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现状和对策研究
作 者:
学 校: 广播电视大学
专 业: 金融学
年 级: 2014年秋
学 号:
**** ***
答辩日期:
成 绩:
开 题 报 告
一、论文题目:我国P2P现状和对策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息的创新与发展,各种业态的新金融的服务企业迅猛发展,尤其是服务于小微企业的P2P的网贷行业,同时对巨大的传统金融行业形成了挑战。
P2p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意义
在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经济的可持续的发展,都不可能离开中小企业的发展,仅仅靠国企的转型是不能实现的。所以中小企业能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资金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马云说过,中国现代的这个金融体系20%的人拿到80%的钱,有大量的中小企业没有被金融体系所覆盖,所以现在来讲网络借辟了一个新的领域,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福音。
P2p的发展对利率市场化的意义
网贷市场的越来越透明化,对于利率的市场化有着直接的促进意义,它可以带动整个金融行业向市场化转变。
P2p的发展对于投资人的意义
很多国内的媒体分析到,在中国,投资理财选择有很大的局限性,除了银行存款,还有就是买股票。但在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这个选择也不是很好的选择。另外就是房地产,这个需要一定的资金额度,无形之中提供了较高的门槛。所以网络借贷扩大了投资人可以投资的范围。
P2p的发展对于金融互联网的意义
首先网贷是金融的一个部分,金融是服务业的一个部分。任何时间、地点、方式的消费体验,将成为今后整个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方向,消费者不会专门去为购物跑一趟,消费者同样不会专门去为存款跑一趟。P2p网贷提供了这样的一个途径,帮助人们更舒适的生活。
总而言之,p2p对于未来的实现,对于中国社会更理想的发展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三、论题的研究方法
1、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对我国p2p进行实证研究分析,对有关建议进行规范分析。
2、对比法:通过对p2p进行优劣对比,引导法规的规范。
3、文献资料法:查找相关的文献资料,了解目前国内外关于p2p的研究情况,借鉴有关研究成果。
4、其它分析方法:历史分析、静态分析、动态分析等。
四、本文研究的内容
本文拟从五个方面探讨我p2p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第一部分主要从两个方面阐述我p2p产生的根源和现状
(一)p2p产生的根源
(二)p2p的发展现状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国内外p2p的特点和运作模式
(一) 国外p2p的运作模式
(二) 国内p2p的运作模式
第三部分是对p2p的正负两个方面问题分析
(一)p2p的积极效应
(二)p2p的不足之处
第四部分对p2p未来发展趋势的浅析和预判
第五部分从五个方面提出发展与完善民间融资的对策建议
五、 本文研究的结果
p2p这一模式信用风险较高,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美国为例,征信体系已经发展完善,每个人都有一个终生相随的社会保险账号,连着信用分数,网站只需与评级机构合作,拿到这些分数,便可大大降低信贷风险。而在国内,个人消费和金融信用数据库由征信局管理,相关数据尚不完善,且目前大多人人贷网站难以共享其数据库。
根据美国的经验,应付危机的办法主要有:在负债业务方面,拓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公司债券等;在资产业务方面,提高贷款业务的效率,同时拓宽中间业务渠道;从资产、负债业务的综合角度看,推行以抵押支撑证券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可是,由于目前的现实情况,这些方法在中国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就发行CD而言,我国在1986年即已出现CD,但在90年代中期被央行勒令停止。个中原因主要在于:这种创新突破了中国利率管制,在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未得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这将引发存款利率大战,危及银行体系的安全;就金融机构发行公司债而言,目前相应的法律和管理办法还不健全,或根本没有出台;就提高贷款业务的效率而言,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难以解决,就发展中间业务而言,由于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余地非常有限;就资产证券化而言,也存在着诸种法律和监管。
P2P行业深度洗牌期到来,估计三年后,行业最多留下100家左右,投资者一定要谨慎选择P2P平台,千万不要为了一点眼前的高回报就冒险。
2014年出问题的P2P公司越来越多。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14年12月份的问题平台数达到92家,超过去年全年问题平台76家的数量。的分析认为,“问题”平台“出事”包括诈骗、跑路、失联、网站关闭、停止运营、提现困难等。
目前P2P行业的盈利状况并不理想,绝大多数都不盈利,一家P2P公司高管认为P2P行业整体亏损的原因主要有:人力资源成本都太高;发了很多没有实际投向的产品,公司自己承担利息损失,也有产品投向出现风险,自己兜底形成的损失。
“目前P2P行业是一个无准入门槛、无行业运行制度、无监管的‘三无’行业。”前海理想金融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是监管部门对该行业的监管细则的调研工作已接近尾声,监管原则已初步拟定,包括了对机构性质、资本金门槛、技术门槛和人员配备、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表示,因目前该行业处于无序状态,导致平台鱼龙混杂,乱象横生,仅靠行业自律,根本难以解决问题,所以投资者要睁大眼睛,慎重选择平台;估计三年后,国内这个行业最多留下100家左右,P2P行业的深度洗牌期即将到来,投资者一定要睁大眼睛,谨慎选择P2P平台,千万不要为了一点眼前的高回报就冒险;投资者在理财投资时一定要选择有较强的股东背景、有规模的平台,不要只看高收益。
六、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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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谢平 / 邹传伟 / 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4):26-58
一、我国p2p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现状 8
1、p2p产生的根源 8
2、p2p的发展现状 10
二、国内外p2p的运作模式 11
1、国外p2p的运作模式 11
2、国内 p2p的运作模式 12
三、p2p的对于经济社会两个方面作用问题的分析 13
1、p2p的积极效应 13
(一)是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
(二)是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三)是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扩大社会消费。
(四)是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五)是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p2p的不足之处 14
四、对p2p未来发展趋势的浅析和预判 14
五、从五个方面提出发展与完善民间融资的对策建议 15
2、国家必须在P2P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制定相应的入市准则标准 16
3、监管层的规范,要求p2p的成立必须受到相应监管 16
4、P2P平台创业者必须自律 16
我国P2P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内容摘要:上海新金融研究院2014年发布了《中国P2P网贷平台评估报告》,研究院副院长钟伟在互联网外滩金融峰会上阐释了报告,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之间,正在变得越来越相似。
从大数据方面看,传统金融机构的结构化数据,比一般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质量更好、期限更长;从大数据、云平台来讲,商业银行的云平台也不错,做得非常严格,基本不外包;从网络来看,传统金融机构线上线下都有点,也有移动手机端APP;商业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其它传统金融机构的移动端这几年发展都不错,所以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两者之间会越来越相似。
关键词:p2p;现状;对策
一、我国p2p产生的根源和具体发展现状
(一)p2p产生的根源
国外P2p的起源和发展
P2P,英文叫做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通常称为“人人贷”。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首创。
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由此开启他的小额贷款之路。1979年,他在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创立了格莱珉(意为“乡村”)分行,开始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P2P其中P是英文peer的意思。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客户对象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另一个是需要贷款的客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时收入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
由此可知,现行的P2P是线下民间借贷的一种渠道发展,是随着互联网与人们生活的不断贴近而促生的产物。
在我国,p2p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
银行的存储利息低
P2P中的贷款人,其手里有一些闲钱,几十万或者是几百万,放在银行里利息太小,又有贬值的可能。这些人想拿闲钱理财,放贷就是其中一种有效的方式。P2P贷款与一般的贷款有所不同,P2P这种民间贷款,利息比较大,对于贷款人来说,有可以获利更多。
银行贷款的条件比较多
银行的贷款利息相对来说是比较少,那么为什么P2P贷款中的借款人,不在银行贷款呢?其主要原因就是,银行贷款的条件要求多,贷款的条件要求多,而借款人有着急需要钱,于是就会选择门槛低、效率高的P2P贷款了。
P2P贷款有市场存在
P2P贷款产生与完成,最主要的就是贷款的双方,在社会上有很多有闲钱,并且有理财思想的人。同时又有人或者企业,需要资金的,于是就形成了供需关系,从而就能产生贷款业务了。
(二)p2p的具体发展
发展初期(引入期)
2007年至2011年,这期间国内p2p仿照国外平台引入中国,平台数量大概20几家,2011年底月成交额大约5亿元,投资参与者过万人。这一时期的p2p的建设者主要是从事互联网等科技职业的人员,没有成熟的借贷和金融经验,业务的开展主要依靠个人信用,因此风险极大,投资者也是对之不理,规模发展很慢。
快速成长期
2012年至2013年,随着软件公司对网贷系统的开发完善,使得不懂互联网科技的民间借贷的创业者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并随之介入,由于民间借贷的创业者具有丰富的借贷经验,因此他们能有效的规避风险。通常这些平台采用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对借款人实地进行有关资金用途、还款来源以及抵押物等方面的考察,有效降低了借款风险。这一时期平台由原来的20多家猛增到240多家,2012年底月成交额达到30几亿元,参与人数达到3万人左右。这一时期的问题平台很少,大概4-5家。
自融高息为主的风险爆发期
随着2013年以来国家金融的不断调整,国内各大银行开始收缩放贷资金,进一步促进了民间借贷的活跃,同时也拉高了民间借贷利率。同时网络借贷系统模板的开发更加成熟,甚至在淘宝店花几百元就可以买到前期的网络借贷平台模板。很多不能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或者在民间有高额高利的投机者从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看到了商机,他们花费10万左右购买网络借贷系统模板,然后租个办公室简单进行装修就开始上线圈钱。这阶段国内网络借贷平台从240家左右猛增至700家左右,2013年底月成交金额在110亿左右,2013年12月31日,国内网贷平台的贷款余额约为268亿元,2013年全年国内网贷平台的累计成交量为1058亿元。有效投资人9到13万人之间。
这阶段上线平台的共同特点是以月息4%左右的高利吸引追求高息的投资人,这些平台通过网络融资后偿还银行贷款、民间高利贷或者投资自营项目。由于自融高息加剧了平台本身的风险,2013年10月份这些网络借贷平台集中爆发了提现危机。截至2013年全年累计有74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倒闭跑路的现象,数量约占整个市场的10%。
2014年至今(以规范监管为主的调整期)
这一阶段,国家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终关注网络借贷平台而又害怕风险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组建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截止2015年6月底,中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上升至2000多家,相对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达2087.26亿元,与2014年年底数据相比增长了201.47%,2015年上半年P2P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218万人和106万人,较2014年全年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增加了87.93%和68.25%,P2P网贷行业人气大幅增加,网贷的影响力正逐步加大。同时提现困难、倒闭、跑路等各种问题平台,2015年上半年新发生440家,同比增长672%,超过去年全年53.31%;截止2015年6月30日,全国P2P网贷平台累计共3,547家,问题平台802家,占22.61%。
我国p2p的发展现状
公认最早在中国商业化经营这一模式的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8月。它固守着最原始的模式:即借贷双方发布信息,自主成交,网站仅充当平台,没有线下审贷环节,不对单笔贷款提供担保。
国内最安全的平台则为有利网,所有借款项目均有大型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对每笔借款审慎研究,确保对每一笔贷款保本保息,且去除所有用户的手续费。
目前,有利网日成交额约100万元,鼓励用户在平台上进行分散投资,大部分成交的利率区间在13%。有利网不向向客户收取的账户管理费和充值手续费等成本费,有利网的利润来自于成交服务费,即佣金,对每笔贷款仅收取1%的服务费。
保守估计,目前在国内,宣称以该模式运营的公司至少已超过30家。规模比较大的目前有,宜信、拍拍贷、有利网、人人贷。据称规模最大的宜信月贷款已超1亿。
P2P贷款平台目前基本上都是以两种身份注册:一是投资咨询公司,二是网络技术类的电子商务公司。两种注册身份反映了对P2P贷款理解的差异。财新《新世纪》记者发现,注册为网络技术公司的P2P贷款平台,更重视线上业务,将自身定位为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公司;而注册为投资咨询公司的P2P贷款平台,偏重线下业务,更愿意从理财服务的角度来理解自身业务。
纯线上的P2P平台,不参与实际交易,没有信贷员、销售人员,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典型如拍拍贷,但纯线上业务的发展速度比较慢。如宜信和贷帮,在线上业务发展滞缓后,开始做线下业务,并成为一个主要依靠线下业务的P2P平台。
线下业务,就是发展销售队伍向出资人做理财,信贷员队伍去审核借款人,保证信息可靠和贷款质量。一些P2P机构表示,实地审核很必要,要去“看房子里是不是就一铺盖卷儿”、“去看店里一天流水有多少”。
线下业务的发展,随着借出者主要与中介平台公司接触,公司甚至采用vip会员制度,加入会员即可保本。线下业务正在转变成理财业务。
保本法以红岭创投模式为标志;将借贷分成三种:普通标主要针对个人,推荐标和快借标针对中小企业。对VIP客户,普通标逾期一个月后,红岭垫付当期应还本金;推荐标逾期后,红岭垫付当期本金和利息;快借标则在逾期当天垫付当期本金和利息。要成为VIP客户,年费是180元。多家公司如哈哈贷、开开贷都复制这种模式。
还有本息赔付法:使P2P贷款平台兼具担保公司的意味。常见做法是,网站从佣金中提取相当于贷款金额2%的风险准备,一旦发生坏账,便将本息全额赔付给投资者,如宜信。
另一种做法是,提出某种形式的赔付计划,向参与该计划的投资者收取一定的担保费(如交易金额的1%),保证本金安全,如畅贷网。
二、国内外p2p的运作模式
(一) 国外p2p的主要运作模式
Prosper模式。 2006年,网站prosper.Com在美国成立并运营。Prosper帮助人们更方便地相互借贷。借的人要说明自己借钱的理由和还钱的时间;贷款额最低50元。网站就帮助借贷双方找到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网站靠收取手续费盈利。与普通的机构贷款对借款人过往借款历史的严格审查标准不同,Prosper出借人是根据借款人的个人经历、朋友评价和社会机构的从属关系来进行判断的。对于借款人,可以创建最高2.5万美元的借款条目,并设定一个愿意支付给出借人的最高利息率。像拍卖一样,出借人开始通过降低利息率进行竞拍, 拍卖结束后,Prosper将最低利率的出借人组合成一个简单的贷款交给借款人。Prosper负责交易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贷款支付和收集符合借贷双方要求的借款人和出借人。
Prosper的收入来自借贷双方,从借款人处提取每笔借贷款的
1%~3%费用,从出借人处按年总出借款的1%收取服务费。从2006年1月发布至2008年1月,Prosper已促成了1.17亿美元的贷款交易,2007年贷款额比2006年增加了8100万美元,增长速度达到了115%;美国国内的总注册会员已达到58万人,2007年增加用户40.5万人,达到了230%的增长速度。这个网站最终引起了美国的注意,他们认为网站实际是在卖投资、卖金融产品,这种P2P(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不合法,2008年初,美国勒令网站关闭。 不过2009年加州允许该公司重新开业并重新从事P2P信贷业务。这说明P2P信贷模式在美国也是处于动荡的探索期。
Prosper模式是比较单纯的信贷中介模式,出售平台服务并收
取服务费。
Dopa模式。Dopa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日本和意大利推广。它提供的是P2P社区贷款服务。Dopa 提供的是比较小的贷款,在1000美元和25000美元之间,他们运用信用评分的方式来选择他们的借款人。首先将借款人按信用等级分为A*、A、B和C四个等级,然后出借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限提供贷款,当然,借款人也可以相应地选择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Dopa在整个交易中代替银行成为了中间人,责任包括借贷双方交易中所有有关借款的所有事务、完成法律文件、执行借款人的信用认证、雇佣代理机构为出借人追讨欠账等等。
Dopa希望能用各种保护措施降低出借人的风险,比如强制要求借款人按月分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签署法律合同、允许出借人将一笔钱贷给几位个人借款人。Dopa的收入来源于收取借款人每笔0.5%以及出借人年借款额0.5%的服务费。Dopa的模式获得了业界的认可,在2007年分别获得了Webby Award的“最佳金融/支付网站”奖和Banker Award的“最佳在线项目”奖。成立至今Dopa已经获得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四轮共3390万美元的投资。
Dopa模式的特点在于分散贷款、划分信用等级、强制按月还
款,网站担负了更多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风险。
Lending Club模式。 2007年5月上线的加州的森尼维尔市贷款的俱乐部 Lending Club,看中的却是网络平台的高传播特性及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使用应用平台和其他社区网络及在线社区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聚合。 是一个类似于MSN的全球网络平台,拥有千万用户。Lending Club具有固定的贷款利率及平均三年的贷款年限。借款人在进行贷款交易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信用认证和A-G分级。出借人可以浏览借款人的资料,并根据自己能够承受的风险等级或是否是自己的朋友来进行借款交易。Lending Club不采取竞标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有不同的固定利率。借款人可以在Lending Club 应用中发出借款请求, 因为中多为认识多时的朋友或同学,所以大多数借款人都觉得将借款请求在此公布会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同时也不必将自己的信用历史公布,增强了私密性。Lending Club的平均贷款额为5500美元。最低1000美元,最高2.5万美元。目前Lending Club已经获得了来自Canaan Venture Partners和Norwest Venture Partners1230万美元投资。Lending Club模式除了划分信用等级外,网站还规定固定利率,并且利用网民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这一点不得不说是一个创举。
Kiva模式。 2005年成立的Kiva是一个非营利的P2P贷款网站,主要面对的借款人是发展中国家收入非常低的企业。出借人根据地域、商业类型、风险水平等选择企业或企业家。每一个贴出的贷款请求会详细提供各企业家的简历、贷款理由和用途、从其他出借人处借贷的总金额、贷款时限(一般为6-12 个月),以及贷款的潜在风险。Kiva采取的是“批量出借人+小额借贷”模式,一般每位出借人只要支付25 美元。一旦一笔贷款的总金额募集完成,Kiva使用PayPal将贷款转账给Kiva的当地合伙人。 当地合伙人一般是发展中国家当地的小额金融服务机构(MFI),他们负责找寻、跟踪和管理企业,同时负责支付和收集小额贷款,最后将到期的贷款收集齐后返还给Kiva, Kiva再通过PayPal返还给出借人。
通过以上四种P2P企业的典型分析可以看出,国外P2P企业主要是在探索中前进,就其运营模式来看,Kiva是非盈利的公益借款平台,Prosper是典型的借贷中介平台,在此出借人和借款人完全是自主交易、Dopa做得更多,最主要的是强制借款人每月还款,降低了出借人的风险,Lending Club则承担了更多责任,主要表现在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规定不同的固定利率并利用现成的网络交际平台为自己服务。而其盈利模式是一致的,利润都是来自中介服务费。
据此认为可以把国外的P2P企业归纳为:非盈利公益型(Kiva)、单纯中介型(Prosper)和除了是平台中介还是担保人、 联合追款人、 利率制定人的复合中介型 (Dopa、 Lending Club)三类。
(二)国内 p2p的运作模式
P2P在线贷款模式在国外发展迅速,正是因为符合了外国人特有的消费习惯。英美等国人长期以来形成了依赖信用卡进行超前消费的习惯,所以当一种比向银行借款更灵活更可行的形式出现时,他们接受起来就更加容易,同时,由于国外信用消费的历史长,具有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每个人的信用程度都可以有据可查。那么,在没有完善信用制度的我国,能否复制这种P2P网络贷款模式呢?
根据调查,中国注册登记为担保、 金融咨询等公司从事民间借贷中介业务的有上万家,但是其中可以比较规范和成功从事P2P业务的,却仍是凤毛麟角。比较得到公认的有宜信、人人贷、贷乐宝等部分金融中介公司。而出现的时间却与外国公司相去不远。从我国的P2P典型企业的运营模式和运营现状来看,中国借鉴外国模式是比较成功的。贷乐宝是单纯中介型,类似Prosper;而齐放则兼具Dopa和Kiva的双重特征,既是复合中介型P2P企业,又有公益性质。目前中国缺少像Lending Club这样利用现成的交际平台的P2P企业,但是青岛模式和齐放模式则更有中国特色,而且中国P2P企业的风险控制比较成功,整个行业也正在迅速兴起和壮大中。
三、p2p的对于经济社会两个方面作用问题的分析
(一)p2p的积极效应
一是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
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定位主要在“小微”层面,具有“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特征,这种小额、快捷、便利的特征,具有普惠金融的特点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覆盖面的空白。
因此,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都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我国民间借贷资本数额庞大,长期以来缺乏高效、合理的投资方式和渠道,游离于正规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客观上需要阳光化、规范化运作。通过规范发展P2P网贷、众筹融资等,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于国家鼓励的领域和项目,遏制高利贷,盘活民间资金存量,使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众筹股权融资也体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客观要求。
三是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扩大社会消费。
2013年8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要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要突破3万亿元。电子商务对支付方便、快捷、安全性的要求,推动了互联网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发展;电子商务所需的创业融资、周转融资需求和客户的消费融资需求,促进了网络小贷、众筹融资、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催生了金融服务方式的变革,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是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互联网金融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形成的庞大的数据库和数据挖掘技术,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企业不需要设立众多分支机构、雇佣大量人员,大幅降低了经营成本。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有别于传统银行和证券市场的新融资渠道,以及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是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理念创新,不断推动传统金融机构改变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也密切了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合作。互联网金融企业依靠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能够动态了解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计量客户的资信状况,有助于改善传统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推出个性化金融产品
(二)p2p的不足之处
国内P2P平台的高速发展,同时也把P2P固有的问题爆发出来——提现困难、倒闭、跑路等一系列问题。上半年全国问题平台共计440家,远超过去年全年总量,行业洗牌明显加剧,中海融通、顺昌财富等5家平台都是当月上线就跑路。老牌平台工商贷、速可贷、好优贷出现提现困难;起点贷、帮客网停业。国内省份山东、广东和浙江是p2p问题平台的重灾区。
P2P平台创业者的能力不足。
P2P平台是金融在互联网的创新,平台的创业者必须对民间借贷、金融操作和互联网的管理进行深度融合,才能保证平台的根深蒂固。而P2P平台的创业者有的是互联网科技的出身,却不懂金融操作管理;有些创业者具有多年的民间借贷经验,却不能有效地理解互联网的实质,因此也造成了少量p2p平台不懂行而惨淡经营,最终出现问题。
p2p平台的鱼龙混杂。
由于p2p平台的门槛较低,造成进入者参差不齐,成立的目的各不相同,部分p2p平台成立的初衷就是融资自用,弥补原来的债务;更甚者,纯属借着平台的口号进行非法集资,像上述两类平台在后期的运作肯定会产生问题。
监管制度的缺失。
由于国家鼓励金融创新,现阶段对互联网金融的是宽松的,而地方对网贷可以说是大力扶持,天津就出台了《天津开发区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广州金融办向互联网金融机构公布了《广州市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试行办法》等等,因此监管层次上较为松懈,因而造成了P2P平台从成立源头、运行操作没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和约束。
四、p2p的未来发展趋势的浅析和预判
Uber没有汽车,也没有出租车专业司机,但经营着世界上最大的车辆运营市场,这就意味着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特别重要的意义就是:改变传统工业3.0所带来的传统财富配置。P2P平台最根本的缺陷是基于和银联、传统的平台理论、电信等一样的模式。
这个模式叫什么?简单来说就是图卢兹学派的“单边市场、双边市场”理论:市场有一个平台,左侧有一个接入者,右侧有一个需求者,这个平台接入两类不同的节点开始运行。
这种双边市场理论所形成的平台模式,已经过时了,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在于去中心化,解释互联网、P2P更好的模式,应该用复杂网络思维重新塑造互联网和P2P的业务架构。
一个平台用户,你不要界定我是投资者还是借款人,如果我看到我的朋友当中,谁有好的投资项目或借款用途,我就向另一些熟人请求借钱,我的好友基于信任把钱借给我,我把这钱鞋汇集起来,给那个有好的投资项目的朋友,这一轮我是借款者,下一轮我也许是贷款者,这些身份都可以变化。
从信用担保的角度来看,这个用户基于熟人圈,提供了信用和担保,平台可以提供多一层的信用和担保。所谓尽职调查,用户在熟人圈里已经替平台做了,所谓催款、清缴都可以做完。
基于复杂系统网络的P2P平台,不存在特别明确的一方,投资方和借款方的角色可以随意转变。这个模式的发展趋势是:拥有最高信用、最有经验的那些人,首先在平台上脱颖而出,完成P2P交易。所以平台跑的每一个卓越的人、优秀的人,每一个人都像一位个人的伟大银行家,基于复杂网络的P2P平台,才是了不起的P2P平台,而不是现在基于平台结构的模式。
从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才大潮初起,难免泥沙俱下,但潮涨潮落,不改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趋势。当前的鱼龙杂混、良莠不齐的情况一定不会长期持续下去。P2P健康发展的前提可能是要经历一些风雨,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相信,经过一番洗牌之后,一些巨型的、有实力的网贷公司或许将兼并一些中小型网贷公司,并且专注做平台的P2P公司将引进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链接网贷行业的上下游,优化产业链,形成一个巨大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
五、五个方面提出发展与完善p2p的对策建议
降低交易成本的对策
加大支持力度 。针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税负过重、融资多、优惠少等问题,应当建立扶持体系,合理运用财政杠杆,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继续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适应农村金融组织特点,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执行不同的监管,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12]。同时,增加小额信贷机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应该鼓励农民多在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办理存款业务,把存款数量作为小额信贷发放数额的一个标准,形成农村资金用在农村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保证小额信贷充足的资金供应,有效减少农户违约几率。在充分吸收存款的基础上,也应发展其他的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在提高利率使小额信贷成为盈利项目的基础上,让非组织和微型金融机构以股份制的形式组织起来,使小额信贷成为社会资金投资的一个好项目,充分吸纳民间闲散资金入股。也可以将一部分实力雄厚的小额信贷机构捆绑上市,让其成为一个公众的可以投资的优良资产。二是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优良的小额信贷资产在金融市场出售,吸引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购买。通过以上的策略让社会公众充分重视小额信贷项目,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也可以拓宽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渠道。
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体系
目前,要尽快全面建立农户的经济档案,确立规范的经济档案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根据家庭收入情况、还款能力的不同等,对同一信用等级的农户再进行市场细分,通过加强小额信贷的信用知识宣传,让农户认识到金融和信用的关系,增强农户信用意识;通过信用评级和公开,让农户理解信用的价值,使得农民争当“信用户”形成风气,“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得到进一步弘扬。最终通过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小额信贷经营管理效率
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业务监督、财务管理、风险预测等各项内控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考核,做到责任自负。提高信贷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各种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技术。
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和贷款模式的金融创新
为了解决农村信贷成本较高的问题,要在进一步扩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创新贷款担保方式。
网络借贷平台的性质一直模糊不清,业界也存在着“准金融机构”与“信贷服务中介”之争。准金融机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一般认为准金融机构是从事金融业务,但没有获得监管部门发放的“金融许可证”,也没有纳入监管范围的机构。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中介服务方,提供的是信息发布平台、审核借贷双方资格等促成借贷合同形成的辅助性服务工作,并不直接参与制定合同,借款数额、利率高低、还款期限等合同条款都由借贷双方协定和自愿选择,平台不接触投资者的资金,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还是将其定义为信贷服务中介机构。
市场准入监管是针对金融部门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保障金融市场参与者利益的第一步,作为涉及到投融资的信息服务中介平台,P2P网络借贷机构同样适用于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包括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人员准入三个方面。对于新成立的机构,监管当局需要在其存在必要性和生存能力两方面进行审查。新成立的机构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符合最低额度的注册资本,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措施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设施等。
针对P2P网络借贷机构设立市场准入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止过度竞争、抑制逆向选择、防止投机者冒险进入P2P网络借贷行业,同时促使P2P网络借贷公司审慎经营,严格控制风险。在准入标准的制定上,民间组织已经率先展开探索,在监管尚未出台的情况下,由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于2013年12月18日首先发布了《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无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并且对于监管当局来说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但是作为全国首个行业标准,该标准的指导原则还有待商榷,在其适用性方面也存在不足。第一,该《准入标准》缺乏监管当局的指导原则。《准入标准》的总则里写道:本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自2013年以来发表的关于网络借贷的指导意见,但是央行和银监会并未就P2P网络借贷行业发表过明确的文件,《准入标准》的制定者是根据监管高层在接受采访时的表态来制定的。第二,该《准入标准》缺乏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该文件总则第五条写到,本标准适用于联盟成员单位。截止到2013年11月,网络借贷联盟的成员单位仅有11家,相比于国内数百家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份《准入标准》的适用性十分有限,“承认和遵守文件内容”也不是进军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必要条件,即该份文件缺乏官方的强制性。 监管当局在制定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时,除了参考《准入标准》之外,还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P2P网络借贷服务机构在成立时必须满足《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除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工信部备案之外,还应在地方金融办和人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便于后续的监管和管理。二是P2P网络借贷服务机构需要建立规范、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严格防范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控制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特别是信息安全技术不过关的机构,监管部门应拒绝其进入该行业。三是确定适当的注册资本金额。监管部门应针对P2P网络借贷机构给出明确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度,并且要求机构的注册资本严禁用于发放贷款,注册资本还应达到全面覆盖坏账风险,虽然注册资本不用于赔付,但仍能作为风险控制的措施预防风险。
目前,国内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但是工商部门并不具有金融监督管理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监管错位。P2P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其业务在本质上也属于金融业务,因此P2P网络借贷平台理应受到金融部门的监督管理。本文认为,应由较高位阶的法律规定,将金融办的监管地位合法化,由金融办为主负责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建立以金融办为主体,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部门配合的监管制度。首先,P2P网络借贷属于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的范畴,其发展具有强烈的区域性色彩。P2P网络借贷平台多数集中于民间金融发达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P2P参与者大多数还是选择在当地注册的机构,并且多数已曝光的负面事件表明,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问题后造成的影响也具有地域性。其次,金融办的职责中本身就包括“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本就在金融办的监督管理职责之内。最后,P2P网络借贷平台由结合了互联网技术,平台中介、投资者、借款人三方并没有面对面的接触,所以增加了信息安全风险和信用风险,在金融办监管的同时还需要门个人信息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体系以及网络主管部门的配合共同监管。
在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经验中,行业自律性组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行业协会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行业公约和行为规范,监督会员单位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利益,并鼓励会员共同遵守行业标准,实现行业的有序竞争,以促进行业内会员之间的互相约束和监督。自律性行业协会立足于本行业的发展,遵循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律,与监管相比更“接地气”,其监管方式也更加灵活,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发挥独特的作用。
成立P2P网络借贷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监管,可以向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诞生地英国借鉴经验。英国P2P金融协会于2011年8月15日成立,初始成员有Dopa、Rate Setter和Funding Circle三家,目前这三家机构依然活跃在英国市场上并占有大量的市场份额。该协会成立的目的首先是设立保护借款人的最低标准,其次就是加强对P2P行业的有效监管。从这几年英国P2P行业的发展来看,该协会还是有效的起到了规范业内公司,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
我国在P2P网络借贷行业自律方面也已开展了相应的探索。2013年8月26日,由中国小额信贷联盟起草、人人贷、拍拍贷等55家P2P网络借贷机构签署的行业自律公约《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 该公约对P2P网络借贷机构具体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即合法合规经营、量化风险指标、严格资金管理和杜绝虚假债权。因此,我国应该在部门指导、监督和管理下成立全国性的P2P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由该组织发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的行业标准,并履行监督P2P网络借贷机构经营活动的职责。
网络借贷行业也需要建立相应的信用评价体系。首先要建立P2P网络借贷行业通用的信用评价标准。在人行个人征信系统和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对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主导的社会信用评价和管理体系。在遵守保密协议及取得客户授权的前提下,允许P2P网络借贷机构在实时查询用户的信用记录。同时允许P2P网络借贷机构将客户逾期行为以及违约信息上传到信用评价和管理系统中完善信用记录。其次是要在P2P网络借贷行业内部形成统一的信用数据库,在行业内建立黑名单互换机制,对于不重视自身信用建设的客户采取一定的惩罚性措施以激励客户做出明智的选择。投资者自身的建议克服贪婪的心理,保持学习的精神,用一双慧眼去分辨平台的优劣。
六、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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