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提示:公司基本情况应当采用简洁的语言,篇幅不宜太长,一般应分段表述。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公司简介不但需要描述上年已经存在的情况,还应说明报告年度内发生的主要变化(如报告年度内因收购、出售资产或吸收合并等引起公司重大资产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内资企业基本情况参照下述第一段的格式,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参照下述第二段的格式。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投资设立,于 年 月 日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 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 批准,由 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于 年 月 日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 元,注册资本 元。经营期 年。于 年 月投产/营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 。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提示:各家公司采用的会计、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不尽相同,编制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正确,公司没有的项目,可以省略;本年度会计、会计估计或合并报表范围如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当月1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生的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六)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2.利润表中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数的项目,按报告期市场平均汇价/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数额计算列示。
(七)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按照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享有并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出售的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等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出售短期投资结转的投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计算确定。
2.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按单项投资/投资类别/投资总体计提跌价准备。
(九) 坏账核算方法
| 提示:对应收关联方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非关联方的不一致的,应单独说明。 | 
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 计提;账龄1-2年的,按其余额的 计提;账龄2-3年的,按其余额的 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计提。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2.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十) 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包括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2.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核算;入库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按 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 法摊销。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入账,发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入库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按计划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并于期末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领用低值易耗品按 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 法摊销。
3.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实地盘存制。
4.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和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分类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十一)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2.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自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发布之后发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如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2.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3.长期债权投资,以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实际利率法予以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如金额较大的,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期末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十二) 委托贷款核算方法
1.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入账。
2.委托贷款利息按期计提,计入损益;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3.期末,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十三) 固定资产及折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
2.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 %;土地使用权规定使用年限高于相应的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影响金额,也作为净残值预留;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不预留残值)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
| 通用设备 | ||
| 专用设备 | ||
| 运输工具 | ||
| 其他设备 | ||
| 固定资产装修 |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十四)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3.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2) 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其他情形。
(十五) 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确认原则
因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其他辅助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若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 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3)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为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利率作相应的调整;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为当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差额。
(十六)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2)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3)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摊销。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3.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1.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2.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十八) 应付债券核算方法
应付债券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实际利率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十九) 收入确认原则
1.商品销售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1) 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2)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以及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使用权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1)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债务法核算。
(二十一)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单位,或虽不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而成。对合营企业,则按比例合并法予以合并。子公司的主要会计按照母公司统一选用的会计厘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在合并时抵销。
(二十二) 会计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 提示:主要包括会计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 提示:主要包括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提示:应披露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若有税负减免的,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一)
按 %的税率计缴;出口货物享受 “免、抵、退”税,退税率为 %/分别为 %、 %。
(二) 消费税
按 %的税率计缴/按每吨 元的定额税计缴。
(三) 营业税
按 %的税率计缴。
(四)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 %计缴。
(五)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3%计缴。
(六) 地方教育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的2%计缴。
(七) 企业所得税
按 %的税率计缴。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提示:公司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及合营企业都应当披露。
(一) 控股子公司
企业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所占权益比例(%)
企业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所占权益比例(%)
1.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未纳入的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说明
2.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原因说明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内容、原因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因发生购买、转让股权而增加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情况、相应的购买日及其确定方法的说明
提示:报告期内出售子公司(包括减少投资比例,以及将所持股份全部出售),应将子公司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报告期内购买子公司,应将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子公司的相关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但应在附注中披露出售或购买子公司对企业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前期相关金额的影响。对于以下出售日和购买日请写明具体年月日。
(1) 本期购买股权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 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 协议》,本公司以 价计 元受让 公司持有的 公司 %股权,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8年×月×日。本公司已于2008年×月×日支付股权转让款 元,并拥有了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因此自2008年×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购买日, 公司总资产 元,净资产 元,自购买日至期末实现净利润 元。
(2) 本期出售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 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 协议》,本公司以 价计 元将所持有的 公司 %股权转让给 公司,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8年×月×日。本公司已于2008年×月×日收到该项股权转让款 元。因此自2008年×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出售日, 公司总资产 元,净资产 元,年初至出售日实现净利润 元。截至上年末,总资产 元,净资产 元,上年度实现净利润 元。
4.按照比例合并方法进行合并的公司的特别说明
五、利润分配
提示:不管公司分配的是本年净利润还是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均应当明确披露分配的依据、分配的比例和方式等;上年度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果股东会最终作了修改或者否决,应当予以说明。
根据 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 届 次会议/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通过的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储备基金, %的法定公益金/企业发展基金, %的任意盈余公积, %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元,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转增实收资本 元。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 现金 | |
| 银行存款 |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合 计 | 
期 末 数
项 目 原币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现金 | |||
| 银行存款 |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小 计 |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 股权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其他投资 | |||
| 合 计 | 
1) 增减变动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股权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其他投资 | |||||
| 小 计 | 
2) 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所选用的期末市价来源的说明
(3) 短期投资——外币短期投资
期 末 数
项 目 原币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股权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 其他投资 | |||
| 小 计 | 
(1) 明细情况
类 别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期 末 数
类 别 原币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小 计 | 
(1) 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1 年以内 | ||||
| 1-2 年 | ||||
| 2-3 年 | ||||
| 3 年以上 | ||||
| 合 计 | 
(3) 应收账款——外币应收账款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1) 账龄分析
期末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1 年以内 | ||||
| 1-2 年 | ||||
| 2-3 年 | ||||
| 3 年以上 | ||||
| 合 计 | 
(3) 其他应收款——外币其他应收款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1) 预付账款——外币预付账款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项 目 期末数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 物资采购 | |||
| 原材料 | |||
| 包装物 | |||
| 低值易耗品 | |||
| 自制半成品 | |||
| 库存商品 | |||
| 商品进销差价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委托代销商品 | |||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 |||
| 在产品 | |||
| 未完成劳务 | |||
| 合 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物资采购 | |||||
| 原材料 | |||||
| 包装物 | |||||
| 低值易耗品 | |||||
| 自制半成品 | |||||
| 库存商品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委托代销商品 | |||||
|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 |||||
| 在产品 | |||||
| 未完成劳务 | |||||
| 小 计 | 
9. 待摊费用 期末数
项 目 期末数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持股 投资 投资 损益 投资 股权投 账面
比例 期限 成本 调整 准备 资差额 余额
| 小 计 | 
被投资单位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期转出 期末数 剩余摊销期限
| 小 计 | 
(3) 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期末数
| 小 计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小 计 | 
11. 长期债权投资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债券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合 计 | 
债券种类 面值 年利率 到期 初始投 本期 累计应收 期末数
(%) 日 资成本 利息 或已收利息
| 小计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小 计 | 
提示:如果其他债权投资所占比例较大,应披露本金、年利率、期限、到期日、期末账面余额;如果其他债权投资存在减值准备,应披露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2. 固定资产原价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 房屋及建筑物 | ||||
| 通用设备 | ||||
| 专用设备 | ||||
| 运输工具 | ||||
| 其他设备 | ||||
| 固定资产装修 |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
| 合 计 | 
(3) 期末固定资产中已有 元用于债务担保。
(4) 期初及本期新增固定资产是否办妥产权过户手续的说明
13.累计折旧 期末数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 房屋及建筑物 | ||||
| 通用设备 | ||||
| 专用设备 | ||||
| 运输工具 | ||||
| 其他设备 | ||||
| 固定资产装修 |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房屋及建筑物 | |||||
| 通用设备 | |||||
| 专用设备 | |||||
| 运输工具 | |||||
| 其他设备 | |||||
| 固定资产装修 |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
| 合 计 | 
15. 在建工程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工程名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合 计 |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 本期转入 本期其他 期末数
增加 固定资产 减少
| 合 计 | 
(4)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1) 明细情况
工程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小 计 | 
16. 无形资产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合 计 | 
种 类 原始 期初 本期 本期 本期 期末
金额 数 增加 转出 摊销 数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类 别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小 计 | 
(4) 期初及本期新增无形资产是否办妥产权过户手续的说明
17. 长期待摊费用 期末数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期转出 期末数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借款条件 期末数
| 信用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质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合 计 |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1) 明细情况
类 别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期 末 数
类 别 原币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小 计 | 
(1) 应付账款――外币应付账款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1) 预收账款――外币预收账款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税 种 期末数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企业所得税 |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
| 合 计 | 
项 目 期末数
| 合 计 | 
(1) 其他应付款――外币其他应付款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 小 计 | 
项 目 期末数 期末结余原因
| 合 计 | 
项 目 期末数
| 递延投资收益 | |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类 别 期末数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合 计 | 
期 末 数
类 别 原币及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小 计 | 
28. 长期借款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借款条件 期末数
| 信用借款 | |
| 抵押借款 | |
| 质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 |
| 合 计 | 
期 末 数
币 种 原币金额 汇率 折人民币金额
| 小 计 | 
债 券 发行 债券 面值 溢(折) 应计利息 期末
种 类 日期 期限 总额 价额 总额 数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种 类 期限 初始金额 应计利息 期末数
| 合 计 | 
31.专项应付款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 国家拨入的专门用途拨款 | |
| 其他来源款项 | |
| 合 计 | 
32.实收资本 期末数
提示:如有外币资本,同时披露原币别及金额。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内资企业按照下述第一种格式,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下述第二种格式。
(1) 明细情况
投资者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 合 计 | 
投资者名称 原币别及金额 折合人民币 原币别及金额 折合人民币 原币别及金额 折合人民币
| 合 计 | 
33. 资本公积 期末数
提示:报告期间内资本公积如有变动才需说明。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 资本溢价 | ||||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
| 股权投资准备 | ||||
| 拨款转入 |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 补充流动资本 | ||||
| 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 ||||
| 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 ||||
| 关联交易差价 |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合 计 | 
34. 盈余公积 期末数
提示:报告期间内盈余公积如有减少才需说明。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 法定盈余公积/储备基金 | ||||
| 法定公益金/企业发展基金 | ||||
| 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 ||||
| 合 计 | 
35. 未分配利润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 期初数 | |
| 本期增加 | |
| 本期减少 | |
| 期末数 | 
1)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以及利润分配比例情况的说明
2) 期末数中包含拟分配现金股利 元。根据2009年 月 日本公司董事会 届 次会议/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通过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按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元。上述利润分配决议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3) 年初未分配利润变动的内容、原因、依据和影响的说明
(二)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注释
1.主营业务收入 本期数
项 目 本期数
| 合 计 | 
项 目 本期数
业务收入 业务支出 利 润
| 合 计 | 
项 目 本期数
| 利息支出 | |
| 减:利息收入 | |
| 汇兑损失 | |
| 减:汇兑收益 | |
| 其他 | |
| 合 计 | 
项 目 本期数
| 短期投资收益 | |
| 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 单位分配来的利润 | |
| 权益法核算的调整被投 资单位损益净增减的金额 | |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
|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 |
| 长期债券投资收益 | |
| 长期委托投资收益 | |
| 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收益 | |
| 计提的短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其他投资收益 | |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 合 计 | 
6.营业外收入 本期数
项 目 本期数
| 合 计 | 
项 目 本期数
| 合 计 |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长期股权投资 期末数
(1) 明细情况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
| 其他股权投资 | |||
| 合 计 | 
1)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持股 投资 投资 损益 投资 股权投 账面
比例 期限 成本 调整 准备 资差额 余额
| 小 计 | 
被投资单位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期转出 期末数 剩余摊销期限
| 小 计 | 
(3) 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期末数
| 小 计 | 
1) 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价值回升转回 其他原因转出
| 小 计 | 
(二) 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注释
1. 投资收益 本期数
项 目 本期数
| 短期投资收益 | |
| 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 单位分配来的利润 | |
| 权益法核算的调整被投 资单位损益净增减的金额 | |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
|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 |
| 长期债券投资收益 | |
| 长期委托投资收益 | |
| 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收益 | |
| 计提的短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其他投资收益 | |
| 合 计 | 
(一) 关联方关系
提示:包括存在控制关系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对于后者,公司只需对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进行披露。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提示:关联方交易情况可以采用表格形式,也可以采用文字形式;与交易相关的金额或比例可以选择其中一种,但前后期口径应当保持一致。非重大交易也可以合并披露,但应以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前提。
1. 采购货物
企业
| 名称 | 本期数 | |
| 金额 | 定价 | |
| 小计 | ||
企业
| 名称 | 本期数 | |
| 金额 | 定价 | |
| 小计 | ||
4. 其他关联方交易
(1)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2) 提供或接受劳务
(3) 代理
(4) 租赁
(5) 担保
(6) 管理方面的合同
(7)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8) 许可协议
(9) 其他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 或有事项
提示: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应说明该事项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获得补偿的可能性;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说明其形成的原因及其产生的财务影响。
1.已贴现/转让商业承兑汇票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未到期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份计 元;未到期已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 份计 元。
2.公司提供的各种债务担保
提示:1. 在披露担保事项时,可以以贷款机构为关键词将多项担保事项进行集中披露。在集中披露担保事项时,多笔借款不同到期日问题可以通过披露到期期间的方法予以解决。担保、贷款合同的名称、签订日期等相关性不强的信息无需披露。在担保事项较多时,应以表格形式进行阐述,以求简明扼要。
| 2. 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对最高额担保事项加注说明;在阐述以担保方式开具票据时,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对保证金的缴存情况进行说明。 |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备注
| 小 计 | 
抵押物 担保 借款
被担保单位 抵押物 抵押权人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借款余额 到期日 备注
| 小 计 | 
质押物 担保 借款
被担保单位 质押物 质押权人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借款余额 到期日 备注
| 小 计 | 
3. 未决诉讼或仲裁
4. 其他或有事项
(二) 承诺事项
提示: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诺事项,应披露承诺事项的性质、承诺的对象、承诺的主要内容、承诺的时间期限、承诺的金额和相关的违约责任等。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3.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4.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大额支出
5.承诺在未来期间以一定的价格从联营企业购入或向联营企业出售某项产品
6.其他重大财务承诺
(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提示:已经作为调整事项调整财务报表有关项目数字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另有规定外,不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非调整事项,应说明其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说明影响,应说明原因。
1. 债券的发行
2.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3.对外巨额举债
4.对外巨额投资
5.发生巨额亏损
6.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7.外汇汇率或税收发生重大变化
8.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9.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0.对外签订重大抵押合同
11. 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
12. 发生重大会计变更
13. 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
14. 不再适用持续经营假设
(四) 债务重组事项
提示:凡涉及债务重组事项,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应披露,如果公司没有其他重要事项,也应明确说明。
债务人:
债务重组方式 因债务重组而确认 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 或有支出
的资本公积总额 致的实收资本增加额
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 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 长期投资占债务 或有收益
损失总额 的长期投资增加额 人股权的比例
1.换入、换出资产的类别
2.换入、换出资产的金额
(六) 资产置换、转让及其出售行为的说明
提示:对报告期内发生的资产置换、转让及出售行为(包括保理业务),应专项说明资产置换的详细情况,包括资产账面价值、转让金额、转让原因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七) 其他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公司
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