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永高速公路
监 理 通 用 函
承包单位: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15合同段
监理单位:武汉桥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编 号:20130827-编号
关于要求15标项目经理限期到岗的函
致:龙永高速公路第十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由于你部项目经理于8月20日因病离岗,无人主持全面工作,造成各项管理工作严重脱节,使施工过程处于无状态。针对这一现象,监理处现要求:
1.你部项目经理必须于8月29日上午8时到岗;
2.到岗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
3.如到岗的项目经理非投标文件中拟定的人员,你部必须将更换的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资料上报业主工作站,监理处进行审核,确保人员的更换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
。
以上要求,你部需认真对待,落实到位,为项目管理工作处于可控状态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
签发人: 2013 年 8月27日 9:30时签发 |
主送:湖南省湘筑工程有限公司龙永高速公路第十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抄送:湖南省龙永高速公路红岩溪工作站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