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表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8号)、《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辖区内需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三、提交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含表和附件)1份,(提供相应盖章原件)。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1份(见附件一,提供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原件)。
(四)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及中标通知书(针对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项目)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直接发包情况确认书及直接发包通知书1份(针对直接发包项目)(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电话:);施工合同备案表(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电话:)。
(五)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电话:)。
(六)《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1份(原件,需质监站盖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1份(原件,需安全站盖章,安监站咨询电话);质量报监完结确认单、安全报监完结确认单(需质监站、安全站确认并盖章,质监站咨询电话)。
(七)监理合同备案表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咨询电话:)。
(八)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原件1份(提交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第三方担保。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费用缴清所需的凭证各1份。房建项目需缴纳:城市配套费(开发办咨询电话:)、人防异地建设费(人防办咨询电话:)、招投标综合服务费(招投标办咨询电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清欠办咨询电话:)等;市政项目需缴纳:招投标综合服务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出示原件,提供加盖相对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原件1份(开发项目需提供,市政及其他项目不提供,开发办咨询电话:)。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六和七,提供相应盖章原件,清欠办咨询电话:)。
4、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总体(分期)备案材料收悉书》1份(需开发办签署意见,出示原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发办咨询电话:)。
5、受到行政处罚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还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各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相对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行政处罚缴清凭证各1份(出示原件,提供加盖相对应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结构鉴定报告1份,交质监站确认(原件)。
6、如涉及到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市轨道办出具的《建设项目备案意见书》1份。请参看《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
四、办理程序:
(一)招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和安全报监完结,并按规定缴纳完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由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材料。
(二)经业务科室审查,资料满足要求的,按规定进行现场踏勘,满足开工条件的进入报批程序。
(三)报批完成,发放《施工许可证》。
五、填表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所填内容一律采用电脑输入,必须真实准确,没有的内容一律用“/”填写,表格内容若有更改必须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2、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等相关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情况确认书中所确认的内容填写。
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经现场踏勘不存在违法施工行为,5个工作日办结。
七、联系电话:
表一: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 | 所有制性质 | ||||
建设单位地址 | 电 话 | ||||
法定代表人 |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工程名称 | |||||
建设地点 | |||||
合同价格 |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 万元 | ||||
建设规模 | |||||
合同工期 | 日历天 | ||||
施工单位 |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 | ||||
勘察单位 |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设计单位 |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 ||||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编号 | 提交资料 | 审查情况 | 备注 | |
1 | 申请表(含附件) | |||
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3 | 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 |||
4 | 招标投标备案手续,施工合同备案表 | |||
5 | 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 | |||
6 | 质量、安全报监手续 | |||
7 | 监理合同备案表 | |||
8 | 建设资金到位证明 | |||
9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建 管 局 审 批 意 见 | 经办科室意见: | |||
站领导意见: | 协管领导意见: | |||
局领导意见: |
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了交通、水电等条件,能够满足我企业施工进场的需要。
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总工程师,不是项目技术负责人)
附件二:施工许可证附件信息填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 |||||
建筑工程项目明细表(仅房建项目填写) | |||||
名称 | 建筑面积/长度(平方米/米) | 层数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 |||||
施工企业人员配备表(建管局现场勘验时,现场核对证件) | |||||
技术负责人 | |||||
土建施工员 | |||||
土建安全员 | |||||
土建质量员 | |||||
土建材料员 | |||||
土建预算员 | |||||
档案员 | |||||
备注: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附件三:施工许可证基本情况统计填报表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房屋建筑规模 | 市政基础设施规模 | 其它投资(万元)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合同造价(万元) | 最高楼层数 | 最高楼建筑高度(米) | 长度、宽度(米) | 合同造价(万元) | |||||||||||||||||||||||||||
房屋使用功能 | ||||||||||||||||||||||||||||||||
住宅( m2/套) | 非住宅 (m2) | |||||||||||||||||||||||||||||||
普通商品房 | 高档商品房 | 保障性住房 | 商业 用房 | 公益性用房 | 办公用房 | 其它 用房 | ||||||||||||||||||||||||||
60m2以下 | 61—90 m2 | 91—144 m2 | 145—200 m2 | 201 m2以上 | 公共租赁房 | 廉租房 | 安置房 |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面积 | 套数 | 50 m2以下 | 50 m2以上 | 面积 | 套 数 | 面积 | 套数 | |||||||||||||||||
面积 | 套 数 | 面积 | 套数 | |||||||||||||||||||||||||||||
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填报;
2、本表以平方米、套、万元为计量单位,均不保留小数点;
3、安置房包括危旧房改造(城市、林业、农村)、棚户区改造(工矿、煤矿)等,公益性用房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
4、咨询电话:、(两江新区)、、(市城乡建委)
附件四:建设工程现场勘验报告
编号:渝两江建管〔 〕 号 | |||||||||||
工程基本情况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 | |||||||||
建筑面积 | 工程造价 | 结构形式 | 层数 |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手机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手机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手机 | |||||||||
工程发包内容 | |||||||||||
现场踏勘情况 | 规划总平面图与实际踏勘位置是否一致 | ||||||||||
将开工项目与中标内容是否一致 | |||||||||||
现场拆迁工作是否完成 | |||||||||||
有无未经处理容易坍塌的高切坡、深沟、涵洞 | |||||||||||
是否存在违法提前开工行为 | |||||||||||
其他 | |||||||||||
工程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意见 | |||||||||||
甲方代表(签章):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 |||||||||||
现场踏勘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 1、此表由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在建管站领取。 2、此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表中《现场踏勘情况》由建管站现场踏勘工作人员填写。 3、联系电话:。 |
附件五:押证施工明细表 | ||||||
★注:此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盖章 | ||||||
项目名称: | ||||||
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 ||||||
质监方面 | ||||||
证书类别 | 证件数量 | 持证人姓名 | 备注 |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 ||||||
施工员岗位证 | ||||||
材料员岗位证 | ||||||
质检员岗位证 | ||||||
预算员岗位证 | ||||||
资料员岗位证 | ||||||
证件数量合计 | / | |||||
安监方面 | ||||||
证书类别 | 证件数量 | 持证人姓名 | 备注 | |||
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 | ||||||
安全员岗位证 | ||||||
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 | ||||||
证件数量合计 |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公章) |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 | 中标合同金额 | 缴纳种类 | ||
缴纳比例 | 缴纳金额 | |||
单位承诺 |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在本项目申办施工许可证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且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支付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监督发放的清欠维稳主体责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尾款。若在该项目出现工程款拖欠行为,概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先行垫付民工工资,垫付的工资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或分包款为限。如剩余工程款或分包款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我单位同意相关部门作出的动用该工程缴纳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的决定并按相关规定补缴。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清欠办审查意见 |
2. 缴纳种类:市集中帐户缴纳、区定额缴纳、按比例缴纳。
附件七:两江新区建设工程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
项目名称 | ||||
施工单位(公章) |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 | 中标合同金额 | 缴纳种类 | ||
缴纳比例 | 缴纳金额 | |||
单位承诺 |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支付劳务费与民工工资的清欠维稳主体责任。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并负责全程监督劳务公司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若在该项目出现民工工资拖欠行为,概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因拖欠劳务费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若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我单位同意相关部门作出的动用该工程缴纳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的决定并按相关规定补缴。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2. 缴纳种类:市集中帐户缴纳、区定额缴纳、按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