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识 | 中文名:丙烯酸[稳定的]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45 | |||||||
| 英文名:acrylic acid;propenoic acid | UN编号:2218 | ||||||||
| 分子式:C3H4O2 | 分子量:72.06 | CAS号:79-10-7 |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 |||||||
| 熔点(℃) | 13 | 密度(g/cm3) | 1.05 | ||||||
| 沸点(℃) | 141 | 饱和蒸气压(kPa) | 1.33(39.9℃) | ||||||
| 溶解性 | 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 | ||||||||
| 毒性及健康危害 | 侵入途径 | 该物质可通过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到体内 | |||||||
| 毒性 | LD50:2520mg/kg(大鼠经口);950mg/kg(兔经皮) LC50:53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 ||||||||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人体有强烈刺激性。接触皮肤严重者可使皮肤坏死;溅入眼脸,会腐蚀角膜影响视力,愈合极慢;吸入者,对上呼吸道、鼻、喉、肺粘膜有损害。 |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闪点(℃) | 54 | 爆炸上限(%): | 8.0 | ||||||
| 自燃温度(℃) | 438 | 爆炸下限(%): | 2.4 | ||||||
| 危险特性 |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遇热,光、水份、过氧化物及铁质,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本品具有腐蚀性,可灼伤人体。 | ||||||||
| 建规火险分级 | 乙类 | 稳定性 | 稳定 | 聚合危害 | 不聚合 |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强碱 | ||||||||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需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用雾状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 ||||||||
| 急救措施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min。就医;食入:用水漱口,禁止催吐。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 泄漏处置 |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液体加少量(100~300ppm)阻聚剂,避免热、光、水份、氧化剂和铁质。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久存,库温最好保持在15~25℃,运输时防止倒置、撞击。储存间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