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地址、质量及面积:西安市 楼 单元 号 面积,套型为 室 厅 卫。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此房将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或续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租金收回房屋按乙方违约论: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天的。
第三条 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付款方式为 交纳一次。即人民币 元,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下 房租 元人民币;第三次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四次于 年 月 日付清。
第四条 合同期内房屋修缮及改变
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或设施,如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添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内,乙方如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甲方未按时或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五付给甲方滞纳金;
4.乙方如违反合同,或擅自将房屋转让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如因此造成房屋内部设施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 负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该房屋的水、电、治安、物业管理、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费、暖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须按时去督促或代收各种费用,否则造成的损失自己承担。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期满房屋完好无损并结清各种费用,按时腾房,凭保证金收条由本人领回。
4.房屋内的基本设施以财物清单为准。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内双方如有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合同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如因违法等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如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或到期后不搬出,不交回钥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自行打开房门,房内物品按乙方自动放弃权理论,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到中介公司调解
2.当地仲裁委员会
3.有管辖权人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由中介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 乙方入住时房屋内水表数为(厨房 吨,卫生间 吨),电表数为 度。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中介方意见:
中介方(盖章)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附:1.办公家俱在乙方使用期内属正常磨损,不付费用,若损坏按市场价格照原价赔偿。屋内其它设施,均应认真爱护,出现人为损坏,均应照价赔偿。
2.房租一年后,按5%费率递增。
3.房屋地板为木质,属正常磨损,乙方不付费用,如人为破坏,按原样修复;若不可修复,照原价赔偿(具体损坏如需修复双方协商为准)。乙方若变动其室内家具,须征得甲方同意。
4.承租方应出具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