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凡本公司现场人员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照本规则实行。
第二条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必须熟悉工艺方案、图纸、各类合同内容等。进入现场前必须同施工单位一道作好开工前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同相关管理部门如监理公司、质量部门、安全部门、业主等协调好关系。
第三条人员在施工现场,一切的言行均代表公司,必须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恪遵公司规章制度,竭诚尽职,并团结一致,和衷共济,使工程顺利进行。
第四条现场人员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遵守业主方的厂纪、厂规,由于自身违纪,本人要承担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第五条现场人员的职责就是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代表公司协调好各家关系,对现场出现的疑难问题以及超出合同、技术协议范围之外问题及时同上级部门联系、解决,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和进度关,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并完成工程的调试和验收工作,做好业主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六条现场负责人为公司现场代表,指挥工地所属人员及分包商等,并对施工现场技术、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负全责。现场负责人要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全权代表公司处理现场发生各类问题,影响公司形象和利益重大问题要请示公司领导。
第七条现场人员不分星期天、节假日,均应依照规定时间到现场上班,有条件可适当安排串休,不得无故请假或迟到早退,在施工或调试关键时期,应无条件跟班,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人员进驻现场后,要统一着装,劳动保护用品佩带齐全;现场办公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办公用品、技术资料、劳动保护用品等要做到定置定位摆放整洁。
第九条现场人员对现场发生的各类问题要如实向公司汇报,不得虚报和慌报。对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措施,防止事情扩大。
第一十条为提高公司人力资源利用率,工程完工后,应立即回公司报到,不得借故拖延。
第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公司要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处分,并纳入员工年终个人业绩考核。
第一十二条 员工在生活方面发生困难,要同公司联系,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