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证书、研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填写和审核的通知
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经济开发区教研室、职专、市直中、小学:
抚顺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研训教师培训工作已结束。按照《抚顺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及《抚顺市“十一五”期间中研训教师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对在“十一五”期间培训合格教师颁发“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或研训教师培训合格证书,需各单位配合填写,学院师训处进行相关审核,现将学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填写和审核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学段学分证书的填写具体说明(见下表)
高中学段(职专参照填写)
时间 | 培训内容 | 形式及学时 | 成绩 | 学分 | 登记人 | 备注 |
2006-2008 | 高中新课程岗前培训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50学时 | 5 | |||
2007-2010 | 师德培训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40学时 | 4 | |||
2007、9 |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 集中培训 30学时 | 3 | |||
2006—2009 | 教育技术能力 | 自学和集中结合 50学时 | 5 | |||
2008、3—7 | 中小学学生管理与教育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40学时 | 4 | |||
2007、9—2009、9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 自学、交流研讨 160学时 | 16 | |||
2010年 | 选修课 | 自学、交流研讨40学时 | 4 |
时间 | 培训内容 | 形式及学时 | 成绩 | 学分 | 登记人 | 备注 |
2007-2010 | 师德培训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40学时 | 4 | |||
2007、9—12 |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 集中培训 30学时 | 3 | |||
中小学学生管理与教育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40学时 | 4 | ||||
2006—2009 | 教育技术能力 | 自学和集中结合 50学时 | 5 | |||
2008—2009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 自学、交流研讨 160学时 | 16 | |||
2010年 | 选修课 | 自学、交流研讨40学时 | 4 |
时间 | 培训内容 | 形式及学时 | 成绩 | 学分 | 登记人 | 备注 |
2007-2010 | 师德培训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40学时 | 4 | |||
2007、9—12 |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 集中培训 30学时 | 3 | |||
2007—2010 | 幼儿管理与教育课程 | 自学、交流研讨 40学时 | 4 | |||
2006—2009 | 教育技术能力 | 自学和集中结合 50学时 | 5 | |||
2007、9-2009、12 |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 自学、交流研讨 160学时 | 16 | |||
2010年 | 选修课 | 自学、交流研讨40学时 | 4 |
时间 | 课程 | 培训内容 | 形式及学时 | 成绩 | 学分 | 登记人 | 备注 |
2006-2010 | 共同课 | 师德培训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20学时 | 2 | |||
2007-2009 | 教育技术能力 | 自学和集中结合 50学时 | 5 | ||||
2006-2010 | 信息技术应急提高 | 集中培训 20学时 | 2 | ||||
2007-2010 | 市规定课程 | 自学和集中培训结合 50学时 | 5 | ||||
2007-2010 | 应急培训 | 集中培训 40学时 | 4 | ||||
2007-2010 | 学科课程 | 省组织培训 | 集中培训 80学时 | 8 | |||
2007-2010 | 个人研修 | “五个一” | 自学和研讨结合 | 20 |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填报
工作。
2. 填写学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时,首先要与教师本人核对个人信息,然后准确填写教师的姓名、任教学科、职级,证书编号(即继续教育号),要严格按照学分证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登记人处要填写登记人姓名(或盖章)。
3.对不在名单之列的校级领导和骨干教师,各单位要填写统计表(见抚顺教育网——教师培训——资料下载栏目),并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将电子表格于6月2日16:30前发送至kouyu1970@126.com,纸质文稿于6月3日13:30前报送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进行审核,同时携带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4.若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请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于6月3日13:30前到师训处换取。
5. 杜绝在学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填写的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6. 各县区、市直学校,务于6月3日13:30前将填好的学分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报送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进行审核。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