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3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公司拟对章程中原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原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桥梁建设技术开发。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其他项目。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现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同意新当选的董事叶晓峰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4、《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议案一、议案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