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批类型:行政许可
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南平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意见》、《福建省幼儿园(班)登记注册办法》
三、办理程序:
1、申请(30日)
2、实地核查
3、决定是否获准筹办
4、试办3个月
5、受理
6、注册申请
7、颁发办学许可证
8、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一式三份(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联合办学的还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2、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3、筹办申请表一式三份;
4、办学章程(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学校规划、管理、机构设置、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资金与财产的管理使用、学校的变更与终止等);
5、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件、聘任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财务会计聘任书(意向书)、财会人员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等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聘任书(意向书)、教师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8、消防部门“建筑(装修)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
9、房屋产权证或使用合同;
10、卫生许可证;
11、房屋安全鉴定书
12、教玩具基本配备目录
13、教职工花名册
14、《福建省幼儿园(班)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
五、承诺时限:3 个月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窗口单位:延平区教育局
八、窗口电话:8872369
九、监督电话:8832931
十、办事网址:http://www.npypjy.com
关于办理民办幼儿园审批工作流程图
| 受理 |
| 实地核查 |
| 符合要求获准试办 | 不符合要求进行整改 |
| 试办 |
| 注册申请 |
| 颁发办学许可证 |
| 到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