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债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 年 月 日乙方与 公司(下称卖方)所签订的 [2015] 03号《 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卖方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互相间亦负连带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 本保证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融资本金( 万元)、保理手续费及利息(合计 万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2、 前款所称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及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卖方须支付回购款到期日或其它款项应付日之次日起 年;
3、 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回收应收账款,或解除主合同而要求回购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卖方通知的还款日或履行债务日之次日起三年。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
3、乙方与卖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主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按本合同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
(2)乙方依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保理融资本金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法人盖章、自然人摁手印)后生效。
2、本合同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在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无。_______ _________
第十条 附 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附捺手印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盖章):
(签字并捺印): 法定代表人:
双方共同签约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