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区和抗震烈度为6度至9度地区,以P型烧结多孔砖和M型模数烧结多孔砖(以下简称多孔砖)为墙体材料的砌体结构的施工。
二、基本规定
2.1 基本规定
2.1.1砖砌体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2 砖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砖、钢筋等,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砌筑砂浆应符合《砌筑砂浆施工工艺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或本地区明令淘汰的材料。
2.1.3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3的规定。
表2.3.3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 长度L、宽度B(m) | 允许偏差(mm) |
L(或B)≤30 | ±5 | 60<L(或B)≤90 | ±15 |
30<L(或B)≤60 | ±10 | L(或B)>90 | ±20 |
2.1.4.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1.4.2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2.1.5 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000mm,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洞口两侧按临时间断处规定设置拉结钢筋。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2.1.6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2.1.6.1 120mm厚墙和柱;
2.1.6.2 过梁上与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2.1.6.3 宽度小于1000mm的窗间墙;
2.1.6.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2.1.6.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2.1.6.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2.1.7 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2.1.8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2.1.9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2.1.9 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2.1.9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墙(柱)
厚(mm) | 砌体密度>1600(kg/m3) |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 ||||
风载(kN/m2) | 风载(kN/m2) | |||||
0.3 (约7 级风) | 0.4 (约8 级风) | 0.5 (约9 级风) | 0.3 (约7 级风) | 0.4 (约8 级风) | 0.5 (约9 级风) | |
190 | - | - | - | 1.4 | 1.1 | 0.7 |
240 | 2.8 | 2.1 | 1.4 | 2.2 | 1.7 | 1.1 |
370 | 5.2 | 3.9 | 2.6 | 4.2 | 3.2 | 2.1 |
490 | 8.6 | 6.5 | 4.3 | 7.0 | 5.2 | 3.5 |
620 | 14.0 | 10.5 | 7.0 | 11.4 | 8.6 | 5.7 |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 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
2.1.10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2.1.11 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砖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2.1.12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2.3.12 的规定。
表2.1.12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项目 |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 ||
A | B | C | |
现场质 量管理 |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
砂浆、混凝土强度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
砂浆拌合方式 |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
砌筑工人 |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 初级工以上 |
2.1.14 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2.1.15 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2.1.16 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2.1.17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50%时,方可拆除。
2.1.18 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2.1.19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2.1.20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2.1.21 砖砌体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收工时应覆盖砌体表面。
2.1.22 砖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编制依据
2.2.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2.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2.3 《烧结普通砖》GB 5101-2003
三、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及要求
3.1.1 认真熟悉图纸,核实门窗位置及洞口尺寸,明确预埋、预留位置。
3.1.2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1.3 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和需求计划。
3.1.4 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3.1.5 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
3.2 材料准备及要求
3.2.1 烧结普通砖:按主要原料分为粘土砖(N)、页岩砖(Y)、煤
3.2.1.1 P型多孔砖:外形尺寸为240mm×115mm×90mm的砖。简称P型砖。
3.2.1.2 M型多孔砖:外形尺寸为190mm×190mm×90mm的砖简称M型砖。
3.2.1.3 烧结多孔的孔洞尺寸,应符合表3.2.1.3的规定。
表3.2.1.3 烧结多孔砖孔洞规定
圆孔直径 | 非圆孔内切圆直径 | 手抓孔 |
≤22mm | ≤15mm | 30~40mm×75~85mm |
3.2.1.5 烧结多孔砖的强度,应符合表3.2.1.5的规定。
表3.2.1.5 烧结多孔砖强度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MPa) | 变异系数S≤0.2l | 变异系数δ≤0.2l |
平均值不小于 | 强度标准值不小于(MPa) | 单块最小抗压强度不小于(MPa) | |
MU30 | 30 | 22 | 25 |
MU25 | 25 | 18 | 22 |
MU20 | 20 | 14 | 16 |
MU15 | 15 | 10 | 12 |
MU10 | 10 | 6.5 | 7.5 |
检查方法:烧结多孔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3.2.2 水泥:应按品种、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保持干燥。当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时,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3 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2.4 预埋木砖刷防腐剂:墙体拉结钢筋及预制埋件加工制作等。
3.3 主要机具
搅拌机、垂直运输设备、手推车、磅秤、大铲、刨锛、瓦刀、扁予、托线板、线坠、小白线、卷尺、铁水平尺、皮数杆、小水桶、灰槽、砖夹子、笤帚等。
3.4 作业条件
3.4.1 弹好轴线、墙身线、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办理验收手续。基础墙或楼面清扫干净,洒水温润。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试模。
3.4.2 按设计标高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为宜。
3.4.3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通过安全员的验收。
3.4.4 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畅通,各类机具准备就绪。
3.4.5 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3.4.5 班组已进场,并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四、施工工艺
4.1 工艺流程
4.2操作工艺
4.2.1 砌筑清水墙、柱,应选边角整齐、色泽均匀的多孔砖。
4.2.2 在常温状态下,多孔砖应提前l~2d浇水湿润。砌筑时砖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4.2.3 砌筑时,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体上下错缝、内外搭砌,宜采用全顺、一顺一丁或梅花丁的砌筑形式,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砌体底部3皮多孔砖的孔洞用水泥砂浆灌实。
4.2.4 砌休灰缝应横平坚直。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l0mm,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灰缝砂浆应饱满。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宜采用加浆填灌的方法,使其砂浆饱满,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4.2.5 对抗震设防地区砌体应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三”砌砖法砌筑。对非地震区可采用铺浆法砌筑,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nm;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高于30℃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2.6 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砌成斜搓,如图4.6所示.斜梯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4.2.7 砌体接槎时,必须将接槎处表而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4.2.8 端面勾缝应横平坚直、深浅一至,搭接、平顺。勾缝时,应采用加浆勾缝,并宜采用细砂拌制的1:1. 5水泥砂浆。当勾缝为凹缝时,叫缝的深度直为3~4mm。内墙也可用原浆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并使灰缝光滑密实。
4.2.9 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构造柱应有外露面。浇灌混凝土构造柱前,必须将砖砌体和模板浇水湿润,并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矿渣等清除干净。
4.2.10 构造柱混凝土分段浇灌时,在新老混凝土接槎处,应先用水冲洗、湿润,再铺10~20mm厚的水泥砂浆(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继续浇灌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构造柱时,宜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动时不应直接触碰到砖墙。
4.2.11 非承重砌体项部应预留空隙,再将其补砌顶紧。墙高小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3d后补砌;墙高大于3m时,应待砌体砌筑完毕至少间隔5d后补砌。补砌顶紧可用配套砌块斜顶砌筑,在砌体顶部预留200 mm左右空隙,如图4.11.1、4.11.2所示。
4.2.12 门洞口砌筑、女儿墙砌筑、砖墙中留沟槽及埋殴管道、砖枷体外墙面抹灰挂钢丝网片等施工应符合相应规定。
五、质量标准
5.1 主控项目
5.1.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1.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
5.1.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 墙厚放置1φ6 拉结钢筋(120mm 厚墙放置2φ6 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 度、7 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弯钩(图5.1.4)。
图5.1.4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直径正确,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留置长度基本符合规定。
5.1.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5 的规定。
表5.1.5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轴线位置偏移 | 10 |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
2 | 垂直度 | 每层 | 5 | 用2m 托线板检查 | |
全高 | ≤10m | 10 |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
>10m | 20 |
5.2 一般项目
5.2.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 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5.2.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 抽查1 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5.2.3 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3 的规定。
表5.2.3 砖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 项目 | (mm) | 检 查 方 法 | |||
1 |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 ±15 | 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 不应少于5处 | ||
2 | 表面 | 清水墙、柱 | 5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小于 | |
3 | 平整度 | 混水墙、柱 | 8 | 少于2处 | ||
4 | 门窗洞口高、宽 (后塞口) | ±5 | 尺量检查 | 检验批洞口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 ||
5 | 外墙上下 窗口偏移 | 20 |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 检验批的10%,且不应少于5处 | ||
6 | 水平灰缝垂直度 | 清水墙 | 7 | 拉lOm线和尺量检 |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 |
混水墙 | 10 | |||||
7 | 清水墙面游丁走缝 | 20 | 吊线和尺量检检查,以每层第一度砖为准 | 有代表性自然间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 |
5.2.5 砖砌体接槎处灰浆应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5个。
5.2.6 构造柱留置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六、成品保护
6.1 多孔砖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倾倒和抛掷。经验收的砖,应分类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6.2 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墒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6.3 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6.4 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刚砌好的砖墙。
6.5 在井架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7.1 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技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万可施工。
7.2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l.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7.3 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人。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端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7.4 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控制噪声、扬尘、废物排放。
7.5 砌体相邻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层楼层的高度,也不宜人于3.6m,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
7.6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7.6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7.6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墙(柱)厚度 | 风载(kN/㎡) | ||
0.3(约7级风) | 0.4(约8级风) | 0.5(约9级风) | |
190 | 1.4 | 1.1 | 0.7 |
240 | 2.2 | 1.7 | 1.1 |
370 | 4.2 | 3.2 | 2.1 |
490 | 7.0 | 5.2 | 3.5 |
620 | 11.4 | 8.6 | 5.7 |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
八、质量验收及质量记录
8.1 烧结多孔砖出厂合格证及烧结多孔砖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8.2 现场搅拌砂浆水泥、砂检验报告
8.3 砂浆配合比实验报告
8.4 砂浆抗压强度实验报告和评定报告
8.5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6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7 施工记录
九、施工注意事项及冬施期工
9.1 施工注意事项
9.1.1 立皮杆要保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出现灰缝大小不匀。
9.1.2 方形多孔砖一般采用全顺砌法,多孔砖中手抓孔应平行于墙面,上下皮垂直灰缝,相互错开半砖长。
9.1.2.1 矩形多孔砖宜采用一顺一丁或梅花的砌筑形式,上下皮垂直灰缝相互错开1/4砖长,如图9.1.2.1所示:
9.1.2.2 多孔砖墙的转角处,应加砌配砖(半砖)配砖位于砖墙外角。
9.1.2.3 方形多孔砖的交接处,应隔皮加砌配砖(半砖)配砖位于墙交接处的外侧。
9.1.3 砌筑完成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当偏差超出允许的范围时,其偏差应在基础顶面或圈梁顶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校正。
9.1.4 搁置预制板的墙顶面应找平,并应在安装时坐浆。
9.1.5 砖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小于5mm;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9.1.6 门窗洞口的预埋木砖、铁件等应采用与多孔砖横截面一致的规格。
9.1.7 砖柱和宽度小于1m的窗墙,应选用整砖砌筑。半砖应分散使用在受力较小的砌体或墙心。
9.1.8 施工中需在多孔砖墙中留设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0.5册mm;洞口顶部直设置钢筋砖过梁或钢筋混凝土过梁。
9.1.9 每孔砖墙每口砌筑高度水得超过l.8m,雨天施工时,不宜超过1.2m。
9.1.10 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9.1.11 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柱。
9.1.12 过粱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粱净跨度l/2的高度范围内。
9.1.13 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9.1.14 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9.1.15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9.1.16 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9.2 冬期施工要求
9.2.1 基土无冻胀性时,基础可在冻结的地基上砌筑;基土有冻胀性时,应在未冻的地基上砌筑。在施工期间和回填土前,均应防止地基遭受冻结。
9.2.2 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在气温高于0℃条件下砌筑时,应浇水湿润。在气温低于、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建筑物,普通砖、多孔砖和空心砖无法浇水湿润时,如无特殊措施,不得砌筑。
9.2.3 采用暖棚法施工,块材在砌筑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距离所砌的结构底面0.5m处的棚内温度也不应低于+5℃。
9.2.4 在暖棚内的砌体养护时间,应根据暖栅内温度,按表9.2.4确定。
表9.2.4 暖棚法砌体的养护时间(d)
暖棚的的温度(℃) | 5 | 10 | 15 | 20 |
养护时问(d) | ≥6 | ≥5 | ≥4 | ≥3 |
9.2.6 冬季施工砂浆要求,见《砌筑砂浆》内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