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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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02 00:58:11
(完整word版)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
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作业项目危险源对策伤害类型自然条件地表及地下水渗流作用,造成的流砂、涌泥、涌水等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坍塌地质异常造成支护变形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一级图纸发生特殊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及支护坍塌结构特征土质不好,开挖过深,边坡不稳应根据图纸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边坡防护措施,以保护支护结构稳定性坍塌基坑底土因卸载而隆起及时加速施做基础和主体,以代替挖去土体的重量多种伤害支护结构设计存在缺陷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必须编
导读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作业项目危险源对策伤害类型自然条件地表及地下水渗流作用,造成的流砂、涌泥、涌水等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坍塌地质异常造成支护变形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一级图纸发生特殊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及支护坍塌结构特征土质不好,开挖过深,边坡不稳应根据图纸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边坡防护措施,以保护支护结构稳定性坍塌基坑底土因卸载而隆起及时加速施做基础和主体,以代替挖去土体的重量多种伤害支护结构设计存在缺陷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必须编
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
作业项目 | 危险源 | 对策 | 伤害类型 |
自然条件 | 地表及地下水渗流作用,造成的流砂、涌泥、涌水等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 | 坍塌 |
地质异常造成支护变形 | 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一级图纸发生特殊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及支护 | 坍塌 |
结构特征 | 土质不好,开挖过深,边坡不稳 | 应根据图纸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边坡防护措施,以保护支护结构稳定性 | 坍塌 |
基坑底土因卸载而隆起 | 及时加速施做基础和主体,以代替挖去土体的重量 | 多种伤害 |
支护结构设计存在缺陷 |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 | 坍塌 |
施工因素 | 支护结构的强度、刚度或者稳定性不足,引起支护结构破坏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 | 坍塌 |
开挖方式,施工顺序,土方调配不当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 | 机械伤害,坍塌 |
坑边堆载过大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 | 机械伤害 |
临边防护措施不完善 | 按照临边防护规定设置1-1.2m,扫地离地面10cm的保护栏杆并加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作业人员没有戴安全帽或没有正确戴安全帽 |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加强安全教育及佩戴防护用品的教育 | 物体打击 |
作业人员没有穿防水鞋或光脚作业 |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加强安全教育及佩戴防护用品的教育 | 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
是否对基坑开挖实施监控 | 安排专人负责对基坑开挖实施监控 | 坍塌 |
周边环境 | 基坑周围地下管线(上水、下水、电缆、煤气等)泄露、中断 | 土石方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严禁在电缆敷设区1m内作业。如发生意外及时处理。 | 水、电、气泄漏,中毒,触电 |
周围临近的地下构筑物及设施破坏 | 制定专业方案,对原有建(构)筑物的情况作标记、拍片、绘图 ,形成原始资料文件。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周围建(构)筑物遭到破坏,发现有一场情况,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做相应处理 | 坍塌 |
周围的道路损坏、变形;道路交通同状况及重要程度影响了土方运输 | 可按施工实际情况修筑临时运行道路,主要临时运输道路宜结合永久性道路的布置修筑 | 交通事故 |
打桩-桩架的装、拆、移动和使用 | 桩架的地基不平或承载力不够 | 按《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地基进行平整、加固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 坍塌 |
组装时把手指伸入螺孔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发现该现象及时制止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 | 机械伤害 |
打桩作业区内有高压线路 | 施工前对现场线路进行勘察,与高压线路保持距离不得小于2m | 机械伤害 |
作业区无明显标志和围栏或有非工作人员进入 | 作业区设置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 机械伤害 |
在施工过程中监视人员在距桩锤中心5m内 | 施工机械一切服从指挥,人员尽量远离施工机械,如有必要,先通知操作人员,待回应后方可接近 | 机械伤害 |
桩架多种动作同时运行 | 施工机械一切服从指挥,尽量避免多种动作同时运行 | 坍塌 |
桩机在吊有桩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离开岗位 | 施工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 各类伤害 |
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吊钩上无防松脱的保护装置 | 机电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的及时更新,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无加装的保险钢丝绳 | 机电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的及时更新,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组装时未锁住覆带或夹紧轨道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坍塌 |
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不在最低位置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各类伤害 |
吊装时桩锤在一定高度未固定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起吊时吊点不正确,速度不均匀、过快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起吊后人员在桩底下通过 | 桩机起吊后,任何人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及起吊物移动范围内的下部逗留或作业 | 机械伤害 |
插桩时手脚伸入龙门和桩之间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用撬棒校正桩时用力过猛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打桩-桩的运放 | 吊机的地基承载力不够 | 基础作夯实硬化处理,场地无积水,承载力满足吊机吊装作业要求 | 机械伤害 |
吊索具不符合要求 | 机电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及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堆桩部位未做好硬化处理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坍塌倒塌 |
堆桩未用合乎要求的枕木 | 材料进场入库执行严格的检验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严禁入场 | 起重伤害 |
堆桩超过规定的层数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起重伤害 |
层与层之间的垫木放置部位不妥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坍塌 |
底座未垫平、垫实有倾斜现象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打桩-打入桩 | 打桩时未使用相适应的桩帽和垫子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送桩时未控制同轴度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拔送桩杆时用力过猛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地面孔洞未及时回填和加盖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高处坠落 |
打桩-灌注桩和其他沉桩工程 | 桩管道深度后未对提升的桩帽桩锤固定就检查桩管或浇捣混凝土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骑马弹簧螺丝未用钢丝绳绑牢 | 机电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耳环落下时未用控制绳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浇捣混凝土前孔口未加板加栏防护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高处坠落 |
泥浆水排放未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措施 | 设置专门排水通道 | 多种伤害 |
静力压桩作业时非作业人员在桩机10m范围内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打桩-其他 | 打桩机所用的燃料存放不当 | 燃料放置制定地点存放 | 火灾与爆炸 |
桩头焊接施工的条件不合要求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多种伤害 |
桩机等设备的用电布置不合要求 | 机电人员进行检查,设备电力布置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触电 |
桩机的配重放置不稳或配重不合理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多种伤害 |
降水-井点降水 | 井点管的排放位置未明显标识 | 降水井点排放位置设置标志牌及警戒标志 | 多种伤害 |
相关的机械设备未通过验收取得相关证明 | 机械设备进场执行严格的检验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严禁入场作业 | 机械伤害 |
配合用电不合规范 | 机电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触电 |
冲孔前未对地下障碍和空中管线做确认 | 冲孔前应对地下及空中障碍、管线调查并做记录,施工中应及时清除障碍,防止破坏管线 | 多种伤害 |
冲孔时周围人员在吊车回转范围内 | 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及起吊物移动范围内的下部逗留或作业 | 机械伤害 |
滑轮、井管未固定牢靠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冲孔时沟槽上未铺设跳板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高处坠落 |
降水-排水 | 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 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排水,疏通原有排泄谁系统,场地内不得积水。 | 坍塌 |
基坑支护 | 基坑支护无方案 |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编制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上级审批通,深度超过5m需经过专家论证 | 坍塌 |
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 | 进行基坑支护设计前,需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作出针对性方案 | 坍塌 |
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 | 深度超过5m的基坑支护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可施工 | 坍塌 |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 | 深度 超过2m的基坑施工,需设置临边防护措施 | 高处坠落 |
其他临边和防护不符合要求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高处坠落 |
支护设计和方案未经上级审批 | 支护方案和设计必须经过上级批准,方可施工 | 多种伤害 |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坍塌 |
支护设施已有变形未有措施调整 | 工程施工应设置专人进行检测,发现支护结构变形立即进行调整 | 坍塌 |
基础施工无有效排水措施 | 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排水,疏通原有排泄谁系统,场地内不得积水。 | 坍塌 |
深基坑施工无防止邻近建筑物沉降措施 | 施工前勘察场地,对邻近建筑做好防沉降措施 | 坍塌 |
基坑边堆放物大于有关规定 | 坑(槽)边1m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危险时要加固。 | 坍塌 |
机器设备在坑边小于安全距离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 | 坍塌 |
人员上下无专用或不合要求的通道 | 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经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 高处坠落 |
未按规定进行支护变形检测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坍塌 |
未按规定对毗邻管线道路进行沉降检测 | 施工前对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并记录,并作出相应保护措施 | 其他伤害 |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 | 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工人上下基坑应先搭设稳固的阶梯及安全立足点 | 高处坠落 |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 | 垂直作业设置防护隔离措施,避免物体打击伤人 | 物体打击 |
土方工程-挖土 | 开挖前未摸清地下管线,未制定应急措施 | 施工前应查明基坑周边的各类地下设施的分布和性状,并做好记录及应急措施 | 多种伤害 |
挖土时发现未明管线未加处理 | 施工中发现未明管线及时与项目部、业主等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 多种伤害 |
人员和机械之间没有一定的距离 | 施工中,任何人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围内逗留或作业 | 机械伤害 |
挖土过程中土体产生裂缝 | 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或采取相应措施 | 坍塌 |
雨后作业前未检查土体和支护的情况 | 雨后作业应先对边坡土体及支护进行检查,必要时需对边坡加固 | 坍塌 |
在支护和支撑上行走堆物 | 严禁在支护和支撑上行走堆物,发现此现象及时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 | 高处坠落 |
基坑周围未设置栏杆 | 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工人上下基坑应先搭设稳固的阶梯及安全立足点 | 高处坠落 |
场内道路损坏未整修 | 可按施工实际情况修筑临时运行道路,场内道路损害及时整修 | 坍塌 |
进出口的地下管线未加固保护 | 对进出口的地下管线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遭到破坏 | 多种伤害 |
基坑内无确实可靠的排水设施 | 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排水,疏通原有排泄谁系统,场地内不得积水。 | 坍塌 |
基坑边堆土堆载超过规定要求 | 坑(槽)边1m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危险时要加固。 | 坍塌 |
土方工程-土方机械 | 制动欠佳,有溜坡现象 | 机电人员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的及时更新或修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在不明承载能力时通过桥梁、涵洞 | 确定桥梁、涵洞的承载能力,符合要求方可通过 | 机械伤害 |
在电缆1m范围内作业 | 土石方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严禁在电缆敷设区1m内作业。如发生意外及时处理。 | 触电 |
设备修理时,悬空部件未采取固定措施 | 设备修理中,悬空部件应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机械伤害 | 机械伤害 |
设备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小于安全距离 | 施工前对现场线路进行勘察,与高压线路保持距离不得小于2m | 触电 |
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仍继续作业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坍塌 |
在爆破警戒区内作业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仍继续作业 |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修护经检查合格方可施工 | 机械伤害 |
土方工程-挖掘机 | 挖掘机在松软,沼泽地未采取措施作业 | 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 | 机械伤害 |
挖掘机作业时距工作面距离小于规定要求 | 挖掘机停放位置和行走路线应与路面、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 机械伤害 |
挖掘机作业时未保持水平位置 | 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 | 机械伤害 |
挖掘悬崖时未采取防护措施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机械伤害 |
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就做回转行走动作 | 禁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 机械伤害 |
挖掘力突然变化,未查明原因擅自调整压力 | 机电人员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的及时更新或修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挖掘机行驶时,铲斗载重及铲斗高度未符合规定要求 | 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走行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 机械伤害 |
在坡道行走内燃机突然熄火时未采取措施 | 机电人员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的及时更新或修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机械伤害 |
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过 | 挖掘机在工作时,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 机械伤害 |
土方工程-推土机 | 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员外,有人员乘坐 | 施工机械作业中,禁止除驾驶员外的其他人员乘坐 | 机械伤害 |
行驶路面,不能满足设备承载能力 | 对路面进行夯实或加固处理,符合要求方能行驶 | 机械伤害 |
行驶时,有人站在履带或刀架上 | 推土机行驶、作业中,禁止履带、刀架上有人 | 机械伤害 |
横向行驶的坡度超过10度 | 推土机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 | 机械伤害 |
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区作业其垂直边坡高度大于2m | 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 机械伤害 |
2台设备在同一地区作业前后距离小于8m,左右距离小于1.5m |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 机械伤害 |
设备修理时,内燃机未熄火,铲刀未垫稳 | 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 机械伤害 |
土方工程-装载机 | 装载机作业区内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 装载机作业区域应无障碍,场地平坦,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 机械伤害 |
装载机作业时其倾斜度超过规定要求 | 严格遵守装载机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 机械伤害 |
装载机作业区场地坎坷不平 | 装载机作业区域应无障碍,场地平坦,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 机械伤害 |
作业时除操作人员外,搭乘其他人员 | 装载机作业过程中,严禁搭乘其他人员 | 机械伤害 |
动作时铲斗叉子载人 | 装载机作业过程中,铲斗叉子严禁载人 | 机械伤害 |
行驶中突然转向或紧急制动 | 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 机械伤害 |
作业时铲斗单边受力或铲臂快速下降 | 铲斗应均布受力,铲臂升降匀速作业。如发生意外情况,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 机械伤害 |
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载物料 | 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 机械伤害 |
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驾驶室内有人停留 | 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 机械伤害 |
在边坡,凹坑区作业,距离边缘小于1.5m | 在边坡、凹坑区祖业,距离边缘不得小于1.5m | 机械伤害 |
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进行检修保养 | 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 机械伤害 |
土方工程-空压机使用 | 储气罐15m内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 空压机储气罐15m内禁止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 火灾和爆炸 |
出气管缠绕打结 | 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放气阀应打开,禁止气管弯折或打结 | 火灾和爆炸 |
用折弯器官的方法制止通气 | 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放气阀应打开,禁止气管弯折或打结 | 火灾和爆炸 |
储气罐压力表安全阀未进行检验 | 机电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损坏的及时更新,符合安全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 | 火灾和爆炸 |
电动机和启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大于4Ω |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96-2005进行施工 | 触电 |
在有载状态下启动 | 空载运转正常后,逐渐打开减荷阀,关闭各级冷却器的油水吹除阀,使空压机进入负荷状态下运转。 | 触电火灾和爆炸 |
采用骑马式作业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凿桩工程 | 桩头露出超过2m还未进行凿除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施工人员未进行交底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多种伤害 |
人员站在桩顶作业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高处坠落 |
凿下的碎块放置在基坑边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 |
爆破作业 | 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编制土方爆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上级审批通过,方可施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安全技术措施未授权人员审批就施工 | 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方可施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允许无资格的人员进行爆破操作 | 爆破工程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施工,严禁无资质人员进行爆破操作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未对爆破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不当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炸药和雷管没有分库存放或安全距离不够 | 爆破工程应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存放,严禁乱堆乱放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库房内吸烟、带入火种或穿钉鞋入库 | 库房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及穿钉鞋进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 | 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爆破操作未按要求经专人进行安全检查 | 爆破工程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检查,并由具有专业资质人员进行操作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起爆前电爆网路未经检测就起爆 | 爆破工程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检查,并由具有专业资质人员进行操作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爆破时,无专人指挥,没有设立警戒线 | 爆破时,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牌,由专人指挥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拆除爆破前没进行模拟试爆 | 爆破工程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检查,确定爆破网路及起爆顺序,进行爆破前模拟试爆 | 物体打击/爆炸伤人等 |
(完整word版)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
土石方工程危险源辨识结果列表作业项目危险源对策伤害类型自然条件地表及地下水渗流作用,造成的流砂、涌泥、涌水等项目经理部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坍塌地质异常造成支护变形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一级图纸发生特殊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及支护坍塌结构特征土质不好,开挖过深,边坡不稳应根据图纸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边坡防护措施,以保护支护结构稳定性坍塌基坑底土因卸载而隆起及时加速施做基础和主体,以代替挖去土体的重量多种伤害支护结构设计存在缺陷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必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