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起 草: 日期: | 审 核: 日期: | ||||
| 批 准: 日期: | 生效日期: 签字: | ||||
| 拷贝号: | |||||
| 变更记载: | 制定(变更)原因及目的: 公司更名。 | ||||
| 修订号 | 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
| 00 | 2001年5月10日 | 2001年5月20日 | |||
| 01 | |||||
| 02 | |||||
| 分发部门 | 生产技术部 [ ]份 | 质量部QA [ ]份 | 质量部QC [ ]份 | ||
| 一 车 间 [ ]份 | 二 车 间 [ ]份 | 三 车 间 [ ]份 | |||
| 设备动力科 [ ]份 | 物 控 部 [ ]份 | 总 经 办 [ ]份 | |||
| 综 合 部 [ ]份 | |||||
1.适用范围
适用于ZRS-8G型智能溶出度仪的检定。
2.职责
计量管理员: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
QC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3.1.转篮摆动幅度≤±1mm。
3.2.浆板摆动幅度≤±0.5mm。
3.3.调速范围 25~200转/分钟。
3.4.稳速误差≤预置转速的±4%。
3.5.温控精度 37℃时≤±0.5℃。
3.6.转轴与溶出杯的同轴度≤φ2mm。
3.7.校正片测试应在规定的溶出速率范围或应符合规定。
4.检定条件
4.1.仪器的防震安放
将仪器在防震的水平台上放稳后,用水平仪调节仪器水平。在仪器水浴槽下部垫上泡沫塑料垫,并尽量避免仪器周围有较大的振动。
4.2.秒表
4.3.温度范围0~50℃、分度值为0.1º的温度计。
4.4.溶出度仪测试用的校正片及配制测试用的溶剂。
5.检定方法
5.1.转动轴的偏心度
我国药典规定转篮法的摆动不得超过1.0mm;搅拌浆的摆动幅度不得超过0.5mm。检测方法:用眼睛观察应无明显晃动。(眼睛看出有晃动为2.0mm)。
5.2.转速
5.2.1.在转动轴上设一个固定点(如贴一小块白色橡皮膏),用秒表计时,目视记数检测。例如予置转速为100转/分钟,检测结果应在96~104转/分钟的范围内,其电子显示并应与检测的实际转速一致。6个杯子中的转动轴,其转速均应一致。
5.2.2.用转速测定仪测定,测定结果应与电子显示的转速一致。
5.3.温控精度
将该品种所规定的溶剂脱气,并按规定量置于溶出杯中,开启仪器的予置温度,一般应根据室温情况,可稍高于37℃(+0.5~1.0℃)以使溶出杯溶剂的温度为37℃,应用0.1分度的温度计,逐一在溶出杯中测量,六个溶出杯之间的差异应在0.5℃之内。
5.4.转轴与溶出杯的同轴度
仪器的每个溶出杯孔旁,有三个偏心轮,用来固定溶出杯,先将仪器所带的测同心圆的盖子放在第一个溶出杯上,将转杆反过来从仪器的上端插入,直到通过同心圆盖上的孔,如位置不对,应调整三个偏心轮的位置,使溶出杯固定于中心位置上,再用同样方法调整第六个杯的位置,然后再调整其他四个杯的位置(调整后,应将每个溶出杯编号,此后如不移动溶出仪,则不需要每次都调整)。
取直角三角板,检查转动轴与溶出杯平面的垂直度。
5.5.校正片的测试: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溶出度校正片。
溶出度仪校正片分崩介型和非崩解型两种,崩解型为泼尼松片,非崩解型为水扬酸片。
校正片测定的数据,是用于检查测试结果是否可靠的依据,其中包括对仪器性能和实验操作两个方面。
校正片测定前,应按4.1~4.4项调试所用仪器,校正片的溶出度标准值,只适用于6杯溶出度测定仪。
5.5.1.水扬酸校正片测定法
5.5.1.1.溶剂:磷酸盐缓冲液(PH7.40±0.05)。配制方法见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75页,临 用前脱气。
5.5.1.2.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1片,精密称定,置乳钵中,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水扬酸20mg),置100ml量瓶中,加乙醇1ml,摇匀,加溶剂适量,经超声处理30分钟,使水扬酸溶解,加溶剂到刻度,摇匀,滤过,为对照品溶液。(对照应做2份平行试验)
5.5.1.3.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6片,分别精密称定,分置干燥的网篮中,待溶出杯中900ml溶剂恒温后,按所选定方法(篮法或浆法)开启转速,自药片接触溶出介质时,开始计时,并分别在10、15、20、25和30分钟时取样,(连续取样不停机)每次抽取2ml,各自经滤纸滤过(六个小漏斗和六张滤纸,连续使用,每次滤过后,漏斗底部应无液体存在),滤液为供试品溶液。
5.5.1.4.测定法
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及供试品溶液各1ml,分别置5ml量瓶中,加上述溶剂至刻度,摇匀,在紫外分光光度计296nm的波长处,用1cm吸收池,分别测定其吸收度,与对照相比较计算每片的溶出度。
计算公式:溶出度(%)= M对×A供×9 M供×A对 ×100
5.5.2.实验要求
5.5.2.1.浆法的转速规定为50转/分钟;篮法规定为100转/分钟。
5.5.2.2.校正片中每片的30分钟溶出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5.5.2.3.求出每组时间点的相对标准偏差(RSD)。除10分钟一组可以在10%以下外,转篮法100转/分钟的其他组应在5%以下;浆法50转/分钟的其他组应在7%以下。
计算公式:标准偏差= ∑(Xi—X) n—1
相对标准偏差(RSD)= 标准偏差 X
其中:X为平均值;Xi为测得值
时间
溶出度
| 编号 | 10min | 15min | 20min | 25min | 30min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RSD | |||||
| 溶出度平均值 | |||||
| 相关系数r | |||||
6.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6.1.检定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方可使用。如不符合,应检修后再行检定。
6.2.用校正片校正仪器,应每年校正一次。
6.3.溶出仪移动后,应先行调整再用校正片进行校正,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
6.4.检品不合格时,复验前再用校正片检查仪器,以保证测定数据的可靠性。
7.备注:溶出度测试所用溶剂的脱气方法
7.1.煮沸脱气法:水可以直接煮沸。酸液或缓冲液应配制后煮沸。含有机溶煤的溶出液,应先 将水脱气后放冷,再按比例加入有机溶剂,摇匀。
7.2.抽滤脱气法:使用0.8μm以下的滤膜减压抽滤脱气。(注:脱气后的水,贮瓶加盖,于2~3天内使用,如超过三天应重新脱气。)
7.3.超声脱气法:将盛有水或缓冲液的容器置超声波发生器中,超声脱气20分钟,即可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