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料 | |||||||
身高(m) | 体重(kg) | ||||||
体重指数(BMI) | 白蛋白(g/L) | ||||||
日期 | |||||||
时间 | |||||||
评估项目 | 分数 | ||||||
二、疾病状态 | |||||||
●骨盆骨折或者慢性病病人合并有以下疾病: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病、长期血液透析、糖尿病、肿瘤 | 1 | ||||||
●腹部重大手术、脑卒中、重症肺炎、血液系统肿瘤 | 2 | ||||||
●颅脑损伤、骨髓移植、加护病患(APACHE>10分) | 3 | ||||||
小计 | |||||||
三、营养状况指标(单选) | |||||||
●正常营养状态 | 0 | ||||||
●3个月内体重减轻>5%或最近1个星期进食量(与需要量相比)减少20%-50% | 1 | ||||||
●2个月内体重减轻>5%或BMI18.5-20.5或最近1个星期进食量(与需要量相比)减少50%-75% | 2 | ||||||
●1个月内体重减轻>5%(或3个月内减轻>15%)或BMI<18.5(或血清白蛋白<35g/l)或最近1个星期进食量(与需要量相比)减少70%-100% | 3 | ||||||
小计 | |||||||
四、年龄 | |||||||
●年龄≥70岁 | 1 | ||||||
小计 |
营养风险筛查总分 | |||||||
责任护士签名 | |||||||
责任护士手工签名 | |||||||
备注: 1、BMI=体重(kg)/身高(m)2 卧床病人BMI=14.42-14.63×身高(m)2+0.61×上臂围+0.46×小腿围 2、NRS 2002总评分包括三个部分的总和,即疾病严重程度评分+营养状态低减评分+年龄评分。 3、总分≥3分:病人有营养不良的风险,需营养支持治疗,报告医生,转介营养师。 总分<3分:视病情变化评估其营养状况,如放化疗副作用引起进食明显减少、腹部大手术或疾病特殊状况需长期禁食等情况时需评估。 4、疾病状态:对于表中未明确列出诊断的疾病参考以下标准: 1)1分 慢性疾病因出现并发症而住院治疗;病人虚弱但不需要卧床;蛋白质需要量略有增加,但可以通过口服补充剂来弥补。 2)2分 病人需要卧床,如腹部大手术后,蛋白质需要量相应增加,但大多数人仍可以通过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得到恢复。 3)3分 病人在重症病房中靠机械通气支持,蛋白质需要量增加而且不能被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所弥补,但是通过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可使蛋白质分解和氮丢失明显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