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理合同段要紧人员到位情形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监理单位:
总监办
| 要紧人员 | 合同要求 到位人员 | 中间变更 | 现到位人员 | 与监理单位劳动人事关系情形 | 资格符合情形 | 岗位登记情形 | ||||
| 姓名 | 职称/从业资格 | 姓名 | 职称/从业资格 | 姓名 | 职称/从业资格 | |||||
| 总监 | ||||||||||
| 副总监 | ||||||||||
| 总监代表 | ||||||||||
| ××驻地高监〔组长〕 | ||||||||||
| 工程 | ||||||||||
| 合约 | ||||||||||
| 路基工程师 | ||||||||||
| 路面工程师 | ||||||||||
| 桥梁工程师 | ||||||||||
| 隧道工程师 | ||||||||||
| 测量工程师 | ||||||||||
| 安全工程师 | ||||||||||
| 自查汇总 | 人员到位率    %;身份符合率    %;替换率    %,资格符合率    %; 已办理岗位登记人数: 人。 | |||||||||
|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 ||||||||||
注:按投标书清单对应填写,需附有效身份、与承包人关系、资质资格、业绩简历等凭证。
附件2
施工合同段要紧人员到位情形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施工单位:
| 施工单位要紧人员 | 合同要求到位人员 | 中间变更 | 现到位人员 | 与承包人劳动人事关系情形 | 资格符合情形 | ||||
| 姓名 | 职称/从业资格 | 姓名 | 职称/从业资格 | 姓名 | 职称/从业资格 | ||||
| 项目经理 | |||||||||
| 项目副经理 | |||||||||
| 总工程师 | |||||||||
| 工程 | |||||||||
| 合约 | |||||||||
| 路基工程师 | |||||||||
| 路面工程师 | |||||||||
| 桥梁工程师 | |||||||||
| 隧道工程师 | |||||||||
| 测量工程师 | |||||||||
| 试验工程师 | |||||||||
| 安全工程师 | |||||||||
| 质检工程师 | |||||||||
| 财 务 | |||||||||
| 自查汇总 | 人员到位率 %;身份符合率 %;替换率 %,资格符合率 % | ||||||||
|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 |||||||||
注:按投标书清单对应填写,需附有效身份、与承包人关系、资质资格、业绩简历等凭证。
附件3
要紧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形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施工单位:
机械设备
| 名称 | 合同要求到位机械 | 实际到位机械 | 机械设备来源〔自有/租赁/分包〕 | 符合合同和施工要求情形 | ||||
| 型号 | 到位 时刻 | 数量 | 型号 | 到位 时刻 | 数量 | |||
| 自查汇总 | 到位率      %;替换率      %;自有率      %;租赁率       %; 分包率 %;符合要求率 % | |||||||
|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 ||||||||
注:机械设备应附有效凭证,特种设备应附检验合格证书。
附件4
试验室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 试验室名称 | 负 责 人 | |||||||||||
| 母体机构 | 机构等级 | |||||||||||
| 试验室人员情形 | 要求人数 | 持证人数 | ||||||||||
| 到位人数 | 实际操作人数 | |||||||||||
| 仪器设备 | 总台数 | 未标定台数 | ||||||||||
| 台帐治理 | ||||||||||||
| 试验检测机构〔母体〕对试验室的治理情形及其它存在问题 | ||||||||||||
| 检测数据抽查情形 | ||||||||||||
| 抽查参数 | 抽查份数 | 可疑数据份数 | 虚假数据份数 | 备 注 | ||||||||
| 进场人员对比表 | ||||||||||||
| 岗位 | 合同要求到位人员 | 实际到位人员 | 与承包人劳动人事关系情形 | 资格符合情形 | ||||||||
| 姓名 | 检测证号 | 姓名 | 检测证号 | |||||||||
| 自查汇总 | 人员到位率 %;身份符合率 %;替换率 %;资格符合率 % | |||||||||||
|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 ||||||||||||
注: 1.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中心通用本表。
2.附有效身份、与承包人关系、资质资格、业绩简历等凭证。
附件5
施工合同段〝三集中〞实施情形统计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 类别 | 名称 | 地点〔或桩号〕 | 场地面积〔m2〕 | 施工生产内容 | 
| 搅拌站 | ||||
| 钢筋加工场〔包括现场安装饰〕 | ||||
| 预制场 | ||||
|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 ||||
已完成工程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 单位工程 | 工程部位或桩号 | 201?.?~201?.? 完成内容 | 目前施工内容 | 现场施工责任人 | 监理责任人 | ||
| 路基工程 | 路基土石方工程 | 填土(石、…)路基 | 93区 | 96区第二层 | |||
| 软基处理(处理方式) | 正在施工袋装砂井 | ||||||
| 〔…〕 | |||||||
| 排水工程 | 截水沟 | K?~K?左〔右〕幅、〔…〕 | K?~K?左〔右〕幅、〔…〕 | ||||
| 边沟 | K?~K?左〔右〕幅、〔…〕 | K?~K?左〔右〕幅、〔…〕 | |||||
| 〔…〕 | |||||||
| 涵洞工程 | K?圆管涵 | 已做完 | |||||
| K?盖板涵 | / | 基础 | |||||
| 〔…〕 | |||||||
| 支挡工程 | K?左〔右〕幅〔?〕挡墙 | 基础 | 正在安装墙身钢筋 | ||||
| 〔…〕 | |||||||
| 路面工程 | 垫层 | K?~K?、〔…〕 | K?~K?、〔…〕 | ||||
| 底基层 | K?~K?、〔…〕 | K?~K?、〔…〕 | |||||
| 基层 | K?~K?下基层、〔…〕 | K?~K?上基层、〔…〕 | |||||
| 面层 | K?~K下面层、〔…〕 | K?~K中面层、〔…〕 | |||||
| 桥梁工程 | 〔…〕××桥 | 下部 | 桩基 | Y1#-2、〔…〕 | Z2#-2正在冲孔、〔…〕 | ||
| 承台系梁 | Y1#、〔…〕 | Y2#正在安装钢筋、〔…〕 | |||||
| 台身 | Z0#、〔…〕 | Z10#未拆模、〔…〕 | |||||
| 墩身〔立柱〕 | Y1#-2、〔…〕 | Z2#-1正在安装钢筋笼 | |||||
| 帽梁 | Y1#、〔…〕 | 未开始施工 | |||||
| 上部 | 现浇箱梁、预制T梁…〔填写结构形式〕 | 第〔…〕跨预制T梁完成湿接缝施工、〔…〕 | 第〔…〕跨预制T梁正在安装湿接缝钢筋、〔…〕 | ||||
| 桥面系 | 整体化层、桥面铺装、伸缩缝…〔按分类具体填写〕 | …〔具体填写已完成的范畴〕 | … | ||||
| 〔…〕 | |||||||
| 〔…〕隧道 | 开挖 | - | K?~K?、〔…〕 | ||||
| 初支 | K?~K?、〔…〕 | K?~K?、〔…〕 | |||||
| 二衬 | K?~K?、〔…〕 | K?~K?、〔…〕 | |||||
| 交通安全设施 | 隔离栅 | K?~K?、〔…〕 | K?~K?、〔…〕 | ||||
| 护栏 | K?~K?、〔…〕 | K?~K?、〔…〕 | |||||
|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 |||||||
2.〝路面工程〞对应的检查期间完成内容中已覆盖的路面结构层要注明〝已覆盖〞。
3.现场施工质量责任人、监理责任人必须据实填写。
4.该表施工、监理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7
工程投资额及完成额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理合同段号及单位名称 | 施工合同段 | 单位工程 | ||||||||||||
| 合同段号 | 施工单位名称 | 建安费 (万元、%,不包含临建部分,本期指201?.?~201?.?) | 单位 工程 名称 | 单位工程合同额 | 单位工程累计完成额 | 本次检查周期完成额〔201?.?~201?.?〕 | ||||||||||
| 合同额 | 累计完成额 | 累计完成占合同额比例(%) | 本期完成额 | 本期完成占合同额比例(%) | 单位工程建安费(万元) | 占合同段建安费比例(%) | 累计完成建安费(万元) | 占合同段累计完成建安费比例(%) | 本期完成建安费(万元) | 占本期完成建安费比例(%) | ||||||
| 桥涵 | ||||||||||||||||
| 隧道 | ||||||||||||||||
| 路基 | ||||||||||||||||
| 路面 | ||||||||||||||||
| 交通安全设施 | ||||||||||||||||
| 桥涵 | ||||||||||||||||
| 隧道 | ||||||||||||||||
| 路基 | ||||||||||||||||
| 路面 | 0 | 0 | 0 | 0 | 0 | 0 | ||||||||||
| 交通安全设施 | 0 | 0 | 0 | 0 | 0 | 0 | ||||||||||
综合检查施工合同段举荐表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单位 | |||
| 举荐施工合同段 | 所属总监办、监理单位 | ||
| 序号 | 合同段 | 单位名称 | |
| 1 | |||
| 2 | |||
| 3 | |||
| 4 | |||
填报日期: 建设单位:〔公章〕
附件9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随机抽选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监理合同段号 | 监理单位名称 | 随机抽选结果 | |
| 施工合同段号 | 施工单位名称 | ||
| 随机抽选人(签名): 单位(公章): | |||
| 监督站见证人: | |||
| 抽选日期: | |||
| 附件10 | ||||
|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治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 ||||
| 检查 项 | 分值 |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治理人员配备 | 20 | 1.工程技术人员占治理人员总数比例和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工程技术人员比例均不低于70%不扣分,比例小于70%时每少1%扣0.5分。 2.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3分/人,未设相应职位的,等同于条件不符合扣分。 3.未按相关规定设置专职安全治理部门,扣5分。责任未落实或不明确,扣2分。未签订责任书,每份扣2分,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扣1分/项。 | ||
| 质量安全治理目标、制度 | 15 | 1.质量目标不明确扣2分;质量治理制度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形不对应,缺乏针对性时,扣2分;质量制度建立或公布不及时,扣5分;质量治理制度未汇编装订成册时,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事故报告、应急治理、〝平安工地〞建设、安全奖惩、安全经费治理等制度齐全,少一项,扣3分;制度未行文公布,扣3分;安全治理制度未汇编装订成册时,扣2分。 3.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安全治理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制度及要求,执行过程中走过场、形式化,存在明显问题的,扣3分。 | ||
| 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中心重要人员调整批复 | 15 | 要紧人员未批复时,扣2分/合同段;批复不同意意见后,未按时完成替换手续扣1分/合同段〔最多扣5分〕;试用期满后没有发出审查批复意见的扣1分/合同段〔最多扣5分〕;批复的要紧人员中,假设有人员资质低于投标承诺的扣2分/合同段。 | ||
| 分包治理 | 5 | 1.制度不健全,扣3分。 2. 每季度对劳务合作情形开展检查,季度检查工作未开展,扣1分/次。 3.无«公路工程分包人治理台账»时,扣2分,未按季度上报给上级治理部门,扣1分/次。 4.分包合同无审核、备案,扣1分/份。 | ||
| 安全治理 | 15 | 1.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每项扣1分。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扣2分/项。未组织其它风险评估工作的,扣0.5分/处。 2.没有按照«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规定内容进行复核性审查,扣2分。 3.未执行事故快报或瞒报迟报事故,扣2分;未执行月报制度,扣1分;发生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那么进行处理,扣2分;未建立事故治理档案,扣1分。 4.未编制应急预案,扣2分。预案针对性差、演练不及时,扣1分;演练次数少扣1分/次。 5.未按打算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扣3分;检查没有记录,不闭合,扣1分/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能按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扣2分/处;专门时段安全检查没有工作安排,值守不到位,扣2分;没有检查、落实记录,扣1分/次;下发的整改报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扣1分/次。 | ||
| 质量治理 | 15 | 1.没有按质量治理制度开展相关检查扣5分;检查频率不足扣2分/次。 2.检查发觉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完全扣3分。整改资料不闭合扣5分。 3.对比治理制度,当质量治理过程中显现应罚未罚的问题时,扣5分。 4.监理与试验检测中心工作和谐性差,显现现场检测工作开展不及时,检测不合格结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时,扣3分。 | ||
| 上级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形 | 8 | 1.对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发文〔包括安全检查意见〕的反馈意见不完整、不及时扣2分/次。 2.项目公司上级单位检查发文的反馈意见不到位、不及时扣1分/次。 | ||
| 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形 | 7 | 1.缺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扣2分/项。 2.要紧人员不清晰专项活动关于建设项目的要紧考核内容,扣2分。 3.活动开展情形未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扣1分/项。 | ||
| 附件11 | ||||
|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治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 ||||
| 检查 项 | 分值 |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人员到位与治理情形 | 21 | 1.监理人员调换与进退场未按合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检测工程师每发生1人次,分别扣2、1、1分; 2.替换人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经历、年龄等〕有低于投标文件承诺但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每发生一项次,分别扣1、0.8、0.5分; 3.替换人资格条件有低于投标文件承诺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每发生一项次,分别扣2、1.5、1分; 4.监理人员长期离岗的,每人次扣2分。 5.无职责分工或分工不明确的,未经批准兼职的,每人次扣1分; 6.因监理人员替换造成工作脱节、资料缺失的,每次扣2分; 7.有持的,每人次扣2分; 8.在人员到位、出勤等问题上有冒名顶替、虚假或欺诈行为的,每次扣5分; 9.持证监理人员未按要求在聘用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每人扣1分; 10.聘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处罚期内的监理人员,每人次扣1分。 11.按照合同文件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持安全监理培训证。少1人扣1分。 | ||
| 办公设施和仪器设备到位情形 | 4 | 1.汽车、船只等要紧交通工具每缺1辆〔艘〕,扣1分; 2.办公生活用房和其它设施不到位的,每件〔项〕扣1分。 | ||
| 总监办治理 与制度 | 5 | 1.总监办无合同文件或合同文件不全的或监理人员证书不全,每项扣1分; 2.岗位职责、质量监理责任制、安全监理责任制、环保监理责任制、廉政治理责任制等制度未建立的,每项扣1分;制度不执行的,每项次扣1分。 3.明确总监、总监代表、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安全岗位职责。不符每项扣1分。 | ||
| 合同及其他事项治理 | 8 | 1.未按规范和合同规定办理合同其它事项的,每次扣0.5分; 2.基础资料不完整或签字不全,且无法补偿的,每次扣1分; 3.未经授权代签的,监理员、专监、总监每次分别扣0.5分、1分、2分; 4.签字造假的,每次扣2分; 5.签认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 ||
| 一样工作情形 | 10 | 1.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单元〕划分不符合规范要求,工地会议不按时召开或无会议记录的,«监理月报»不按时编发或要紧内容不全的,«监理日记»记录内容不真实或重要内容未记录的,«监理打算»、«监理细那么»和«安全监理规〔计〕划»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或编制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的,每项次扣0.5~1分。 2.签字不全或未经授权代签的,资料、原始记录或旁站、巡视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资料分类不清晰、归档不及时的,台帐不全的,每项次扣0.5~1分; 3.假数据、假资料每次扣5分; 4.关键工序由非部证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每项扣1分。工序签认不及时扣1分。 | ||
| 审批保证体系 与开工报告 | 6 | 1.未审批承包人质量〔含工地试验室〕、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或审批了的保证体系不符合规范、合同要求的,每项次扣1分; 2.未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检测负责人的资格,或签认了的上述要紧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3.对保证体系和要紧人员未进行动态治理或治理不到位,再显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情形的,每项次、人次扣1分。 4.签认了的开工报告无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可行的,每次扣1分; 5.签认了的开工报告有资料不全的,每次扣0.5分; 6.由于总监办缘故,开工报告未经审批先施工的,每次扣1~2分。 | ||
| 工序检验情形〔含工程实体检测〕 | 10 | 1.抽样检测频率未达到规定频率低限的,每项扣2分; 2.工艺试验未按规定审批,但已开始规模施工的,每次扣3分; 3.工序抽检覆盖率、抽检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每次扣1分; 4.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每次扣5分。 | ||
| 监理 指令 | 10 | 1.对施工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未能及时发觉,或发觉了但未及时发出书面指令的,每次扣2分; 2.对逾期未按指令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完全,而未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的,每次扣1分; 3.对整改结果未作现场检查就签认的,每次扣1分;监理指令不闭合的,每次扣1分; 4.监理指令签发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 ||
| 质量监理 | 8 | 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质量问题需返工的,每次扣2分;造成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没有执行首件制或试验段制度的每项扣1分,首件制或试验段内容不全的每项扣0.5分。 | ||
| 分包治理 | 4 | 1.要求每季度对劳务合作情形开展一次检查。有检查,但频率不足扣1分,没检查扣2分。 2.对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畴,拟分包人的资格、注册资金、治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情形以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审查。未审查每项扣1分。 3.审查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 ||
| 安全监理 | 10 |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形;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未落实或不明确,扣2分。未签订责任书,每份扣2分,责任书签订不规范,发觉一份〔项〕扣1〔2〕分。 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批,监督实施情形。未审批1项扣1分。 3.按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未组织安全检查的扣2分,频率不足扣1分。 4.安全监理日志齐全;安全监理指令及安全监理台账是否闭合、齐全、清晰。少1项扣1分。 | ||
| 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形 | 4 | 1.总监办要紧人员不清晰专项活动关于建设项目的考核项目要紧内容,扣1分。 2.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或打算,扣2分。 3.活动开展情形未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扣1分/项。 | ||
| 附件12 | ||||
| 试验检测中心检查评分表 | ||||
| 检查 项 | 分值 |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要紧试验检测人员 | 22 | 1.要紧人员更换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主任、质量〔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每发生1人次,分别扣3、2、1分;未按标准化治理规定或合同要求配置试验员,每少1人扣2分。 2.要紧人员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等〕低于招标文件的,每发生一项次,对主任、质量〔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分别扣5、4、3分。 3.检测人员未进行岗位登记:主任、质量〔技术〕负责人、其它人员分别扣3、2、1分;试验室主任长期不在岗、不是母体机构岗位登记人员,扣11分;检查时试验室主任不在岗扣6分,质量〔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每人次扣4分;其它人员不在岗每人次扣2分。 4.检测人员持,每人扣5分。 5.实际操作不熟练、不规范,结论评判依据不准确的,每项扣2~6分。 6.试验检测人员没有进行岗前培训扣2分,没有定期培训扣3分。 | ||
| 仪器设备 | 12 | 1.要紧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每缺1台扣2分。 2.未按规定进行检定的仪器设备每台扣1分;需校准的仪器设备未按要求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和修正时,每台扣1分。 3.钢筋、水泥、沥青原材料和砼强度试验仪器不能正常工作连续超过15天的,每台扣2分。 4.标养室或水泥养护箱温湿度及监控记录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3分、2分。 5.设备安装不符合要求每台扣2分。 6.对标准物质和仪器标定标准块治理不到位,每项扣2分。 | ||
| 场地建设 | 10 | 1.选址合理,交通便利,便于治理。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功能室设置与面积、空间达标。功能室不全,每室扣4分;面积及空间不达标,每室扣2分;样品室与留样室须受控,不符合要求扣2分。 3.试验环境建设符合要求,不符合每项扣3分。 | ||
| 试验室 治理 | 20 | 1.试验室母体不具备资质的或母体资质过期的,扣20分;母体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对试验检测中心检查的,一次未检查扣2分,连续两次未检查扣6分。 2.经建设单位人员验收批准并通过质监机构备案。未经建设单位人员组织验收批准扣10分,未通过质监机构备案扣10分。 3.试验标准齐全,更新及时。试验检测执行标准未及时更新,每项扣1分;执行标准错误,每项扣3分;标准不齐全每项扣1分。 4.样品的流转、编号和状态标识不规范各扣2分。 5.外委不规范每项扣2分。 6.定期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无检查、无记录,扣2分。 7.未按规定将不合格材料检验信息上报项目建设单位及质监机构,每次扣1分。 8.参与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每人扣3分。 9.检查检测工作打算及检测实施细那么不完善,每项扣2分。 | ||
| 试验检测 | 30 | 1.试验检测台帐不连续、完整扣2分;基础资料不完整或签字不全,且无法补偿的,每次扣2分。 2.试验检测报告不规范扣2分,结论错误扣4分,原材料等试验结果未判定的扣2分,修约不标准扣1分。 3.对试验检测不合格的部位没有复检,每次扣3分。 4.试件制作不标准,试验不规范,每项扣1~2分。 5.试验检测数据造假,每项扣15分; 6.试验检测结果未及时反馈给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每项次扣1分。 7.检测覆盖率、抽样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扣1分。 8.验证试验未达到规定频率低限的,每项扣2分。 9.对标准试验未按规定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的每次扣2分。 10.试验检测资料存在代签名现象,每项次扣5分。 | ||
| 信息化治理 | 1.试验室安装使用了视频监控录像〔像素达到720×480以上〕时,总分加1分;假设试验室安装使用了视频监控录像〔像素达到720×480以上〕且做到通过网络能够进行实时观看时,总分加2分。 2.使用了关键试验数据实时传输系统的,总分加1~3分。 | |||
| 安全生产治理 | 6 |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未落实或不明确,扣2分。未签订责任书,每份扣2分,责任书签订不规范,发觉一份〔项〕扣1〔2〕分。 2.岗位职责;明确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试验员的安全岗位职责,少1项扣0.5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形,明确安全治理架构;未建立制度扣2分,落实不到位扣1分,无安全治理架构扣2分。 | ||
| 附件13 | ||||
|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治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 ||||
| 检查项 及分值 | 检查子项 及分值 |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履约 〔26分〕 | 机构、人员 〔17分〕 | 1.项目经理、总工每发生变更,每1人次分别扣2分、1分。项目经理、总工及安全治理人员未持有效证书,每1人次扣1分。 2.要紧人员调换、退场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项目经理、总工每发生1人次,分别扣2分、1分,其他要紧人员每发生1人次扣0.5分。 3.替换人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等〕低于招标文件,每发生一项次,在第1款基础上分别再扣2、1、0.5分。 4.要紧人员身份与承包人关系不符的,每发生1人次扣2分。 5.人员持,每人扣2分。 6.要紧人员长期不在岗,每人次扣5分。 7.未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治理人员,发觉少一人扣1分。 8.每发觉一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书,扣0.5分。持证人在岗情形不明,扣0.5分。 9.未建立专职安全治理机构,扣2分。安全组织机构框图未悬挂,扣0.5分。安全岗位职责和责任人不明确,扣1分。未逐级签订责任书,每份扣0.5分,责任书签订不规范,发觉一份扣0.5分。 10.未建立劳动用工人员台账,扣0.5分,未办理意外损害保险,扣2分。 | ||
| 机械设备 〔9分〕 | 1.要紧机械设备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要求的,每项扣1分。 2.要紧机械设备调换、退场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每项扣1分。 3.未建立要紧机械设备台帐的扣1分,台帐不齐全扣0.5分。 4.大型模板、承重支架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名目的非标准设备未经论证和验收,发觉一台扣2分。 5.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觉一台扣3分。无日常检查、修理保养记录每发觉1台扣1分;记录不全面,扣0.5分。 | |||
| 质量、安全治理 〔42分〕 | 质量、安全治理制度 〔32分〕 | 1.开工报告未批复就开工的,每项扣5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手续不完善扣5分。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全,少一项扣2分。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扣2分。专项施工方案未报批或未经评审,发觉一份扣2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的,发觉一份扣4分。 2.未制定质量治理制度,每项扣3分。不执行质量治理制度和实行质量奖惩方法的,每项扣1分。 3.未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含安全技术交底),每一分项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没有执行首件制或试验段的每项扣2分。 4.上道工序未检验就进入下时期施工的,每项扣5分。 5.预应力张拉不规范,每项扣2分。 6. 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治理制度、危险品治理方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罚考核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临时用电方案。缺1项制度或方法扣0.5分, 7. 未按规定开展桥梁、隧道、高边坡等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扣3分。重大风险源未制定安全治理方案,扣3分。 8.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扣2分。未开展培训及演练,扣1分;演练次数少,扣1分/次。 | ||
| 施工质 量、安全文件 完整性 〔4分〕 |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登记、检验资料不齐全,配合比、拌和加工操纵和试验数据不齐全,施工原始记录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 2.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形记录及其阻碍分析资料不齐全、不完整,对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资料不齐全时,每项扣1分。 | |||
| 施工质 量、安全文件 规范性 〔6分〕 | 1.资料填写不及时,与工程不同步,每项扣0.5分。 2.资料签认不及时,有代签现象时,每项扣0.5分。 3.资料归档不规范,无专人负责的,扣3分。 4.施工资料检测数据造假每项扣2分,最多扣6分。 | |||
| 工地试验室 〔20分〕 工地试验室 〔20分〕 | 要紧试验检测人员〔5分〕 | 1.要紧人员更换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的,主任、试验工程师每发生1人次,分别扣1分。 2.要紧人员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等〕低于招标文件的,每发生一项次,分别扣2、1分。 3.试验室主任长期不在岗,扣3分。不是母体机构岗位登记人员,扣1分。检查时试验室主任不在岗扣2分。 4.检测人员持,每人扣2分;参与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1分。 5.实际操作不熟练、不规范,结论评判依据不准确的,每项扣2分。 6.未按标准化治理规定配置试验员,每少1人扣0.5分。 | ||
| 仪器设备 〔2分〕 | 1.要紧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每缺1件扣1分。 2.未标定的仪器设备每件扣0.5分。 3.钢筋、水泥、沥青原材料和砼强度试验仪器不能正常工作连续超过15天的,每件扣1分。 4.标养室或水泥养护箱温湿度及监控记录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2分、1分。 5.设备安装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 |||
| 场地建设 〔2分〕 | 1.选址合理,交通便利,便于治理。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功能室设置与面积、空间达标。功能室不全,每室扣3分;面积及空间不达标,每室扣2分。 3.试验环境建设符合要求,不符合每项扣3分。 4.实行信息化治理。 | |||
| 试验室 治理 〔5分〕 | 1.试验室母体不具备资质的,扣5分,未通过质监机构备案扣3分。 2.外委不规范、频率不足每项扣2分。 3.试验检测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不齐全或失效,每项扣1分。 4.母体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对工地试验室检查的,一次未检查扣1分,连续两次未检查扣4分。 5.未按规定将材料使用情形和不合格材料检验信息上报建设单位及质监机构,每次扣1分。 6.试验检测人员代签名发觉1人扣1分。 | |||
| 试验检测 〔6分〕 | 1.试验检测台帐不连续、完整,扣1分; 基础资料不完整或签字不全,且无法补偿的,每次扣1分。 2.试验检测报告不规范扣1分,结论错误扣1分,修约不标准扣0.5分。 3.对试验检测不合格的部位没有复检,每次扣2分。 4.试件制作不标准,试验不规范,每项扣1分。 5.试验检测数据造假,每项扣2分; 6.检测、试验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扣1分。 | |||
| 分包治理 〔5分〕 | 承包人及分包人的项目治理机构设置 〔1分〕 | 1.承包人、分包人应分别设立项目治理机构,缺1机构扣1分。 2.分包人治理人员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 分包人条件〔2分〕 | 1.分包人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不符合扣2分。 2.对不得分包工程进行分包,扣2分。 | |||
| 合同治理、劳务合作治理 〔2分〕 | 1.未签订分包合同,并报监理审查,业主备案,扣2分。 2.未建立劳务合作合同台账,扣1分。 3.承包人、分包人未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扣1分。 | |||
| 其它 〔7分〕 | 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形〔5分〕 | 1.缺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扣2分/项;方案不完善扣1分/项。 2.要紧人员不清晰专项活动关于建设项目的要紧考核内容,扣2分。 3.活动开展情形未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扣1分/项。 | ||
| 文明施工 〔2分〕 | 1.场容良好,作业环境整洁卫生;现场围挡、警示标志牌、牌图设置齐全; 2.操作地点清洁整齐,没有乱堆垃圾,材料堆放分类有序;,无污染周围环境; 3.临时用电的外电线路设置规范。 文明施工每项不符合扣1分。 | |||
| 附件14-1 | ||||
| 桥涵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 检测方法、频率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砼 工程 | 拌和站⑵ | 场地硬底化,集料规格标准,无窜料,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搅拌设备检修、清理料仓时,应停机并切断电源,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看管。拌合设备应设置防倾覆和防雷措施。 | ||
| 桥面整体化层 ⑴ | 平坦,无浮浆,无开裂。 | |||
| 养护⑵ | 保湿,保证养护期,表面无收缩龟裂。 | |||
| 外观⑵ | 平坦密实,色泽平均,无蜂窝麻面、无露筋。承重结构严峻露筋,砼大面积修补,显现超限裂缝的,本项计0分。 | |||
| 钢筋加工与安装 | 钢筋加工场⑵ | 防雨、防潮、防〔除〕锈,加工场地应硬底化、搭设加工棚,龙门吊使用和治理规范,场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并符合标准化治理规定。 | ||
| 钢筋加工与安装⑶ | 起弯位置、角度、长度符合要求,骨架尺寸合格。连接规范,焊缝饱满无焊伤,无焊渣;机械连接工艺合格。 | |||
| 预制梁板 | 预制场⑴ | 梁板标识清晰,存梁区基础稳固,存放规范。龙门吊使用和治理规范,场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并符合标准化治理规定。 | ||
| 梁板安装⑴ | 符合设计要求,调平钢板已作防锈处理。架桥机平稳配重、限位及支垫稳固。 | |||
| 预应力 | 预应力施工⑶ | 存放、张拉规范、无滑〔断〕丝,切割规范;有效预应力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预应力孔道压浆饱满。 | ||
| 挂篮支架 | 挂篮、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固性⑶ | 方案有验算、审批程序完善。挂篮、支架牢固稳固,无变形,有预压。 | ||
| 墩台 | 墩台高空作业⑴ | 高墩台施工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上下通道、作业平台、模板稳固、规范。 | ||
| 基础 | 基坑施工⑵ | 深基坑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定批准。深基坑边坡、支护结构等应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堆载安全间距及安全防护满足设计或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 ||
| 扩大基础、挖孔桩和钻孔施工⑴ | 按照方案实施。钻头直径合格,护筒直径、长度符合要求,孔径、孔形用专用仪器检测,泥浆池设置规范。设置戒备设施或警示灯。 | |||
| 安全防护 | 安全防护⑴ | 高处、临边、临水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及安全网。 下方有人员通行或作业的,应设置挡脚、防滑设施、安全网、安全通道等。 | ||
| 临时用电 | 临时用电⑴ |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设和使用。 | ||
| 附件14-2 | ||||
| 隧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人员监管 | 施工人员安全监管⑴ | 严格执行洞口值班登记制度。长大隧道施工应配备监控视频、通讯及作业人员定位信息治理系统。 | ||
| 开挖 | 排水、通风、照明、应急⑴ | 措施完善,运行正常。 | ||
| 监控量测⑵ | 埋点、量测及时,频率规范,数据处理及时。 | |||
| 开挖⑶ | 及时、规范。 | |||
| 爆破后清理和支撑⑴ | 及时到位,开挖后有初喷。 | |||
| 初支 衬砌 | 拌和站及钢结构加工场⑵ | 场地硬底化,无混堆;水泥、速凝剂、钢材存放符合防雨、防潮或防锈要求。 | ||
| 小导管、钢插管、锚杆安装⑶ | 符合设计。 | |||
| 排水板⑴ | 焊缝宽度符合要求,焊接牢固、平顺。 | |||
| 二衬砼⑵ | 平坦密实,色泽平均,无蜂窝麻面。无主筋露筋、砼开裂、大面积修补、渗水现象。 | |||
| 临时用电 | 临时用电⑴ |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设和使用。 | ||
| 消防设施 | 消防设施⑴ | 灭火器、氧气、乙炔、丙烷等罐体存放符合要求。灭火器设置数量、压力、有效期符合要求,氧气、乙炔、丙烷等罐体使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输气管无破裂漏气等现象。 | ||
| 附件14-3 | ||||
| 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路基土石方 | 台背回填和填挖交界处理⑶ | 填料质量、透水性、范畴均符合要求,台阶面为原状土,坡度合适,台阶边线圆顺。 | ||
| 临时排水⑴ | 符合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造成路基严峻冲刷或冲毁农田的,本项计0分。 | |||
| 土质、石质填料粒径及路基外观⑵ | 填土无杂质、无混填,石块粒径不超标,与压实功效匹配,硬岩路基边坡有码砌。路基无开裂,无严峻变形。 | |||
| 边坡施工⑵ | 边坡施工规范,防护及时。 高边坡、滑坡体、危石段应设置风险源告知牌等。高边坡施工自上而下,严禁多级坡同时立体交叉作业。 路堑边坡防护及时,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 |||
| 软基处理 | 监控量测⑴ | 沉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土压力观测等能按要求设置、布点、爱护和观测,指导施工。 | ||
| 软基路堤填筑(1) | 有专门的填筑方案,严格按规定操纵填筑层厚,土工格栅布设方向符合要求。〞 | |||
| 固结排水(1) | 碎石〔砂〕垫层及横向排水设施施工符合要求,并保证排水通畅。 | |||
| 附件14-4 | ||||
| 路面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沥青砼 面层 | 拌和站⑵ | 场地硬底化,无混堆、无窜料,堆料没有过高;集料针片状含量符合要求,表面粉尘少。 | ||
| 出料、摊铺、碾压温度和速度⑴ | 现场操纵有效,有记录,满足要求。 | |||
| 平均性⑶ | 沥青用量稳固,无明显离析,密水结构层不透水。 | |||
| 层间处理⑵ | 无污染,粘层油适量,透层油渗透深度合格,交通管制到位。 | |||
| 水泥砼 面层 | 拌和站⑵ | 场地硬底化,无混堆、无窜料;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水泥温度符合要求;集料针片状符合要求。 | ||
| 接缝、传(拉)力杆设置⑵ | 接缝平顺,切缝深度合格、及时,清缝洁净,填料饱满,传〔拉〕力杆位置准确、牢固。 | |||
| 养护⑵ | 保湿,保证养生期。 | |||
| 外观⑶ | 刻槽平均,表面没有不规那么裂纹。 | |||
| 垫层、 底基 层、基层 | 拌和站⑴ | 场地硬底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材料规格符合要求。 | ||
| 养护⑵ | 保湿,保证养护期。 | |||
| 外观⑶ | 交通管制到位;表面无松散、剥落、坑槽,裂缝少。含水量适宜,碾压无明显轮迹、无〝弹簧〞,无明显离析。 | |||
| 安全措施 | 摊铺施工⑴ | 安全措施到位,摊铺施工有专职安全员。 | ||
| 交通管制⑴ | 施工管制措施有效、到位。 | |||
| 附件14-5 | ||||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查情形 | 评分 | 
| 材料 | 材料存放场⑵ | 场地硬底化,分区堆料整齐,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材料规格符合要求。 | ||
| 波形梁钢护栏 | 波形梁板外观⑴ | 金属构件镀锌面没有刮痕、擦伤;线形顺适。 | ||
| 立柱施工⑴ | 现场无烧割;法兰盘联结紧密、牢固。 | |||
| 水泥砼护栏〔路面施工合同段预制或现浇〕 | 外观⑵ | 砼密实,颜色平均,无裂缝、无露筋,线形顺适。 | ||
| 标线 | 外观⑴ | 线形流畅,喷涂平均无裂缝,颜色、形状和设置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 ||
| 隔离栅 | 基础⑵ | 基础牢固,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填方、挖方各抽1根。 | ||
| 外观⑴ | 网面平顺,防腐层无刮痕、擦伤。 | |||
| 附件15-1 | ||||
| 桥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 检测方法、频率 | 检测部位 | 检测结果 | 
| 砼 工程 | 构件几何尺寸⑴ | 按检评标准的承诺偏差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10个构件,每构件1~2点。 | ||
| 砼强度⑷ | 采纳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随机检测10个构件。 | |||
| 钢筋加工与安装 | 钢筋接头(2) | 连接〔长度、角度〕规范、合格。 | ||
| 钢筋间距⑵ | 按规定的承诺偏差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4个构件,每构件20点。 | |||
| 钢筋数量⑷ | 按检测部位数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查4处。 | |||
| 钢筋爱护层厚度⑶ | 采纳电磁方法检测,运算单点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6个构件,每构件20~30点。 | |||
| 附件15-2 | ||||
| 隧道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测部位 | 检测结果 | 
| 初支 衬砌 | 初支喷射砼平坦度⑵ | 按实测值运算合格率,每处检测10尺。 | ||
| 初支钢架间距⑵ | 按实测值运算合格率,检测20点。 | |||
| 初支钢架数量⑷ | 符合设计要求计100分,发觉1处数量不够计0分,每合同段连续检测20榀。 | |||
| 初支喷射砼厚度⑶ | 按单点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取芯≥2处。 | |||
| 二衬钢筋间距⑵ | 按实测值运算合格率,检测20点。 | |||
| 二衬钢筋数量⑷ | 符合设计要求计100分,发觉1处数量不够计0分,二衬钢筋检测一个施工段。 | |||
| 二衬砼强度⑷ | 采纳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随机检测10个处。 | |||
| 二衬砼厚度⑶ | 按单点值运算合格率;连续检测200m,不足200m的,全数检测。 | |||
| 二衬背面密实度⑶ | 按无脱空长度运算合格率,连续检测200m,不足200m的,全数检测。 | |||
| 附件15-3 | ||||
| 路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测部位 | 检测结果 | 
| 路基土石方 | 分层填筑厚度⑷ | 按批复的试验段报告结论确定的压实层厚为标准统计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12点〔许多于4处,且最少有1处为软基路堤〔有时〕〕。 | ||
| 支挡及排水 | 砼强度⑶ | 采纳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4处。 | ||
| 断面尺寸⑵ | 按检评标准及设计值评定,每合同段排水工程全断面检测3处;边坡支挡工程检测1处。 | |||
| 铺砌厚度⑵ | 按检评标准及设计值评定,每合同段排水工程全断面检测3处;边坡支挡工程检测1处。 | |||
| 软基处理 | 间距⑵ | 按检评标准及设计值评定,每合同段检测20点。 | ||
| 桩帽尺寸(2) | 抽查3个,每个测长宽高。 | |||
| 附件15-4 | ||||
| 路面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测部位 | 检测结果 | 
| 沥青砼 面层 | 压实度⑵ | 按单点值大〔等〕于马歇尔标准密度的96%〔SMA为98%〕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10点。 | ||
| 厚度⑷ | 沥青面层按单点总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5%,上面层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0%时为合格。 | |||
| 水泥砼 面层 | 砼强度⑷ | 采纳钻芯法检测劈裂强度,大〔等〕于设计值为合格,运算合格率。 | ||
| 面层厚度⑷ | 水泥砼面层按照单点厚度大〔等〕于设计值-10mm时为合格;运算合格率。 | |||
| 垫层、 底基 层、基层 | 厚度⑶ | 按照单点厚度大〔等〕于设计值-15mm时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10点。 | ||
| 基层整体性⑶ | 钻取芯样,芯样完整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10点。 | |||
| 附件15-5 | ||||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 ||||
| 分部 工程 | 检查指标项 (括号内数字为权值) | 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频率 | 检测部位 | 检测结果 | 
| 波形梁钢护栏 | 波形梁板、柱几何尺寸(2) | 检测立柱长度、波形板长度,按检评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值评判,运算平均合格率。 | ||
| 立柱间距(2) | 检测立柱间距,按检评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值评判,运算平均合格率。 | |||
| 横梁中心高度(2) | 检测横梁中心高度,按检评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值评判,运算平均合格率。 | |||
| 立柱壁厚⑷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判,运算合格率;检测3处,每处20点。 | |||
|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⑷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判,运算合格率;检测3处,每处20点。 | |||
| 镀锌层厚⑵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判,运算合格率;检测3处,每处20点。 | |||
| 水泥砼护栏〔路面施工合同段预制或现浇〕 | 砼强度⑶ | 采纳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为合格,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随机检测10个处。 | ||
| 钢筋爱护层厚度⑵ | 采纳电磁方法检测,按单点运算合格率;每合同段检测5处,每构件10点。 | |||
| 标线 | 厚度⑵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判,检测2处,每处10点。 | ||
| 逆反射系数⑵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判,检测2处,每处10点。 | |||
| 隔离栅 | 立柱数量(3) | 立柱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抽查2处。 | ||
综合检查评分分值组成和运算方法
一、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
1.建设、监理、试验检测、施工等单位〔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
各单位检查指标、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等有关规定见附件10~13。各单位评判时,依照各检查指标的检查结果确定扣分值,各指标得分=规定分-扣分。累计各指标得分即为质量安全治理行为得分。
当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中心试验室时,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监理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0.7+中心试验室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按试验检测中心评判方法〕×0.3。
建设、监理、试验检测中心、施工合同段在按上述评分方法运算初评分后,假设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在20分以上,那么操纵最低分与最高分的分差为20分,逐项进行内插运算;假设分差小于20分,那么以初评分作为最终评分。
2.项目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
当试验检测中心与现场监理机构职能分离时,项目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0.4+各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2+各试验检测中心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1+各抽检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3。
当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中心试验室时,项目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0.4+各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3+各抽检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3。
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
1.检查指标项评分。各检查指标项总分值为100分。依照现场检查发觉的问题确定扣分值,指标评分=100-扣分值。当某一个指标项抽查了多处时,先确定每一处的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指标项的评分。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
(1)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Σ[单位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得分×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Σ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
其中:单位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得分=Σ[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指标得分×权值]/Σ权值。
(2)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Σ[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Σ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
其中各施工合同段的当期完成额和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指建安费,见附件7〕由建设单位统计上报,以当期完成额加权平均的方式运算质量安全检查评分。当某一单位工程或施工合同段的当期完成额占施工合同段或项目当期完成总额的比例超过70%时,按70%计;其余30%由剩余的单位工程或施工合同段按完成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1.实体检测指标评分由综合检查评分和日常监督检查评分两部分组成,均按检测项目合格率×100的方式运算得分,日常监督检查指标权值与综合检查权值相同。
其中,日常监督检查评分要紧依据路基工程〔分层填筑厚度〕、路面工程〔厚度、砼强度、沥青砼路面压实度〕、桥梁工程〔钢筋数量、钢筋爱护层厚度〕、隧道工程〔钢架数量、二衬钢筋数量〕等关键指标检测结果。
2.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1)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Σ[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Σ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工程实体严峻质量问题扣分。
其中: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Σ[实体检测指标得分×权值]/Σ权值。
实体检测指标得分由日常监督和综合检查检测结果加权所得,实体检测指标得分=日常监督检测评分×A+综合检测评分×B。A、B系数取值:日常监督检查及综合检查均有检测的指标A取值0.3,B取值0.7;仅有日常监督检测数据的指标A取值1,B取值0;仅有综合检查检测数据的指标A取值0,B取值1。
(2)项目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综合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C+日常监督检查实体检测指标评分×D。其中:
综合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Σ[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检测评分×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Σ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
日常监督检查实体检测指标评分=Σ[综合检查时未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日常监督检测指标得分×指标权值]/Σ指标权值。综合检查时未抽查的施工合同段各检测指标得分=未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日常监督检测指标合格率×100。
C、D系数取值:综合检查时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数量占施工合同段总数〔指符合综合检查条件的施工合同段数量〕比例≥75%时,C取值0.9,D取值0.1;当综合检查时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数量占施工合同段总数〔指符合综合检查条件的施工合同段数量〕比例<75%时,C取值0.8,D取值0.2。〕
四、严峻质量安全及治理问题扣分
1.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严峻质量问题的检测评分扣分项。
(1)综合检查发觉水泥混凝土强度、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波形梁立柱壁厚不合格,钢筋数量、隧道钢架数量不足,以及路面厚度小于合格值、沥青面层压实度小于规定值、路面基层整体性不合格时,相应的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中扣2分/处;日常监督检查发觉上述问题时扣0.5分/个。
(2)提交的已完工程清单〔含〝三集中〞设置情形〕与实际情形不符时,相应的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扣1分。
(3)显现原材料不合格时,相应的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扣2分/组。
2.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参建单位严峻质量安全及治理问题的综合评分扣分项。
(1)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参建单位综合评分的扣分方法如下,同一扣分事项在同一单位以最高扣分进行计分,不重复扣分。
①当显现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责任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判时,在相应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分/次、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分别扣0.5分/次、1分/次。
②当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时,在相应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5分/次、3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分/次、2分/次。
③当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判时,在相应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2分/次、4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分/次、2分/次。
④当建设项目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判时,在建设项目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2分/次、4分/次。
⑤当施工合同段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举报并查实时,在负有责任的相应的相关施工、及监理及试验检测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扣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扣1分/次。
(2)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发生质量事故的,依照已定性的一样、严峻、重大、专门重大等事故等级,在相应的施工及监理合同段综合评分中对应扣3、4、8、1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对应扣1、2、4、6分/次。
(3)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依照已定性的一样、较大、重大及以上等事故等级,在相应的施工及监理合同段综合评分中对应扣3、6、1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对应扣2、4、6分/次。
(4)检查过程中发觉被检施工合同段停工待检的,施工合同段综合评分中扣2分,监理合同段、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扣1分/合同段。
五、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综合评分
施工合同段综合检查评分=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0.2+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0.2+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0.6-严峻质量安全及治理问题扣分
注:仅对综合检查中抽查的施工合同段进行评分
监理合同段综合检查评分=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0.4+该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合同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加权评分×0.2+该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加权评分×0.4-严峻质量安全及治理问题扣分。
试验检测合同段综合评分=试验检测中心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严峻质量安全及治理问题扣分。
项目综合检查评分=项目质量安全治理行为评分×0.2+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0.2+项目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0.6-严峻质量安全及治理问题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