情况 | 施工单位对大车轨道复验记录 | 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小于或等于10mm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当起重机轨道跨度大于10mm时,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应按以下公式计算,但最大不应超过±15mm; △S=±(3+0.25(S-10)式中 △S一起重机跨度的允许偏差(mm)) S-起重机轨道跨度(m) | |||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吊车梁的实际中心线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 |||||
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的偏差,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通用门式起重机不应大于5mm,对于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3mm | |||||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轨道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间隙不应大于2mm。 | |||||
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对于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1/1000;每2m测一点,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应大于10mm。 | |||||
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想对差,通用桥式起重机不应大于10mm,对于梁式悬挂起重机不应大于5mm。 | |||||
两平行轨道的接头位置宜错开,其错开距离应大于起重机前后车轮的基距。 | |||||
钢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的,在拧紧螺栓前,钢轨应与弹性垫板贴紧,当有间隙,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10-20mm | |||||
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长度超过200mm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3层,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 |||||
以及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及高于30m的部位红色障碍灯的施工记录;(施工单位应对上述检验并记录)。 | |||||
施工前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 | 1、主要零部件 | 核查主要零部件(吊具、钢丝绳、滑轮、卷筒、减速器、电动机、高强度螺栓副等)合格证、铭牌。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含起升机构为电动葫芦的),应当采用冶金起重起用电动机,在环境温度起过40摄氏度的场合,应当选用H级绝缘电动机;铸造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吊运炽热和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钢丝绳选用了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防爆起重机所用的零部件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要求。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
2、安全保护装置 | 核查安全保护装置(制动器(包括制动电机)、起重量器、高度限位器)和电动葫芦的合格证、铭牌、形式试验证明。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还应当符合a.额定起重量不得大于10t;b.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小于M6级;防爆起重机所用的安全保护装置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要求,并与实物相符。 | ||||
3.主要受力结构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支腿)主要几何尺寸并记录:件 | 小车轨道接头高低差; 轨道接头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接头间隙e≤2mm。 | ||||
小车轨道侧向直线度;小车轨道的侧向直线度(见图12)应符合下列要求; a.每2m长度内的偏差不大于1mm; b.在轨道全长范围内,偏差b应符合下列要求:s≤10mm时,b≤6mm;S>10mm时,b≤6+0.2(s-10),bmax=100mm,(s-跨度) | |||||
主梁水平方向的弯曲;对轨道居中的正轨箱形梁及半偏轨箱开梁不大于S1/2000(s1为两端始于第一块大筋板的实测长度,在离上翼缘板约100mm的大筋板处测),当gn≤50t时只能向走台侧凸曲。 | |||||
上拱度、上翘度;新安装的桥、门式(包括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的主梁上拱度为(0.9~1.4)s/1000,门式起重机的上翘度为(0.9~1.4)L1/350。载荷试验后桥、门面起重机拱度应不小于0.7s/1000,上翘度应不小于0.7L1/350。 | |||||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离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不大于0.7δ,其余区域不大于1.2δ。 | |||||
主梁上翼缘板或上平面的水平偏斜值; 箱形梁及单腹板梁上翼缘板的水平偏斜值c≤B/200 | |||||
箱式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 箱形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h≤H/200,单腹板梁及桁架梁的垂直偏斜值h≤H/300 | |||||
桁架梁杆件的直线度偏差。桁架梁杆件的直线度△L≤0.0015a | |||||
其它部件及对于不在安装地制造的新主要受力结构件。 | |||||
检验员: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xxx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施工前检验记录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
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 | 1.焊接 |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 ||
2.螺栓连接 | 螺栓或铆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 |||
螺栓连接,应当有有效的防松措施,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 ||||
3.无损检测 | 对于主要受力构件分段制造现场组装、主要受力构件在现场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起重机械,其现场焊接的焊缝应当进行无损检测,检查记录应当包含无损检测报告 | |||
主 要 受 力 结 构 件 的 主 要 几 何 尺 寸 | 1.跨度偏差 | 大车跨度偏差采用可分离式端梁并镗孔直接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S≤10m 时,△s=±2mm,s>10m,△s=±[2+0.1(s-10)]mm;采用焊接连接的端梁及角型轴承箱装车轮结构的通用桥式起重机△s=±5mm,相对差不大于5mm。通用门式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为:s≤26m,△s=±8mm,相对差不大于8mm,s>26m,△s=±10mm,相对差不大于10mm。; | ||
2.大车基距 | 大车基距(填写公差) | |||
3.小车轨距、小车轨距: | 小于50t的正轨箱型梁及半偏轨箱型梁的轨距极限偏差:端处为±2mm,跨中,当s≤19.5m,为+1∽+5mm,当S>19.5m,为+1~+7mm。其它梁不超过±3mm。 | |||
4.以装车轮的基点的对角线差、 | 桥架以装车轮的基点的对角线差≤5mm | |||
5.小车轨道同一截面高低差 | 小车轨道同一截面高低差 a.k≤2m时,△h≤3mm;b. 2m<k<6.6M时, △H≤0.0015K; | |||
6.大车车轮的水平偏斜/垂直偏斜 | 水平偏差 | |||
7.小车车轮的水平偏斜/垂直偏斜 | 水平偏斜 | |||
垂直偏斜 | ||||
安全警示标示 | 大车裸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线;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
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等 | 1、吊钩 | 应有标记,吊钩应当设置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闭锁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吊钩不应当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麻保护鞍座完整;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开口度不应超过规范要求。 | ||
2、卷筒 | 直径的选取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卷筒上钢丝绳端的固定装置,应当具有防松或者自紧性能。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当具有凸缘,凸缘应当比最外层钢丝的直径高出2倍以上;卷筒出现裂纹或者筒壁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时,应当予以报废。需配备有导绳装置的卷筒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无卡阻现象。 | |||
3、钢丝绳及其连接 | 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数值;钢丝绳端固定牢固、可靠,用压板固定压板不少于2块(电动葫芦、岸桥、装卸桥不少于3块),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标准的要求。 | |||
4、环链 | 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 |||
5、滑轮 | 滑轮直径的选取应符合!i蚕丝的要求;滑轮应转动良好,无破损、缺陷;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 |||
6、开式齿轮 | 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 |||
7、减速器 | 底脚螺栓不得松动,应固定可靠。减速器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 |||
8、车轮 | 底脚螺栓不得松动,应固定可靠。减速器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 |||
9、联轴器 |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松动,运转}时无剧烈撞击声。 | |||
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安装 | 1.核查电 气设备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记录 | 核查电气设各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记录,应符合GB50256—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 ||
2.便携式(俞地操、遥控)控制裟置 | (1)便携式(含地操、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应是是安全电压(电压不应大于50V,以下同),按钮功能是否有效;使用悬挂式控制皱置时,起重机的控制回路电压应当不超过50V安全电压。所有操纵控制(紧急断电开关除外)都应当是自复位的,能够确保在无人操纵时,起重机处于停止状态。 | |||
(2)便拱式地操按钮盘的控制电缆支承绳应可靠有效。 | ||||
3.照明 | 起重机械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等,箕可移动式照明应是安全电压,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 |||
4.信号 | 起重机械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有明显的信号指示;起重机械(手电门控制除外)有警示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械工作场地范围内能够清楚地听到 | |||
5.1乜气防护 | 吊运熔融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在热辐射强烈的地方,对电气设备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 |||
6.安全通道 | e.以EU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采用遥控或者非跟随式等远离热源的操纵方式,并且保证操纵人员的操作视野,设置操纵人员安全通道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
电气保护装置 | 1、接地保 护要求 | a.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应采用另设接地a.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时,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应采用另设接地b.起重机械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其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楷、电缆金属护层等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c.当起重机械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采用TN或者TT接地系统,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Q,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E乜阻不大于10Q;d.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械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大于50V。 | ||
2、绝缘电阻要求 | a.主同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问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Q,有防爆要求时i小于1.5MQ;b.绝缘起重机,有三道绝缘(吊钩与滑轮、起升机构与小车架、小车架与大车),其每道绝缘在常温状态(20。Cj一25。c,相对湿度小于或者大于85%)下用1000V的兆欧表测得的电阻值,不小于1.OMQ。 | |||
3、短路保护要求 | 起重机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l/2~1/1.6选取。 | |||
4、失压保护要求 | 起重机总电源应设置失压保护,当供I乜电源中断时,应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吲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1乜源吲路不能自行接通。 | |||
5、零位保护要求 |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rU动机才能启动。 | |||
6、过流(过载)保护要求 | 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嚣过流保护。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电流继电器。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继屯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 |||
7、失磁保护要求 | 电磁起重机的起重电磁铁应当由专用电路供电。电磁起重机工作时因失-b,其吊运的物品坠落可能造成危害时,必须能够保证电磁吸盘供电。(a.交流侧电源线,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内部各种原凶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b.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起重电磁铁设置备用电源。) 直流并激、复励、他激电机,应{筻失磁保护。直流供电的能耗制动、涡流制动的调速系统,应设失磁保护。 | |||
8、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要求 | 桥式起重机总电源应设置断错相保护妓置。断开供电电源任意一根相线或者将任意两相线换接,通电检查断错相保护应有效,总F乜源接触器不应接通。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
电气保护装置 | 8、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 (适用于吊运熔整金属的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起升机构为爱而生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功能,防止电动机失颈内动脉是制动器仍然在通电,导致电动机失速造成重物坠落 | |||
备 注 | |||||
检验员: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督人员确认方工:□资料确认□实物确认□现场监督 年 月 日 |
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1、制动器 | (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一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第六十七条的要求 | ||
(2)起升机构采用常闭制动器,运机构的制作器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动时平衡性要求 | |||
(3)制动器的推动器元漏油现象 | |||
(4)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没有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角均匀,没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的油污 | |||
(5)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衡可靠 | |||
(6)制动轮元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人命关天裂纹),没有摩擦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mm | |||
2、起重量器 | (1)桥式起重机、起重量大于10T的门式起重机均需设置起重量器。 | ||
(2)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器不动作;保质载荷离地面100~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允许下降方向的运动。 | |||
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 按时规定设置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吊具起升(下降)到极限位置时,应能够自动切断动力源。此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至少保留两圈,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设置不同形式的上升极限位置的双重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当起升高度大于20m时,还应当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 ||
4、料斗限位器 | 料斗带式输送机系统应有料斗限位器,动作试验有效。 | ||
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 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能够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 ||
6、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 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或者端部止挡装置应完好,缓冲器与端部止装置或者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对接应良了,端部止装置应固定牢固,应能够两边同时接触缓冲器 | ||
7、应急断电开关 | 检查起重机械应急断电开关应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应急断电开关不应自动复位,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 ||
8、连锁保护装置 | ①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门口、进入移动式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 ||
②小车、驾驶室停车位置与外臂架动作连锁;外臂架位置与小车、驾驶室动作应相互连锁 | |||
③可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连锁保护,以保证只能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才能操作 | |||
④信仰机构安全钩应设置完全的安全选项 | |||
⑤防风装置应与大车运行机构连锁 | |||
9、超速保护装置 | 起重机起升机构,当采用杯中窥人硅定子调压、涡流制作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应设有超速保护装置。除前款以外,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用于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也应当设置超速保护装置。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俯仰机构应设置超速保护。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结果 | 检验结论 | |
10.偏斜显示()装置 | 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机,应设置偏斜显示或者装置。 | |||
11.防倾翻安全钩 | 检查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身防倾翻安全钩,当小车正常运行时,应能够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 |||
12.扫轨板 | 检查并且测量起生机械扫轨板下端与轨道的距离应不大于10mm | |||
13.导电滑触线防护板 | ①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一侧时,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 |||
②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时因吊具或钢丝绳而滑触线意外接触; | ||||
③多层布置桥式起重机时,下层起重机采用电缆或者安全滑触线供电, | ||||
14.防风防滑装置 | ①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当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等防风装置; | |||
②防风装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夹轨钳、锚定装置正常有效;夹轨器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顶轨器、楔块式防爬、自锁式防滑装置功能正常有效; | ||||
③防风装置的零件无缺损 | ||||
15.风速仪 | 起升高度大于2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速风速时,应能够停止作业的警报。 | |||
16.防护罩、隔热装置 | 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伤人的活动零部件应有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防雨罩应齐全,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应完好。 | |||
17.其他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 | 集装箱专项吊具保护装置试验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集装箱吊齰上缩止挡及其限旋转限们应有效,吊具的转锁、伸缩与起升机构应有连锁功能,吊具前后倾、左右倾、左右旋转限位应有效,吊具旋转跟随功能应有效。 | |||
架桥机设置了压支腿锁定装置及防爆管装置有效 | ||||
架桥机身设置了梁与过孔的互锁装置并有效 | ||||
备注 | ||||
检验员: |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 |||
监督人员确认方式:□资料确认□实物确认□现场监督 年 月 日 |
序号 | 监检项目及内容 | 监检类别 | 检验结果 | 结论 | ||
1 | 1、设备选型 | |||||
2 | 2、产品技术文件 | (1)、产品设计文件 | ||||
3 |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 | |||||
4 | (3)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 |||||
5 | (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 |||||
6 | 3、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 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
7 | 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 |||||
8 | 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 |||||
9 | 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 | |||||
10 | 5、现场施工条件 | 1、基础验收证明 | ||||
11 | 2、安全距离和红色障碍灯 | |||||
12 | 6、部分施工前检验 | 1、主要零部分合格证、铭牌 | ||||
13 | 2、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 | |||||
14 | 3、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 | |||||
15 | 7、主要零部件与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 1、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 | ||||
16 | 2、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 | |||||
17 | 3、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 | |||||
18 | 4、安全警示标识 | |||||
19 | 8、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 8.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 ||||
20 | 8.2 电气保护装置 | 1、接地保护 | ||||
21 | 2、绝缘电阻 | |||||
22 | 3、短路保护 | |||||
23 | 4、失压保护 | |||||
24 | 5、零为保护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报告
序号 | 监检项目及内容 | 监检类别 | 检验结果 | 结论 | |||
25 | 8 电气于控制系统检验 | 8.2 电气保护装置 | (6)过流(过载)保护 | ||||
26 | (7)失磁保护 | ||||||
27 | (8)供电电源接触器故障保护 | ||||||
28 | (9)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 | ||||||
29 | 9 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验 | 9.1制动器 | (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 | ||||
30 | (2)制动器型式、制动性能 | ||||||
31 | (3)制动器推动器漏油现象 | ||||||
32 | (4)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缺陷和油污现象 | ||||||
33 | (5)制动器调整 | ||||||
34 | (6)制动轮裂纹、划痕、凹凸不平度 | ||||||
35 | 9.2 起重量器 | (1)起重量器设置 | |||||
36 | (2)试验 | ||||||
37 | 9.4 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 ||||||
38 | 9.5 料斗限位器 | ||||||
39 | 9.6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 ||||||
40 | 9.7 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 ||||||
41 | 9.8 应急断电开关 | ||||||
42 | 9.9 连锁保护装置 | ||||||
43 | 9.10 超速保护装置 | ||||||
44 | 9.11 偏斜显示()装置 | ||||||
45 | 9.12 防倾翻安全钩 | ||||||
46 | 9.13 扫轨板 | ||||||
47 | 9.14 导电滑触线防护板 | ||||||
48 | 9.15 防风防滑装置 | ||||||
49 | 9.16 风速仪 | ||||||
50 | 9.17 防护罩、隔热装置 | ||||||
51 | 9.19 其他 | (1)集装箱专项吊具保护装置。 | |||||
52 | (2)架桥机液压支腿锁定装置及防爆管装置。 | ||||||
53 | (3)架桥机设置了梁与过孔的互锁装置。 |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报告
序号 | 监检项目及内容 | 监检类别 | 检验结果 | 结论 | ||
54 | 10 性能 试验 | 10.1 空载试验 | (1)操控机构、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动作 | |||
55 | (2)各机构动作 | |||||
56 | (3)液压系统、润滑系统 | |||||
57 | 10.2 额定载荷试验 | (1)制动下滑量 | ||||
58 | (2)挠度 | |||||
59 | (3)主要零件 | |||||
60 | 10.3 动载荷试验 | (1)主要受力结构件 | ||||
61 | (2)主要机构连接处 | |||||
62 | (3)其他情况 | |||||
63 | 10.4 动载荷试验 | (1)机构、零部件工作情况 | ||||
(2)机构、结构件损坏情况 | ||||||
65 | 11 质量管理 体系运行情况 | (1)现场施工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控制系统负责人 | ||||
66 | (2)现场作业人员的证件 | |||||
67 | (3)施工过程中体系运转异情况的处理 | |||||
68 | (4)对监检机构或监检人员提出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 |
基础验收合格证明
1、起重机的基础符合起重机静载负荷及起重机最大轮压要求
2、起重机大车运行轨道安装符合GB/T1013-2005标准中相关规定
3、起重机接地电阻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4Ω
基础检查验收为合格 | |
施工单位(章): 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章) 使用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