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 我国碳交易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院(部)名 称: 经济学院
学 生 姓 名: 蒋梦月
专 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学 号: 201226
指导教师姓名: 吴学忠
论文提交时间: 2015年5月
我国碳交易发展状况、问题及对策分析
蒋梦月
(北方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 宁夏 银川 750021)
摘 要
随着国际碳金融的迅速发展,碳金融交易市场初见雏形,在未来有着很好的发展潜力。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都参与到碳交易中来。我国作为碳减排的市场和最大的CDM 项目的供给方,占到市场供给总量的70%左右。碳交易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本文就当前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我国当前碳交易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对策等内容。
【关键词】碳金融交易,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Analysis of development statu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s carbon trading
蒋梦月
School of Business,The Second 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Yinchuan
750021,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carbon finance and carbon finance market has shown signs of prototype, has great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More and more companies are involved in carbon trading. As carbon emissions market in China and the largest supplier of CDM projects, accounting for 70% percent
of the total market supply. Carbon trading market has huge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on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the carbon finance market situation, analyz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urrent carbon trading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current carbon trading and so on.
[Key words]: Carbon finance transaction,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目 录
前言……………………………………………………………………………………1
一、碳交易的概念……………………………………………………………………2
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对我国具有的重要意义……………………………………2
三、我国碳交易的发展现状…………………………………………………………2
四、我国碳交易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体系不完善, 碳排放源监测、监管不力…………………………………3
(二) 交易市场严重割裂…………………………………………………………4
(三)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和公平性……………………………………………4
(四)对我国碳交易的认识不足…………………………………………………4
(五)风险和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持…………………………………………4
(六)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且更易受市场环境的影响 …………………………5
五、对策分析…………………………………………………………………………5
(一)增大对碳金融发展的金融支持………………………………………………5
(二)建立健全我国碳金融交易的法律法规,为其提供立法保护………………5
(三)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6
(四)加强交易平台的建设…………………………………………………………6
(五)培养专业的碳金融交易人才…………………………………………………6
(六)建议我国与金融机构双管齐下…………………………………………6
六、总结………………………………………………………………………………6
前 言
目前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近几年,国际上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可谓事态迅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成为全球第一个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1997 年12 月,UNFCCC 缔约方第三次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 Kyoto Protocol) ,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温室气体排放。该条约针对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减排时间表和减排额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确立了三种减排机制即联合履约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和排放交易机制((Emission Trading,ET)) ,为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5 年2 月16 日开始生效,到2010 年已有184 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在这三种机制中只有清洁发展机制(CDM)是涉及发展中国家的。因此,碳资源作为一种战略性的资源,碳交易的更好更快的发展就必须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世界各地也先后出现挂牌经营的多个碳交易所,如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一、碳交易的概念
碳交易是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一种商品而进行的交易。在环境日益恶
化的今天,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生活,减少空气中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提高空
气质量是全球人类共同的生活目标。国家和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定会排放出
大量的温室气体,一些发达国家对碳排放量做出了相应的,因此在发展经
济的同时需要购买碳排放额度,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发展。在二氧化碳排放
量的交易过程中,双方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资
金以获得温室气体的减排额度,买方购买一定的碳排放额度,在发展自身经济
的同时也实现了减排目标;同时卖方在出售碳排放额度时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
利益。
二、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对我国具有的重要意义
1、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自从工业以来,全球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代,各种高端技术产品的出现,例如汽车的大量生产,各种电子产品的产生,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但是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导致的环境破坏、资源紧缺等现象日趋增多。例如汽车尾气的排放,各种工业化学燃料的污染,煤炭等高能源资源的大量消耗,让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各大自然灾害,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更是严重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也将是工业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加快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大力发展我国碳交易市场,合理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中国在国际碳市场中的地位。全球碳市场是由两个相互联系但又有区别的交易系统组成的,一种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在欧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英国都得到许可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另一个项目为基础的排放交易,根据清洁发展机制,联合执行和其他减排义务获得的减排信用交易额。清洁发展机制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引进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同时也能使发达国家在减排的过程中降低交易成本,大大改善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碳金融发展中的不公平局面,有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的地位,增强我国在国际碳市场中的话语权,改变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中的被动局面。大力发展我国碳交易市场,对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我国碳交易的发展现状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国内也进行了碳交易的探索。2009年11 月25起始,截至2010 年9 月7 日,我国累计批准了2685 个CDM 项目,减排量和项目数量当时是居于世界第一。自2005 年以来,我国在全球初级CDM 市场中年交易量占较大优势,而且我国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逐年上升,碳减排方面在国内有巨大空间。但总体来说,我国在碳金融交易业务的发展还是明显落后于国际金融机构。
由于国内在资金支持和立法保护方面的空缺,使得我国国内金融机构对碳交易
的了解较为浅显,所进行的碳交易很少,所以我国在碳金融交易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限。所以大体上看,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发展的水平仍处于全球碳交易产业链中的最末端。我国各金融机构也并没有更多的参与到处理环境保护的问题上,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在研发上也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和核查制度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国内的碳金融交易市场尚未充分发展,也未研发出标准化的交易合约,在碳金融产品定价方面还有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与发达碳交易市场开展的业务种类与规模都有一定差距。自2005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启动以来,以BLUENEXT、ECX等交易平台为依托,碳交易活动的开展基本实现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既定目标。
2010年,我国常务会议公布了国内碳减排目标: 到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40%—45%。2010 年7 月19 日,国家下发通知,提出将组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随后, 10 月10 日,下发文件提出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这是“碳交易”首次出现在官方正式文件中。2012 年2 月,国家正式批准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地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2013 年6 月18日,国内第一个碳交易所———深圳碳交易所正式启动,此后,上海、北京、广东、天津碳等交易所也陆续正式启动。至此,国内碳交易迎来了发展的新局面。然而从目前国内发展状况来看,各交易所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实际管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可能会为未来各地市场的进一步整合带来潜在的困难。
四、我国碳交易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 缺少专门从事碳排放交易的中介提供咨询、研究和经纪服务, 导致在国际上不能与买方国家以及联合国有关方面进行有效沟通、谈判, 而且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一致, 导致大量在国内通过的CDM项目未能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的认证。由于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体系, 国际碳交易规则基本上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 我国被迫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底端, 我国创造的核证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后, 通过金融机构的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产品进行交易。这导致我国难以发挥资源量大的优势, 难以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定价机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 2009 年6 月,我国卖给欧洲买家的核证减排量现货价格为11 元/吨左右, 而同样的欧盟配额2014 年12月到期的期货价格高达19 欧元/吨。《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以法律强制力造就了碳交易市场,各国为了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国际压力而被动接受碳交易。在我国当代的基本国情下,我国既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 又是温室效应可能的最大受害国之一, 加上自身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 这就意味着我国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CDM市场。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成为当下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由于我国碳交易发展起步较晚,同时限于我国各地实际情况,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
1、体系不完善, 碳排放源监测、监管不力
当前, 我国涉及碳交易的立法相对缺失。目前为止,我国相关法律部门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碳金融交易法律法规,使得它的交易,风险增大、成本偏高,不利于鼓励投资机构参与碳金融交易市场,国内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企业会因此望而却步。尽管2005,年国家出台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但这仅仅是部门的行政规章, 其法律地位较低。而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对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双方的权利、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优先领域、技术转让、防止CERs交易价格恶性竞争、CDM项目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没有规定。
2、交易市场严重割裂
根据《京都议定书》,世界上的主要发达国家具有强制减排义务,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义务。因此,在相关制度设计中我国各地碳交易市场主要还是采取一系列配套的奖惩措施,再辅以一些量化奖惩方法。而各地交易市场在制定上述措施,主要还是基于本地具体情况
制定相关,在多方面上都有不同的自主规定。随着试点地区各项的差异化制定和发展,国内碳交易市场制度也表现出明显的地方特征,进而形成割裂的地方碳交易市场。
3、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和公平性
交易市场中,制定奖惩制度并存在适度的奖惩力度能够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约束和引导,从而创建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事实上,明确的市场奖惩机制是碳交易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清晰的奖惩机制将明确地告诉企业其碳排放超出额度所带来的经济成本或者其减,排少于额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这会给企业对未来的稳定预期,从而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地投入资源进行二
氧化碳减排。由此可见,清晰有效的奖惩机制将有力的引导企业积极进行碳减排,而模糊的奖惩所带来的不稳定预期显然会破坏上述过程。同时公平性是任何金融交易市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碳交易市场也不例外,公平性是保证碳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碳交易市场缺乏明晰、完整和量化的奖惩机制,同时还存在明显的市场割裂状态,这就可能导致市场公平性的缺失,从而对活跃我国碳交易市场、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
4、对我国碳交易的认识不足
在我国,碳金融交易仍是一个新兴金融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国内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对碳金融交易中蕴含的巨大商机与潜力还没有清楚的认知,并且对其项目的运作与开发、碳金融产品的定价、运作流程和交易准则都不熟悉。我国碳金融交易还在初级阶段,所以我国在碳金融产品定价方面处于劣势。由于买卖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交易不完全透明,使得我国在碳金融产品定价方面没有话语权,在国际碳金融交易产业链中处于最底部。由于起步较晚、发展较慢,我国碳金融产品种类比较单一,创新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只有以下几种碳金融产品:CDM 项目、绿色信贷、碳基金、碳保险、碳债券等等。
5、潜藏较大的风险和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持
碳金融交易规则比较严格,项目的研发程序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风险比较大,非专业机构比较难以控制碳金融交易项目的研发,这就使得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投入到碳金融交易中,来支持碳金融项目的研发并且设计创新的碳金融产品以及衍生品。碳排放具有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是市场外部性在环境维度的体现。碳交易根源于制定的减排目标以及不同市场主体减排成本的差异性。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基于和法律所构造的稀缺性的可持续性对市场存续具有决定性影响;排认证的相关规定可能引发交易风险。减排单位是由监管部门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认证。
6、碳金融交易操作系统存在漏洞且更易受市场环境的影响
碳交易的广泛开展始于2005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正式运行之后,2010年核证减排量的重复交易以及2011年黑客攻击排放交易的注册登记系统暴露了碳金融交易监测、报告、核证系统存在的漏洞, 黑客攻击盗取了至少300吨的排放量,占2011年分配额的0.15%, 致使欧盟委员会被迫暂时关闭碳交易的登记系统。
碳金融交易的市场风险在时间、空间维度具有自身的特性。在时间维度, 碳金融交易具有跨期性, CDM从开发到审批再到最后的交易,一般少则数月, 多则数年, 期间的利率波动将带来风险。与此同时, 现行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设计具有阶段性的特征, 导致阶段衔接时间段碳金融价格剧烈的无序波动给交易双方带来较大损失。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为例, 2007年末第一阶段行将结束之时, 碳排放产品的价格接近于零给碳排放的多头方带来了巨大损失。
一、对策分析
1、增大对碳金融发展的金融支持
大力发展碳金融, 完善价格机制,加强对碳金融交易的宣传与推广。应该加大对碳金融交易市场的支持力度,增加对碳金融相关信息的宣传与普及,让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都能充分认识到碳金融未来在中国发展的巨大潜力与无限的商机。
2、建立健全我国碳金融交易的法律法规,为其提供立法保护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碳交易公平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 应尽快构建一整套与发展全国统一碳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应尽快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应法律法规, 例如《应对气候变化法》或《低碳经济法》, 适时征收碳税、实行碳排放许可制度, 逐步完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体系和激励机制 尽快修订完善《环境保》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确立市场机制在降低碳排放中的地位 在现有《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 先行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 待碳交易运行机制逐步成熟以后, 再制定专门《碳排放权交易法》,所以建立健全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碳交易的发展尤为重要。
3、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要根据国内碳金融发展情况尽快制定一套完整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如低碳项目税收减免、碳信贷担保以及低碳项目投资优惠等在上对碳金融进行支持。同时,应不断完善我国的碳金融监管体系, 如增强对CDM项目开发以及交付环节的风险管理, 加大对跨行业、跨市场、界的碳金融交易监管等。支持和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交易风险的预测、评估以及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对碳金融突发事件和金融机构都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其次和金融机构要根据碳金融业务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相关的业务规则,建立与时俱进的风险监管体系、风险预警体系、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等,使碳金融交易业务更加安全可靠。
4、加强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碳交易市场体系,大力培育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要加快建立一个公平、公开、规范的碳金融交易市场,使得越来越多的碳金融项目能够实现交易由场外到场内的转变。要完善制度建设,制订配套法规;积极引导各个金融机构及其它机构投资者加入到碳金融交易当中。要培育中介机构,把碳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到一定层次,促使参与主体范围有效地扩大,进一步降低项目交易的成本与风险。
5、培养专业的碳金融交易人才,鼓励碳金融产品多样化的设计与创新
我国碳交易市场仍然停留在项目层面。碳金融交易专业人才的缺失及其相关产品的不足,使得我国在全球碳金融市场上无定价权,造成一些企业利润流失,市场风险压力巨大。因此,大力培养碳金融交易的专业人才,加大财力支持碳金融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对构建我国的碳金融交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6、建议我国与金融机构双管齐下
在宏观层面从制度供给与环境培育的角度,对碳金融发展及风险防控进行规制和监管。机构通过设计全面有效的碳金融交易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构建健全的碳金融交易风险管理组织框架、设计和实施先进完善的碳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建立严格的碳金融交易风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提升碳金融交易行为主体及监管部门的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
二、总结
文章对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和实践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现阶段国内碳交易发展存在奖惩机制不明确、体系建设严重割裂以及公平性缺失等问题。然而,就其发展阶段而言,这些问题又是不可避免的。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国内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经济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具体实践。碳交易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有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绿色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市场理论基础。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践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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