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自制饮品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自制饮品店及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 食品安全管理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
(三)全面监管,确保安全。
第四条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一)店长应当担任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
(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 原料采购与管理
(一)原料应当来源可靠,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采购原料时,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三)原料应当分区存放,生鲜原料与熟食原料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原料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消毒、加工等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 制作过程管理
(一)从业人员在制作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二)工具设备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三)饮品制作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安全;
(四)现场制作环境应当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
第七条 食品储存与运输
(一)成品应当储存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保持适宜的温度;
(二)储藏室内应当定期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三)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变质;
(四)运输工具应当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第 食品销售与服务
(一)销售过程中,应当保证饮品新鲜,避免食品变质;
(二)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三)饮品销售过程中,应当提供给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食品;
(四)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
第九条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三)对事故原因进行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对受影响的消费者,应当给予合理的赔偿。
第十条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
(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通过各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监督与检查
(一)店长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当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自制饮品店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从业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自制饮品店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