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步分析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历史原因造成的,受传统重男轻女的影响,有些人利用民间的技术性方法,在受孕前进行性别选择,在妊娠过程中进行性别鉴定,男婴偏高;2、为逃避计划生育,想生男孩,对出生后的女孩瞒而不报,导致统计女婴数量偏低;3、统计随机误差造成的,不具有普遍性。但与全国和全省的情况比,全区性别比基本是正常的,从这几年的调查情况看,全区的男女性别比基本上是稳定的,可以说没有上升,这说明川汇区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
为降低出生婴儿性别比还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提高人口素质,消灭封建残余思想,提倡生男生女一个样和女孩也是传代人的思想。2、卫生部门严厉打击婴儿性别鉴定和个别不法医生利用偏方生育男孩的现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给予打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法律制裁。3、计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超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目前,全区城市居民生育二胎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大部分是30岁-40岁年龄的居民,生育的大部分是男孩,而且好象没有部门给予管理和处罚,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果对这一现象不予打击,造成攀比,造成没有固定工作就能生育二胎的现象,后果不堪设想。4、我们统计部门认真搞好调查,调查出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写出高质量的人口分析文章供领导决策,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定期通报,以引起领导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防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有上升的趋势。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成因
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氛围不浓。两个乡镇在对群众的性别比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上存在只注重宣传表相、不重视宣传质量的现象,在乡镇或村(居)辖区内有一些宣传画或标语,但在育龄群众家里却看不到相关的宣传画册和资料,没有在群众中营造出直观的宣传教育氛围,因此造成育龄群众对性别比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或了解不多。
2、群众生育观念仍未完全转变。从调查来看,“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思想在年龄偏大的长辈及文化程度偏低的家庭中比较明显,有的育龄妇女虽然自已觉得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在长辈们的牵制下,也不得不屈从于“重男轻女”传统落后观念,因此许多群众口头上表达生男生女都一样,但内心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却一时无法转变。加之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形式,因此,部份农村家庭生育男孩的愿望十分强烈,同时,女儿户家庭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养老的后顾之忧,使部份育龄群众对男孩的偏好比较强烈。
3、流动人口生育管理难。由于流动人口分布广、流动性极强,计划生育工作“思想教育难开展,避孕措施难落实,孕情产情难掌握,经济难兑现,人口统计难准确”的“五难”现象十分突出。流出人口多为农村青壮年,由于各地治理性别比失衡的和措施各不相同,未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因此,对流出人口管理存在掌握信息难,跟踪管理难,管理服务成本大的问题,加之流动人口年龄结构轻、生育旺盛期的人数比重大,受传统婚育观念的影响,导致一部分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生育,这是造成计划外出生比重大和导致性别比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不仅使得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在流动人口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也对低生育水平的稳定造成影响。
三、应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建议
新生儿性别比失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绝不能漠然处之,应痛下决心,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问题,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形成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浓厚风尚。要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正常的新生儿性别比是维持人类社会稳定的基础,新生儿性别比失衡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多危害。同时要大力倡导婚育新风,转变婚育观念,让人民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画册和资料要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的环境和社会氛围。
2、进一步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有效落实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落实奖励优惠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的重要措施。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扶助、养老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优惠,并抓好落实。教育、民政、财政、水利、农业、工商、扶贫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时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孩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千方百计为他们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充分发挥利益导向的作用, 要从当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出发,把“关爱女孩行动”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奖励扶助”、“少生快富”、扶贫开发、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活动紧密结合,在措施上着实关爱女孩,帮助二女结扎户和独女户在入学、就医、就业、生产、生活等方面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并形成制度化,以提高女孩及二女和独女户的社会地位,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有力的支持。
3、进一步加强“三基本”建设,切实搞好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工作。要不断提伍素质和能力,按照“三基本”建设的要求,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面有效落实“五步工作法”,对育龄妇女尤其是第二胎孕妇要加强孕情生育监测跟踪服务,抓实抓好孕期服务管理工作。
4、进一步加大法制与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堵塞性别比失调的漏洞。计生、卫生、等部门要联手形成强大合力,严厉打击非法利用B超进行鉴别性别行为和非法进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对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溺弃弃女婴等行为实行重奖举报制度,一旦查实要从重从严惩处,达到打击一片、震摄一方的效果。
5、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遏制流动人口在异地选择性别生育的行为。医疗市场的开放性、各地管理的不平衡性和人员的流动性,给异地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别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因此,要有效遏制这一违法行为,仅靠一地一单位的治理还远远不够,有待于大家统一认识,异地同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共同遏制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从而使得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得到有效的回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