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及加强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控制,强化施工队伍的履约意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结合每月对施工队伍考评检查工作的结果,进行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通过招标或者议标选定的施工劳务队伍的考评
第三条 项目部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劳务队伍履约检查的组织、考核、评比工作,其他部门配合。
第四条 履约考评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和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合同履约等各方面管理内容(详见考评表)
第五条 考评办法:
(一)日常检查
考评人将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通过现场工程检查掌握劳务队伍的最基本的工作状况。
(二)工作抽查
考评人就施工的劳务队伍的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以考评工作的规范性。
(三)工程复查
考评人将之前针对劳务队伍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以考评劳务队伍的整改和回复情况
(四)竞赛评分办法
检查综合得分计算表 | |||
劳务队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 | 质量及进度 | 安全文明施工 | 合同履约 |
标准分值 | 100 | 100 | 100 |
单项得分 | A | B | C |
权重 | 40% | 30% | 30% |
综合得分 | 100 |
(一)考评通报
检查结果通报:项目部每月将考评结果得分和排名情况对各施工劳务队进行通报。
(二)考评奖罚
项目部在每月末进行履约检查,对月度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 并且劳务队伍完成工程进度的情况
(1)劳务队队伍完成计划工程进度任务,按计划目标投资额的0.5%比率实行奖励;
(2)超额完成产值在10%以内(含10%),每超额完成1%追加奖励500元;
(3)超额完成产值在10%~20%以内(含20%)的部分,每超额完成1%追加奖励800元;
(4)超额完成产值在20%以上(不含20%)的部分,每超额完成1%追加奖励1000元;
(5)劳务队伍未完成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产值在90%~100%以内(不含100%)的不奖不罚;
(6)完成产值在90%以下(含90%)的,在则比进度目标产值每少1%,罚款1000元并逐一累加,金额不限。
2、如遇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奖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