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责任制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
一、考核目的
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以《成都市传染病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为指导,以各科室护士长与护理部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将各科室和个人工作业绩的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任用以及评先、报酬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使工作有了量化,管理有了要求,考核有了目标。通过考核激发各科护士长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医院护理的整体质量、水平和效益,促进医院教学、科研和护理质量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三)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四)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
(五)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考核等级
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等。
(二)等级标准
将各科室每月目标考核的分值及个性分值进行年度汇总,所得总分作为等级标准评定的依据。
1、优秀科室:同时具备下列二条,且按总得分取前三名:
(1)护理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必须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
(2)无“一票否决”项目。
2、不达标科室: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达标科室:
(1)共性目标得分在75分以下;
(2)护理工作指标、科研工作指标低于应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有“一票否决”项目。
3、达标科室:完成目标情况大于75%。
四、奖惩措施
(一)奖励
医院根据测评结果,设立以下奖励;
优秀奖:
(1)测评结果为优秀的科室,按排名顺序,前三名分别予以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
(2)荣获前三名优秀科室的护士长授予年度工作“优秀护士长”荣誉称号。
(二)惩罚
1、测评结果为不达标的科室,按3%的比例扣减年终绩效奖。
2、测评结果为不达标科室的护士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且不能参加医院的评先评模活动,并由业务院长和护理部对其进行训诫谈话。
3、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达标的护士长,应引咎辞职。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自评
1、各科护士长分别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成都市传染病医院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按照医院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自查,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经验体会,意见建议等。
(二)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考评
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科室进行考核。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测评标准对各科室护士长进行考核评分,并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三)医院审定
考核结论由护理部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交医院审批。
(四)意见反馈
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被考核科室护士长通报考核情况。
(五)兑现奖惩
护理部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本《办法》由护理部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1年1月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