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 生产指令流转标准操作规程 | 编号: | |
制定人: | 制定日期: | 版次: |
修订人: | 修订日期: | 印数: |
审核人: | 审核日期: | 颁发部门: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分发至: | ||
修订情况: |
2. 范围:本公司生产产品一个批次生产的全过程。
3. 责任:生产部负责人、车间主任、车间管理人员对本规程负责。
4. 内容:
4.1. 生产指令的内容
4.1.1 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
4.1.2 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
4.1.3 主配方
4.2 生产指令的下达工作程序
4.2.1 生产指令全套文件按文件管理的要求,经批准生效后将基准文件存放于生产管理部门。
4.2.2 生产部根据“生产作业计划”规定的品种和批次计划下达品种批生产指令文件(批包装指令文件)。
4.2.3 生产部将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主配方和空白的批生产记录逐页核对无误,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且明显标记批号后下发给车间,双方签收。
4.2.4 生产指令一经生效下发,即为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的基准文件,任何人不得任意变更或修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4.3 生产指令(包装指令)的使用与复核
4.3.1 车间管理人员根据主配方填写需料领料单,由配料岗位配料。
4.3.2 车间管理人员(岗位负责人)将生产指令(包装指令)分发到操作人员手中。
4.3.3 各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指令,认真填写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的有关部分,同时要将各种有关的状态标记,凭证附于批记录之后。
4.3.4 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及复核人要分别确认某项操作已经完成,分别签字注明日期。不允许代签。
4.3.5 各岗位批生产记录及批生产指令(批包装记录及批包装指令)在生产操作结束后,经QA检查员复核签字。
4.3.6 本批次产品生产结束,经有关管理人员收集,清点确定无遗漏后,交车间主任审核签字。
4.3.7 上述签字后的批生产记录及批生产指令(批包装记录及批包装指令)、主配方一并上交质量管理部门汇入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批审核,决定产品是否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