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建立**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通教发(2009)86号《**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特制定**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及细则 。
一、性质和功能
(一)性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市设立的、统一标准的水平考试,报考对象为具有**市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中学生。
(二)功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对**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统一检测,是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衡量标准,是高校招生的考生学业基础性信息。
二、考试内容和科目设置
(一)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国家普通高中各学科和内蒙古自治区蒙语文、汉语课程标准为依据,考试内容限定在普通高中基础型课程相关的学科知识范围之内。
**市教研室根据以上文件组织编写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学生指用书,供学生自主选用。
(二)科目设置
自2009年9月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年级开始设置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蒙语文)、数学、外语、汉语(蒙授)、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等。考查科目为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考查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报**市教研室高中生学业考试管理中心。
三、组织与实施
**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研室组织实施报名、命题、考务、阅卷、分数管理等项工作。
(一)考试时间
各学科完成必修或必选模块(物理、化学)教学任务后,实施学业水平考试。语文(蒙语文)、数学、汉语等学科在高二上学期期中(11月上旬)组织学业水平考试;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在高二上学期末(1月上旬)组织考试;政治、外语在高二下学期末(7月上旬)组织考试。
(二)考试方式
信息技术采用上机操作考试的形式,其余学科均采用书面笔试。
随着课程推进逐渐增加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测试和外语学科的听、说测试。
(三)考试时间长度
语文(蒙语)、数学、外语、汉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它科目为90分钟。
(四)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卷面满分为120分,其它学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合格”成绩再分为A、B、C、D四个等第。A等第约占20%,B等第约占30%,C等第约占25%;“不合格”等第以卷面成绩60分以下或者约占2%。
四、考务管理
(一)报名
具有**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完成各相关学科的学业后,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参加该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和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单位是**市教研室。
(二)试卷命制
**市教研室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考试说明、指导用书和本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命题。
(三)试卷保管
试卷根据保密规定命题、印刷,试卷的领取、保存由各高中按要求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四)考试费用
参加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费用由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五)考试安排
高中课改年级学生学业考试安排
| 时间安排 | 考试年级 | 考试科目 |
| 6月末 | 高一年级下学期 | 信息技术 |
| 11月上旬 | 高二年级上学期 | 语文(蒙语文)、 数学、汉语 |
| 1月上旬 | 高二年级上学期 | 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 |
| 7月上旬 | 高二年级下学期 | 思想品德、外语 |
(六)评卷安排
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书面笔试实行全市统一评卷。答题卡机读,其它部分抽调部分特约教研员阅卷。登分、统计、分析由市教研室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