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车间卫生保持干净,达到清洁文明工厂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责任区域:
1.1各岗位操作室、操作室玻璃、厂房地板、厂房玻璃、厂房内设备和低点管线以及各岗位环境卫生,分别由各岗位操作工负责实施。
1.2维修人员值班室、窗户玻璃、检修完工的现场、高空高大设备、管线(2.5米以上),均由维修班负责实施。
1.3、办公室卫生由本办公室人员负责实施。
1.4、无人值守岗位由每周星期天白班人员进行打扫,具体要求同其它岗位,车间定于每周星期一进行检查(换热站停运期间每月打扫一次,运行期间每周打扫一次)。
2.卫生标准及要求:
2.1操作室要求门窗明净、地板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实行定位管理,任何东西必须放在规定位置,每班打扫。
2.2维修人员值班室每天打扫、检修完工的现场及时打扫、高空高大设备每三个月打扫一次,并保持干净。
2.3车间各办公室要求每天打扫一次。
2.4岗位卫生无死角,地沟风筒、设备见本色,要求各工段保持干净清洁。
2.5岗位环境卫生区域内无杂物,要求每天白班打扫一次,玻璃保持明亮。
3.打扫时间及范围:
3.1每天白班、小夜班,(具体时间由班长根据当班情况安排,但必须在车间检查前完成);
3.2岗位操作室、消防器材、控制柜、暖气、气防柜、护栏卫生班班打扫;
3.3操作室玻璃、厂房玻璃、每月15日擦一次;
4.卫生区域划分:
由工段长负责划分到班组,班组具体落实到个人。
5.考核办法:
5.1 卫生辖区范围内地板、玻璃、设备卫生不干净一次扣1-2分;
5.2 各种物品、消防气防器材等摆放不规范、不干净一次扣1分;
5.3 违反管理规定一次扣1分;
5.4 班组无明确分工、无制度一次扣2分。
6.检查:
6.1车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每天检查。
6.2具体卫生考核由工段长负责,并形成记录。罚款具体落实到个人;同时对班组进行考核。
6.3对检查结果,车间及时进行通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水处理车间
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