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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状态:受控 分发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厂电动单、双梁桥(门)式起重机的维护和检修。
1.2结构简述
桥(门)式起重机主要由机械部分、金属结构部分和电气三大部分组成。
1.2.1机械部分:由主起升机构、副起升机构、小车运行和大车运行机构组成。
1.2.2金属部分:由桥架和小车架组成。
1.2.3电气部分:由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所组成。
1.3主要性能
额定起重量:3~5t.
起升高度:主钩12~16m,副钩14~18m。
起重机跨度:桥式:7.5~31.5,门式:18~35m。
超过以上参数,按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查用。
2完好标准
2.1零、部件
2.1.1主体完整,灵、部件齐全。电缆滑线整齐,行走灵活。
2.1.2轨道终点有安全挡,吊钩电动葫芦升高有限位开关,制动器,工作灵敏可靠。
2.1.3钢丝绳磨埙均匀,质量符合GB1102《圆股钢丝绳》的要求。
2.1.4照明、信号和其它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符合要求。
2.1.5防腐、防雨、接地等设施完善、可靠,符合要求。
2.1.6各部连接件螺栓、紧固、齐全、符合技术要求。
2.1.7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有清晰标牌,标牌应有下属内容: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日期等。大小钩有安全标志。
2.2运行性能
2.2.1设备润滑系统畅通,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2.2.2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和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2.2.3各部温度、转速、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技术要求。
2.2.4起重能力要定期检验,达到铭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2.3技术资料
2.3.1出厂技术文件、质量检验合格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等档案资料齐全。
2.3.2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准确。
2.3.3设备易损件有图纸。
2.3.4设备操作规程、维护检修规程齐全。
2.4设备及环境
2.4.1设备整洁,轨道无杂物,密封点无泄漏。
2.4.2环境宽敞、采光良好、运行安全。
3设备的维护
3.1日常维护
3.1.1检查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打结、扭曲在卷筒上和滑轮中是否缠绕正常,又无脱槽、串槽等现象。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处的安全性做出判断。
3.1.2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永久性变形,扳钩心轴、衬套有无磨损,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3.1.3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1.4检查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可靠。
3.1.5 各润滑点定期润滑,使之具有良好的润滑状态、消除泄漏现象。
3.1.6检查减速机、电动机及轴承座的温度、声响等状态。
3.1.7检查控制器各对触头的接触是否良好,开闭顺序是否符合正常要求。
3.1.8检查各种安全保护外壳是否可靠,扶梯、平台、栏杆是否牢固。
3.1.9在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防风夹轨器或起重机锚定装置是否牢固可靠,防雨、防腐是否良好。
3.2定期检查内容
3.2.1吊钩螺母防松装置。
3.2.2各制动器闸瓦和销轴的磨损状况。
3.2.3钢丝绳工作表面的磨损、润滑、及压板螺栓紧固状况,润滑时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如平衡滑轮处的钢丝绳。
3.2.4检查各电气设备界线,导电滑块与滑线接触及绝缘子完好。
3.2.5检查电动机、减速器、角型轴承座等底座的地脚螺栓紧固情况。
3.2.6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变形、裂纹、腐蚀、焊缝、及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3.3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见说明书)。
3.4紧急情况停车
3.4.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车:
a.有异常声响;
b.钢丝绳扭曲、打结或整股阶段;
c.在运行中,零、部件发生脱落、失控或损坏;
d.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或在特殊情况下,非指挥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e.操作规程规定的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情况。
4.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4.1 检修周期见下表
检修类别 | 小修 | 中修 | 大修 |
检修周期,月 | 3 | 12 | 24--36 |
4.2.1小修
4.2.1.1紧固或更换各部连接螺栓。
4.2.1.2检修制动器,更换易损件。
4.2.1.3检修各联轴器,更换易损件。
4.2.1.4检查更换各传动装置的润滑油。
4.2.1.5检查减速器,更换易损件,消除泄漏。
4.2.1.6检查电动机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4.2.1.7检查钢丝绳及吊钩。
4.2.1.8检修照明信号及清理滑线上污物。
4.2.2中修
4.2.2.1包括小修内容
4.2.2.2检查、更换滑轮、吊钩及钢丝绳。
4.2.2.3检修各传动装置,清洗、换油,更换易损件。
4.2.2.4检查主要电气元件及电气保护装置。
4.2.2.5检查大、小车车轮的运行状况,消除啃轨故障。
4.2.3大修
4.2.3.1包括中修内容
4.2.3.2修理或更换制动轮、卷筒、传动轴等零、部件。
4.2.3.3修复桥架变形,调整更换轨道。
4.2.3.4全面修复起升机构、运行机构。
4.2.3.5全面检修电气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4.2.3.6防锈、防腐。
5.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5.1桥架
检查、测量主梁上拱度、水平旁弯度、腹板的波浪变形、桥架的对角线差等。
5.2运行轨道
5.2.1运行机构啃轨的修复。
5.2.2小车四轮不在一个平面上的修复;
5.3起升机构
5.3.1卷筒
5.3.2钢丝绳:钢丝绳的质量应符合GB1102《圆股钢丝绳》标准。
5.3.3吊钩:吊钩一般用20#优质碳素钢制造,有防止重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5.3.4抓斗:抓斗各部位损坏后,不得加厚或加大尺寸;其它磨损和损坏的,视情况修理或更换。
5.3.5滑轮
5.3.5.1滑轮出现下属情况之一时,则予报废。
a.裂纹或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的50%;
5.3.5.2滑轮轴孔支承面上有砂眼而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承面的10%、深度不超过轮壳的25%时,可补焊。
5.3.5.3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5.3.5.4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5.3.6连轴器:连轴器应配合良好,无缺陷。
5.3.7车轮
5.3.7.1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a.车轮有裂纹;
b.轮缘磨损超过原厚度的50%;
c.车轮端面均匀磨损或加工后超过原厚度的30%;
5.3.7.2车轮轮面和轮缘在加工中发现铸造缺陷时,在下列范围内允许补焊:
a.深度不大于轮围或轮缘厚度的20%;
b.面积不大与3с㎡;
c.数量不超过两处。
5.3.8轴承:轴承配合良好,应转动自如、无杂音。
5.3.9车轮组装配要求及转轴和心轴安装等要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5.3.10制动器:各部制动器要灵活好用并且有效。
5.4安全防护装置
5.4.1超载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
5.4.2力矩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
5.4.3上下极限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
5.4.4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设连锁保护装置。
5.4.5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5.4.6对在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夹轨器和锚顶装置应能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夹轨、连杆、螺杆、闸瓦、弹簧等零件不应有裂纹,变形和断碎等缺陷。
5.4.7轨道端部止档必须牢固可靠。
6、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6.1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6.1.1操作工,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起重及“操作合格证”者,方可操作。
6.1.2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润滑,发现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6.1.3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或检修。
6.1.4起重机在露天不工作或维修,必须用夹轨器或锚定装置将起重机可靠地固定好。
6.1.5进行维护保养前,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6.2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6.2.1检修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交接手续。
6.2.2落实安全检修措施,佩带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2.3登高检修时,应按“高空作业检修规程”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6.3试车安全注意事项
6.3.1开车、运行、停车应按起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6.3.2不得利用极限位置器停车。
6.3.3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6.3.4吊挂、捆绑应符合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要求。
6.3.5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开车必先鸣铃或报警,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尿素车间
二00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