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管理 | ||||||
序号 | 隐患 类别 | 排查内容 | 排查 部门 | 排查 周期 | 责任人 电话 | |
1 | 资质证照 | 安全标准化 | 1.开展安全安全标准化建设。 2. 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评申请。 | 安全科 | 季 | |
主要负责人资格证 | 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安全科 | 年 | |||
2 |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 机构及人员设置 |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金属冶炼企业按从业人员百分之二比例配备(不少于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办公室 | 年 | |
人员资格证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安全科 | 年 | |||
3 | 安全生产管理三项制度 | 责任制 | 1.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齐全。 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的要求 3.责任制落实情况 | 安全科 | 年 | |
规章制度 | 1.至少包括标准化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各项制度。 2.每1年评审和修订一次。 | 安全科 | 年 | |||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1.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齐全。 2.每1年评审和修订一次。 3.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修订。 4.“四新”前应编制新的规程。 | 安全科 | 年 | |||
4 | 安全投入 |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和使用 | 安全科 | 年 | |
工伤保险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4要求,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 安全科 | 年 | |||
5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 安全科 | 年 | |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 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 安全科 | 季 | |||
“三级”安全教育 | 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 安全科/相关作业区 | 随时 | |||
转岗、复工教育 | 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培训均不得少于4学时。 | 安全科/相关作业区 | 随时 | |||
“四新”教育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培训均不得少于4学时。 | 设备科、技术科、安全科 | 随时 | |||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设备科、安全科 | 月 | |||
6 |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档案 |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记录。 | 安全科 | 月 | |
安全生产奖惩档案 | 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 安全科 | 月 |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 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安全科 | 月 | |||
事故管理档案 | 应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 | 安全科 | 月 | |||
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安全科 | 月 | |||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应当与承包或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安全科 | 年 |
7 |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 特种设备的登记、检验、台账、档案等 |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市技术监督局登记。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应当对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 | 设备科 | 年 | |
8 | 应急管理 | 应急救援预案 | 1. 依据GB/T2936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组织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2.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 安全科 | 年/月 | |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经评估形成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 安全科 | 年/月 | |||
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物资 |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 安全科 | 年/月 | |||
9 |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 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向其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 安全科 | 月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安全科 | 年 | |||
职业健康监护 | 按规定周期对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安全科 | 月 |
现场管理 | ||||||
序号 | 隐患分类 | 排查内容 | 排查 部门 | 排查 周期 | 责任人 电话 | |
1 | 特种设备 | 通用要求 | 1.登记证及检验标志。 2.运行状况。 | 设备科/作业区 | 月/周 | |
锅炉 压力容器 | 1.安全阀的校验。 2.压力表的校验及指示。 3.液位计的防护及指示。 4.报警、联锁装置的运行(水位或压力)。 | 设备科/作业区 | 月/周 | |||
压力容器 | 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安全阀应定期释放并有记录。 | 设备科/作业区 | 月/周 | |||
起重机械 | 1.≥3T天车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2.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 | 设备科/使用部门 | 月/周∕日 | |||
叉车 | 1、叉车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应有在检验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标志和有效牌照 | 设备科/使用部门 | 月/周∕ | |||
2 | 设备设施 | 专用、通用设备 | 1、安装防护罩、盖或栏; 2、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 3、设备联锁装置完好可靠; 4、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 | 设备科/使用部门 | 周∕日 | |
3 | 场所环境 | 作业场所 环境 | 1、安全通道畅通; 2、物品摆放整齐; 3、现场实行定置管理; 4、现场卫生整洁 | 生产科/相关作业区 | 日 | |
4 | 消防安全 | 消防设施与器材 | 1.室内外消防栓设施齐全,能够正常使用; 2.、灭火弹等完好有效3.灭火器配置数量符合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 安全科/相关作业区 | 周∕日 | |
应急照明 | 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 设备科/使用部门 | 周∕日 | |||
5 | 特殊作业 | 受限空间作业、动火、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 | 按照GB30871-2014有关要求进行作业管理。 1.作业前进行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检测。 2.完善安全及救护措施。 3.严格落实作业审批程序。 | 安全科、设备科/相关作业区 | 随时/作业前 | |
6 | 警示标志 | 安全警示标志齐全、规范; 职业危害告知; | 安全科、/相关作业区 | 月∕周 | ||
7 |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 “三违”行为 | 安全科、/相关作业区 | 月∕周 |
序号 | 隐患 类别 | 排查内容 | 排查周期 | 排查岗位 | 电话 | |
1 | 特种设备 | 压力容器 | 1、储气罐罐体或者气瓶涂层及漆色完好,无脱落;2、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完好;3、罐体或气瓶外部的标志清晰;4、紧急切断阀及相关操作阀门置于闭止状态;5、安全附件完好;6、装卸附件完好;7、紧固件的连接牢固可靠;8、罐体或者气瓶内压力、温度无异常无明显波动;9、罐体或气瓶各密封面无泄漏。 | 月 | 设备科、运行车间、当班操作工 | |
起重机械 | 1.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2.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和驾驶室照明灯等工作正常;4.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开口度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5%;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5.应设置防脱钩装置,且有效;吊钩(含直柄吊钩尾部的退刀槽) 6、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6、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均必须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定的极限位置时,能够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 7、吊运废钢的电磁吊蓄电池正常有效 | 月 | 设备科、 运行车间 | |||
叉车 | 1、车容整洁,各零部件完好,连接紧固,无缺损;2、蓄电池箱、燃油箱托架的安装牢固,无严重腐蚀、变形现象;3、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4、变速器、分动器不漏油、无异响; 5、轮辋完整无损,螺栓、螺母齐全紧固;6、履带各部位零件完整、运转正常,无裂纹和变形现象;9、车辆的车架无变形、裂纹和锈蚀,螺栓和铆钉齐全紧固;7、后视镜、灯具、喇叭齐全有效;8、轮胎气压、磨损在额定值内、各仪表指针正常指示;9、转向机构连接、工作可靠;10、液压传动工作可靠;11、门架货叉架无变形,损伤锈蚀在额定值内。 | 月 | 相关车间 | |||
2 | 设备设施 | 常规设施 | 1.轮有罩、轴有套、沟有盖、平台有栏杆、栏杆高度符合要求、无锈蚀、无缺失、牢固可靠;2 设备联锁装置完好可靠; | 日 | 当班操作工 | |
运输与输送 | 1、轨道车限位、声光报警装置正常; 2、地面车辆限速限行标识规范、清晰 3、皮带运输机拉绳开关正常有效。 | |||||
3 | 场所环境 | 作业场所 | 1.安全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现场实行定置管理;现场卫生整洁 | 日 | 当班操作工 | |
2.直梯、斜梯、工业平台符合要求; 3.主控室、休息室设空调等降温设施。 | 日 | 当班操作工 | ||||
日 | 当班操作工 | |||||
4 | 消防安全 |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2、主控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位置设有应急疏散图,疏散通道和区域应符合应急响应的需要。3、 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并保持完好有效。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5、重点防火区域消防设施应齐全;6、消防通道应畅通,无占道堵塞现象,并留有消防车可调头的回车道;7、厂区消防栓保护范围内的水、水带、扳手等附件应配备齐全。8、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 周 | 厂安全科、作业区、当班操作工 | ||
5 | 特殊作业 | 1.有毒有害气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审批、危害告知、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危害评估、现场监督管理、通风、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工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2.中间包烘烤时煤气点火执行正确点火顺序、煤气设备吹扫置换达到安全要求、停(送)煤气作业制定方案。) 3有限空间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进入有限空间检修前,进行毒害介质有效隔离。 4.烘烤区等煤气危险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防范措施执行相关规定 5.高处作业执行相关规定; 6、建立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 随时、作业活动前 | 检修单位 | ||
7 | 警示标志 | 1、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警示标识设在与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位置。3、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 | 每周 | 作业区 | ||
8 |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 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3.“三违”行为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 周 | 作业区 | ||
9 | 用电安全 | 电气设备 | 1.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2. 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3.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 | 月 | 电工 | |
临时用电 | 1.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作业票的审批手续,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 日 | 电工、安全科 | |||
配电室 | 1.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2.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3.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4.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5.各种安全用具配置齐全并定期检验。 6.各种安全警示标识齐全、使用规范。 | 月 | 安全科、作业长 | |||
10 | 铁水罐钢水包的烘烤作业 | 煤气管道 | 1.铁水罐、钢水包烤包区煤气管道的快切、低压警报装置完好;煤气管道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 | 月 | 作业区、安全科、动力 | |
烘烤器区域 | 1.设置“小心煤气中毒”的警示标志; 2、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测;3.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 | 月 | 作业区、安全科、设备科 |
序号 | 隐患 类别 | 排查内容 | 排查周期 | 排查岗位 | 电话 | |
1 | 特种设备 | 汽包 | 1、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2、校验后的压力表应铅封完好,并注明下次校验日期;3、压力表应安装合理,便于观察和清洗,并应防止受到辐射热、冰冻和震动的影响;4、液位计应安装合理、便于观察。 液位计上最高、最低安全液位,应当作出明显的标志。 | 月 | 汽化冷却 | |
压力容器 | 1、储气罐罐体或者气瓶涂层及漆色完好,无脱落;2、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完好;3、罐体或气瓶外部的标志清晰;4、紧急切断阀及相关操作阀门置于闭止状态;5、安全附件完好;6、装卸附件完好;7、紧固件的连接牢固可靠;8、罐体或者气瓶内压力、温度无异常无明显波动;9、罐体或气瓶各密封面无泄漏。 | 月 | 设备科、冶炼维修车间、当班操作工 | |||
起重机械 | 1.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2.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和驾驶室照明灯等工作正常;4.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开口度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5%;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5.应设置防脱钩装置,且有效;吊钩(含直柄吊钩尾部的退刀槽) 6、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6、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均必须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定的极限位置时,能够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 | 月 | 设备科、天车作业人员 | |||
冶金吊 | 吊运铁水钢水的冶金铸造吊,其吊钩横梁的吊耳和板钩心轴、盛钢(铁)液体的吊包耳轴(含焊缝)、集装箱吊具转轴及搭钩等应定期进行无损探伤。 | 年 | 设备科、、天车作业人员 | |||
2 | 设备设施及工艺 | 常规 | 安装防护罩、盖或栏;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设备联锁装置完好可靠; 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 | 月 | 当班操作工 | |
转炉 | 1.转炉炉旁操作室应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并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2. 转炉氧与副升降装置,应配备安全装置及联锁装置;转炉氧供水,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 3. 转炉倾动设备的事故断电紧急开关应保持完好;氧的事故电源应能够正常使用; 4. 转炉炉前后的活动挡火门,应保持完好; 5. 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区域,地坪不得有水或潮湿物品。 6. 转炉一次除尘风机房、 氧气站主厂房的通风换气设施应保持完好。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轨道车 | 1.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 示信号。 2.轨道车运行区域,地面禁止积水。 3.运输铁水的铁路道口的声光报警装置完好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动力管线 | 1、氧气管道的导除静电装置应保持完好,法兰盘连接处的导电跨接线应连接正确。 2、氧气阀门箱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3.氧气阀门应专用阀门,防止油污,周围禁放易燃物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煤气回收 | 1.转炉煤气回收的连续测定装置完好,当煤气含氧量超过2%或煤气柜位高度到达上限时应能停止回收。 2.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泄爆、放散、吹扫等设施完好; 3电除尘器入口、出口管道的隔断装置可靠、完好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3 | 场所环境 | 作业场所 | 1.安全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现场实行定置管理;现场卫生整洁 2. 转炉平台不得储存、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转炉平台四周安装的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测,并设高、低报警值 | 日 | 当班操作工 | |
4 | 消防安全 | 1.转炉主控室的明显位置设有应急疏散图 2.平台的疏散楼梯走道 的消防应急照明应保持完好有效。 3.灭火器应保持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 日 | 作业区、当班操作工 | ||
5 | 特殊作业 | 作业方案、作业票 | 1. 动火作业、 煤气作业的作业审批程序应符合要求,并应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2.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 | 随时、作业活动前 | 检修单位 | |
应急救援 | 转炉主控室配置不少于两套的空气呼吸器,经常检查,保持完好。 | 日 | 主控室人员 | |||
6 | 警示标志 | 1.转炉平台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清晰完好; 2.职业危害告知卡应准确适用 | 每周 | 作业区 | ||
8 |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三违”行为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防护用品) | 周 | 作业区 | ||
9 | 用电安全 | 电气设备 | 1.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2. 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 | 月 | 电工 | |
临时用电 | 1.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作业票的审批手续,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 日 | 电工、安全科 | |||
配电室 | 1.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2.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3.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4.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5.各种安全用具配置齐全并定期检验。 6.各种安全警示标识齐全、使用规范。 | 月 | 安全科、作业长 |
序号 | 隐患 类别 | 排查内容 | 排查周期 | 排查岗位 | 电话 | |
1 | 特种设备 | 储气罐 | 1、罐体或者气瓶涂层及漆色完好,无脱落;2、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完好;3、罐体或气瓶外部的标志清晰;4、紧急切断阀及相关操作阀门置于闭止状态;5、安全附件完好;6、装卸附件完好;7、紧固件的连接牢固可靠;8、罐体或者气瓶内压力、温度无异常无明显波动;9、罐体或气瓶各密封面无泄漏。 | 月 | 设备科、连铸车间、当班操作工 | |
起重机械 | 1.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2.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和驾驶室照明灯等工作正常;4.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开口度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5%;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5.防脱钩装置有效;吊钩(含直柄吊钩尾部的退刀槽) 6、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7、起重机的升高度限位器完好 。 | 月 | 设备科、天车作业人员 | |||
冶金吊 | 吊运铁水钢水的冶金铸造吊,其吊钩横梁的吊耳和板钩心轴、盛钢(铁)液体的吊包耳轴(含焊缝)、集装箱吊具转轴及搭钩等应定期进行无损探伤。 | 年 | 设备科、天车作业人员 | |||
2 | 设备设施及工艺 | 常规 | 安装防护罩、盖或栏;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设备联锁装置完好可靠; 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 | 月 | 当班操作工 | |
连铸机 | 1.连铸机的事故供水系统正常; 2. 事故钢水包、溢流槽、中间溢流罐应能正常使用,禁止堆放杂物、潮湿物品; 3.控制结晶器液面的放射源应有警示标志; 4.丙烷气体管道的快切、防回火装置完好。 5.大包回转台的事故驱动装置保持完好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3 | 丙烷站 | 1、站内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定期检测; 2、汇流管道上的防回火装置完好; 3、灭火器完好有效; 4、机械通风装置完好有效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4 | 氧气管线 | 1、氧气管道的导除静电装置应保持完好,法兰盘连接处的导电跨接线应连接正确。 2、氧气阀门箱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3.氧气阀门应专用阀门,防止油污,周围禁放易燃物 | 每班 | 当班操作工 | ||
5 | 煤气 | 煤气管道 | 1.中间包烤包区煤气管道应安装快切、低压警报装置;煤气管道应标有明显的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 | 月 | 作业区、安全科、动力 | |
6 | 烘烤器区域 | 1.设置“小心煤气中毒”的警示标志; 2、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测;3.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 | 月 | 作业区、安全科、动力 | ||
7 | 场所环境 | 作业场所 | 安全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整齐;现场实行定置管理;现场卫生整洁 | 日 | 当班操作工 | |
8 | 消防安全 | 1.连铸机主控室明显位置设有应急疏散图; 2.疏散楼梯走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保持完好有效。 | 周 | 连铸车间、当班操作工 | ||
9 | 特殊作业 | 作业票 | 动火作业、 煤气作业的作业票符合要求。 | 随时 | 检修单位 | |
10 | 警示标志 | 1安全警示标志完好; 2 危害告知准确适用 | 每周 | 作业区 | ||
11 |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三违”行为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防护用品) | 周 | 作业区 | ||
12 | 用电安全 | 电气设备 | 1.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 2. 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 | 月 | 电工 | |
13 | 临时用电 | 1. 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2.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作业票的审批手续,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 日 | 电工、安全科 | ||
14 | 配电室 | 1.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2.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3. 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4.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5.各种安全用具配置齐全并定期检验。 6.各种安全警示标识齐全、使用规范。 | 月 | 安全科、作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