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推动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江川县教育局决定自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8月底,在全县各学校深入开展以“全民参与禁毒,构建和谐江川”为主题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按照云南省开展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总目标和《江川县学校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和创新学校管理、推动科学和谐发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我校师生识毒、防毒、拒毒、禁毒的意识。使师生的毒品预防知识知晓率达100%;进一步巩固“无毒县”成果,确保我校学生不涉毒品违法犯罪。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中心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以及各完小校长为成员的江城中心小学学校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由德育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完小也要成立相应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各项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传内容和工作步骤
(一)宣传内容
1.组织开展《禁毒法》、《防范新型毒品》、《毒品举报奖励办法》等集中宣传活动。各学校要把学习宣传《禁毒法》、《防范新型毒品》、《毒品举报奖励办法》作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的重点,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禁毒意识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学校形成禁毒人民战争的强大合力。广泛运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毒法》、《防范新型毒品》、《毒品举报奖励办法》的基本内容和涵义;宣传、禁毒防毒的决心和信心,努力提高师生毒品预防知识水平和学法、守法和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毒品问题专项治理氛围。
2.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与普法、科普、公民道德、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相结合。按照贴近师生、贴近生活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面向广大师生的禁毒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禁毒意识,使广大师生自觉远离毒品。实现师生预防毒品知晓率100%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禁毒志愿组织在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各完小要在师生中发展每校3—5人的禁毒志愿者小组,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参与预防毒品宣传教育活动。
3.强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加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力度,各完小要按照毒品预防教育“十个一”措施要求(即:1名法制副校长、1个主题班会、1个禁毒活动室、1篇心得体会、1块墙报、1套影像资料、1份与家长签订的责任书、1套教学计划、1个教案、1台禁毒文艺晚会),积极组织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在校学生零吸毒的成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20日)以深入宣传《禁毒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全体师生的禁毒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收集、制作各类禁毒宣传资料,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出板报(墙报)和校园广播的方式,大力宣传毒品预防知识,特别是加大新型毒品相关知识和其对社会的危害性的宣传。
第二阶段(5月21日—6月30日)以“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组织全体师生集中开展一次“十个一”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大张旗鼓宣律、宣讲科学,揭露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和丑恶,弘扬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要在中小学生毕业和新入学学生进行集中毒品预防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对在籍暂离校学生,要安排专人组织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进行针对性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杜绝在籍暂离校学生涉毒,提高在籍暂离校学生自觉抵御毒品的拒毒、防毒能力。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31日)建立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自查总结上报工作,迎接上级对学校预防毒品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完小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关注民族未来的高度,增强做好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落实工作方案中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完小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宣传工作,要将宣传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
(三)各完小要认真收集整理宣传工作资料,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师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信息;于6月30日前上报“6.26”禁毒日活动总结、图片、心得;于7月30日暑假前将开展贯彻落实方案工作的情况总结、图片、心得和2010年、2011年在籍暂离校学生名单上报中心校。
江城镇江城中心小学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