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保证保安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职工、服务于外来人员,特制定保安人员工作规范要求如下:
1、按时上下班,保安人员必须在:早7:00之前到岗,中午13:15之前到岗 (冬季) ;:6:40之前到岗,中午13:30之前到岗(夏季)。
2、要求保安人员衣着装整洁,站姿端正,仪态严谨,表情庄敬,步履稳重体现良好的保安形象。
3、上岗后及时打扫保安室。
4、在岗不得从事打扑克等娱乐活动,不得饮酒。不得携带危险品进校园,更不允许上班期间出去购物等。
5、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接电话时要说:“您好!这里是霍林郭勒市第五中学”,对来访人员应说:“您好!您找谁?”。
6、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两三个一起聚堆聊天,更不允许与门卫或其他人在大厅大声聊天。
7、保安人员与老师、客人对话必须要有礼貌,语气不能生硬多用一些文明用语如:您、请、稍等、麻烦您、慢走、您久等了等。
8、保安人员到教室办公室、班级是必须先敲门争得允许方可进入。
9、在校园巡逻时要站好一排巡逻,每天要巡逻三次,间操前、第五节课、晚上放学前。
10、周一升旗仪式期间不许随意走动与老师学生一起共同参加仪式。
11、保安人员不得当老师和学生的面说脏话、发牢骚。
12、保安人员不允许与学生闲聊、开玩笑、打闹等。
14、保安人员有事必须向政教处两位主任请假,并且要对保安人员不定期的查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霍林郭勒市第五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