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食堂运营方案 | 
| (1)   食堂承包方案 公司现有食堂进行承包,实行自负盈亏,责任经营。提高饭菜质量,优化就餐环境,改善服务态度,降低食品价格,取长补短,服务员工. 具体承包方案如下: 一、食堂采取经济承包,经营,自负盈亏方式服务员工,食堂不得开设小卖部。 二、承包期限为壹年:即从二00六年二月一日至二00七年二月一日止。 三、承包对象: 1、在编在岗的公司员工,员工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只计工龄,参加年度考核,公司停发工资(保留档案工资)及一切工资外收入(包括社保费用)。房租、水、电费按时交纳或从当月IC卡营业额中扣回。 2、公司外人员需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内一位在编在岗的员工担保,方可参加食堂承包投标。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公司外人员若找不到担保人,可用资产值10万上财产(指房产、存款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担保,也可参加食堂承包投标。中标后这部分财产作为抵押担保(注:若房产应于中标后10天内将房产评估价证材料上交财务科) 说明: 公司内中层以上干部不得作为承包担保人。 四、招投标方法: 1、报名时间: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五至二00六年元月十日下午4:30止。 2、报名地点:公司办 . 3、议标终止时间:二00六年元月25日。 4、投标地点:公司综合办公室 5、报名费:参加议报名时,每人应向财务部交报名费人民币5000元整。未按时参加议标者不退还报名费,中标者将报名费直接转为风险抵押金,多还少补。没有中标者报名费如数退还。中标者若弃标,报名费归公司方所有不予退还。 6、投标方式:实行议标,接近意向标者中标。 
 五、风险抵押金: 1、食堂风险抵押金: 食堂风险抵押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风险抵押金使用: 用于承包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公司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含食堂设备损坏)的补偿承. 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 六、各食堂承包金底标基数及回收方式: 1、底标基数: 食堂底标为:人民币5000元/年; 2、承包费支付方式:承包费按中标金额一次支付,逾期不交按自动弃包处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收回食堂另行发包。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的承包费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七、承包合同: 《食堂承包合同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