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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1 02: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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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湖大校办发[2003]24号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是学分制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措施。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凡我校全日制普教本科优秀学生,第三学期初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五学期初可以申请在本院系范围内转专业。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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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湖大校办发[2003]24号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是学分制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措施。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凡我校全日制普教本科优秀学生,第三学期初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五学期初可以申请在本院系范围内转专业。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

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湖大校办发[2003]24号 

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是学分制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措施。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凡我校全日制普教本科优秀学生,第三学期初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五学期初可以申请在本院系范围内转专业。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在本院系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6%; 

3. 身体健康,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4. 未办理过转学或转专业手续。 

三、优秀学本科生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具体程序与要求为:

1. 各院系将下设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学生数原则上为该专业该年级招生数的5%~10%)、报名条件、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录取条件等经教学院长(系主任)签章后,于六月一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经教务处审核后于六月十五日公布。 

2.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九月一日前向所在院系的教务秘书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根据学生的申请条件和学生报考院系所提出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批,将审批后的名单在院系内公示,并于九月五日前将名单和“湖南大学优秀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 

3.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二周周末进行(具体见当学期的日程安排)。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人数超过该专业允许接纳的容量时,学校实行择优录取。 

4. 考试合格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公示。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按转入专业缴纳学费,档案及有关材料也同时转入接收院系。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转专业或转回原专业。 

5. 转专业的学生需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学习,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院系培养计划要求的,经转入院系和开课院系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院系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只作为任意选修课成绩记录,所缺课程的学分必须补修。学生毕业时,修满转入专业培养学计划所规定学分的,颁发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6. 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转专业。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专业之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他一切活动。

四、本办法自二OO三年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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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湖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湖大校办发[2003]24号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是学分制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措施。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凡我校全日制普教本科优秀学生,第三学期初可以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五学期初可以申请在本院系范围内转专业。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者,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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