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工程质量监理细则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50210—2002编制而成,适用于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一、吊顶工程质量监理流程图(附图)
二、 材料质量要求
1.龙骨
木龙骨一般宜选用针叶树类、树种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龙骨不得扭曲变型、生锈、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罩面板
罩面板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金属装饰板表面不应有划印且不得生锈。
3.其他
安装吊顶罩板的紧固件、螺钉、钉子宜为镀锌的、吊杆用的钢筋、角铁等应作防锈处理。
三、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靠墙木龙骨应作防腐处理。
3.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4.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吊杆距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7.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下列要求控制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外形有U型龙骨和T型龙骨。U型龙骨的吊顶一般为暗架,即罩面板固定在龙骨外,龙骨不外露; T型龙骨吊顶一般为明架吊顶,即罩面板直接搁置在T型龙骨的翼缘上,龙骨外露。
四、 质量验收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主控项目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二)、一般项目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板上的灯具、、喷淋头、风口 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 纸面石膏板 | 金属板 | 矿棉板 | 木板、塑料板、格栅 |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2 | 2 | 2 | 用2m靠尺和塞 尺检查 | 
| 2 | 接缝直线度 | 3 | 1.5 | 3 | 3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直尺检查 | 
| 3 | 接缝高低度 | 1 | 1 | 1.5 | 1 | 用钢直尺和 塞尺检查 | 
1.吊顶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暗龙骨吊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8.3.1.3主控项目1~5条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第8.3.1.3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五、质量控制资料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3.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