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 海 鹏
《论语•里仁》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適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4.10)。朱注引谢氏曰:“適,可也。莫,不可也。无可无不可,苟无道以主之,不几于猖狂自恣乎?此佛老之学,所以自谓心无所住而能应变,而卒得罪于圣人也。圣人之学不然,于无可无不可之间,有义存焉”。
刘宝楠《论语正义》一反朱注,于此节根本就没有提到朱注,而是详引汉魏古注,解作:“適,郑作敵。莫,郑音慕,无所贪慕也……,窃谓‘敵’,当即仇敌之义。‘无敵无慕,义之与比’,是言好恶得其正也”。
朱注深得儒学精义,“无可无不可”,通权达变,所谓“圣之时者也”;又切中时弊,因为其时佛老之学“自谓心无所住而能应变”,表面上看似乎与儒学无异,然而终究失掉了儒学的根本,因为它们“无道以主之”,并没有“义之与比”。
刘注似乎是在排朱注,这是他那个时代的风尚。他的方法是绕过宋学,直追汉魏古注,旧书俱在,铁证凿凿,朱注似乎不攻自破。然而他忽略了朱子所面临的困境,所以虽然他字面上全盘胜出,然而后世儒者终究意难平。
时至今日,儒家所面临的困境比之朱子时代更甚,教在肆虐人心,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更是甚嚣尘上,深处这般境地,君子当何作为?
藐予小子,不揣浅陋,窃以为可据宋学阐发之精义,采汉学考证之硕果,考时下风气之利弊,对儒学原典多作引申和发明。
比如此章可如此解。“天下者”,正义曰:“言‘天下者’,谓于天下之人与事也”,“適,郑作敵。莫,郑音慕,无所贪慕也……,窃谓‘敵’,当即仇敌之义”。
也就是说,君子对于天下的人和事,也就是对于此世、对于此世这个政治世界,既不要敌对、怨恨(如教那样),也不要贪慕、贪得无厌(如功利主义那样);不怨恨,则无所畏惧,不贪慕,则无所希冀;无所畏惧、无所希冀,则七情正;七情正,则天人乐。这便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