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
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11年10月14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成立北京福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从2011年起公司将在医疗服务领域开拓业务。经充分的调研和考察,公司拟与北京三构医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济民中医门诊部共同投资成立“北京福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6100万元,本公司拟以货币资金3100万元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82%。北京三构医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价2973.75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48.75%的股权;北京济民中医门诊部以固定资产和存货作价26.25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0.43%股权。
同时,公司将以合资公司为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设福瑞医院,通过传统门诊及远程会诊为肝病患者及各类慢性疾病患者提供门诊医疗、药品销售、健康管理服务。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本次公司使用3100万元超募资金设立合资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100万元投资成立“北京福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投资情况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北京福瑞众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1-05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